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在没有上市希望的时候,为了留住人才分配期权,对于个人有什么意义和风险期权和股份根本的区别是
我觉得这个要看你公司的规定吧。
国内我不清楚,但我知道美国有的公司会给员工开设stock plan 帐户,并不定期给与期权,而且期权的期限超级长。
从别人那里偷来一些信息让你参考
下面为您提供几个案例
1、股票期权模式
股票期权模式是国际上一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其内容要点是: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将预留的已发行未公开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认股权作为 “一揽子”报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确定的某一期权价格有条件地无偿授予或奖励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股票期权的享有者可在规定的时期内做出行权、兑现等选择。
设计和实施股票期权模式,要求公司必须是公众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资实施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并要求具有一个股价能基本反映股票内在价值、运作比较规范、秩序良好的资本市场载体。
已成功在香港上市的联想集团和方正科技等,目前实行的就是股票期权激励模式。
2、股份期权模式
由于我国绝大多数企业在现行《公司法》框架内不能解决“股票来源”问题,因此一些地方采用了变通的做法。股份期权模式实际上就是一种股票期权改造模式。北京市就是这种模式的设计和推广者,因此这种模式又被称为“北京期权模式”。
这种模式规定:经公司出资人或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群体形式获得公司5%-20%股权,其中董事长和经理的持股比例应占群体持股数的10%以上。经营者欲持股就必须先出资,一般不得少于10万元,而经营者所持股份额是以其出资金额的1-4倍确定。三年任期届满,完成协议指标,再过两年,可按届满时的每股净资产变现。
北京期权模式的一大特点是推出了“3+2”收益方式,所谓“3+2”,即企业经营者在三年任期届满后,若不再续聘,须对其经营方式对企业的长期影响再做两年的考察,如评估合格才可兑现其收入。
目前采用这种模式的已经有北京市的中关村置业博飞仪器、北开股份、同仁堂通县分公司等十余家公司制企业。
3、期股奖励模式
期股奖励模式是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中比较流行的一种股权激励办法。其特点是,从当年净利润中或未分配利润中提取奖金,折股奖励给高层管理人员。
例如湖南的电广传媒,企业从年度净利润中提取2%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层管理人员及有重大贡献的业务骨干的激励基金。基金只能用于为激励对象购买公司的流通股票,并做相应冻结,离职半年后可以抛出。
目前采用这种模式的除了电广传媒外,还有上海的金陵股份、光明乳业、天津的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上市公司。
4、虚拟股票期权模式
虚拟股票期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认购权,它是将奖金的给予延期支付,并把奖金转换成普通股票,这部分股票享有分红、转增股等权利,但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流通,只能按规定分期兑现。这种模式是针对股票来源障碍而进行的一种创新设计,暂时采用内部结算的办法操作。虚拟股票期权的资金来源与期股奖励模式不同,它来源于企业积存的奖励基金。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是这种模式的代表。
5、年薪奖励转股权模式
年薪奖励转股权模式是由武汉市国有资产控股公司设计并推出的,因此也被称之为“武汉期权模式”。
武汉市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所控股的上市公司原来实行企业法人代表年薪制,年薪由基薪、风险收入、年功收入、特别年薪奖励四部分组成。这种模式则把风险收入 70%拿出来转化为股票期权(另外30%以现金形式当年兑付),国资公司按该企业年报公布后一个月的股票平均市价,用该企业法人代表当年风险收入的70% 购入该企业股票。同时,由企业法人代表与国资公司签订股票托管协议,这部分股票的表决权由国资公司行使,需在第二年经对企业的业绩进行评定后按比例逐年返还给企业的经营者,返还后的股票才可以上市流通。武汉期权模式本质上也是一种期股奖励模式。
