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2019年保险行业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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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业增值税,适用税率是6%
金融保险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是3%
扩展阅读:
1、贷款服务
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3、金融商品转让
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保险服务收入
5、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
二、纳税地点
属于固定业户的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除一般规定外,有以下特殊规定:
(1)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2)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贰』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对金融保险业的利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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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影响保险产品的价格。税负是保险产品定价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在现行营业税体制下,保险产品定价中考虑了营业税因素。改征增值税后企业税负情况有所变化,对企业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保险企业需调整产品定价机制来保持产品利润率的稳定。
二、在目前的营业税制下,产品的定价可以简单理解为:产品价格=赔付成本+营业税+佣金+费用+期望利润。营业税的多少,直接影响着产品的定价高低。有研究表明,当增值税率较低时,保险公司保持产品价格不变的话,利润率会有所提升,而如果是保险利润率不变的话,产品价格就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这表明,实施较低的增值税率对于保险公司与消费者来说是双赢的过程。
三、另外,保险行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也都与税制、税率密切相关,在5月1日正式实施“营改增”后,保险公司需要重新进行计算。
由于保险行业尚未正式实施,具体的减税效果还难以估量,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完全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对于进项发票的管理力度。从其他已经试点“营改增”的地区和行业来看,减税效果整体还是比较明显的。
有数据显示,2012年开展营改增试点以来,截至2015年底,全国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累计实现减税达到6412亿元。“营改增”对于第三产业的推动效果也较为明显,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由2012年的45.5%逐年提高到2015年的50.5%,首次占据中国经济“半壁江山”。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金融保险业自2016年5月1日起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日常经营管理高度依赖电子信息系统、分支机构遍布全国、直接面对大量机构和个人客户的保险公司而言,短时间完成“营改增”切换工作是一项极大的挑战。
『叁』 营改增之后金融保险业税率多少
金融保险业增值税,适用税率是6%
金融保险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是3%
扩展阅读:
1、贷款服务
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3、金融商品转让
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保险服务收入
5、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
二、纳税地点
属于固定业户的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除一般规定外,有以下特殊规定:
(1)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2)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肆』 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是什么意思
来源:财税派
各行业“营改增”层层推进,作为地方税源大头的金融保险业税种改革也将在明年启动。
12月16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研究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的相关工作。财政部一位内部人士透露,明年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具体时间点还未敲定。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教授韩晓琴分析,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一旦启动,影响面极广,其涉及到金融机构税率变动以及征税主体的变化,还牵涉到中央和地方在税收分成上的博弈。目前,金融保险业在征收营业税的行业中税额仅排在建筑业之后,占比营业税总额近20%。
『伍』 营改增后金融业如何纳税税率多少
具体税率还未定。
金融方面贷款业务和中间业务适用税率预计将定在6%。金融商品买卖适用税率或免税或为6%,但采用何种计税方法仍不确定。相较于其他行业,金融业营改增一直被业内认为难度较大。
由于金融业营改增对整个金融行业的影响非常大,核算也十分复杂,营改增本身的目的是避免双重征税,因此,如果扣除不到位,反而对金融行业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也是政策迟迟未出台的原因所在。
『陆』 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对金融及保险业有什么影响
一、业务的复杂性
我国金融行业主要以银行、保险、证券三大板块为主,三个板块经营业务和产品的复杂性,导致该行业收益率的不稳定性。以银行业为例,银行的理财产品、基金、期货、保险等产品,受到市场的影响很大,并且对除了市场因素之外的其他因素也较敏感,甚至很多产品的收益率受到全球经济的影响也较大。因此要确定某种产品的收益率不易,而我国的流转税税率也是根据整个行业的收益率以及市场的情况确定的,所以因为业务和产品的复杂性,导致税率以及征收方式的确定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技术及资金的投入
我国金融业系统比较复杂,信息化程度比较高,并且适应了营业税含税价的特点。而增值税的特点是要对增值额进行征税,因此要彻底全面营改增,就要需要对整体系统进行修正或者优化。同时上面提到收益率的不易确定也导致了增值额的不易确定,因此,不仅需要大量对复杂金融产品有深入了解的金融专家,还需要专家进行大量的对系统和数据进行摸排和分析的工作,并且信息化系统进行修正及匹配的资金投入恐怕也是不容小觑的。
三、抵扣链条的连续
“十二大”国务院进行全面营改增,目的也是为了避免部分行业营改增,导致一些企业重复交税。比如营业税纳税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服务或者应税货物,不能进行增值税的抵扣,导致相关服务或产品营业税的缴纳中含有增值税成分。再比如增值税纳税企业,取得的还未进行营改增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产品,也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所以所缴纳的增值税自然也包括营业税的部分,因此此次营改增将全面进行,消除上述情况导致的企业重复征税,并保证所有企业实际税负只减不增。但是因为金融行业产品及客户的特殊性,企业无法取得了相关发票或者取得了相关发票却无法凭票扣税的情况,也并不是全部能够避免,所以在金融行业推行营改增在世界上都属于难题,因此国际上甚至认为金融业就不存在真正推行增值税又能完善抵扣链条的办法。
四、征税方式的确定
金融产品的运营一般会考虑诸多因素,不仅考虑产品本身的收益率,而且还会考虑市场的风险补偿,以及未来期间的通胀,并且一般金融产品的运营期限也不乏很长期的。因此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收益率也就不仅包括产品自身的增值,还包括隐性的一些收入,比如风险的补偿,以及未来通胀的补偿,并且长期资产的运营过程中,上述要素可能会发生重大的变化,因此,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征收增值税,不能像一般生产企业一样,能够很好的把控增值环节以及增值额。同时我国金融行业包括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租赁业等,每个细化行业的特点也不同,因此对于各行业的征收办法还应该审时度势,不仅要借鉴国际上通用的做法,还应该考虑我国的经济市场特点。
『柒』 全面营改增后,保费收入有哪些增值税优惠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二十一)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
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是指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保险期间为一年期及以上的健康保险。
人寿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人身保险。
养老年金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保险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生存保险金的年龄不得小于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相邻两次给付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健康保险,是指以因健康原因导致损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上述免税政策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5号)规定执行。
......
