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交易应遵循诚信、自律原则。
第四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
第五条债务融资工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结算。
第六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为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提供服务。
第七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
第九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第十条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上述专业机构和人员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应当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所涉费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任何商业机构不得以欺诈、操纵市场等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第十三条交易商协会依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与交易实施自律管理。交易商协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自律管理规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四条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债务融资工具交易的日常监测,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情况向交易商协会报送。
第十五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务融资工具登记、托管、结算的日常监测,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托管、结算、兑付等情况向交易商协会报送。
第十六条交易商协会应每月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汇总情况、自律管理工作情况、市场运行情况及自律管理规则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交易商协会对违反自律管理规则的机构和人员,可采取警告、诫勉谈话、公开谴责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交易商协会、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交易商协会、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交易等有关的信息。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中国人民银行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短期融资券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和《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同时终止执行。
『贰』 债券交易规则的问题问题比较多,不好意思
债券不设涨跌幅,因为债券风险低,特别是国债,是由国家信用担保,不存在亏损本金和拿不到利息的情况。
国债是没有风险,但是,记账式国债是上市交易型国债,在市场上进行交易,自然要形成价格,有价格就会出现波动,当你高买低卖,就会出现亏损。不过,国债到期后,国家还是按面值100元/张收回,并且每年还有利息收益。
通常的沪深股票交易账户就可以买卖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如果你只开上海账户,就只能买上海交易所上市的债券。再说,证券公司都是同时两个交易所的账户一起开,而且现在很多证券公司都是免费开户了。
债券可以当天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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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债券的债券风险管理
面对着债券投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投资者应认真加以对待,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去了解风险、识别风险,寻找风险产生的原因,然后制定风险管理的原则和策略,运用各种技巧和手段去规避风险、转嫁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力求获取最大收益。
(1)认真进行投资前的风险论证 。在投资之前,应通过各种途径,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种信息,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去分析投资对象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
(2)制定各种能够规避风险的投资策略 。
①债券投资期限梯型化。所谓期限梯型化是指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分散投资在不同期限的债券上,投资者手中经常保持短期、中期、长期的债券,不论什么时候,总有一部分即将到期的债券,当它到期后,又把资金投资到最长期的证券中去。
②债券投资种类分散化。所谓种类分散化,是指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分别投资于多种债券,如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各种债券的收益和风险是各不相同的。
③债券投资期限短期化。所谓短期化是指投资者将资金全部投资于短期证券上。这种投资方法比较适合于我国企业投资者。
(3)运用各种有效的投资方法和技巧 。
利用国债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国债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对规避国债投资中的利率风险十分有效。国债期货交易是指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上买入或卖出国债现货的同时,相应地作一笔同类型债券的远期交易,然后灵活地运用空头和多头交易技巧,在适当的时候对两笔交易进行对冲,用期货交易的盈亏抵补或部分抵补相关期限内现货买卖的盈亏,从而达到规避或减少国债投资利率风险的目的。
『肆』 131811 ,R-002债券,买卖单位是买卖方法是 风险体现在什么地方可以随时买卖吗