6、股票增值权模式
这种模式为兰州三毛派神股份有限公司所采用。其主要内容是通过模拟认股权方式,获得由公司支付的公司股票在年度末比年度初的净资产的增值价差。
值得注意的是,股票增值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没有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这种模式直接拿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值来激励其高管人员、技术骨干和董事,无需报财政部、证监会等机构的审批,只要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施,因此具体操作起来方便、快捷。
管理层持股能否令股东信服
(2006-02-13 10:29:08)
对于国资委春节前抛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有专家解读称其为一个信号弹,目的在于试探舆论的反应。这样的理解显然不为过,因为目前尚未出台管理层增量持股的细则,尺度仍掌握在国资委手中。
对管理层持股提出怀疑的人有不少,而且能找到有力的案例作为实证。光大证券研究所的研究人士称,当年在深圳148家进行管理层持股试点的企业中,只有金地集团一家成功,另外147家都因为持股资金来源不明等不规范操作而告失败。再看管理层持股失败的案例,一度沸沸扬扬的郑州光明“回炉奶”事件也是管理层持股“激励的成果”。作为上市公司的光明乳业,2004年2月与郑州当地的国有企业山盟乳业达成收购协议,董事长王佳芬一改过去调总部“空降兵”接管的做法,反而保留原经营班底,并慷慨地授予以总经理董波为代表的高层管理团队10%的股份激励。结果,光明“回炉奶”事件给光明乳业的品牌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在广州、郑州、长春的产品销量分别一度下降三成、九成、六成,2005年前三季度光明乳业业绩下滑16.74%。
另一个典型失败的案例来自国内管理层持股“鼻祖”TCL。有市场人士指出,当初为了激发公司高管的积极性,特别是调动TCL通讯主要负责人万明坚及一帮业务骨干的积极性,TCL集团在刚刚完成整体上市后不久,就冒股市之大不韪,于2004年9月把TCL通讯分拆到香港上市。然而,TCL通讯的股权激励并没有带来企业效益的提高,不仅TCL通讯及TCL集团在上市的当年就出现了巨额的亏损,而且就连TCL通讯总经理万明坚率“旧部”也弃TCL集团而去,最后投奔到了四川长虹。原TCL集团董事、TCL国际总经理谢安健,这位曾助万明坚管理团队赢得TCL通讯10%股权的功臣,也随万明坚投奔了长虹。再看TCL集团的管理层持股,若不是最新一次国有股权转让被叫停,其管理层持股甚至将超过国有大股东。TCL集团去年前三季度亏损11.39亿元,难道也是管理层持股“苦心经营的结果”。或许TCL集团可以将巨亏归罪于市场,但与同行相比其毕竟在2005年是失败者。
管理层持股是否会起争议,在倡导者看来,关键是“先规范,再持股”,大前提是不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但普通投资者的评价更注重管理层持股能否带来多赢,即能否因经营层戴上“金手拷”而推动企业长期价值增加。更确切地说,普通投资者在看到高管获得巨额激励的同时,希望上市公司能有更好的业绩让股东们共同分享。光明乳业尝鲜管理层持股,2004年年报披露,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奖励高管人员,以897497股流通A股奖给了4位高管,其中王佳芬获得458697股。若按2月10日收盘股价计算,4位高管股票市值超过469.39万元,王佳芬持有的这部分股票市值达239.9万元。由于股票市值的缩水,光明乳业管理层持股的市值已较2004年年报披露次日的563万元大幅锐减。
对于管理层持股,高管是着眼于企业长期价值增加带来的财富?还是把眼睛紧紧盯在其它难以获得公众认可的地方?其一,廉价获取股权。G深振业将每股净资产由动态变为静态,管理层受让国有股权的价格在未来净资产每年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却是连续3年以2005年中期每股净资产为依据。其二,挪用公款或占用资金。伊利集团原董事长郑俊怀涉嫌挪用八拜奶牛厂的1500万元购买伊利的股票。其三,获取巨额高管激励基金。G农产品虽然设计了风险保证金制度,投资者还是认为其“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以有限的风险与约束来掩护高管获得“天价激励”。更多的上市公司连风险保证的前提都不设,名正言顺地设立高管激励基金。G广控算比较有自知之明,因业绩滑坡而主动将管理人员的2004年激励基金下调为500万元,只占公司年原计划提取的1600万元激励基金的31%。
