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业管理的相关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 (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
第六条 共用高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
第十条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
第十一条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
第十二条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
第十三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
2) ;
3) 。
第三章 物业服务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执行西宁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西宁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规定的标准,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规定的标准,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 。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 (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 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 ;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示。
第十七条 (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 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 ;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份: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
3.(适用于包干革命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 %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处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 ;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3.
4.
第十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有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无偿使用;
2) 。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 ;
2) 。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 。
第二十二条 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7.其他: 。
第二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务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 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
9.其他: 。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朋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其他条款
。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 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 ‰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汇漏、漏电、火灾、水客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其他条款
。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船舶安全管理协议
船舶代管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注册所在地:
乙方(受委托方): 注册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NSM规则)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甲方将其所有的下列船舶委托乙方按NSM规则实施船舶SMS管理。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委托管理船舶
船名 船舶国籍 船籍港 总吨位 造船地点 建造年月 登记号 载重吨
2. 船舶代管期限
2.1本协议项下的管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建议1年或1年以上)
2. 2 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如双方未提出反对意见,则本协议的有效期限每次自动延长,时间为 年。
3. 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的原则
3. 1当船舶安全和防污染与生产、经营、效益发生矛盾时,应当坚持安全第一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3. 2船舶管理公司同意承担NSM规则所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3. 3在不妨碍船长履行其职责并独立行使其权力的前提下,船舶管理公司对处理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的事务具有最终决定权。
4.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甲方必须合法经营和使用委托给乙方管理的船舶。
4.1.2委托管理的船舶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从事运输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因任何事故而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但由于乙方管理人员的不当指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责任。(各公司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约定)
4. 1. 3 甲方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有关本协议项下船舶的航次安排和安全生产所需的情况。
4. 1. 4委托管理船舶必须足额按《 保险公司船舶保险条款》的规定投保船舶一切险和船东责任险,如甲方要求,乙方可以代办投保。
4. 1. 5甲方的相关岸基管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参加乙方为保持其SMS有效运行所举办的各项培训。达到熟悉NSM规则和理解乙方SMS文件的管理要求。
4. 1. 6乙方各有关职能部门下达给委托管理的船舶的各项安全和防污染的工作指令可能涉及到的甲方相关岸基管理部门和人员,这些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协助完成,直至乙方认为已符合要求。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指令未能有效贯彻执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4. 1. 7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提供其对委托管理的船舶进行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了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信息。