131811是两天期限的债券回购,并不是债券,在交易行情显示中的价格实际上是一个年化利率,那一个2.57实际上要表达的是两天债券回购的年化利率是2.57厘的利率意思(注意这个年化的年所指的是360天,并不是365天,很多人认为是365天的,但很多时候金融业所使用的年有时候并不一定是指365天,有时是指360天的),买卖单位是一手10张(按照债券交易的每手交易单位进行交易的),必须注意一点债券交易回购在交易时交易的是利率并不是交易的是价格,等到交易清算时的成交金额则是按照每张债券100元标准券的面值进行计算的,每手即1000元,最主要原因是债券回购质押的都是用标准券来计算的(所谓的标准券就是把债券市场上在交易的不同品种的债券通过一定的折算变换成统一标准口径的债券进行回购质押),必须注意一点债券回购不像股票或债券交易,交易方式上是有所不同的,若你打算是借出手上的资金是要借交易软件的卖出方向进行的,原因是交易的是利率,一般借出资金的当然是利率越高越好,借入资金的当然是利率越低越低好,由于行情显示是的价格是呈由高到低排列的,故此债券回购借出资金(俗称逆回购)是在卖出方向进行,而债券回购借入资金(俗称正回购)是在买入方向进行。另外债券回购成交一次实际上是要做两次交易结算的,实际就是你一次成交最后经过两次清算后进行了一次买入和一次卖出,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借出资金的,做了一次成交后都清算时可以看作是买入债券,到下一次清算时可以看作把债券卖出。必须注意一点债券回购是暂不能做回转交易的,也就是说不像股票或债券那样买入后必须要卖出才能变现,而是通过债券回购的交易时间到期才会自动交易清算回款的,而何时到期是看你交易时证券简称后面的数字,如R-002就代表的是两天期限,也就是说两天后回购交易到期,这个时间是按自然日天数计算的,并不是按交易天数计算的,如果到期日是非交易日,其到期交易清算时间会被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而风险的体现最主要是体现在交易的利率上面,一般交易利率很多时候会有较大的波动,而对于做债券回购的借出资金者来说只是利率高低影响你赚取最后的利息是多少,另外是不需要担心会有违约的,原因是就算借入资金方出现到期违约时,一般是通过中登公司(证券交易清算出公司)垫付相关的到期本金和利息给资金借出方,对于违约方会进行相应的处罚,而相关的罚则是会限制相关的违约方回购交易资格,有权卖出相关质押品,若质押品不能满足相关的资金缺口时,也可以有权卖出其违约帐户上的其他证券品种(这个罚则有很多内容不能详说,只能简单说一下)。若你想开通正回购进行借入资金,一般是证券公司是有资产要求的,一般是50万元的证券交易资金,并且开通时要签相关的协议,而对于逆回购并不需要有这些要求,只要你愿意交易即可。
最后建议是,如果你是每天都有时间看盘的,不要交易131811这个回购品种,建议交易131810这个一天回购品种,原因是一般一天回购的资金灵活性要比两天回购的大,且很多时候两天的回购交易所体现的利率并不比一天回购有优势。还有必须要注意一般是每周四的一天回购利率是比较高的,原因是周四要考虑相关的资金清算问题,虽然一天回购在周四做时,到期是在周五,但由于资金清算到帐一般是要等到当天交易结束时才进行的,也就是说周五的资金是可用不可取的,周五时借出资金一般是最不值钱的,原因是若做一天回购其到期时间在周六,但回购到期相关的交易清算由于非交易日会被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即一般是周一,而周六和周日两天是不计算相关到期后的利息的,也就是说在周五借出一天的债券回购是要借三天的,若你想通过做两天或三天的债券回购来消除相关的影响是不可能的,原因是相关的回购在利率上也会有相应的体现,如两天回购的利率会在周五时是一天回购利率的一半左右,三天则是三分之一左右,也就是说你想通过其他途径增加利息是不太可能的。
对于债券回购一般的交易费用是按成交金额的十万分之一乘以回购交易的天数来计算的,一般时间较长的回购每七天期的按五天来算的。还有有些证券公司对于回购交易的单笔佣金低于0.1元的按0.1元收取(实际上是按实际收取的,但也的确是存在部分证券公司是有这样的收取佣金行为)。
『伍』 中国银行个人存款账户在使用中如何控制风险
中国银行个人存款账户风险提示总述(一)我行按照与账户所有人的约定,设置账户所有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中银易商等电子渠道办理的非同名银行账户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业务的限额。
(二)我行根据账户所有人风险等级、日常交易行为、资产状况等因素,在账户所有人设定的交易限额内确定交易风险提示额度,并对交易风险提示额度进行动态管理。
(三)对于超过交易风险提示额度的大额交易、短时高频和短时跨地区等疑似风险交易,经办机构应及时向账户所有人提示交易风险。交易风险提示方式由我行与账户所有人协商确定,具体包括交易前电话确认、账户余额实时提醒等。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陆』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的参与者
第八条下列机构可成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从事债券交易业务:
(一)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
(二)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第九条上述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应签署债券回购主协议。
第十条金融机构可直接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也可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非金融机构应委托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
第十一条结算代理人系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代理其他参与者办理债券交易、结算等业务的金融机构。其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双边报价商系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在进行债券交易时同时连续报出现券买、卖双边价格,承担维持市场流动性等有关义务的金融机构。双边报价商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为参与者的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中央结算公司为参与者提供托管、结算和信息服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可披露市场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债券交易的资金清算银行为参与者提供资金清算服务。
『柒』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属于()层级的规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
是: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
其制定者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这些规章仅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0〕 第 2 号
为推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规范债券交易行为,防范市场风险,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行长戴相龙
二○○○年四月三十日
『捌』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的托管结算
第二十六条参与者应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将持有的债券托管于其账户。
第二十七条债券托管账户按功能实行分类管理,其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债券交易的债券结算通过中央结算公司的中央债券簿记系统进行。