投资者不禁要问,管理层持股后会随积极性增强而带动公司业绩提高吗?高管会如制度设计者所希望的那样关心公司股价吗?做足高管激励基金文章并以低价格买入股权,会不会是部分公司高管真实的目的。如果这成为高管们图谋管理层持股的首选意图,岂不是给高管们装肥自己荷包创造了又一次机会。
王佳芬曾就高管激励感叹说:“这几百万,拿了还不如不拿,惹了一身是非。”可见,上市公司管理层拿了巨额高管激励基金及持股后还是有压力的。实施管理层持股必须建立在规范的前提上,其规范不能简单地以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作为衡量标准。既然推出一系列政策的目的是让管理层持股置于阳光之下,就应该让管理层持股的方案经得起舆论的挑剔。有上市公司老总慷慨激昂:“这次股改,一定要把管理层持股写进去。如果不行,还可以在全流通之后动用自己的基金来购买。”如此信心只有兑现为公司业绩的提高,才会使普通投资者信服。而若信心是靠窃取国家或公司利益实现,只会给管理层持股“抹黑”。(记者 张炜/中国经济时报)
参考资料:文章来源 股市马经
希望采纳
⑵ 中国现在2008年富豪榜
2008中国大学富豪榜50强 共有0条回复 引用 1楼 游客 [ IP:58.18.213.* ] 2008-01-21 12:29:52 概要:名次 姓名 大学 公司 财富(亿) 1 卢增祥 清华大学 永新同方 48.5 2 何清华 中南大学 山河智能 20 3 袁隆平 湖南农业科学院 隆平高科 10.3 4 江风益 南昌大学 晶能光电 10 5 吴以岭 河北医科大学 以岭医药 ...中间左侧广告 名次 姓名 大学 公司 财富(亿)1 卢增祥 清华大学 永新同方 48.52 何清华 中南大学 山河智能 203 袁隆平 湖南农业科学院 隆平高科 10.34 江风益 南昌大学 晶能光电 105 吴以岭 河北医科大学 以岭医药集团 8.76 李大鹏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康莱特集团 8.17 郭宏新 南京工业大学 中圣集团 88 赵步长 西安交通大学 步长集团 69 曹光彪 清华大学 清华永新公司 410 张桂平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格微公司 3.911 孟祥国 清华大学 清大海诺科技集团 3.712 陈吉红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数控 3.413 武捷思 南开大学 合生创展集团 3.314 刘积仁 东北大学 东软集团 315 王阳元 北京大学 中芯国际 2.816 邢文祥 成都理工大学 亿达集团 2.617 陆致成 清华大学 清华同方 2.618 苏宏业 浙江大学 浙江中控软件 2.519 要文涛 清华大学 北京世纪鼎点 2.4520 陈学荣 湖南大学 湘财证券 2.321 陈兆武 清华大学 同方吉兆 2.222 魏新 北京大学 方正集团 2.123 侯发亮 武汉大学 武汉长江加固技术公司 2.124 刘熙 清华大学 北京清水爱派建筑设计公司 225 王学顺 清华大学 北京艾克斯特公司 1.926 丁玉章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海鼎信息 1.827 胡敏 国际关系学院 北京新航道学校 1.428 李国杰 中国科学院 曙光公司 1.429 肖良勇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海天 1.330 杨东文 海南大学 创维集团 1.231 余胜生 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维用科技 1.232 梁猷能 清华大学 赛尔网络公司 1.233 陈春花 华南理工大学 山东六和集团 1.1234 朱泰祺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太奇培训机构 135 陈文灯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文登培训机构 136 王振常 清华大学 北京清华紫光超硬材料公司 137 刘国忱 东北财经大学 北京能源投资 0.938 潘福祥 清华大学 清华兴业投资公司 0.839 史文勇 清华大学 北京博达公司 0.7840 彭剑锋 中国人民大学 华夏基石管理集团 0.641 刘冀生 清华大学 成伟管理公司 0.542 王长喜 中国人民大学 北文学校 0.443 陈纯 浙江大学 浙大网新 0.3944 薛祖庆 清华大学 北京恩派太阳能 0.3545 余秋雨 上海戏剧学院 作家 0.346 易中天 厦门大学 作家 0.247 于丹 北京师范大学 作家 0.1948 曹文轩 北京大学 作家 0.1549 曾鸣 长江商学院 阿里巴巴集团 0.1450 阎崇年 北京社会科学院 作家 0.08 http://www.ikaifaqu.com/index.php?mod=group_thread&code=view&id=196
麻烦采纳,谢谢!
