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管理 > 新农合基金管理文件

新农合基金管理文件

发布时间:2021-07-11 01:54:07

Ⅰ 农村补贴的医保政策文件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渠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有两条:一是各级财政补贴;二是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缴纳。从2006年开始.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县市,按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计算,每人每年总资金为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元,省、州、县(市)财政共计配套20元,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缴纳10元。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是“互助共济”,即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必须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缴纳标准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而定。国务院国办发[2004]3号文件规定,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数额,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经济发达地区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农民收入水平及实际需要相应提高缴费标准。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互助共济的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既然是互助共济,就必须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即解决参合农民患大病以后,急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但考虑到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积极性,也考虑到我州农民就医的实际情况,将合作医疗资金划成两个部分,其中大部分用作住院医疗补偿基金,小部分作为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门诊补偿基金,建立家庭门诊账户。参合农民的家庭门诊账户,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提取6—8元,用于当年家庭成员门诊费用的补偿。以家庭为单位包干使用,用完为止,超支不补。当年结余的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及到位程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原则是:“农民自愿参加,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即在农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首先是农民缴纳部分,按照相关规定,收缴入库,进入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f-]账户,然后县(市)财政按照实际参加人数,将配套资金拨付到位,申请省级财政及中央财政的补助资金。农民缴纳合作医疗资金,可由农民自缴,也可以由集体经济统一缴纳。还可以由社会捐赠。5、中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必须具备的条件。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卫农卫发20051319号文件规定,各省市区在确定试点县(市)时,要继续坚持有关试点县(市)的标准:一是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主动提出申请;二是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积极性高,农村基层组织比较健全;三是地方各级财政能够保证补助经费。并及时、足额到位;四是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能力较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比较完善;五是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改革到位;六是医疗救助制度同步建立;七是保证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购置计算机等必要办公设备。县市正式向上级申报时,必须正式书面承诺。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政策
1、对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特殊(弱势)群体参加合作医疗的,其个人应缴纳的资金,由民政部门解决。2、对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等计划生育优待户参加合作医疗的,其个人应缴纳的资金,由计划生育部门解决。3、凡是参加合作医疗的孕产妇住院分娩,按照分娩方式,分别给予固定补助。根据各县市制定的方案,平产每例补偿150—250元.剖宫产每例补偿400—600元。病理产科按住院病人相关规定补偿。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还应享受“降消”项日的贫困救助补助。4、特殊疾病、慢性病常年门诊治疗的,如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老年慢性支气管炎、尿毒症等疾病,可在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以内,每年享受一定的补偿,其补偿标准和具体病种由县市制定。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无论1、]诊或住院,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合作医疗相关规定,均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1、门诊补偿。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医药费用,可按县市制定的门诊补偿办法及补偿程序,获得补偿,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补偿。2、住院补偿。参合农民因病需住院治疗,必须在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补偿方式及补偿比例,需按县市制定的实施细则(方案)要求进行补偿。
