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余额是指中央政府历年的预算差额,即预算赤字和预算盈余相互冲抵后的赤字累计额和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特别国债的累计额。 国债余额管理的概述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委员长会议16号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实行国债余额管理的意见。这意味着自2006年起,我国将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采取国债余额管理方式管理国债发行活动,以科学地管理国债规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国务院在关于实行国债余额管理的报告中说,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以来,我国一直采取逐年审批年度发行额的方式管理国债。这种管理方式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1)年度国债发行额不能全面反映国债规模及其变化情况; (2)控制年度国债发行额不利于合理安排国债期限结构; (3)不利于促进国债市场平稳发展; (4)不利于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 (5)不利于提高国债管理效率。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实行国债余额管理的意见同意了国务院提出的五条建议: 一是在每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预算报告时,报告当年年度预算赤字和年末国债余额限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予以审批;一般情况下,年度预算赤字即为当年年度新增国债限额。 二是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年度预算赤字或发行特别国债,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相应追加年末国债余额限额。 三是当年期末国债余额不得突破年末国债余额限额。 四是国债借新还旧部分由国务院授权财政部自行运作。财政部每半年向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报告一次国债发行和兑付等情况。 五是每年一季度在中央预算批准前,由财政部在该季度到期国债还本数额以内合理安排国债发行数额。 但好事也需要好好办,在实施过程中考虑周全才不失理性。从我国的现实来看,2004年底国债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即国债负担率为21.6%,远低于由欧盟规定国际公认的60%的警戒线,这种国际比较中的相对优越性一定程度上容易造成麻痹、松懈的情绪。 国债余额管理的考虑要素首先,国债余额管理需考虑政策搭配。 国债余额管理的实施将使得中短期债券的发行重获垂青,而这些具备高流动性、高安全性的国债品种某种程度上是央行票据的一种替代物,是央行实行公开市场操作的重要金融工具。因此,在双稳健的总体政策搭配框架之下,国债余额管理不仅需要考虑到财政融资的需要,还要考虑到货币政策执行的需要。唯有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之间建立起完善、透明、经常的信息传递机制,国债余额管理才能实现多样化目标,避免宏观政策冲突的出现。 其次,国债余额管理需顾及挤出效应。 国债余额管理相比以前的逐年审批年度发行额的方式具备更大的灵活性和主动性,这使得国债发行的可控性和限制性相应有所降低。在此背景之下,如果余额设限过松,那么国债发行增量可能会出现相对过大的局面,对债券市场内的企业债券发行将产生潜在的挤出效应。中国债券市场的顽疾之一就是国债比例过大,而中国企业的发展瓶颈之一也是直接融资困难,在国债本身相对企业债券就更具吸引力的中国特色之下,在国债余额管理中充分考虑挤出效应,保持国债比例适度性是十分必要的。 最后,国债余额管理需考虑民生需求。 国债余额管理调节的是国债供给,而需求的变化也会对供给调节政策的有效性带来重要影响。在中国债券市场中,商业银行是主要的交易者,但随着十一五规划对和谐增长的强调,民生需求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从我国现状看,2005年前三季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9.8%,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实际增长11.5%,居民收入增长率刚刚达到经济增长率的水平。对国债民生需求的总量和结构有一个细致、深入的了解,对国债余额管理来说将不无裨益。
⑵ 如何完善我国的国债市场
第一,扩大市场交易主体,提高国债交易活跃程度。1998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保险公司入市;1999年初325家城乡信用社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1999年9月部分证券公司和全部的证券投资基金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2000年9月人民银行再度批准财务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至此,代表中国批发债券市场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其组织成员达到了693家金融机构,基本覆盖了我国的金融体系。但是,目前的投资者数量还很少,一般的非金融企业无法进入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