⑶ 博胜集团怎么样
个人觉得有名气点的博胜集团做的还不错,有好几家分公司,湖南博胜,北京博胜,广州博胜都是分公司,规模还是很大的
⑷ 拯救中国虎国际基金会的中国虎(华南虎)重引进项目
为了改变华南虎即将灭绝的命运,拯救中国虎采取了前所没有的拯救措施:将华南虎放出牢笼,进行有效的繁育,使濒临灭绝的华南虎种群数量,野化以恢复野性,最后重新引进中国的野外。在中国本土面积较大而又安全的栖息地上逐渐增加。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拯救中国虎重引入项目设了两个主要分项目:第一是中国虎野化工程,第二是在中国的中国虎试点保留地项目。
2002年11月, 常设于英美的野保组织“拯救中国虎国际基金会”与中国国家林业局属下的野生动物研究中心和拯救中国虎国际联合会南非项目中心(本中心是拯救中国虎国际基金会为运作计划的实施而设立的执行机构)在北京签署了合作协议,旨在中国虎的繁育、野化和重引入中国野生栖息地。
中国政府第一次签署类似的合作协议:借鉴学习南非野保科学家们带来的技术和经验。南非野保界成功的使南非几个濒临灭绝边缘的物种种群扩大到可以繁衍下去的数量并放归到其原来的领地,实现了生物群系的完整性。南非科学界也对这个合作伙伴感到振奋,因为这进一步加强了中国与南非的合作关系。
中国国家林业局在推动、协调这个大型重引入项目上做了大量工作。之所以选择南非,就是因为南非通过生态旅游的运作,保护了大面积的具有生物多样性的土地,在科学方法上和经济效益上都取得了成功。
这个协议标志着中国虎保护模式的建立,即运用非洲的保护区管理专长建设中国的试点保留地,把中国本土的野生动物和作为旗舰物种的中国虎一同被重引人到恢复的本土栖息地里。中国虎的保护将在地方经济发展下得到加强,同时结合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进行有特色地生态旅游。
拯救中国虎管理团队集结了一批专家。野化训练项目由著名动物保护专家格思·冯·戴克负责,他在Pilansburg国家动物园有超过15年大型食肉动物管理经验。著名的布朗·波斯维尔和比勒陀利亚国家动物园负责在老虎繁育方面指导中国虎团队。最富盛名的顶级动物保护科学家威伦是整个项目的科学方向的领导人。
2003年9月2日,两只动物园出生的小虎(雌虎国泰、雄虎希望)从中国运抵南非。一直在拯救中国虎野化训练基地,2004年10月又有两只小虎“虎伍兹”和“麦当娜”飞往南非加入国泰和希望的野化行列。
为这次空前的具有科学和历史意义的项目,全莉和丈夫博锐在南非建立了33000多公顷(300多平方公里)的老虎谷保护区, 为”拯救中国虎” 项目建立野化平台-拯救中国虎野化训练基地,。位于菲利谱离思镇(Philipolis)的老虎谷保护区(英文为: Laohu Valley Reserve)介于自由省和北开普省之间,横跨美丽的桔黄河,国泰河,希望在一个两公顷的营地里度过前几个月,之后将转入一个4公顷的营地,2004-年7月25日,他们猎取了第一只非洲羚羊(Bushbuck),9月8日转入老虎谷76公顷的营地。不久当他们能有效捕食大一些的猎物时,再转入600公顷的营地。2005年三月25日, 他们成为头两只带上无线跟踪项圈的中国虎!