(1)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首先扣除起付标准规定的数额,再扣除超出基本用药目录范围的药品费和有关特殊检查费后,按比例补偿。起付标准,按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确定。越是基层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越低.越是上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越高。按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二级医院(县市级医院及部分州级医院)、三级医院和省级及以上医院四个等级划分的。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县市在制定起付标准时,原则上按照上述标准,有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提高了上层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属正常情况。(2)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减去起付标准的金额。再减去应当自付的部分金额,就是计算补偿的范围。以此为基数。按补偿比例计算出应当补偿参合人的具体数额。具体补偿比例,也是按照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和省级及以上医院级别确定的。具体比例分别为60%、50%、30%、20%。个别县市在制定方案时,适当提高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属正常情况。
3、合理确定最高限额补偿标准。
4、属于“除外责任”的医疗费用,合作医疗不予报销。如交通事故、打架斗殴、酗酒、自杀、自残、美容、矫形等等。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规定1、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是为参合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其主要对象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达到合格标准的村卫生室可以逐步进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以方便参合农民就近门诊就医,解决小伤小病治疗问题。定点医疗机构对象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必须首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然后凭相关手续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经县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合医管理机构考核、评审,符合条件的,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确定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在工作运行中,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者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套取合作医疗资金的,可根据问题性质及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村卫生室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参合农民在村卫生室就医,只报销门诊补助部分。村卫生室不能开展住院业务。2、建立系统的、完善的报账补偿程序,既要方便参合农民报账,及时得到补偿,又要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安全。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制定的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对报账程序、报账要求、补偿方式等均有明确规定。合管机构工作人员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对象都必须严格遵守。参合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药费补偿。一般情况为即生即补,按照相关程序做好补偿登记。住院补偿需按照医疗机构级别和医疗费用数额大小,分层补偿。补偿额在1000元以下的,只需经乡镇合管机构审核,在所在医疗机构补偿。补偿额在1000元以上的,需报县市合管机构审核,然后按相关程序补偿。特大疾病,补偿额达到最高限额补偿标准,需进行二次补偿的,要由县市合管机构领导集体研究,然后按相关程序补偿。3、参合农民的补偿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制度。即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只预交自付部分。如某疾病在乡镇级医院住院,估计总医疗费用应该预交3000元,参合人只需预交1500元,待病人出院结算以后多退少补。需预交的另150O元,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结算以后,县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将应该补偿参合人的补偿费,直接拨入医疗机构。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有一整套领导班子、工作班子。包括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办事机构为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或中心)。对合作医疗的监督管理、审核、审计等有一套完善的规定、规范、规程。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县办县管、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人每年只需交10元钱,再通过各级财政补助,构成农民医疗的互助共济制度,这种制度对于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无疑是一种最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但是,它必竞只是一种互助共济的形式,参合农民就医还必须自付一部分。只能做到适度的保障。每年度运行完结后,合作医疗总资金必须有适度的结余,结余率在20%左右属于正常现象。下一个运行年,参合农民必须再缴10元钱,各级财政继续按年度进行补助。长此以往,良性循环,每年都有相当部分参合农民享受患病后住院、门诊补偿。参加合作医疗必须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全部缴费。6、合作医疗政策导向。合作医疗政策,尤其是补偿政策。鼓励参合农民患病以后首先在基层医院就医,基层医院解决不了的问题,再逐级向上级医院转院。如此,一是减轻了参合农民住院治疗的个人医疗费负担。二是促进基层医疗单位规范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形成竞争机制,增强整体服务功能。三是节省合作医疗开支。四是由于越是基层医院,参合农民住院自付部分越少,报销补偿比例越高,参合农民得到的实惠越多,合作医疗整体补偿率就越高。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是以各级财政补助为主。参合人每年只交10元钱,因此,在补偿方面充分体现了互助共济的性质,不可能绝对平均。既是互助共济,意味着参合人今年未享受到补偿,可能明年或届年享受。家庭成员中,可能年轻健康的未享受,而老年人或小孩享受的机会多一些。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Ⅱ 【新农合档案管理规定】新农合档案管理规定有哪些求解

