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三板的逐渐升温,不少互联网金融企业目前跃跃欲试登陆新三板,虽看准新三板这块资本市场蛋糕,但是由于其风险饱受大众质疑,登陆资本市场仍是难题。
据券商介绍,目前互联网金融企业登陆新三板难度颇大,券商在选择企业时更注重成长性高的实体企业,选择空间广泛,对大多数网贷平台并不“感冒”。
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何难登陆资本市场,在登陆资本市场的路上有哪些难点和痛点?行业如何发展才能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监管落地:问题犹在
跑路,成了网贷行业的热门词。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全国10月份当月问题平台数量47家,累计问题平台1078家,占总运行平台的42%。问题的层出不穷让投资者望而生畏,也让券商保持谨慎观望的态度。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今年以来,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经常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进入灰色地带,甚至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红线。
互联网金融良性发展在于其成功作为资金搬运工,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良性枢纽,带动经济发展,支持实体经济的,这也是中央一再鼓励支持网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瑕不掩瑜,由于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细则尚未推出,其个性化问题仍旧存在,羊毛出在羊身上,网贷行业问题不断。
互联网金融监管落地,然而风险依然存在。宋清辉谈到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主基调以鼓励为主,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是实质性利好。监管落地,是行业的福音,然而各行各业的有序发展并不代表行业已经规范。
据券商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企业多半是初创企业,财务报表等数据分析尚不健全、运营模式千篇一律、模式相对单一,很少有企业能做到百里挑一,如果以上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在审批过程中也会存在大量的问题。
环环相扣风险大
新三板虽然门槛不高,然而不等于降低企业的门槛,审批的过程仍然严格。目前互联网金融属于从业机构并非金融机构,专业性相对要弱于传统的金融机构。
网贷行业由于自身特性,团队建设、资金托管、风控把关、运营模式、技术处理、营销方式,环环相扣,由于互联网金融的节点相对多,模式固定化,涉及到中介机构较多,各个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就会让行业无形中走入灰色地带。
“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国泰君安证券场外市场部区域负责人表示,目前互联网金融借助互联网平台实现了自身的快速发展,但其仍然属于新兴行业,处于成长阶段,各个方面尚未健全,难于实现登陆资本市场。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由于互联网金融玩的是跨界,它在无形中节约了时间提升了效率,但是它也无形中增加很多环节,P2P网贷的发展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旦环节出现偏差,都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目前经济下滑压力比较大,并且经济都是有自身周期,跑路并非网贷行业独有,实业或者房地产资金链断裂一样会出现跑路现象,只不过是他们是借了P2P钱还不上,反而拖垮了P2P网贷行业。
91金融联合创始人吴文雄表示跑路绝非网贷行业仅有,金融行业涉及风险也实属正常,企业想要发展长久,最主要的问题仍是是否能解决关键问题、解决行业痛点。互联网企业只有一直非常注重客户的良性发展,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朱为绎谈到其实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估值并不低,互联网金融企业需要找到适合自身的盈利模式。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大多数网贷平台是通过“烧钱”模式获客,久而久之只会拖垮行业,对行业发展不利。
登陆新三板仍需时间考验
“目前资本市场已经对互联网金融打开了大门,互联网金融的一些优质企业登陆新三板或创业板甚至是主板市场,在明年或许会很比较常见。”宋清辉对互联网金融登陆资本市场表示很乐观,“新三板企业比创业板企业有更大的成长空间,未来它诞生的某个企业的总市值超越阿里巴巴或许只是时间的问题。”宋清辉谈到对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宋清辉建议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不管是第三方支付、还是P2P业务,都存在相当程度上的政策风险。未来,互联网金融企业应死守“互联网基本法”底线,依法合规经营,这对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的社会经济转型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守好法律底线,做好行业自律是行业发展的基本功。”吴文雄谈到,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才能驱动行业向前。
券商表示,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最大的顾虑就是行业乱象严重,如果企业募资了几百个亿的资金,但是如果出现某金属交易所的问题,引发跑路的问题会带来更多的麻烦。券商表示目前并非是互联网金融企业登陆不了新三板,而是由于行业乱象,券商们都抱着审慎、研究和观望的态度,观察它的模式和风险。
国泰君安证券场外市场部区域负责人介绍,新三板目前将审批放权给券商,券商在选择互联网金融企业时高度谨慎。
据了解,目前企业登陆新三板的最大的责任方在主办券商,主办券商对其整个合法合规、财务规范、行业做出判断,券商要对企业进行信用,由于监管细则尚未落地,行业风险仍然存在。
据悉,在今年上半年,券商纷纷寻找优质企业登陆新三板,而目前随着新三板的日益火热,截止到17日,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家数4180家,待挂牌总家数176家,申报中总家数1921家。随着新三板市场的火热,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跃跃欲试出来毛遂自荐。券商表示目前每日自身可选择的项目众多,自然在选择企业的过程中优中选优,选择成长空间大、发展潜力好的优秀企业。
目前仍然没有互联网金融公司在新三板挂牌,虽然有报交股转系统,但是目前而言还是原地踏步,并没有直接登录新三板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Ⅱ 互联网金融产品给监管者带来哪些方面的挑战
1、监管数量大。全国有2000多家p2p公司,因为数量众多,管理的横向维度非常大。而且里面鱼龙混杂有银行背景的诸如开鑫贷之类的,也有风投投资的类似点融网之类的,管理非常复杂。
2、模式相对复杂。金融的产品及衍生产品相对众多,包括信托、基金、p2p、保险等等,每种产品的类型都不一样,管理的纵向维度也非常大。
3、资金保有量大。不少非法产品在短时间内能迅速汇聚大量资金,然后轻易跑路,而普通民众很难有所反应。
Ⅲ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面临哪些风险,如何监管
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行业协调及风险监管不理想、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与网络金融的发展不适应等诸多不足。因此,要通过健全法律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监管体制、调整监管策略、构建安全体系等措施来加强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
完善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监控1.健全法律制度。2.加强市场准入管理。3.完善监管体制。4.调整监管策略。5.构建安全体系。6.加快人才培养。
网络金融业务的综合性、高科技性对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业务和管理知识,又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实践经验;既要有丰富、扎实的金融法规功底,又要有开拓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宽广视野,但目前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中,远没有形成一支能满足网络金融业务监管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
Ⅳ 互联网金融的过度监管问题有哪些
银行存管的效率是一个关键,目前大银行只挑国资背景、上市公司背景,这就将相当大一部分有优质资产的平台,关在了门外,这个对于行业健康发展不是太好,我们应该给有中小平台一个发展的机会
Ⅳ 投资者应该怎样看待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前景和存在的问题
我是很看好发展的哦,只要跟着国家政策走,一步步进入合规,前景还是不错的,现在的问题就都会得到解决。
Ⅵ 理财平台纷纷暴雷,互联网金融行业该何去何从
理财平台纷纷爆雷,互联网金融行业是近些年来崛起的一个行业,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应该怎么去发展,确实应该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因为现在发展的方式各有不同,不过规则还不完善,没有良好的规则是不能保证它长远的进行的。
最后就是对这些互联网金融行业所从事的公司的资质审核,因为它涉及到了金钱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到了公众的利益的问题,更应该对他们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防止那些空壳公司出现本身注册了一个公司的名字,但实际上没有什么资产,最后卷了一笔钱就跑路了,这种情况不止一次的出现,不止一次的被报道,这证明现在对于这些公司的资质审核还不足够严格,还有空子可以钻。
Ⅶ 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首先,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及广泛应用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缺乏有效的管理。
其次,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