到目前为止,拯救中国虎国际基金会对中国虎在南非野化的进展十分满意,并对项目的成功信心实足。
2003年9月在国泰和希望顺利运送到南非进行野化训练后,拯救中国虎国际基金会和中国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研究中心就组织了拯救中国虎南非专家组和中国专家在中国四省十个被选地进行了考察。南非专家于2003年11月1日抵达重庆市,之后在四川、湖南、江西和福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考察。拯救中国虎南非组由皮兰斯伯国家动物园第一任园长Jeremy Anderson博士率领。第二轮在2004年2-3月对被选地前两名进行了经济评估考察。湖南和江西同时被推荐为中国虎重引入先锋保留地, 等待国家林业局的批准。
一旦适合的地点被确定,栖息地的重建工作将在拯救中国虎国际基金会的南非专家的指导下进行。之后再将捕猎动物和其他食肉动物引入试点保留地,为中国虎从南非返回家园做好准备。
在南非成功地恢复捕猎本领,能独立在野外生存的中国虎将放归到中国试点保留地。第一批野化的中国虎将在2008年配合北京主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时被重引入回中国的野外放归地。拯救中国虎国际基金会曾经和中国国家林业局共同争取中国虎作为2008年奥运吉祥物。
到目前为之,项目的绝大部分赞助资金是全莉的丈夫,美国人博锐Stuart Bray提供。拯救中国虎国际基金会正在向公众寻求支持中国虎拯救项目。国泰航空公司为2008年以前中国虎的运输给予了大力资助。亚洲虎,一个香港搬运公司也承诺从2004年开始以捐赠的形式支持中国虎项目,等等。更多的机构和我们携手合作。很多大众人士也通过我们的网站提供捐助。中国虎的命运在我们手中,而取得人们的关注和支持,将是成功拯救中国虎的关键之一。
⑸ 卢德之在湖南算不算有钱的
湖南有钱人比比皆是,富豪们大多低调做人,有钱没钱没有啥具体标准,自己觉得富裕就好
⑹ 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咋登录
非法集资:
具体规定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面对某些官员与非法集资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前者“拉下水”,很难说前者只是“无意间”沦为“活道具”而成了“从犯”。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绝不能放过这些面目暧昧的“活道具官员”,只要他们参与了非法集资的“演出”,无论只是收取了出场费,还是接下来还有更进一步的运作,都必须为此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相关分类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 最近的变化: 利用地下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
跨省非法集资
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大新特征
河北发生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13起中,都是采用直接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形式,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具有三大新特征:
一是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非法集资近30亿原东华董事长
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
二是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
三是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
主要手段
1、非法发行有价证券。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1998年7月29日)规定:“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形式进行有偿集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发行计划,不得擅自设立或批准发行计划外券种。对违反规定的,要依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对上述《实施方案》进行严格解释,在现阶段我国住房抵押证券操作,在明确具体的规定出台之前,很有可能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涉嫌非法集资。再如,1998年10月6日证监会《关于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规定“先改制后发行”规则之后,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类似股票的“股权卡”方式募集设立公司的行为同样涉嫌非法集资。
2、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债权凭证。这是非法集资案件比较常见的案型,主要是非法集资者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债权凭证,承诺到期偿付高额回报方式进行集资。
3、非法发行会员卡、会员证。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利用发行会员证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发布之后,法律规定各种形式的会员证发行一律属于非法集资,直到1998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局发布《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了会员卡发行和交易的批准程序之后,按照该《试行办法》办理批准程序的会员卡发行才不属于非法集资。
皖北非法集资案频发高额回报
4、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化,出售份额处置权。建设部《关于不得给一个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94)建房管字第09号)规定,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一平方米产权证书的行为,违反我国集资法律规定,属于非法集资。2001年《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2条明确规定:“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5、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未按法律规定批准设立基金会、互助会、储金会、农村救灾扶贫储金会、“标会”等进行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存款等,对此,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作出了明确审批程序和业务许可范围等方面的规定。
