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平安保险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三章资本
第四章董事会
第五章监事会
第六章管理机构
第七章财务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平安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营保险业务的社会主义股份制保险企业。
公司英文名称:PINGANINSURANCECOMPANYOFCHINA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信誉第一,客户至上,优质服务,公平竞争,积极开拓保险领域,繁荣保险市场,安定人民生活,发挥经济补偿作用,为发展我国金融保险事业作出贡献。
第三条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最大责任以注册资本为限。股东各方以所占股份金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按其股份比例分享利益和承担风险。
第五条公司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管理、协调、监督和稽核,执行国家统一的保险方针、政策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规章制度,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
第六条公司为区域性保险公司。总公司设于深圳,根据业务发展,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重点在沿海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为:
1.经营人民币及境内、外外币的各种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农业保险、人身保险等业务;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境内外分保、共保等保险业务及法定保险业务;
3.与国内外保险机构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代理检验、理赔、追偿等事宜;
4.参与国际保险学术活动;
5.有价证券投资及公司业务有关的投资、租赁及资金融通业务;
6.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三亿元。根据业务发展,公司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增加注册资金。公司股份结构的变化和股权的转让需经人民银行批准。
第四章董事会
第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任期四年,期满后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若干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第十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议,可临时委托代理人行使其职权,董事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须向董事会出具委托书,代理人在董事会例会期间行使董事权利,但授权委托不能连续两次,如届时董事未出席董事会议而又未委托代理人出席视作为弃权。董事会休会期间,重大问题公司直接请示正副董事长一致通过决定。
第十一条董事连续三次不参加董事会会议,原委派方应另行委派新董事。
第十二条董事会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政策、方针,审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
二、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决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决定公司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的提取比例;
四、讨论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补充;
五、讨论提出公司内部机构及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的设置、变更方案;
六、讨论提出公司资本金的增加和转让议案;
七、决定聘任总经理。
第五章监事会
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首席监事一人,监事若干人。首席监事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名,其它监事成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监事任期四年,期满后,如需要可连续受聘。
第十四条监事会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家政策及国内外的形势,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及发展规划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公司的年度预算和决算;
三、对涉及公司的重大问题,参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为公司法人代表,对董事会全面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章程,主持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及董事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六条总经理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按照公司的章程,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规定和制度、组织公司的经营活动。
二、组织编制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送交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批准后负责执行和实施。
三、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工资制度、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和其它各项工作业务制度。
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合理设置公司内部的部门;决定聘用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审定)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报董事会备案。
五、负责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和其它报告,接受董事们的质询。
第十七条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并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应提前六十天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审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聘任。
第十九条总公司对分支机构及附属机构的主要人事任免、业务政策、综合计划、资金运用、分保规划、各类准备金管理及涉外事务方面实行统一领导。
第七章财务审理
第二十条公司以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年终编制资产负债表、营业报告、损益表、财产目录以及盈余分配方案,由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审核并报经董事会审定后,报请国家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提留责任准备金和总准备金。
第二十二条公司资产运用严格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修改补充。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平安保险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
⑵ 规范保险宣传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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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产品宣传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细分市场
进行市场定位,针对银行保险产品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客户群体,根据不同的人群要用不同的方式,不同的理念进行宣传,这样才能达到目的,提高效率。
2、项目带动,进行精准营销宣传
联合银行开展一些项目,比如信用卡活动,代发工资,银行的转帐机并结合银行一些业务以及银行的一些理财产品进行宣传。通过为客户提供一些服务,取得客户的信任,和客户成为朋友,打消客户的防备心。
针对客户的不同喜好及对投资理财的不同风险承受力,进行精准营销宣传。如分红保险适合于风险承受能力低、有稳健理财需求、希望以保障为主的投保人。万能寿险适合于需求弹性较大、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对保险希望有更多选择权的投保人等等。
通过项目带动,帮客户结合理财目标来制定如何购买银行保险产品,效率一定会大大提高的。
3、规范产品宣传用语
应正面准确地进行银行保险产品宣传,不存在误导销售,让每个客户都清楚明白他们购买的保险产品而不是银行定期或者银行的理财产品,在宣传过程中要和客户讲清楚产品期限,不得隐瞒风险或夸大收益。
4、宣传保险知识,增加客户保险意识
通过各方面宣传和教育,加强客户的保险理念和保障意识。以法律为依托,以现实生活为宣导,使银行保险为社会所普遍认同和真正接受。
平时在银行保险产品折页的宣传上我们可以加入一些保险知识的宣传。在宣传方面,要打破银行柜台的单一宣传模式,通过一套专业工具为客户提供银保业务个性化服务,向公众普及银行保险知识、推荐银行保险产品、开展银行保险咨询。并通过新的销售方式,将银行保险带出银行柜台,与客户进行更多的双向沟通,提供适合的风险保障计划和个性化服务。
5、进行产品关联宣传