最后,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监管基本内容是对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由原来传统金融机构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对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监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或做出风险提示。应该说,这一体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的。
Ⅷ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状况与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前已述及,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其中,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指的是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指的是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募集资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在上述互联网金融涵盖的模式范畴内,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向金融领域渗透过程中体现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优势的认识的深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内容也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这些模式内容上的创新和丰富突出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银行开展网络借贷业务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网络借贷方面。首先,在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方面,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已由传统的“网下申请、网下审批、网上发放”内容,经由“银行+电子商务平台”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内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保险合作进行理财的内容。第三,在P2P网络借贷方面,则由纯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的内容,创新发展出了P2P平台跟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等内容。
交易规模快速发展壮大。2008年以来,我国的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壮大。其中,网络银行的交易额由2008年的285.4万亿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万亿元。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也由2009年的3万亿元快速增长到了23万亿元左右,期间虽由于市场渐趋饱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达到了18.6%以上。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额则由1.5亿元快速增长到了3292亿元,期间增速甚至均达到了200%左右。以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合作形式于2013年6月5日上线的余额宝产品至2014年底,其用户则已达到了1.85亿户,总规模则达到了5789.36亿元。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及广泛应用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由此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产生的大数据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大数据金融,最初是由电商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实现的,而后二者逐渐分立演化出了电商大数据金融和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大数据金融两种形式。而对于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由于商业银行并不熟悉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故其发展前景堪忧。其次,互联网理财在近两年时间里的井喷式发展,对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形成了冲击,甚至通过影响货币乘数极大地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第三,由于P2P网络借贷具有的低门槛和监管工作量大等特点,P2P网络借贷平台疯狂发展及不断倒闭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故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还大多来自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这也给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选择其发展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面临着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术变革淘汰,乃至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等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信用风险还较高。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沿袭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基本内容是对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由原来传统金融机构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对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监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或做出风险提示。应该说,这一体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的。但其后,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这一监管体系却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例如,当前我国出现了因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过多、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商业银行贷款无法创新、大量的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巨大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必然会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形成制约。
Ⅸ 在如今互联网金融发展飞速的背景下,金融监管面临哪些挑战
金融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对传统的监管手段、监管能力提出挑战。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各金融市场之间和不同金融业态之间的关联性更加紧密,呈现更加复杂的网络特征和联动关系。金融业务的交叉运行、金融信息在不同市场间的快速传递,使得金融交易对信息透明度的要求大大提高,受制于监管机构分设等因素,金融业综合统计、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建设滞后,导致金融监管缺乏对全面数据的支持和对大数据监管手段的运用。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可以去看看16年6月16日,腾 讯在北京召开互联网+峰会,上面还介绍了蛮多的。
Ⅹ 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困难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及广泛应用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由此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产生的大数据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大数据金融,最初是由电商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实现的,而后二者逐渐分立演化出了电商大数据金融和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大数据金融两种形式。而对于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由于商业银行并不熟悉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故其发展前景堪忧。其次,互联网理财在近两年时间里的井喷式发展,对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形成了冲击,甚至通过影响货币乘数极大地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第三,由于P2P网络借贷具有的低门槛和监管工作量大等特点,P2P网络借贷平台疯狂发展及不断倒闭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故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还大多来自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这也给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选择其发展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面临着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术变革淘汰,乃至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等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信用风险还较高。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沿袭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