4.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 2.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上述船舶建立并实施符合NSM规则的SMS,乙方同意承担NSM规则所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4. 2. 2乙方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工作人员过失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管理责任。
4. 2. 3乙方负责尽其最大的努力依据其良好的船舶管理经验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管理服务,尽其所能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节省船舶管理费用,以提高甲方的经营效益。
4. 2. 4乙方负责证书、船舶保养、船员配备、航海保障、物料燃油供应、船舶动态、事故险情报告等情况的管理。 (各公司还应进行细化规定)
5. 代管费用及支付方式
5. 1全年船舶代管费用为¥ 元吨/月,计算时间从 年 月 日开始。
5. 2 支付方式:各公司可以自己规定
6.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6. 1不论任何一方出现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在违约方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未进行有效纠正的,且没有说明正当理由的,通知方有权终止协议。
6. 2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代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日万分之 的比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6. 3如乙方违反协议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
(各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细化规定)
7.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7. 1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将具体情况反映于海事主管机关,由海事主管机关根据情况进行协调斡旋。
7. 2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可以将具体情况提交双方均认可的 仲裁委员会,地址为 进行仲裁。
7. 3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注:各公司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对本协议中的7.2和7.3条款进行自由选择,二者自选其一,避免重复选择而导致条款无效。]
7. 4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一份提交给乙方所在地海事主管机关备案。
9.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10. 本协议签订地为 ;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3. 资产盘活处置工作计划
对闲置资产进行摸底,摸清闲置资产位置、数量、状况和用途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采取调剂和交易相结合,既提高了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了闲置资产增值,又防止资产流失。为使企业闲置资产不流失,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企业必须为盘活闲置资产搭建平台,创造环境,才能达到有效利用闲置资产的目标。
1、建立企业设备信息库,实行网络化管理。
(1)对生产设备应实行分级管理,采用计算机辅助设备管理,建立信息库,使企业内设备等资产的运作情况(如设备的分布、构成、变动及利用等)及时得到反映,可迅速提供闲置设备的清单,有利于设备的盘活和调剂;
(2)建立资产管理计算机网络,企业可加入社会上的设备调剂或产权交易网络,旨在收集、汇总、发布产权交易信息,提供产权交易和资产调剂服务,促进信息交流,形成一个迅速、及时、范围广泛、可随时随地提供交换、查询闲置资产及产权转让信息的管理信息系统,从而实现资产优化配置,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
2、利用资产租赁,盘活闲置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部分企业大批资产闲置,而另一部分企业因融资困难无法添置所需的同类设备。针对这种状况,可以考虑将闲置资产对外出租,或分块出租,或整体出租。对于出租方来说,既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方法探讨可以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又可以收取一笔租金,增加企业的收入,收取的租金可以投入到新的项目中,使得企业能正常地运转。对于承租方也是有益的,可以解决无力添置设备的困难。
3、通过兼并,盘活闲置资产。这里的兼并是指在两家公司或两家以上公司合并中,其中一家公司因兼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经济行为。在兼并中,存续公司仍保持原有的公司名称,且有权获得其他被吸收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同时承担其债务,被吸收公司则不复存在。具有较高管理效率的企业兼并管理效率低的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后者的管理效率而获得正效应。很多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由于资金周转不畅,大量资金都沉淀在一些有形资产上,如固定资产、存货等。从而形成大量的闲置资产。亏损企业可视情况与经营良好,需扩大规模的、有消化能力的大企业联合甚至被兼并,实现资产重组,使闲置资产以比较合适的价格被处理,并在新的资源配置中实现其保值增值。
4、拆零拍卖是化解现阶段产权交易之弊端的有效途径在现阶段资产处置的全部过程中,只有实施拆零拍卖,才是较好的回避和解决目前产权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诸多弊端的一种有效途径。
(1),由于拆零拍卖是在卖方确定卖点的基础上,并由买方权衡利弊、自主选择、各取所需,因此实施拆零拍卖能够将过去那种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负债心理克服在实施竞买行为之前。
(2),拆零拍卖本身所具有的公开性和公平性能够有效地激发买卖双方的竞相参与意识和竞相参与行为。(3),由于拆零拍卖对资产所特有的盘活增效的特殊作用,可以因有效的拆零而做到物尽其用,避免了过去资产处置中囫囵吞枣,盲目定价、变宝为废的缺点。
5、通过对外投资,盘活闲置资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运用资产取得收益,以使企业的资产不断增值。因此,企业必须充分利用现有的资产,以增加企业的收益。但是,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出现闲置资产,这时,企业可以考虑利用现有的闲置资产对外投资,以期取得投资收益,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这里的对外投资是指企业根据投资协议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其他企业进行直接投资,以取得投资收益。一些闲置资产对企业自身可能没有利用价值,但对其他企业还是有用的,那么双方经过协商可以把这些闲置资产进行投资。对投资者而言,即使闲置资产得到了充分利用,提高了企业资金的利用率,还可分散投资,减少资产闲置造成的损失,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对被投资企业而言,既可以迅速取得所需的资产,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还可以与对方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谋求共同发展。