六、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文件规定:“二、《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一)项中,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一年期及以上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包括其他年金保险,其他年金保险是指养老年金以外的年金保险。
......
五、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捌』 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何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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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税派
各行业“营改增”层层推进,作为地方税源大头的金融保险业税种改革也将在明年启动。
12月16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研究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的相关工作。财政部一位内部人士透露,明年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具体时间点还未敲定。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教授韩晓琴分析,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一旦启动,影响面极广,其涉及到金融机构税率变动以及征税主体的变化,还牵涉到中央和地方在税收分成上的博弈。目前,金融保险业在征收营业税的行业中税额仅排在建筑业之后,占比营业税总额近20%。
『玖』 2019年营改增最新政策对金融及保险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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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对建筑业而言,因为劳动力成本/折旧不能抵扣增值税,或会在较短时期内对建筑类行业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长期内对营改增政策的修改将可能抵消不利影响。对房地产而言,如果土地成本不可抵扣,最终行业利润下降幅度可能会更大,反之则对企业经营业绩有利。对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而言,属于利好信息,将会显著减轻企业的负担。”
“地价、利息目前没有明确是否能抵扣,如果地价、利息能进来抵扣的话,会降低房地产企业税负。金融业由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因为增值税是价外税,实际税负率是5.66%,再考虑到进项可抵扣,租金、购买设备这块能抵扣的话,基本上影响就不大。生活服务业如餐饮服务行业,这块的主要成本就是人工、租金、采购。如果租金和采购能抵扣,有可能税负会降。”建筑行业分析师认为,短期来看,考虑到材料、人工无法足额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甲方供应材料情况下发票难以进行抵扣等,大部分企业税负将有所增加,但营改增可能仅适用于新签项目,预计负面影响不大。长期来看,随着建筑企业发票管理力度加大,引进高科技设备并减少人力投入等,减负效果将逐步体现。更多相关建筑行业分析信息请查阅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建筑行业发展分析及投资潜力研究报告》。
对于地产业,证券地产业分析师认为,如果营改增后能按6%计税并抵扣土地成本,将会极大改善企业的税费负担。如果仅以6%税率征收,对建安成本、财务成本等较高的企业利好也十分明显。从政策的基调来看,房地产企业的税费减免将逐步进入实质阶段。
证券研报指出,证券业方面,券商如果可抵扣比例超过40%,营改增或有增厚业绩效果,其中人力成本能否抵扣至关重要。保险业方面,免税和进项抵扣确定至关重要,预期寿险免税设计或在营改增后能得以延续,而产险受益幅度或依然较高。信托业方面,考虑营业成本中管理费用/资产减值占比60%/40%,其中人力成本占比超过70%,人力及减值如何抵扣将非常重要。
『拾』 42,营改增有哪些常见的税收优惠
首先,原先针对四大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望继续延续,原来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有望免征增值税。比如以前针对金融业的银行同业间拆借利息免征营业税,营改增之后,可能对银行同业间拆借利息免征增值税。
其次,针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的表述,意味着营改增后如房地产业新老项目将会有过渡性政策。其实,以前的一些纳入营改增的行业也有过渡性政策,比如针对融资租赁行业在营改增之前购买的设备给予相关优惠措施,确保行业税负不会大幅增加。
最后,重申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此前营改增行业税负是有增有减,而这次则强调减轻所有行业税负。
关于四大行业营改增方案具体内容,目前四大行业税率基本达成共识,金融保险业或由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房地产和建筑业或由5%和3%的营业税改为11%的增值税,酒店、餐饮等生活服务业或由5%的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
营改增方案将会对企业新投资形成的不动产纳入抵扣,鼓励企业投资,如果企业投资量大的话,可能一两年不用缴纳增值税。
新投资的不动产抵扣得到明确,但是这个抵扣是当期抵扣还是分期抵扣还不清楚,如果分期抵扣,那抵扣年限为多久?这些都是之前政策制定部门和业界经常讨论的问题。
营改增的减税主要体现在不动产投资纳入抵扣链条后带来的抵扣增加,要兼顾减税作为稳增长措施发挥的作用和财政承受能力,可以采取不动产投资在一定期限内,如5年或10年内分期抵扣的措施。分期抵扣对投资决策的影响相对较小,但能够大大增强财政的承受能力。
由于营改增时间紧、任务重,四大行业营改增方案即将出台。最后四个行业营改增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约为前期试点纳税人合计户数的近2倍,涉及营业税税额超过1万亿元。营改增将促使企业在经营管理、劳务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发票管理、税务管理等多个方面需要作相应的调整,因此前期的准备工作具有一定的难度。
近日,财税部门印发相关文件,要求各省国税、地税部门要统一组织,即时开展营改增纳税人档案交接并做好其他准备工作,确保5月1日税制转换如期实现。营改增收官之战已经打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