6、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河南百花集团以与社会公众签订“连锁营销协议书”形式非法集资,又如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商品房销售中的返本销售非法集资。
7、以发行私彩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国务院关于加强彩票市场管理的通知》(1991年12月9日)规定:“发行彩票的批准权集中在国务院。需发行彩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提前半年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发行计划及发行办法,经人民银行审查后,报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彩票市场管理的通知》(1999年1月25日)规定下属行为属于非法集资:“(一)以有奖销售为名,变相发行彩票的;(二)私人擅自发行与销售彩票的;(三)在境内发行境外彩票的;(四)以传销方式发行彩票的。”
8、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明确禁止企业采取传销经营方式,同时明文禁止如下变相传销方式:“(一)将传销由公开转入地下的;(二)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的; (三)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四)采取会员卡、储蓄卡、彩票、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五)其他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国家工商局、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2月17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又明确认定了数种变相传销行为为非法经营行为。
皮包公司非法集资
9、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998年左右部分地区出现以开发“果园”、“庄园”的名义非法集资的现象,如某果园开发公司通过宣传“只要投入7800元,拥有50年私人果园,33株龙眼树”进行非法集资,针对上述违法现象,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明文禁止利用土地开发进行非法集资,并规定:“农林开发用地必须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明确规划要求和转让、转租的限定条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分割转让、转租。”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农林开发项目信贷管理,严禁利用土地开发和土地转让名义非法集资的通知》(银发〔1999〕254号)也有相关禁止性规定。
以上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明文归纳的若干种非法集资案型。
11、教育储备金。前一阶段,各地民办学校大量采取教育储备金的教育收费方式,即要求学生(家庭)一次性缴纳一笔大额资金(10~30万),称为“教育储备金”,学校同时承诺学生在校期间毋须再交纳其它费用,并且在学生离校时可原数返还所缴“教育储备金”。随着番禺、湖南、武汉等地先后爆发巨额教育储备金无法返还学生家长的案件,各地政府向后出台政策禁止民办学校收取任何形式的教育储备金,如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策(1999)2号文件等。在此之前,国家教委1991年5月3日发布的《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第9条规定:“集资办学应贯彻自愿、量力和群众受益的原则,按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中小学校不得自行向群众和社会硬性摊派费用,也不得向学生征收集资费。”《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7条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因此,民办学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即向学生家长收取教育储备金的,应认定为非法集资。
12、地方政府发行或变相发行地方政府债权。《预算法》第28条明文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因此,《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中明确禁止上述非法集资行为。13、以“招商”名义从事非法集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企业以招商等名义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工商企字[1998]第272号)规定坚决查处企业借“招商”名义非法集资,并且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规定核定企业经营范围,不得核定“招商”以及类似的不规范用语。”
非法证券