第二,对国债的发行进行长期规划。现在财政部国债发行是按年度发行额管理的,这是制约短期国债发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国债发行如果实行额度管理,在长期内统一规划国债的品种与数量,将有利于国债期限结构的改善,改变目前偏重于中期国债,长期和短期国债不足甚至空缺的状况。
第三,发展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债券投资基金。由于债券投资基金具有专业投资和规模经济的优势,它们的投资风格更加稳健,有利于国债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但我国目前仍十分缺乏专业的债券投资基金。在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同时,建立债券做市商制度。做市商的双向报价,有利于发现市场价格,形成市场基准利率。
第四,进一步完善市场法规,加强市场监管。随着国债市场的快速发展,债券市场的风险防范问题也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为防范突然发生的意外事件冲击国债市场,必须完善法规,加强监管,稳步推进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
第五,提高国债发行计划透明度。提高国债发行计划的透明度可以使投资者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盲目行为,也能避免国债发行市场上对个人投资者的不公平行为。从2000年开始,我国已经做到了按季公布国债发行计划。今后需要继续加以完善,为市场有序、平稳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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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当经济形势需要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时,为什么公债管理的操作方法是调低公债利率水平
公债的利息率效应指的是在公债管理上通过调整公债的发行或实际利率水平,来影响金融市场利率升降,从而对经济施加扩张性或紧缩性影响。当经济形势需要实行扩张时,可相应调低公债发行利率,以诱导整个金融市场利率下降。市场利率的下降,是肯定有利于刺激投资,提高经济活动水平的
⑷ 我国应从哪几方面加强对国债的管理
公债是公共债务的简称,是政府的债务。公债包括中央政府的债务和地方政府的债务两个方面,而国债专指中央政府的债务。在我国,禁止地方政府发行债务,所以我国目前所有的公债都是国债。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国家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债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它首先是一种财政收入。国家发行债券或借款实际上是筹集资金,从而,具有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调节经济三大功能。国债的发行要遵循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债券或借款到期不仅要还本,还要付一定的利息。国债具有认购上的自愿性,除极少数强制国债外,人们是否认购、认购多少,完全由自已决定。按照不同标准可以把国债分为不同的种类:以国家举债的形式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国家借款和发行债券。以筹措和发行的期限为标准,国债可分为长期国债、短期国债和中期国债。所谓长短中期是比较而言的,没有绝对的标准。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将一期以下的称为短期国债,10年期以上的称为长期国债,期限界于两者的称为中期国债。以筹措和发行的性质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强制国债和自由国债。以筹措和发行的地域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内债和外债。所谓内债,是国家在本国的借款和发行的债券。所谓外债,是指国家向其他国家政府、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的借款。以债券的游泳流动性为标准,国债可分为可出售国债和不可出售国债。国家的借款是不能转让的,只有债券有可出售和不可出售之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债余额(内债)以年均增长率高达33%的速度递增,而且政府发行公债不仅是为了弥补财政赤字,还为了稳定经济运行。尽管如此,在我国,不管是理论界还是实际部门,甚至在财政学教科书中,对公债管理特别是公债管理政策的内涵,尚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深入的研究。本文试图对公债管理政策的一些基本问题作些初步探讨。