6、通过企业托管,盘活闲置资产。资产的转移包括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和经营权转移两个方面,很多企业都采用资产所有权转移,但是有些资产的所有权转移难度很大,而资产经营权转移比较容易。资产的经营权转移包括出租、托管等多种方式。托管是指企业法人财产权或经营权以契约形式所作的全部或部分让渡,也就是说,企业法人将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交给托管公司经营,双方以契约形式约定,在一定条件、一定期限内,实现托管资产的保值增值。企业托管有利于直接进行企业闲置资产的重组和流动,从而达到盘活闲置资产的目的。目前,我国的托管经营还不成熟,此有必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托管主体即受托方的选择。受托方必须是具备接受企业资产托管经营管理能力和权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2)托管方式的选择。应针对托管客体的自身条件,采用不同的方式;
(3)代理风险问题。这是指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状态下,由于与受托人的目标、动机、利益、责任存在差异,委托人所承担的资产的支配权和使用权转给代理人控制而可能引起的利益损失。
7、主打公益,获取税收收益。税法对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作了如下规定:纳税人(金融保险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额在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性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纳税人通过国家机关或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对一些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范围,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扣除。因此,企业可以考虑将闲置的资产捐赠给需要的地方或者组织,这样不仅能够通过捐赠获得税收的抵免,而且有助于扩大企业的知名度。
8、物尽其用,深度开发。在企业中出现众多的闲置资产,并不是因为这些资产在企业一点用处都没有了,而多是因为企业的经营方式的变化、体制机制的变革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等。因此,企业可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能力,通过对原有闲置资产的改进,使之成为具有生产能力或者具有较强实用价值的资产,除了将这些资产再进行生产利用以外,企业可以以这些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从金融机构获取自身生产经营中所急需的资金。将这些资产作为担保,不仅能够缓解企业资金短缺的紧张局势,还能够发挥企业现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总之,盘活闲置资产,不仅能加速国有企业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挖掘社会生产能力,增加供给,缓解供求矛盾,提高经济效益,而且对于调整投资结构,压缩投资规模、减少投资膨胀压力以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都有重要意义。
4. 物业管理合同怎样写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依据《淄博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一定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六)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管理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四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一);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二);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2、 ;
3、 。
(三)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三)。
第五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二)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6、 。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房屋建筑(本体)的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物业公共维修资金中支付。物业公共维修资金的收取按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物业公共维修资金。
(五)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 费用中支付;
4、 。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
附件一: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10、 ;
11、 。
附件二: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 平方米;
2、道路 平方米;
3、化粪池 个;
4、污水井 个;
5、雨水井 个;
6、垃圾中转站 个;
7、水泵 个;
8、水箱 个;
9、电梯 部;
10、信报箱 个;
11、消防设施 ;
12、公共照明设施 ;
13、监控设施 ;
14、避雷设施 ;
15、共用天线 ;
16、机动车库 个 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 个 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 个 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
21、 ;
22、 。
附件三: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十、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 ;
2、 ;
3、 。
十一、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 ;
2、 ;
3、 。
十二、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 ;
2、 ;
3、 。
十三、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1、 ;
2、 ;
3、 。
十四、 车辆停放管理
1、 ;
2、 ;
3、 。
十五、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1、 ;
2、 ;
3、 。
十六、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 ;
2、 ;
3、 。
十七、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 ;
2、 ;
3、 。
十八、 其他服务
1、 ;
2、 ;
3、 。
5. 物业管理前期电工主要工作有哪些