新农合档案管理规定之一:为了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档案的管理,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出管理规定。
新农合档案管理
规定之二:新农合档案是指各级医疗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从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新农合档案管理规定之三:医院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度。
新农合档案管理规定之四:归档的新农合文件应做到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准确、规格统一,字迹工整,载体材料和书写材料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列入永久、30年、保管的新农合文件不得使用纯蓝黑墨水、红墨水笔、铅笔、圆珠笔等不耐久的字迹材料起草和签批文件。
新农合档案管理规定之五:新农合档案原则上分为文书类、业务类、会计(基金会计)类、和特殊载体四类。
新农合档案管理规定之六:新农合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30年”、“10年”、和“3年”。
新农合档案管理规定之七:必须满足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新农合档案管理规定之八: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后,应在分管部门领导的监督下办妥档案交接手续后在调离。
新农合档案管理规定之九:对新农合管理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应按规定给与表彰、奖励。对于失职造成档案丢失的应依法查处。
以上就是人民医院对新农合档案管理规定,希望对那些还没制定好档案管理规定的医院有所帮助。希望您在完善社保的同时,为自己适量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例如:
合众养老定投增值年金保险计划。

Ⅲ 如何写新农合基金决算报告能给份范文吗

2008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
及2009年补偿方案预测

2008年,我县新农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贴心服务,强化监管,各项工作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全县上下呈现出了“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良好局面,确保了我县新农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自2008年我县新农合补偿方案调整以来,新农合基金使用率呈明显上升趋势,存在透支风险,为了科学预定县乡两级新农合补偿方案,特将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及预测方案汇报如下:
一、2008年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
2008年我县新农合统筹基金应收87577230元,实收87261750元,应提取风险金3021927元,全年可支配基金84239823元。1—10月份支出70453009元, 10月21日—11月12日共22天,支出7593760元,11月份总支出推算约11000000元,12月份按900万元推算,全年共支出90453009元,超支6213186元。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豫卫发〔2008〕2号)文件精神,当年结余统筹基金不应超过15%,如按结余12%计算,结余基金应为10509267元。按此标准推算,2008年应降低统筹基金支出16722453元。因此,根据我县统筹基金的使用情况,调整统筹补偿方案是2009年我县新农合工作的当务之急。
二、2007年、2008年全县新农合统筹基金使用情况对比
年 度 级 别(其它) 统筹基金支出(元) 支出比例(%)
2007年(1—10月份) 乡 级 9397667 25
县 级 8363518 22
县 外 10113240 27
慢 病 66455 0.2
二 补 9564924 26
2008年(1—10月份) 乡 级 33267741 47
县 级 20597667 29
县 外 16460228 23
慢 病 127373 1
由此表对比分析可知,2008年乡级基金支付比例比2007年高22%,县级基金支付比例高7%,县外基金支付比例下降4%,由此可见,县乡两级基金使用率过高是造成新农合基金存在透支风险的主要原因。
三、我县城镇医疗筹资标准及补偿比例
我县城镇医疗保险18岁以上个人缴费70元,上级每人补助80元。18岁以下个人缴费10元,上级补助每人80元。各级补偿比例如下表:
级 别 起付线(元) 补偿比例(%)
乡 级 300 65
县 级 400 60
市 级 600 50
由基金筹集情况和各个级别补助情况来看,城镇医疗保险补偿标准较低,标准设置合理,基金透支风险预防能力高。
四、县乡两级新农合补偿比例预测
2008年1月1日—10月31日,我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共补助42109人次,合理费用45603105元,按现行起付线50元,补助比例80%计算,共需支付补偿金额34798124元。如按起付线100元,补助比例75%,补偿金额为31044154元,降低补偿金额3753970元。如按起付线100元,补助比例70%,补偿金额为28974544元,降低补偿金额5823581元。如按起付线150元,补助比例75%,补偿金额为27500729元,降低补偿金额5333058元。如按起付线150元,补助比例70%,补偿金额为27500729元,降低补偿金额7297396元。
2008年1月1日—10月31日,我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共补助19731人次,合理费用39435176元,按现行起付线300元,补助比例65%计算,共需支付补偿金额21785320元。如按起付线300元,补助比例60%,补偿金额为20109526元,降低补偿金额1675794元。如按起付线350元,补助比例60%,补偿金额为19517595元,降低补偿金额2267725元。
由以上预测分析可以看出:2008年1月1日—10月31日,在县内住院61840名应享受新农合补助的人次当中,如乡级起付线150元、补助比例70%,县级起付线350元、补助比例60%,可降低补偿金额9565121元。根据应降低新农合统筹基金支出16722453元的标准,总基金还多支出7157332元。但从另一个方面考虑,提高起付线,就减少了挂床及不符合住院条件而住院这部分人员的住院比例,从而提高新农合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能有效预防新农合基金透支风险情况的发生,相对来讲这个方案较为科学。以上是我县新农合2009年预测方案的分析情况,具体实施方案请上级分析定夺。

XX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Ⅳ 辽宁省新农合医保合并文件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按照并轨文件整合现城镇居民医保(主要涉及3类群:非业员、居民、未及校)新农合制度,合并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统政策、统管理,基金统收统支,即城乡居民医保面实现统缴费标准、统待遇范围标准统筹范围外医疗费超5万城乡统报60%原城镇职工居民享受统城镇病医疗救助待遇原新农合享受单独农村病医疗救助待遇两项救助待遇起付标准、保障额度、保障项目存较差异新制度规定城乡差别实行职工居民同待遇特药特材救助特药特材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外重疾病治疗必需、疗效显著、费用较高且难使用其治疗案替代药品或者医用材料前城镇职工居民享受特药特材待遇新制度规定城乡全体参保使用特药特材发医疗费用统按70%报销额救助参保负担、符合规定范围外医疗费用度内累计超5万元部城乡全体参保统按60%报销度内高支付10万元病保险报销标准:参保全累计超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高支付限额费用,由病保险金报销70%;自付医疗费用全累计超1.8万元费用,由病保险金支付50%城乡居民医保度内,累计支付高限额12万元参保连续参保2满5,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3万元参保连续参保满5,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6万元