公债管理包括对公债活动全过程进行的组织、决策、规划、指导、监督和调节等一系列环节。公债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公债发行、发行权限和管理权限的规定,对债务收入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对公债券流通方面的规定,对公债偿付与调整和对公债持有者结构的规定等规章与制度。
1、公债的发行权问题
在公债管理制度中,规定公债管理权限的依据是一级政权一级财政,一级财政一级公债发行管理权。许多国家也是这样做的。如日本《地方财政法》即规定日本地方政府能发行公债,当然要有中央的审核和批准。给与地方一定的募债权,在防范财政风险方面是有很大作用的:将权力有限地下放,使募债主体多元化,中央政府在防范财政风险方面的机动性就会得以增强,整个国家的财政风险也会随着下降。[7]而我国目前不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是需要改变的。
2、对债务的使用和管理
有些国家法律严格禁止将债务收入用于弥补财政赤字,如日本的财政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的财政支出,必须用公债和借入款以外的财源来解决。只有作为公共投资费和投资贷款的财源,才可以发行公债和介入资金,这种公债就是所谓的建设公债。[8]之所以将公债的用途限定在建设性项目上,主要是因为建设性项目具有直接偿还债务的能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财政借款的风险。而我国目前未区分公共预算中的公共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中的盈利性投资项目,是不妥当的。
(二)引入法律经济分析方法,进行成本—收益分析。
公债是一个涉及比较多的经济学工具和技术的制度,因此要完善公债制度,需要借鉴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进行计量分析,才能更好地降低财政风险。国债的风险管理包括:国债发行的规模、国债发行的结构、国债发行的方式、国债流通的规模风险、国债的偿还规模和结构风险等等。对于这些问题,不是立法者可以拍拍脑袋就可以制定的;并且制定后标准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因此需要法律经济的分析方法,从技术上降低国债的风险。
(三)程序法上应着重强调对国债的审查监督。
审查方面,应同时坚持财政民主主义,国债的发行规模、种类、期限等问题都需要经过人大的批准。在监督方面,应该建立完备的债务监测、统计和预警公告体制,按照一定的指标及时向人民披露各种公债信息。提高审查和监督的公开透明度。
一、公债管理政策的含义
公债管理是指政府为了控制公债的规模和构成、调整公债购买主体的结构、选择适当的公债期限结构和利率水平等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从狭义上说,公债管理是指以最低成本维持现存公债的一系列运作;从广义上说,公债管理是指影响政府未偿债务规模和结构的所有措施(注:Smith,Warren.L,1960,Debt Manage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Mishra,D. K.,1985, Public Debt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in India,Print House,p.213.)。早在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财政学家阿伯特就给公债管理下了一个最为综合的定义:“公债管理的含义就是选择公债形式和确定不同公债类型所占的比例数量,选择债务期限结构和确定不同阶层持有者所拥有的公债数量,作出到期公债的偿还或公债以旧换新的决策,确定公债发行的条件和价格,对不同公债持有者的待遇,有关到期公债和新发行公债的政策及其在政府一般财政政策中的地位等等。”(注:Abbott, C. C.,1949,Management of the FederalDebt,McGraw-Hill Book Co.,p.23.)
公债管理的原则取决于不同国家以及同一国家不同时期的客观经济条件。现代经济运行条件下,公债管理的“中性原则”(即它不应对经济运行产生影响)已被废除,并且,公债管理被作为是控制国民收入的财政政策工具和配合其他财政手段调节收入分配的工具。因此,根据汉森的观点,现代公债管理的基本原则是:(1 )政府债券必须是安全可靠的投资,到期必须立即偿还而且要随时能变现。(2 )公债必须维持其货币价值,以避免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影响。(3 )公债应当尽可能广泛地为全体公众所拥有,以配合累进所得税制,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化。(4)联邦支出、 课税和举债的预算控制应当作为国民收入持续增长的基本目标。
所谓公债管理政策是指政府在发行新债或以新债还旧债时,通过公债种类、发行条件等政策性操作,对经济运行产生预期影响的政策。公债管理政策的实质在于在:财政政策规定了国债规模、货币政策规定了可利用的货币资金和借贷资金的前提下的债务结构特征问题,包括政府未偿债券种类、所有权格局和国债期限结构(注:Sharp, A. M., C. A. Register and P. W. Grimes, 2000, Economics of Social Issues,Irwin/McGraw-Hill,p.431.)。