第二十九条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以转账方式进行。
商业银行应通过其准备金存款账户和人民银行资金划拨清算系统进行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商业银行与其他参与者、其他参与者之间债券交易的资金结算途径由双方自行商定。
第三十条债券交易结算方式包括券款对付、见款付券、见券付款和纯券过户四种。具体方式由交易双方协商选择。
第三十一条交易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发送债券和资金的交割指令,在约定交割日有用于交割的足额债券和资金,不得买空或卖空。
第三十二条中央结算公司应按照交易双方发送的诸要素相匹配的指令按时办理债券交割。
资金清算银行应及时为参与者办理债券交易的资金划拨和转账。
第三十三条中央结算公司应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债券托管、结算有关情况,及时为参与者提供债券托管、债券结算、本息兑付和账务查询等服务;应建立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对债券账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为账户所有人保密。
『玖』 债券投资风险的管理方式
面对着债券投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投资者应认真加以对待,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去了解风险、识别风险,寻找风险产生的原因,然后制定风险管理的原则和策略,运用各种技巧和手段去规避风险、转嫁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力求获取最大收益。
1.认真进行投资前的风险论证
在投资之前,应通过各种途径,充分了解和掌握各种信息,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去分析投资对象可能带来的各种风险。
从宏观角度,必须准确分析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因素的变动状况;了解经济运行的周期性特点、各种宏观经济政策尤其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动趋势;关注银行利率的变动以及影响利率的各种因素的变动,如通货膨胀率、失业率等指标。
从微观角度,既要从总体上把握国家的产业政策,又要对影响国债或企业债券价格变动的各种因素进行具体的分析。对企业债券的投资者来说,了解企业的信用等级状况、经营管理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以及发展前景、企业各项财务指标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此外,还要进一步了解和把握债券市场的以下各种情况: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市场规模、投资者的组成,以及基本的经济和心理状况、市场运作的特点,等等。
2.制定各种能够规避风险的投资策略
①债券投资期限梯型化。所谓期限梯型化是指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分散投资在不同期限的债券上,投资者手中经常保持短期、中期、长期的债券,不论什么时候,总有一部分即将到期的债券,当它到期后,又把资金投资到最长期的证券中去。假定某投资者拥有10万元资金,他分别用2万元去购买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和5年期的各种债券,这样,他每年都有2万元债券到期,资金收回后再购买5年期债券,循环往复。这种方法简便易行、操作方便,能使投资者有计划地使用、调度资金。
②债券投资种类分散化。所谓种类分散化,是指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分别投资于多种债券,如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各种债券的收益和风险是各不相同的。如果将资金集中投资于某一种债券可能会产生种种不利后果,如把所有资金全部用来购买国债,这种投资行为尽管非常安全、风险很低,但由于国债利率相对较低,这样做使得投资者失去投资企业债券所能得到的高收益;如果全部资金用来投资于高收益的低等级企业债券,收益可能会很高,但缺乏安全性,很可能会遇到经营风险和违约风险,最终连同高收益的承诺也可能变为一场空。而投资种类分散化的做法可以达到分散风险、稳定收益的目的。
③债券投资期限短期化。所谓短期化是指投资者将资金全部投资于短期证券上。这种投资方法比较适合于我国目前的企业投资者。因为我国大部分单位能够支配的长期资金十分有限,能用于证券投资的仅仅是一些暂时闲置的资金。采取期限短期化既能使债券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又能取得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由于所投资的债券期限短,企业一旦需要资金时,能够迅速转让,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采取这种投资方式能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和灵活性。
3.运用各种有效的投资方法和技巧
①利用国债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国债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对规避国债投资中的利率风险十分有效。国债期货交易是指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上买入或卖出国债现货的同时,相应地作一笔同类型债券的远期交易,然后灵活地运用空头和多头交易技巧,在适当的时候对两笔交易进行对冲,用期货交易的盈亏抵补或部分抵补相关期限内现货买卖的盈亏,从而达到规避或减少国债投资利率风险的目的。
②准确进行投资收益的计算,并以此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资收益的计算有时十分复杂,必须准确进行。
『拾』 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债券托管与兑付
第二十七条中央结算公司应为承办银行开立债券自营账户和代理总账户,分账记载承办银行自有债券和其托管客户拥有的债券。中央结算公司对一级托管账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承办银行应为投资人开立债券托管账户,用于记载投资人拥有的债券。经过中央结算公司核查后,承办银行所记载的二级托管账户余额为投资人拥有的债券数额。承办银行应对二级托管账户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承办银行和中央结算公司可收取与债券托管业务相关的服务费用。
第三十条承办银行应严格区分自有债券和投资人托管的债券,不得挪用投资人的债券。
第三十一条投资人可在承办银行之间办理债券转托管。
第三十二条发行人应于债券付息日或到期日前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将债券兑付利息或本金划至中央结算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中央结算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向承办银行划付;承办银行应于付息日或兑付日一次足额将该资金划入投资人的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