为揭露非法集资给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股票,是指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擅自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变相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采用广告、公告、电话、信函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以及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的行为。如果是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经证监会批准,股票转让后,公司股东不得超过200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的行为也是变相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是指未经证监会批准的机构和个人从事的证券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 非法证券活动表现形式主要有: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或各类基金份额,谎称这些证券将在海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兜售所谓原始股或基金份额;以所谓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国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甚至产权交易所、证券交易所的名义,未经证监会批准,非法向社会公众推销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证券投资为名,诈骗群众钱财。
浙江丽水女老板非法集资7亿
社会公众可从两方面来识别非法证券活动:一是从证券的发行方式识别,无论是股权(股票)、债券还是基金,其发行方式是不是采取了前面提到的公开发行的方式,如果采取了这种方式,就要看是否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批准,可以判别它是否是非法的行为。二是从发行证券的中介机构识别,看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承销、代理买卖活动,是否取得了证监会批准,如果没获批准,就可判别是一种非法证券业务。根据《证券法》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那些所谓的“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及“金汇基金”“瑞士共同基金”“金手指基金”等完全是骗局,投资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托管造林
“托管造林”是近两三年出现的现象,其基本运作方式一般是通过租赁、承包或其他方式获取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再转让给社会零散投资者,然后投资者再将林地和林木委托给公司经营。这种转让与托管为一体的经营模式,风险极大。已经暴露出一些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不法行为,并给投资者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这些“托管造林”公司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欺骗手段:
一是为公司披上合法外衣,一般极力宣传“托管造林”模式是响应中央9号文件精神,是国家鼓励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建设和投资的新模式,欺骗投资者。二是以林权证为幌子,博取投资者信任。“托管造林”公司许诺购买林木后将转交或帮助投资者办理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印制的林权证,使投资者相信林木是真实存在的、权益是有保障的,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三是夸大林木生长量及林业投资回报率。“托管造林”公司多数在宣传中许诺很高的投资回报率或出材量,甚至宣传投资林业零风险。而实际上,林木生长受自然条件、品种选择、经营措施、自然灾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托管造林”公司在宣传中,向投资者隐瞒投资林业所要承担的风险。四是承诺有专业的管护队伍和机械设备,负责对投资者购买的林木进行精心管护。实际上,这种承诺是否履行很难监督,有些公司根本没有所谓的专业管护队伍,也没有实施正常的营林和管护措施,林木生长状况也很差。五是宣传林木采伐不受采伐限额指标的控制。这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不符。 《森林法》规定,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采伐方式等进行采伐。而一些“托管造林”公司以“谁造谁有”为借口,宣称当事人想采伐就可以采伐,实际上在欺骗投资者。六是装扮公司经营形象,赢得投资者的好感:在重要的商业地段租用高档写字楼作为公司的经营场所,打造具有经营实力的形象;宣称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打造专业性;组建各种类型的监督委员会等,体现投资者对公司的监督权。而实际上,这正是骗局的一部分。
河南商丘人大代表吴振海非法集资6.1亿
《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的使用权可依法转让。除此之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国家尚未制定具体的流转办法,有的省份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可按照地方性法规进行流转。国家尊重森林经营者的经营目标,保障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但在林木采伐上有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按照《森林法》的规定,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采伐林木者,需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交包括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申请文件,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发证权限,在批准的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内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回报诱饵