归纳起来,公债管理政策的基本内容包括下列四个方面:(1 )在发行新公债时, 是发行长期公债还是短期公债? 长期公债与短期公债如何搭配组合?(2)在公开市场操作时, 应将哪一种类和条件的公债作为对象?是减少短期上市未偿公债的数量而增加长期上市未偿公债的数量或是相反?从公债管理政策的角度来看,公债种类的多样化是有利的。因为,公债种类多样化一般来说都伴随着公债购买者增多,民间持有公债的数量就会增加,在费用一定的情况下,能保持政府收入的稳定。(3)在发行公债时,如何确定公债利率?一般来说, 偿还期限越长,利率就越高,但利率变化对经济的影响较小,而且利息支付比较稳定。相反,偿还期限越短,利率就越低,但利率变化对经济的影响较小。因此,利率差异导致利率变化对经济影响的不同。(4 )公债持有主体如何选择? 如果以银行特别是中央银行作为购买主体, 势必带来通货膨胀压力,对经济稳定产生冲击;如果以企业作为购买主体,无疑会减少企业用于实际资本的投资;如果以个人作为购买主体,可能减少消费,也可能减少私人储蓄。
可见,公债管理政策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延伸,对国民经济运行产生极大影响。
二、公债管理政策的目标
既然公债管理政策既与财政货币政策密不可分,又是一种独立的经济政策,那么,作为更接近于财政政策的公债管理政策,其目标必须符合财政政策目标的要求。就财政政策与经济运行的关系来看,财政政策目标体系可列为三大类,即经济稳定目标(包括价格稳定目标、充分就业目标、国际收支平衡目标)、经济发展目标(包括经济增长目标、资源合理配置目标、反周期波动目标)以及公平收入分配目标。因此,财政政策的上述目标也是公债管理政策的目标。同时,公债管理政策作为独立的政策,它又有自身的目标,诸如拓宽公债的发行和分配范围、确保政府债券的顺利推销,维持政府债券市场的稳定、尽可能降低举债成本、实现均衡的期限构成等等。
在理论上,有关公债管理政策目标有两种见解。第一种见解也称为古典见解,认为公债发行与通货膨胀直接相关。因此,倘若政府要发行公债的话,应当发行流动性较低的长期公债。第二种见解也称现代见解,虽然有许多观点,但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1 )通过发行一定规模的短期公债来刺激预期总需求;(2 )尽量减轻因公债构成变化所产生的影响;(3)在实现预期总需求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公债的利息费用;(4)根据(3)的主张,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说,公债的最适构成主要是长期公债占主导地位。
第一种见解是围绕着公债发行与通货膨胀的关系来展开公债管理政策目标的讨论,而第二种见解尽管在许多方面有些差异,但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公债构成的变化来讨论公债管理政策目标的。
从现代见解来看,公债管理政策自身目标与财政政策总体目标之间有时会发生冲突。例如,从财政角度来说,公债管理政策的直接目标是公债的利息负担最小化,但从经济稳定的观点来看,公债发行要保持一定的流动性。这两个目标在现实中往往是对立的。如果公债总额一定,短期公债的比重若高,流动性就高,市场利率下降。利率降低意味着持有资产的价值增加,而且通过资产效应促使个人消费需求增加。同时,利率降低使企业的投资需求增加,总需求亦增加。相反,长期公债的比重若高,则流动性降低,市场利率升高,总需求减少。因此,在维持一定总需求的前提下,要适当选择使公债利息负担最小的短期公债与长期公债的搭配组合。
可见,如何确定短期公债与长期公债的搭配是公债管理政策的重要课题。但是,在实现中,压低公债的利息成本与促进经济稳定这两个目标之间经常不一致:为了降低公债的利息成本,在经济衰退时期,由于利率水平较低,故应趁机发行长期债券,以减轻利息负担;在经济繁荣时期,则宜发行短期债券,以免增加长期公债的高利负担。可是,为了经济稳定,在经济衰退时期应当发行短期债券,以刺激总需求增加;而在经济繁荣时期,应当发行长期债券,以抑制需求过旺(注:Laid, W. E.,1968,The Changing Views on Debt Management, Monetary Economics,ed.by A. D. Entine,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Inc.p.465—479.)。这样, 在政策目标上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在公债管理政策自身目标与财政政策总体目标发生冲突时,以哪一目标为主?二是如何解决公债政策目标之间的冲突?就前一问题而言,由于公债管理政策只是财政政策的实施工具,故此,从全局来说,公债管理政策目标要服从财政政策总体目标。就后一个问题而言,如果通过货币政策能实现经济稳定,则利息费用最小化可以作为公债管理政策的主要目标。但是,如果公债管理政策研究同时实现上述两个目标,就需要适当选择公债种类。
⑸ 国债余额管理的国债利与弊
最后,国债余额管理需考虑民生需求。国债余额管理调节的是国债供给,而需求的变化也会对供给调节政策的有效性带来重要影响。在中国债券市场中,商业银行是主要的交易者,但随着“十一五”规划对和谐增长的强调,民生需求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从我国现状看,2005年前三季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9.8%,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实际增长11.5%,居民收入增长率刚刚达到经济增长率的水平。对国债民生需求的总量和结构有一个细致、深入的了解,对国债余额管理来说将不无裨益。
⑹ 影响国债的负担因素有哪些
国债的适度规模客观存在,但在具体实践中,却往往很难把握其具体数量界限。某些国家现行的关于国债规模的警戒性指标,诸如国债负担率(国债余额/GDP)不超过60%;国债依存度(当年债务收入/当年财政支出)不超过20%;国债偿债率(当年债务偿还额/当年财政收入)不超过10%;当年财政赤字/GDP比例不超过3%,等等,只是起警戒作用的一般性经验指标,并不一定与其他各国的具体情况吻合,特别是难以适应对各国某个特定时期国债适度规模的判断。这就需要从国债规模的影响因素出发来进行必要的分析探讨,以求科学认识国债发行的需要和可能,进而讨论和决定较为适宜的国债规模。