Ⅳ 国家关于新农合有哪些文件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

你好,法律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不过以下文件为主要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卫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卫生部 财政部 农业部

(二○○三年一月十日)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和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乡(镇)、村集体要给予资金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二)以收定支,保障适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既保证这项制度持续有效运行,又使农民能够享有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三)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必须从实际出发,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稳步发展。要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

二、组织管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二)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省、地级人民政府成立由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扶贫等部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应设立专门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增加编制。

县级人民政府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委员会下设经办机构,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调剂解决。根据需要在乡(镇)可设立派出机构(人员)或委托有关机构管理。经办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

三、筹资标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一)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于10元,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相应提高缴费标准。乡镇企业职工(不含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适当扶持。扶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集体出资部分不得向农民摊派。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三)地方财政每年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低于人均1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分级负担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地方各级财政可适当增加投入。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按人均10元安排补助资金。

四、资金管理

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由农民自愿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的民办公助社会性资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挤占挪用。

(一)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及其经办机构进行管理。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经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并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规章制度,按照规定合理筹集、及时审核支付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二)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农民个人缴费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资金,原则上按年由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人员)或委托有关机构收缴,存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地方财政支持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划拨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根据各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际人数和资金到位等情况核定,向省级财政划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要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用账户,并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逐步完善补助资金的划拨办法,尽可能简化程序,易于操作。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情况,逐步实现财政直接支付。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具体补助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三)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既提高抗风险能力又兼顾农民受益面。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年内没有动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要安排进行一次常规性体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订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各县(市)要根据筹资总额,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确定常规性体检的具体检查项目和方式,防止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超支或过多结余。

(四)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定期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要采取张榜公布等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布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具体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和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代表共同组成的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五、医疗服务管理

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业管理,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使农民得到较好的医疗服务。各地区要根据情况,在农村卫生机构中择优选择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机构,并加强监管力度,实行动态管理。要完善并落实各种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

六、组织实施

(一)省级人民政府要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办法,本着农民参保积极性较高,财政承受能力较强,管理基础较好的原则选择试点县(市),积极、稳妥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的重点是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筹资机制和运行机制。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方案,各级相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要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意义和当地的具体做法,引导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动员广大农民自愿、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所履行的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帮助农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政策措施,抓好试点,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

Ⅵ 国家各部委关于新农合的政策法规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

(一)管理体系建设

1.加强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健全以设区市为区域单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组织、指导、评价机制。

设区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成立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代表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设区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有关职能科室承担。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顺利推进、平稳发展。

2.加强经办机构建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编制由县(市、区)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解决,按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安排。县(市、区)经办机构可在乡镇委托有关机构办理日常业务。

要按照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要求,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权利、义务,规范管理行为,保障参合农民的合法权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均不得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管理、服务费用,确保所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参合农村居民的医疗费补偿,切实保证农村居民最大受益。

3.加强制度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支持

省和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指导组。技术指导组重点做好跟踪指导、资料汇总、评估和业务骨干的培训工作,不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收集资料,技术指导、评估分析与答疑,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

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的财政部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现予印发。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

Ⅷ 新农合基金是什么意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时间:2008-2-24 12:47:52来源:卫生部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统筹地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新农合基金。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新农合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参合农民个人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筹集的,用于对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阅读全文

与新农合基金管理文件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地狱解剖类型电影 浏览:369
文定是什么电影 浏览:981
什么影院可以看VIP 浏览:455
受到刺激后身上会长樱花的图案是哪部电影 浏览:454
免费电影在线观看完整版国产 浏览:122
韩国双胞胎兄弟的爱情电影 浏览:333
法国啄木鸟有哪些好看的 浏览:484
能看片的免费网站 浏览:954
七八十年代大尺度电影或电视剧 浏览:724
欧美荒岛爱情电影 浏览:809
日本有部电影女教师被学生在教室轮奸 浏览:325
畸形丧尸电影 浏览:99
美片排名前十 浏览:591
韩国电影新妈妈女主角叫什么 浏览:229
黑金删减了什么片段 浏览:280
泰国宝儿的电影有哪些 浏览:583
3d左右格式电影网 浏览:562
跟师生情有关的电影 浏览:525
恐怖鬼片大全免费观看 浏览:942
电影里三节是多长时间 浏览: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