真正以客户为中心,在宣传过程中通过多种营销渠道提供更多的银保产品。银保双方应联手开发合作新领域,在开发新产品的前端就可引入银行意见,将保险产品纳入银行理财服务中,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和财务规划,并且充分考虑现金柜、理财柜、信贷柜等多种渠道,从而在银行和客户之间建立多元化的宣传营销平台。
6、银行驻点宣传
银行网点是留存客户,生产客户的场所。银行是营销的主要阵地,也是举办沙龙的基地。在银行进行银保产品宣传,容易得到客户的信任,也比较容易促成。充分利用银行的资源可以减少相应的成本。
7、“走出去”宣传
可以通过发送产品宣传折页、进行问卷调查形式、走进社区宣传、保险知识下乡、周边社区、乡镇、走进工厂、企业进行大力度的倡导宣传。
8、通过网络进行大力正面宣传
加快银行保险业的网络化和信息化,大力利用网络宣传产品,在网络上树立有利正面的一面,并大量开展网上营销。使银行保险产品宣传呈多方位、立体化的态势。使更多的人能够正面地认识银行保险产品。
⑶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的第四章
第二十八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在所属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自觉接受所属保险公司的管理,履行委托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出示《展业证》。
第三十一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向客户披露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应当向客户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犹豫期、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退保等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保险营销员销售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保险新型产品的,应当明确告知客户此类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并提示购买此类产品的投资风险。
第三十三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将保险单据等重要文件交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本人签名确认。
第三十四条保险营销员不得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发生保险业务往来。
第三十五条保险营销员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不得同时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签订委托协议。
第三十六条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做虚假或者误导性说明、宣传;
(二)擅自印制、发放、传播保险产品宣传材料;
(三)对不同保险产品内容做不公平或者不完全比较;
(四)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五)对保险产品的红利、盈余分配或者未来不确定收益作出超出合同保证的承诺;
(六)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作出虚假或者误导性陈述;
(七)利用行政处罚结果或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诋毁其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的信誉;
(八)利用行政权力、行业优势地位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九)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十)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费用;
(十一)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十二)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者授权擅自变更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十三)未经保险合同当事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填写、更改保险合同及其文件内容;
(十四)未经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同意,代替或者唆使他人代替投保人、被保险人签署保险单证及相关重要文件;
(十五)诱导、唆使投保人终止、放弃有效的保险合同,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且损害投保人利益;
(十六)泄露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十七)超出《展业证》载明的业务范围、销售区域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十八)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保险赔款或者保险金;
(十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或者保险赔款;
(二十)伪造、变造、转让《资格证书》或者《展业证》;
(二十一)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隐匿、销毁保险单证;
(二十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中国保监会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披露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展业证》信息以及保险营销员的诚信记录。
⑷ 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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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医疗保险权益,努力实现市委十次全会提出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的发展目标,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优先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的要求,市政府制定了《大连市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便于做好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我们编写了本宣传提纲。
一、建立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
农民工大多从事脏苦险累工作,疾病是他们的最大威胁之一。农民工一旦患大病,不仅其生命健康受到伤害,也会给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带来经济负担,由于无法承受大额医疗费用支出,用辛苦的汗水换来的收入可能因为一次疾病就消耗殆尽,甚至还欠下一笔债务,因病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制定《暂行办法》,是我市贯彻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惠民富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实实在在地为农民工办的一件好事。通过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减轻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负担,确保农民工患病时得到及时救治,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其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对于统筹城乡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大连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哪些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应参加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及高新园区市内部分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市本级医疗保险;其他区市县和大连开发区根据本地区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各统筹地区的农民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城镇个体工商户雇用的农民工参照本办法执行。为便于加强对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社会保险已纳入市建委统一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市本级医疗保险,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建委另行制定。社会保险未纳入市建委统一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按照本办法参加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
三、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的比例按季度(建筑施工企业按年度)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农民工不建立个人账户,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缴费期间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四、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何时能享受待遇?