在现实经济中,影响或决定国债规模的因素是多层次、多方面的。从宏观经济来看,诸如经济的发达程度、当时的经济周期区位、经济的增长率和效益指标、居民收入分配和消费水平、全社会投资规模和结构合理性程度、财政收支状况和金融深化程度等等因素,都会影响国债适度规模的大小。从国债自身的运作来看,国债的管理水平与结构状况,诸如筹资成本、期限安排、品种搭配、偿还方式和国债资金的使用方向与使用效益,均会构成决定国债适度规模大小的因素。
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
财政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因此国债政策措施应首先注重促进宏观经济的均衡发展。从我国现阶段情况看,与国债规模相关的首先是赤字问题,在赤字完全以债务弥补的情况下,政府赤字债务规模的合理确定就成为合理确定国债规模的关键。从理论上说,只有当年赤字债务额与当年净储蓄额相等时,才能实现国民经济的宏观均衡,才是最佳的赤字债务额。当然,这是从静态的角度分析的,如果再考虑政府赤字开支的扩张效应(即带动相关社会投资的增加),那么实际的赤字债务额要小于静态的社会净储蓄额。具体情况如何,则要视赤字开支扩张效应的大小而定。如果当年赤字债务额超过社会净储蓄,那么可能会产生两种后果,即或者成为通货膨胀的直接动因,或者对社会有效投资产生明显的“挤出效应”。从长期来看,这些后果均会对社会资源配置产生不良影响,而且徒增国家财政的未来负担。反之,若当年赤字债务额远远小于社会净储蓄,又未能够有效调动社会储蓄转化为有效投资,那么会造成社会资源的利用不足(即未达到充分就业状态),减缓经济增长的速度,也会阻滞财政收入的增长。
纠正社会投资的偏离度
另外,如果社会投资在总量上达到一定规模,但在结构上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那么就必然和理论上所说的社会有效投资规模存在着相应的偏离度。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债务筹资存在的必要性之一,是纠正社会投资的偏离度。我国一直存在、而且目前依然存在着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实际上体现着社会有效投资的不足,从而使得政府不得不采取国债筹资的形式来形成有效投资以矫正投资的偏离度。当然,政府行为是否能够达到这一点,则取决于政府的效率和经济预测、决策、管理水平的高低。政府对投资偏离度的矫正方式及效率不同(如政府直接投资或举债贴息引导投资等),也同样会影响因此而引发的国债规模。政府究竟应采取何种方式或方式组合,要视当时的具体经济环境和诸种影响制约因素,以效率为基点而定。
政府管理水平及信誉
再有,从社会经济总量方面对国债适度规模进行的探讨,还必须结合政府管理与财政实际运行状况。这是因为政府或财政作为国债的负债主体,其本身的管理水平和信用状况也制约着国债规模的扩展。政府因信息不全或自身的行为缺陷,往往导致对社会经济形势预测不准、决策时滞大,乃至于决策失误,不但影响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而且有时也会加重政府的债务负担,并影响政府信誉。总的说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举债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是以宏观的、社会综合的效益为主,而不是具体的微观经济效益的简单加总。这使得政府债务资金的支出效益往往反映在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或未来增加的潜力与后劲)、社会人均收入的提高(或形成未来提高的空间)、社会基础设施的扩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公共服务的改进等方面。问题在于,政府决策者的行为并不总是直接体现为社会效益与国家利益的最大化。这里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但确实决定着政府信誉的有限性(尽管我们常常认为政府的信誉是最高的),而且,就应债主体来看,仍然存在着私利和公利的协调配比问题,以及对政府的认知和评价问题。这样,即使在国债资金运用较为合理的条件下,国债的依存度和国债的负担率的评估仍然联系着社会对政府信誉的主观评估,也同样体现为国与国之间政府信誉的相互评估指标。国债规模的警戒性经验指标实际上反映了对政府经济行为的信任度指标,也是在一定程度上规制政府行为的指标。云掌财经为您解答
⑺ 如何加强国债资金管理
国债资金不同于自有资金,它来之不易,且用起来应该更严格、更“抠门”引才对。因此,我国对国债资金的管理出台了若干个规定,从国务院到财政部、审计署,再到省市财政部门,三令五申,严格限制国债资金使用方向,严格使用纪律,严格监管措施。如今的国债资金管理面临着许许多多的问题,但是只要管理好国债资金就会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与建设。
管理对策
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明确项目法律责任主体
