㈠ 保险的六大责任是哪些
1.人身保障 无论我们是以何种方式身故时,保险公司都会赔付一笔保险金,这是我们对家人的责任,对家人的爱的回报。这保险金的多少是由我们所交的保费所决定的。
2.大病保障 当合同生效等待期过后,被保险人一旦初次确诊为保险合同上约定的病种之一,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合同上约定的保险金额。
3.意外保障 当我们因意外不幸身故时,保险公司将赔付一笔意外保障金额。
4.残疾保障 当我们因意外发生残疾时,保险公司会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比例给付。
5.住院医疗保障 当我们生病住院时所产生相应的费用时,保险公司会对合理治疗所产生费用按一定的比例报销。
6.意外医疗保障 当我们因意外受伤去治疗而产生的一些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提供一定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障。
所以说,当我们买齐了以上的六大责任,买全了保障,我们才不会出现发生事故索要理赔时却理赔不了的情况。不是说理赔难,关键是看我们买对需求买全保障了没有。
㈡ 保险中的风险具体指什么
比如,人从一出生开始,就是一直在消费的,然而赚钱的时间却只有短短的二、三十年,大概从25岁---60岁,在这期间人们不但要有一些生活费用的支出,子女教育问题,考虑个人未来养老问题,然而人的一生往往有两件事是我们谁都无法预料的,那就是意外和疾病,一旦这两件事不期而至的话,那么我们的支出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增加,但是我们收入也就无法保障了,所以说人的一生就是要提前做好规划。保险其实就是生时为死时做准备,年轻时为年老时做准备,父母为子女做准备,子女小时做子女大时的准备,今天为明天做准备。在家庭遇到困难的时候,虽然不能减轻家人的痛苦,但是却能为家人减轻金钱的困扰,其实这就是保险。谁也不能预料到自己会活多久?就是为未来做准备吧!!
㈢ 保险基本风险是指什么
保险风险是指尚未发生的、能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事件等。被视为保险风险的事件具有可能性和偶然性。
保险风险的特征:
(一)风险的不确定性
1.不能确定是否会发生。就个体风险而言,其是否发生是偶然的,是一种随机现象,具有不确定性。
2.不能确定发生时间。虽然某些风险必然会发生,但何时发生却是不确定的。例如,生命风险中,死亡是必然发生的,这是人生的必然现象,但是具体到某一个人何时死亡,在其健康时却是不可能确定的。
3.不能确定事故的后果,即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例如,沿海地区每年都会遭受台风袭击,但每一次的后果不同,人们对未来年份发生的台风是否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以及损失程度也无法准确预测。
正是风险的这种总体上的必然性与个体上的偶然性的统一,构成了风险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的客观性
风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例如,自然界的地震、台风、洪水,社会领域的战争、瘟疫、冲突、意外事故等,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因此,人们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但风险是不可能彻底消除的。正是风险的客观存在,决定了保险活动或保险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三)风险的普遍性
人类的历史就是与各种风险相伴的历史。在当今社会,风险渗入到社会、企业、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个人面临着生、老、病、死、意外伤害等风险;企业面临着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政治风险等;甚至国家和政府机关也面临着各种风险。正是由于这些普遍存在的对人类社会生产和人们的生活构成威胁的风险,有了保险存在的必要和发展的可能。
(四)风险的可测定性
个别风险的发生是偶然的,不可预知的,但通过对大量风险事故的观察发现,风险往往呈现出明显的规律性。运用统计方法去处理大量相互独立的偶发风险事故,可比较准确地反映风险的规律性。根据以往大量资料,利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可测算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程度,并且可构造出损失分布的模型,成为风险估测的基础。例如,在人寿保险中,根据精算原理,利用对各年龄段人群的长期观察得到的大量死亡记录,就可以测算各个年龄段的人的死亡率,进而根据死亡率计算人寿保险的保险费率。
㈣ 保险学中的风险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风险:在实现其目标的经营活动中,会遇到各种不确定性事件,这些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影响程度是无法事先预知的,这些事件将对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程度。这种在一定环境下和一定限期内客观存在的、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性事件就是风险。简单来说,所谓风险就是指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内和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人们所期望的目标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
㈤ 香港保险有什么特点 有哪些重大风险
香港的重疾保障,涵盖更多、更新病种,达到100多种,而内地普遍只包括约40种左右疾病。人寿险则涵盖若干内地不保项目,比如艾滋病,更全面地保障了投保人的利益。而在投资储蓄方面,香港作为世界金融中心,投资产品开发得更加充分,保险类投资产品投资基金选择更多,可以实现保障与投资兼备。
另外,香港保险可全球受保,无论投保者是旅游还是留学到世界其他地方,发生疾病或者意外而住院,都可以理赔。相比之下,大部分内地所购保险的受保范围只限制于大陆地区,若要求全球受保,则保费较高。
2. 保障程度更深
香港保险的受保时间更长,终身受保为100岁;而大陆部分保险可达到85岁。而香港保险中的儿童留置权仅为6个月,内地大部分保险的儿童留置权则根据保单的不同,从5岁到18岁不等。儿童留置权意味着,在被保人达到某个年龄段以前,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不予以理赔,仅退还保费。
另外,香港保险做出赔付的认定程度与大陆保险不同:以重疾保障为例,香港保险在病症的严重程度还较轻时就可做出赔付,而大陆保险可能在病症晚期才可做出赔付。
