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复杂一点/
从流程开始:接报案--调度--查勘--定损--核损--收集单证--理算--核赔
然后针对每个环节再做一下具体的管理规定.
2. 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为了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郑州中铁大桥炬烽工程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劳务公司为全体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并制定本公司《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第一款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劳务公司的工伤风险,公司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三条 劳务公司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公司内公示。
劳务公司和公司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四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务公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公司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二款 工伤认定
第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本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本公司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郑州市金水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款 工伤保险待遇
本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款 意外伤害保险
公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工程所在地为全体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 商业保险管理制度流程
一:企业给员工上商业保险:
依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确有着严格的规定,但那也仅是严格规定了险种及范围,并没有完全禁止,企业如何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根据有关规定介绍说:职工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商业保险,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其所需资金一律由职工个人负担,不得由企业报销。
企业如何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企业按照内部议事规则,经过董事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决议,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在实际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险统筹之外,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职工奖励的,所需资金从应付工资中列支;作为职工福利的,所需资金从结余的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但不得因此导致应付福利费发生赤字。涉及的税收问题,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约束的行为主体是“职工”,企业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无论开具何种形式的发票,都应由职工本人承担,不能由企业报销。企业按照规范的内部控制流程,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是允许的。并指明了列账渠道,奖金,列作应付工资,作为职工福利的,则作为应付福利费。
“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企业如何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财务及税务管理体制下,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的分工是不同的,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行为是否合法主要由财政部规范,而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涉税问题则主要由国家税务总局规范。
二:免税,抵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抵税
三:工伤和意外:
两个不能同时申请,需有先后顺序。因为保险都遵循补偿原则,即会扣除您从其它地方已经赔付的金额,对剩下的一部分进行赔付,总的赔付金额不超过总的花费。有此也体现了保险保障的损失而不是盈利的性质。
为了做到这样的限制和规范,对于申请第一家,需提供发票等就医资料原件。申请第二家,有以下申请流程:
假设A为客户上一家已获得理赔的渠道,B为客户准备申请理赔的保险渠道。
流程:
1、从A处取得分割单原件和发票复印件(分割单也叫结算单)
2、再和其它资料一并提交到B公司,申请理赔(B会扣除掉A已经赔付的金额,再减去免赔额和自费项目。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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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珠峰保险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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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峰挺不错的呀,现在的培训机构都差不多内容都还可以,不过给我的最大的感觉就是其他的培训机构老师讲完就走了只是在传输知识技术,珠峰的老师倒是不一样,我就是去免费的层几节免费课,老师还真是认真负责,晚上会留下来出题练习,也会陪大家解决问题和讨论其他的感受,弄得我都不好意思走,听了几天课真心觉得找到了学习的感觉,看老师和学生之间真的感情不错,虽然我已经工作很长时间了,不过老师讲的原理我还真的不知道,收获很大
5.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为将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引入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实现风险专业化管理与安全监管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通过强化事前风险防范,最终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1、安全责任保险涉及原则,细分高位作业领域、明确高风险岗位;高风险岗位安实名方式购买;低风险岗位按不记名方式确定最低人数的形式进行购买。
2、核定风险性高的岗位新员工入职时,向行政室提交有效的证件或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健康证等)。
3、新员工入职的7个工作日内,行政室到保险部门办理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手续。
4、每月30日前,行政室办理参保人员次月续保的相关手续以及退保人员的更新工作。
5、低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参保,根据公司规模和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一个科学的投保数量和金额。
安全责任保险投保应拟定:
1、投保安责险应拟定相应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在保证证明有效的情况下,尽量简化理赔程序,达到安责险迅速、实效的进行理赔。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拟定赔付时限。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到案件报告时,应立即查勘定损,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赔付时间,在规定时限里结案,及时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及公司责任风险得到有效转移,尽最大可能利用安责险的保障功能。
事故处理:
1、现场处理:
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同时向行政室报告。行政室必须在五分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并处理现场工作,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事故上报: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12个小时内将事故经过报告书、事故责任情况、事故损失、人员受伤者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或者住院通知书一起报行政室。
事故申请:事故发生后行政室再24小时内按有关要求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
事故理赔:公司、被保险人、第三方受害者请求赔偿时,应准备如下证明和资料提供给保险公司:
1、保险单正本;
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填具的索赔申请书;
3、公司或第三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资料;
4、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5、伤亡人员名单;
6、受害人伤残的,应当提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伤残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受害人死亡的,公安机关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7、发生第三者上海时保险人与受害人所签订的赔偿协议书或和解书经判决或仲裁的,应提供判决文书或仲裁裁决文书;
8、公司及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奖励和惩处:
1、奖励:所有安全责任部门,半年内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公司予以奖1000元;一年内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公司予以奖2000元。
2、处罚行政室因过失未购买安全责任保险或未按要求及未按时申报,致保险部门不予赔偿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安全责任保险主办人承担责任事故损失30%,行政室主任承担损失20%;
3、事故相关责任人最高处罚限额1000元/次。
6. 保险业的管理制度是怎么样的!
1.入司要取得国家保监委的《保代资格证》,只要通过培训才能掌握保险方面的知识,从容过关。一般保险公司在入司时都要交培训费,原因是怕你学习后不做,公司就增加了培训负担。不过,只要你学习后能开单,公司将会在你头几个月的工资中,以学习津贴的形式补发给你。
2.保险业的个人晋升与发展非常人性化,不需要耍社会上的流氓手段达到晋升的目的。在保险业发展分两条线,一个是走个人发展道路,从业务员到高级专务的路线,不需要你去“拉从头”。另一个是组织发展路线,就是从业务员到主任、经理等管理团队的路线。做的好都有管理津贴。团队越大,产生的保费越多,则待遇越高。各公司有专门的考核办法。
3.保险代理人的工资被称为“佣金”。一般是按新保业务的比例计算的,不同的险种计酬标准不一样,一般期缴时间长的险种计酬点子要相对高一点,短险在5%~10%之间。(注意:按保费考核业务员的佣金是一种计酬制度,并不是拿的客户的钱,不管公司给你多少佣金,客户的保险利益是丝毫不会受损的,你尽管心安理得好了。)个人业绩做的好的绩效津贴要比一般业务员高许多,如果团队发展的好的管理津贴则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4.保险佣金制度是借鉴国外的管理方式而来的,国家法律许可,不是传销。
5.如果你想买较大数额的保险,加入业务员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因为保险只有一个价,不管你是在代理人手上买还是在公司总部、分部买都是一样的。只有成为保险代理得回自己的佣金就相当于便宜了许多。哈哈,这是一个秘密,公司的人知道了会惩罚的哟
7.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是什么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明确管理渠道,降低公司事故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 财务部负责缴纳和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帮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获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第五条 人事行政部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第六条 人事行政部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帮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第七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情况实施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第八条 财务部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九条 财务部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金。财务部必须确保资金按时支付。
第十条 发生事故,有相关部门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有人事行政部负责派车将受伤人员送达医院就诊治疗。
第十一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 第十二条 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人事行政部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第十四条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需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第十五条 事故后人事行政部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
第十条 发生事故,有相关部门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有人事行政部负责派车将受伤人员送达医院就诊治疗。
第十一条 人事行政部负责接待受事故影响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抚工作。
第十二条 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按《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对医疗期满的工伤(或患职业病)职工,人事行政部必须及时帮助办理上报伤残等级的鉴定工作。
第十四条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病残等级的,需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帮助伤残职工办理相关待遇。
第十五条 事故后人事行政部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