一是要科学界定财政与计委在项目申报上的职能分工。财政部门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不能只充当出纳的角色,要对投资领域的项目决策、资金配置有发言权,要参与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和项目评估,参与项目投资概算的确定和招标、投标工作,参与工程取费标准和定额制定等比较全面的项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此,财政部、财政厅应对申报程序做出专门规定,彻底改变项目申报由计委单独运作的被动局面。二是要明确项目法律主体。在当前的情况下,宜实行项目办主任作为项目法人,并签订责任状,承担项目全过程监管职责,像常设单位法人一样,承担法律责任,并实行终身制。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监督检查
一是实行项目会计委派制。由于工程项目办是临时机构,财务管理是一个薄弱环节,而国债项目是政府性投资,应当实行会计委派制,这符合《会计法》的规定。二是实行项目专管员制。要赋予专管员必要的职权,项目单位的每一项开支必须由专管员审核后,方可报法人签字报账;财政基建拨款,必须由专管员提出意见后,方能拨付;并且要明确专管员的法律责任。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要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同时实行专账、专户、专人管理,严格搞好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不可忽视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组织专班,也可联合纪委、监察、计委、审计等部门组织专班,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切实保证国债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严格拨款程序。要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财政监督贯穿于拨付过程中,可采取两种拨付方法。第一种方式是按预算、按进度拨款,工程款支付累计金额达到工程造价的90%时停止拨付资金,以财政部门审核的竣工决算为依据,待工程竣工后结算。建设资金控制在批准的项目总概算范围内,凡超出批准概算的,不再追加政府投资;对个别由于设计不合理或非人为等原因必须调整概算投资的,应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并经批准方可实施。第二种方式是实行提款报账制。引入先进的管理办法,实行提款报账制,由项目单位先垫付资金,再按项目的完工情况,到财政部门审核报账,这样能有效地保证配套资金的落实,避免资金被截留挪用。二是要切实落实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是全面完成项目任务的重要保证。承诺筹措资金的单位必须按照项目进度将资金同比例到位。在当前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前提下,应想方设法多渠道筹资。三是规范拨款渠道。项目资金原则上全部通过地方财政部门拨付,不能多渠道拨付,这样有利于地方财政部门全面加强管理,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加强基建程序管理,严格“三算”监管
一是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的招标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打破地方、部门保护,不得弄虚作假、收受贿赂、搞钱权交易,不得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二是强化项目的“三算”监管。对项目的“三算”监管,是财政部门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切入点。通过监管,可以达到降低工程造价、避免资金缺口、节约建设资金的目的。监管的内容包括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预算,工程招标标底、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财务结算等。
⑻ 简述发行国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及原因
发行国债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适度的国债规模刺激经济发展,规模过大对经济发展有负面效应,适度的国债发行可以有效控制货币供应量。国家公债的运用可以影响市场利率。适度的国债可以调节供给与需求的总量平衡。
原因:国债是弥补财政赤字的较优方式。败政赤字出现后,一般有三种方式弥补。一是动用历年的财政结余;二是向中央银行借款或透支;三是发行国家公债。
政府通过发行国债,将社会暂时闲置的个人公共消费资金集中起来,并改变其使用性质,将其转向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或将资金沉淀下来,变一部分现实的购买力为潜在的购买力,从而减缓总需求压力。
(8)提高国债管理水平扩展阅读:
在所有的理财产品中,国债由国家信用做为背书,应该是属于最安全的投资产品。称市场称为“无风险投资”。
2019年,国债三年期收益率为4%,五年期收益率4.27%,相比银行定期同期产品并不低。在银行理财产品打破刚兑的情况下,国债毫无疑问成为了“保本理财”性价比较高的替代品之一。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推出储蓄国债“随到随买”试点,将储蓄国债发行时间由原来的10天延长至全月。