同时,在香港保险中,重疾是主险,主险赔付后,附险(如医疗住院险、癌症中风险)依然存在;而大陆的重疾主险赔付后,整个保单就失效了。
3. 严核保,宽理赔
香港保险更注重“严核保,宽理赔”,即核保有明确、详细的规定,理赔程序却更简单、快捷、利落、可靠。
实际上,香港保险的索偿流程很简单,且无需本人亲赴保险公司。一旦需要索赔,只需要填妥申请表格(索偿表格可以在保险公司网站下载),提供所需的医疗文件和收据,邮寄给香港的保险代理人即可。当保险代理人将完整的材料带回公司,理赔完毕,则公司会直接在14天内将理赔款项打入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去信确认。
另外,香港保险存在“不可争议条款”,即由保单生效日起记,当受保人在生期间保单已持续生效超过2年后,除非保单是欺诈性所得,否则香港保险公司将不会争议受保人人寿保障的有效性。而内地的新《保险法》中,“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过于笼统,可能会影响其实际运用。
4. 低保费,高保额,高回报
对比国内的同类产品,香港保费率比内地低两到三成,但保障额却比内地高30%以上。
同时,香港保险公司的业务质量高,环境开放,可进行全球投资,所以费率和分红都对客户更有利。而国内政府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比较保守,所以保险公司受限较多,不能最有效地进行投资。
5. 保险公司更具实力
香港的保险业拥有超过170年历史,在长期的发展中显示出稳定性。
在香港这个自由竞争的经济体系中,保险公司需要通过更专业和优质的服务来吸引客户:香港保险持牌人必须经过严格的资格认证考试,并且需要持续的学习,每年必须完成12个学分;且香港保险的持牌人流动性低,要想在这行业长久的做下去,诚信当然是金字招牌。
6. 监管完善、严格
香港保险的监管体制以高效率、高透明和严格著称,健全的法制可最大程度保护客户的利益。
香港保险业监理处( 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Insurance)在1990年6月成立,是负责执行《保险公司条例》(第41章)的规管机构。《保险公司条例》作为极为重要的法例,为香港保险业提供了一套审慎的规管架构。保险业监督的主要职能,是确保保单持有人或潜在保单持有人的利益获得保障,以及促进保险业的整体稳定。
此外,保险索偿投诉局(ICCB)于2013年5月1日起,将处理索偿服务范围扩大至内地居民,为内地居民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途径。从2016年1月1日起提高可裁决的赔偿限额,由原来80万港币上调至100万港币。
7. 最佳离岸资产管理工具
其实,香港保险绝不仅是能提供生命健康保障那么简单,更可以作为一种家庭资产规划、财富传承的重要工具。
内地居民蜂拥赴港购买保险的背后,除了香港保险产品的高性价比外,还可利用香港保险的一些特性如处于自由开放的金融市场、拥有高度的司法保护、低风险、高私密性等,达到资产保值增值、全球资产配置、财富继承等目的(关于高净值人群的保险妙用,在公众号中回复“高净值”可查看介绍)。如此说来,香港保险真可谓是最佳离岸资产管理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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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险的“魔法”其实很简单。
保险公司的高资质和激烈竞争,推动保险产品不断优化,真正为投保人提供多元稳定、高质量的保障和收益;
而香港作为世界金融中心,又能以完善的制度、开放的环境支撑香港保险稳定、快速发展,并提供一些额外优势。
㈥ 保险公司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是挺复杂的。我尝试着回答一下
现讲一下题目中的一个硬伤,阿曼应该是阿拉伯半岛上的亚洲国家,不是非洲国家。
1、答:
存在的风险因素包括:粗分一下主要有:货物运输(包括装卸、储存)途中的财产灭失风险,运输过程中货物价格波动的风险,以及外方在收货后不予付款的拒付风险。
2、答:
投保适当的保险以及加强对贸易对方的信用风险管理,是规避以上风险因素的主要手段。
3、答:
主要有《协会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一切险条款》附加《战争、罢工拓展条款》、《变色、锈蚀条款》;及《出口信用保险》。如果货物在卸货港存放的时间超过60天,则还应投保《财产一切险》附加《盗抢条款》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主要保障货物运输装卸存储途中的财产灭失风险,而出口信用保险主要保障对方拒付货款的风险。
4、答:
在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货物的保险金额一般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如实申报的货物交易价值的110%,此上浮的10%即为保障此类风险(同时还包括标的出险后由于时间延误的问题造成的其他一些费用和损失)而定,如若投保人认为此项保障程度尚有不足,可申请提高上述上浮比例,但不应超过30%,同时支付相应保费。
在出口信用保险中,保险人给与交易对象的授信额度取决于投保人与交易对象签订的贸易合同中的合同价格。如若价格发生波动,在交易实际发生前,投保人可向保险人提出增加或减少授信额度,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减以及增减的幅度。但投保人应缴纳相应的保险费。
财产一切保险的保险金额的确定,取决于投保人根据贸易价值向保险人如是申报的价值。如果在保险期限内价格发生波动,在货权发生转移前,投保人可向保险人申请增加或减少保险金额,并缴纳相应保险费。
5、答:
无论是货物运输保险还是出口信用保险,其保险期限均属航次险类,即从所保障风险的开始作为保险期限的开始,以及所保风险的结束作为保险期限的结束。不存在未到期保险合同的问题。
而财产一切保险,投保人则应向保险人提出提前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会在原保费中扣除相应短期保费后(日比例或月比例可选其一),向投保人退还剩余保险费。
6、答:
1、具体参见《协会海洋货物运输一切险条款》及《出口信用保险条款》及《财产一切险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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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不做广告的我
㈦ 保险中风险怎么分类
可保风险和不可保风险
保险公司承保的只是可保风险。
㈧ 保险中的风险指的是什么
指的是意外,无法预料的损失
㈨ 六大风险是那些
六大风险具体包括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信贷风险、案件风险、政府融资平台信用风险、房地产行业信贷风险、个人贷款违规流入资本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