非法集资千变万化诱饵都是“高额回报”,非法集资犯罪虽经司法机关屡次打击,但近几年来发生的此类案件却不在少数,甚至在一些地方有愈演愈烈之势。记者在跟踪调查中发现,非法集资类犯罪正呈现出四个特点,亟须引起各方关注和防范。 部分地方的非法集资活动名目繁多。以辽宁为例,有种树、养蚂蚁、养鹅、代销食品的,还有投资港口建设、石油开发和投资啤酒生产线的,这些非法集资活动的共同点都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媒体广告宣传,利用亲友相互鼓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该类违法犯罪活动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伪装、欺骗性更强。非法集资犯罪的嫌疑人不但有合法注册的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而且处心积虑利用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振兴形势,巧妙伪装、加强炒作。有的还擅自成立有关国家办公机构,打着科研单位的招牌,“拉大旗、作虎皮”。
二是犯罪组织更为严密。当前,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与非法传销活动方式有融合趋势,主要策划者居于幕后,或者在外地遥控指挥,在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设立若干分公司,再临时雇用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宣传和发展“下线”。分公司负责人多为先期投资获利者。骨干成员的报酬根据集资额按比例提成。这样层层诈骗,又层层控制。
三是投资者成分不断扩展。集资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多为城市下岗、买断工龄职工、较富裕地区的农民以及社会闲散人员。但目前有向高校学生、城市白领、个体企业老板等方面扩展的趋势。
四是异地作案突出。集资诈骗活动具有跨地区、甚至跨国作案的特点,资金流动和转移很快,产生的影响和损害很大,更不利于查处。
领导道具
领导干部为何沦为非法集资“活道具”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成立时,有的官员端坐在主席台上;企业周年纪念时,有的官员到会侃侃而谈。官员和企业老板的合影挂满了这些企业办公室的墙壁,官员视察的照片占据了企业宣传册最显要的位置。种种迹象表明,在这些官员与非法集资的企业之间,存在着非同一般的利益关系。 新华社发表评论《领导干部谨防沦为非法集资的“活道具”》,认为“少数领导干部已经沦为非法集资的‘活道具’和‘广告’,暴露出其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存在的诸多问题”,“虽然领导干部绝大多数都是无意间充当了非法集资的‘活道具’,但其巨大的广告效应正是这些骗子公司梦寐以求的,客观上起到极大的误导作用”。将这些与非法集资企业打得火热的官员称为“活道具”,可以说一点儿也没有诬陷和贬损他们。这样的“活道具”远非安徽所独有,在其他地方也时有所见,而且,有的官员并不是“无意间”充当了非法集资企业的“道具”———他们既然身为地方官员,无论就其地位、见识而言,还是从获取信息、动用资源的能力看,都不会是轻易上当受骗的“低能儿”,所以,他们不会平白无故赤膊上阵为这些企业呐喊鼓噪,对于自己能够为企业发挥的广告宣传作用,他们一定也有着清醒的意识;他们对群众和社会起到的极大的误导作用,往往也不只是客观的结果,而更可能含有主观的成分。
仔细分析起来,某些官员沦为非法集资企业的“活道具”,一般有三种表现形式。其一,官员只是出席企业的会议,参加企业的活动,此外没有更多更深的介入。只要官员在会议上亮了相,在活动中剪了彩,企业就有机会将官员的形象用来进行广告宣传;与此同时,某些官员亮相、剪彩也不会白忙一场,他们会收取少则一两千元、多则上万元的“出场费”。这些官员的身价相较明星大腕或许并不高,但他们将自己的形象就这样“卖”给企业,却十足令人痛心。其二,某些官员不满足于默许非法集资企业将自己的照片挂在墙上招徕生意,而是身体力行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去,与非法集资者一起“坐庄”、“操盘”以牟取暴利。如辽宁省丹东市破获一起非法集资案,一个只有中专文化的护士非法吸纳公众存款1500多万元,警方发现,该案能够发展到如此规模,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少数官员直接参与其中。比上述两种形式更胜一筹的是,一些地方的党政机关和政府部门不惜透支公权力的公信力,为非法集资的企业进行信誉担保。如安徽省太和县双阳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6.4亿元。该案之所以能持续近十年、涉及公众存款户6000余户,关键在于当地一批领导经常到双阳集团视察,为该集团及其负责人戴上一顶又一顶光彩照人的桂冠。在双阳集团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当地政府甚至动用财政资金给予资助,从而在社会上产生了更大的欺骗性,使更多群众陷入到骗局之中。
4识别方法编辑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开展防范非法集资
一、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
二、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三、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5相关建议编辑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传销印象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 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⑺ 如何购买基金
一般投资者刚开始都会有这样的疑问:
1.我没有基金账户,我应该怎么开户呢?
答:带上你的身份证,先办张银行卡,就是你所在银行的储蓄卡,然后办基金帐户卡,你告诉银行工作人员说你要开基金帐户,他们会告诉你怎么做的,你只要按他们说的做就可以了。储蓄卡要收10块钱的卡费,基金帐户卡是免费的
2.开户以后可以在网上购买吗?应该怎么做?
答:打个比方,假如你是工商银行的卡,登陆工商银行网站上注册,然后:网上证券——网上基金——基金交易——基金购买
3.网上购买和在银行购买有什么区别吗?
答:最大的区别就是一般在网上买手续费会有一定程度的优惠!还有一个就是方便,不用再去银行柜台排队
4.手续费是怎么回事呢?网上和在银行有差多少?
你买基金的时候会有一个申购费,一般是1.5%;你卖基金的时候会有一个赎回费,一般是0.5%。 网上买基金手续费会有一定程度的打折。。如果你有深发展银行卡,不用开通网银,也可以直接在基金买卖网上买基金。。手续费最低打四折~~
外地柜台不能办理异地买卖基金, 但是如果是在网上操作的话,在什么地方都可以操作!有一点要注意,现在网上银行交易都要口令,你最好走之前多办张口令卡, 但如果时间比较长最好办个USBkey, 这个没有使用次数的限制。
另外推荐一个基金掌柜的软件给你:http://www.niujitong.net
相信在你买基金的过程中一定会有用的~
最好祝你投资顺利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