而个人投资者可在4月全月,通过40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共计约13万个营业网点,以及27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的网上银行购买储蓄国债,有利于提高个人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便利性。
本次发行的电子式储蓄国债在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方可提前兑取。而且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办理。
⑼ 如何提高中国国债市场流动性
中国国债市场面临的所有问题中,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严重不足是根本性问题。毫无疑问,如果流动性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中国国债市场就难以获得其在国内风险资产定价中的基准地位。 首先,应该统一人们关于国债市场定位的认识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主任李扬认为,若从金融的角度分析,国债市场是基准性市场,国债是基准性金融产品,是无风险的金融资产,它“形成了全部金融上层建筑的基础”,一切金融工具都依据它进行套算和操作,各个经济主体要凭借它来进行风险对冲。另外,国债市场上形成的利率期限结构,会成为全社会利率结构的一个基础,没有一个合理的利率期限结构,几乎所有的金融活动都很难展开,或者说很难有效展开,这个功能是其他的金融市场不可替代的;国债是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对象,国债市场则是其公开操作的主要渠道与场所,如果不存在一个规模庞大、极富流动性的国债市场,公开市场操作就不可能有效及具弹性;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发达的国债市场是其实施流动性管理的基础;对工商企业来说,国债也是其流动性管理的主要工具;对政府来说,发达的国债市场将有效降低政府筹资成本;对个人投资者来说,具深度与广度的国债市场是他们建立有效投资组合、进行风险对冲的前提条件。换言之,由于经济总要发展,由于金融“上层建筑”总要不断增长,那些用来作为货币发行准备资产的国债,以及作为广大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二级准备”资产的国债,本质上并没有“还”的问题。如果将金融和财政的关系理顺,李扬认为,我国经济中客观存在着总量约为几万亿的非通货膨胀性发债空间。 其次,应充分重视国债预发行及新发行市场的建设 国债预发行市场是指国债已公告拍卖但未发行的市场。预发行市场的培育有助于对即将发行国债的价格发现(或定价),并大大降低一级交易商对即将拍卖的国债价格竞标水平的不确定性,毕竟一级交易商对每期新发行国债的竞标并不代表全社会对新发行国债的真实需求,因此,如果有预发行市场无疑将对新国债的定价出现偏差,同时也增加了一级交易商的报价风险,尽管一级交易商也可在拍卖前向其客户或其他机构投资者咨询合理的报价意向,但这显然没有像预发行市场那样具有约束力。近期国内热烈讨论并有可能在2004年推行的国债预发行市场是中国国债市场发展的一个积极信号。下一步应该研究如何切实提高新近市场的流动性问题。这涉及国债市场的微观结构构建问题。 第三,应重视国债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 中国债交易的资金清算与国债交割系统建设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国债市场分为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及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市场分隔严重。实际上,国债的集中托管及交割清算是国债市场统一的关键。国债本质上是一个短期的资金市场(短期的现券市场及回购市场),银行则是所有投资者最理想的资金平台,无论是零售客户、公司客户、机构投资者及证券经纪公司,都在银行资金账户,而任何潜在投资者的资金流量模式是不同的,任何一个时点总有一部分的投资者有资金闲置,在我国现有国债市场三分的现状下,这些资金没有办法寻求投资收益比银行活期存款高的国债,从而影响企业或个人投资者投资国债的积极性。这是我国国债分散托管导致二级市场流动性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国债集中在中央银行且无纸化登记的一个最大的好处是,市场可接触到最广泛的投资者,只要投资者在银行有资金账户就可以直接投资国债,既方便又可节约交易费用,而且国债的回购也有了最大的可操作性,回购双方均得到最大的安全保障,如此,配合银行对投资者投资国债知识的普及及营销,便可动员至少数千亿元的临时闲散资金投资国债,国债筹资的成本必然降低。在银行资金清算体系方面,人民银行已经成功地于2002年推出全国现代化支付系统,该系统是RTGS系统,类似于美国的FEDWIRE系统,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系统也已成功地运行了7年,只需将这两个系统有效地融合成一个统一的兼具资金与国债实时清算与结算的系统,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 第四,应重视国债市场的微观结构重构 就中国国债二级市场而言,完善市场微观结构的第一目标是维持一个极具竞争性的分级国债市场。它至少包含两个层次的市场,一个是一级交易商之间的批发市场,另一个是一级交易商与非一级交易商及个人与企业的零售市场。在零售市场上,一级交易过程中累积或消化自己的存货。在批发市场上,为提高交易的效率及维持交易的匿名性,应引入一级交易商之间的经纪人制度,这些经纪商负责收集一级交易商对各种国债品种的买卖报价及意向性的买卖数量,并撮合它们之间的最终交易及将交易信息第一时间向市场披露。