(一)签好合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二)处好关系,前期物业管理中,存在着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之间相互关联与制约的关系。
(三)搞好告示,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的管家,要将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安民告示,通过通知、公告、告示等形式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及时通知业主。
(四)处理好三者关系,前期物业管理中,存在着开发商、物管公司、业主之间相互关联制约的关系。虽然三者之间表现形式是一种契约关系,但开发商与物管公司是整体与部门的关系,是上下级关系,物管公司要听开发商的指挥。
6. 公司合同与社会保险
劳动仲裁解决此事!完全可以胜诉。可以HI喔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补缴社保.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7. PPP项目完整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PPP模式运作的基本流程
(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在PPP模式中,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包括项目发起和项目准备两个部分。
1、项目发起。
项目发起阶段的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启
动准备和前期调研:组建项目实施班子、制定整体工作计划、开展项目调查等。
实施PPP模式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复杂、专业程度极高。一要组建一个PPP项目实施团队,由市政府牵头,规划、建设、土地、发改、财政、审计、国资委、法制办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和实施工作计划安排等;三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或机构梳理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拟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决定可以通过PPP模式运作的具体项目清单,构建PPP项目库。
2、项目准备。
项目准备阶段工作主要是项目策划实施方案研究和编制:一是聘请顾问团队;二是项目协议;三是开展项目的前期论证,确定项目范围和实施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和总投资);四是前期沟通,研究项目模式,设计项目结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五是设计项目主要商业原则;六是财务分析,编制财务模型;七是确定投资人比选方式和原则(确定投资人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及招标方式;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八是组织相关单位讨论方案;九是实施方案公示和报批。
在项目实施的最初阶段,需要考虑项目的可融资方式和财政是否负担得起,并要评估传统方式与PPP方式之间的效率比较,分析该项目是否适合采用PPP方式,拟定项目协议。
聘请专业咨询机构,负责研究项目模式,设计项目结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关键是设计项目主要商业原则,进行财务分析,编制财务模型。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二)项目招投标实施阶段。
项目招投标实施阶段包括协议编制、竞争性程序、签署协议三个部分。
1、协议编制。细化研究协议文件编制:研究和分析项目的技术、商务边界条件(如:投资、运营成本与收益测算,回购总价、回购期限与方式,回购资金来源安排和支付计划);落实建设内容分工、投资范围(投资建设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和监管措施);研究和编制项目协议等法律文件(项目移交方式及程序、项目履约保障措施、项目风险和应对措施等);落实招标条件。
2、竞争性程序。主要包括:发布项目信息;投标人 准备投标文件;制定评标标准、评标细则和评标程序;成立评标工作组,开标、组织评标;编写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与候选人澄清谈判。
3、签署协议。先草签项目协议,中标人在约定时间 内办理好项目公司成立的有关事宜,资金到位,政府配合完成资产交割及项目审批有关事宜,正式与项目公司签约。
(三)项目实施阶段。
实施阶段包括项目建设和项目运营两个部分。
1、项目建设。首先,项目公司与各联合单位签订正式
合同,包括贷款合同、设计合同、建设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他咨询、管理合同等;其次,项目公司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项目开发。在开发过程中,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开发的过程进行监督,出现不符合合同的情况及时与项目公司沟通,并确定责任主体。工程验收试运营合格以后,开发阶段结束,项目进入运营阶段。
2、项目运营。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
约定特许经营期限。在整个项目运营期间,项目公司应按照协议要求对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维护。为了确保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按协定进行,政府、贷款人、投资者和社会居民都拥有对项目进行监督的权利。
(四)合同终结阶段。
转移中止是项目运作的最后一个阶段,包括项目移交和项目公司解散等内容。
1、项目移交。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要将项目的
经营权(或所有权与经营权同时)向政府移交。在移交时,政府应注意项目是否处于良好运营和维护状态,以便保证项目的继续运营和服务提供的质量。
2、项目公司清算。项目移交以后,项目公司的业务随之中止。因此,项目公司应按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清算、注销等相关手续。
8. 公司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却没有将劳动合同给我,且没有为我购买社会保险,这样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支付凭证,工作安排等相关的。
如工资单,银行流水,工作安排单之类的。
9. 合同档案如何编码归类
(一)文书档案: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管理事务活动产生的,由通用文书转化而来的档案的习惯称谓。这里是指政治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管理四类管理性文件材料。
(二)财会类:报表,账簿,凭证,清册等。
(三)人事档案:包括员工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考核、考察材料;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政审材料;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四)工程类:建设项目的综合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及竣工图。
(五)特殊载体类: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
资料拓展
案卷号的编制方法
1、用三位阿拉伯数字标识。
2、按分类号(或项目代号、目录号)排列次序流水编号,不应有空号。
3、案卷号应在最低一级类目内排列编号。案卷号排序不足100时,可考虑在上一级类目内排列编号,案卷号排序超过1000时,可考虑在更低一级类目内排列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