由于农民工大多数是在城乡之间往返就业和居住,具有亦工亦农、亦城亦乡的特点,这次出台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政策的特点是保大病、保当期。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保满3个月,即可享受大病医疗。停止缴费或欠缴费用的,从次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五、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哪些待遇?
(一)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下列医疗费用,纳入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3日内的医疗费用;
3、恶性肿瘤放疗、肾透析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农民工医疗费支付标准,按照连续参保缴费时间来确定累计支付限额,具体支付比例如下:
1、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300元,一级医疗机构为20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农民工个人负担;
2、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在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3、统筹基金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与连续参保缴费时间挂钩。连续参保缴费不满半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含2万元);连续参保缴费满半年不满1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万元(含4万元);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含6万元)。
(三)农民工因特殊情况在异地治疗的,需在三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之内,通知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特殊情况按下列办法处理:
1、异地治疗起付标准为800元,起付标准以上医疗费个人负担30%;
2、重症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治疗,个人负担20%;
3、探亲因急诊发生的医疗费按转诊异地治疗标准支付,凭有关诊疗凭证报销;
4、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个人负担比例20%。
(四)农民工按《暂行办法》办理参保,不建立个人账户,不报销门诊医疗费用。
六、哪些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一)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除急诊、急救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超出规定的诊疗项目范围以外的诊疗项目;
(二)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医疗事故、伤害责任事故、故意自伤自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未列入我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中的诊疗项目;
(四)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
七、农民工如何就医?
农民工参保缴费满3个月后,可以持卡到我市具有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应当主动出示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农民工医疗保险手册、农民工医疗保险证和农民工医疗保险IC卡,并将其存放在医疗机构住院处。
八、农民工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农民工出院结算时,患者本人或家属应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结算清单》予以签字确认,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自付和自费的,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九、农民工医疗保险IC卡丢失怎么办?
如果农民工医疗保险IC卡在使用中不慎丢失,农民工可拨打96500自助语音电话挂失,挂失后,持丢卡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到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或其业务网点补办。
十、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或不按时足额缴费,农民工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可以按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规定向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关系争议影响参加医疗保险的,可以按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规定向相应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在《暂行办法》出台前,农民工已按照《大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办理参保手续的今后应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在《暂行办法》实施前,已按《大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继续按《大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参保缴费。在《暂行办法》实施后,用人单位经与农民工协商,也可按照《暂行办法》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十二、用人单位何时、到哪里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当在30日内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到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季度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也可到辖区所在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网点办理参保手续,分别为:高新园区3号楼,电话:84820900;软件园企业服务大厅(大连数码广场1号),电话:84756457;甘井子行政大厅(甘井子区劳动保障局二楼),电话:86586693。
⑸ 保险业的管理制度是怎么样的!
1.入司要取得国家保监委的《保代资格证》,只要通过培训才能掌握保险方面的知识,从容过关。一般保险公司在入司时都要交培训费,原因是怕你学习后不做,公司就增加了培训负担。不过,只要你学习后能开单,公司将会在你头几个月的工资中,以学习津贴的形式补发给你。
2.保险业的个人晋升与发展非常人性化,不需要耍社会上的流氓手段达到晋升的目的。在保险业发展分两条线,一个是走个人发展道路,从业务员到高级专务的路线,不需要你去“拉从头”。另一个是组织发展路线,就是从业务员到主任、经理等管理团队的路线。做的好都有管理津贴。团队越大,产生的保费越多,则待遇越高。各公司有专门的考核办法。
3.保险代理人的工资被称为“佣金”。一般是按新保业务的比例计算的,不同的险种计酬标准不一样,一般期缴时间长的险种计酬点子要相对高一点,短险在5%~10%之间。(注意:按保费考核业务员的佣金是一种计酬制度,并不是拿的客户的钱,不管公司给你多少佣金,客户的保险利益是丝毫不会受损的,你尽管心安理得好了。)个人业绩做的好的绩效津贴要比一般业务员高许多,如果团队发展的好的管理津贴则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4.保险佣金制度是借鉴国外的管理方式而来的,国家法律许可,不是传销。
5.如果你想买较大数额的保险,加入业务员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因为保险只有一个价,不管你是在代理人手上买还是在公司总部、分部买都是一样的。只有成为保险代理得回自己的佣金就相当于便宜了许多。哈哈,这是一个秘密,公司的人知道了会惩罚的哟
⑹ 日常宣传保险产品中要注意那些问题
要说明清楚保险产品的主要特点,可以实现哪些保障,与其他产品比起来有什么优势。还要说明投保和理赔的便利性和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