目前,国内国债二级市场的微观结构建设仅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在批发市场还是零售市场,相关的操作仍停留在摸索阶段,但为了加快这一进程,成熟的货币市场操作经验,外资金融机构的加盟及它们之间的竞争必定会对我国国债市场的微观结构完善起到重要的作用。向外资金融机构直接开放,让其参与国债市场微观结构的建设,并有选择地给予一些有实力且稳健的外资金融机构一级交易商的资格是降低成本的有效途径之一。 第五,应注重市场交易环境相关制度的建设 市场的交易环境包括市场的交易成本、交易税制、交易信息披露、市场监管、交易风险控制、影响市场参与去向不明行为等的各项规章制度。就中国国债市场而言,最近,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放宽了基准利率向上浮动的空间,但明确规定零售贷款不在调整范围。零售贷款是没有任何风险的贷款,根据风险定价原理,该贷款利率应该允许下调至少50%以上,而如果真是允许这种幅度的下调,或完全放开,那么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投资者都会积极地利用闲散的资金在二级市场上投资国债。政府部门的最大目标在于全力提高国债市场的流动性并降低一切可能的交易费用,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监管资源及工具尽可能地考虑影响国债交易环境的各种因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游戏规则鼓励最广泛的潜在投资者参与国债市场的交易。但是,在国债的衍生市场(国债回购除外)上应持慎重的态度,虽然国债的期货、期权市场对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有很大的好处,但如果这些衍生工具没有在一个最具流动性、交易规模巨大的现货市场的基础上贸然推出,在一级交易商的治理结构未完善且健康的利率风险控制文化尚未形成之前,难免不会重蹈1995年国债期货市场遭遇关闭的覆辙。 从一定意义上说,国债收益率曲线的标杆性作用是无可替代的。但是,这一作用的形成和发挥有赖于国债二级市场的高度流动性,因此,国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问题就不仅仅是该市场本身的问题,而是关系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定价机制能否有效形成的大问题,这应该成为我们分析研究和改革完善我国国债市场的一个重要考虑。
⑽ 21.我国现行国债发行利率水平是怎样选择的,为什么这样选择
1.我国现行国债发行利率水平是怎样选择的,为什么这样选择?
答:利率市场化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进行金融市场改革的核心内容。利率市场化是指金融机构在资金市场上融资的利率。它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供大于求时,利率下降;供小于求时,利率上升。
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原因:
1 利率管制影响了国内资金的充分利用。
恶化了中资银行的竞争地位目前外资银行享有超国民待遇,外资银行被允许在规定的利率基础上收费,但禁止中资银行收费。这实际上相当于外资银行的贷款利率是浮动的,而中资银行的贷款利率却是管制的。国内商业银行无法根据项目风险的大小确定贷款利率,因此出现了所谓的“惜贷”现象,客观上也使贷款流向大中企业,流向国有企业,而中小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难以获得赞款。这样。对利率敏感的效益好的非国有企业由于无法获得贷款而不能增加投资。削弱了利率政策的投资效应。加入WTO后,不推动利率市场化,必将束缚国有银行的手脚。使中资银行的网点优势无法发挥。国有银行将在竞争中处于劣势。
2 利率机制僵化使宏观调控受到约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市场在政府推动下逐步发展.但由于利率管制和债券利率没有与风险程度挂钩。各种债券为主导的资本市场利率和同业拆借利率、公开市场利率为主导的货币市场利率没有形成合理的比例关系。货币政策要通过金融市场传导。利率作为金融市场的核心结构受到管制。无法形成具有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和灵活的利率体系。必然使货币政策效应大打折扣。
3 利率市场化是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的客观要求
加入WTO。这意味着我国的金融业将全面融入国际金融市场。按照协议.我国要承担的义务之一就是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必须遵循国际银行业经营管理的“游戏规则”,建立起敏感的价格信号系统,完善市场机制。这必然要求建立利率的市场形成机制。
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经济间的联动性和趋同性大大增强了,这就要求各国的经济机制日趋接近。显然,我国现行的利率管制同国际金融市场普遍执行利率市场化的机制是不接轨的,造成国内的资本市场同国际资本市场脱节。总之,利率市场化是我国扩大改革开放和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客观要求,是为适应国际经济发展趋势而主动进行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