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不仅可以用于做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后还会继续应用于金融衍生品,不过现在还没有真正实行,还得过二年,具体来说就是说券商的专项资产可以用于期货交易,而且可以用于保值交易。
基金子公司的专户买不了实物资产,而券商的专项则既可以买实物又可以买基金额的哦
Ⅱ 为何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为什么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子公司因为为了保障安全
Ⅲ 基金公司专户和专项资产管理的区别
证监会给出的官方名称叫“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具体而言,又分一对一和一对多两种形式,一对一要求委托资产3000万以上,一对多要求委托客户数200人以下,单个客户100万以上,合计3000万以上。基金专户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活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专户理财类的运作方式似于私募基金,乃针对公募基金而言。专户理财有很多优势,能够为基金公司吸引更多客户。然而,如何避免过度追求业绩,如何确定业绩提成标准,如何避免利益输送,专户理财仍有不少问题需要面对。简单讲就是,专户业务投资的是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产品,而专项可以投资非标产品
PS:非标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
Ⅳ 汇添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会亏损吗
汇添富基金旗下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推出“添富天房-债权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此产品是首个投向保障房项目的基金专项资产管理产品,也是汇添富资本成立以来筹备的首单专项资产管理产品。
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作为一种高效的资源配置工具,在改善整个社会直接融资比例、直接对接实体经济各类型企业、吸引盘活民间资本、社会储蓄方面均有望发挥重大作用,最终可搭建起企业融资和民间资本投资的广阔平台,还同时可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在利率市场化的大潮中助力普通大众财产性收入的不断增长。
在汇添富资本看来,借助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一方面可减轻地方政府和银行的压力;另一方面,又为投资者提供了收益率市场化的理财产品。”
Ⅳ 可以做基金资管计划的公司都有哪些
基金公司子公司“资管计划”与信托公司“信托计划”比较
相同点:
1.必须报备监管部门,信托是银监会监管,资管计划是证监会监管
2.资金募集,资金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3.认购方式相同,项目合同、说明书等类似
4.本质相同通道不同,都属于投融资平台,都可以横涉资本市场、货币市场、 产业市场等多个领域,都是全牌照金融机构
不同点:
1.全国信托公司有68家,而资产管理公司只有36家,资源稀缺性更加明显。
2.信托计划报备一次(发行前报备银监会审核),资管计划报备二次(发行前报备一次,发行后连同投资者资料还需报备证监会审核一次)
3.信托计划签署合同一式两份(投资者和信托公司各一份),资管计划签署合同一式三份(投资者保留一份,资管公司保留一份,证监会保留一份)
4.资管计划小额畅打,最多200个名额,信托计划300万以下小额名额不能够超过50个。
5.收益高,信托公司收取管理费一般在3%,资管公司收取管理费一般在1%,资管计划一般比信托计划
高1%~2%/年;期限短,资管计划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资管项目的优势与不足分析:
优势:资管公司收费比信托公司低,在相同融资成本前提下,投资者能够拿到的收益更高。
劣势:资管公司相对比较年轻,项目运作能力以及风险处置能力不足,所以在分析这类项
目时候,不要只简单的看项目风控措施,还需要看资管公司股东背景实力以及股东的
风险处置能力。
今后趋势: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证监会提倡的金融创新结果,因监管严格、运作灵活,收益较高,小额不受限制、专业管理等优势,未来基金专项资管用来分拆信托或发起类信托产品是一种趋势。
Ⅵ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参考文献
1 李可.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的新产品(A).中国城市金融.2012,11:59
Ⅶ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是什么意思
管计划的全称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融资工具的一种,也是为投资者提供的一种增值理财服务,就其定义来讲,顾名思义就是集合投资人的资产,由专业的操作人(券商)进行管理,按照约定的投资方向进行投资的一种融资方式。我国最早的资管计划是在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中先试先行的。法规有《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等。继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之后,资管计划也开始在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和银行中推广。
Ⅷ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可以作为配售对象吗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股票配售对象限于下列类别:(一)经批准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三)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四)经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五)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自营账户;(六)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并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履行报告程序的集合信托计划;(七)财务公司证券自营账户;(八)经批准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账户;(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十)在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企业年金基金;(十一)主承销商自主推荐机构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账户和自主推荐个人投资者的证券投资账户;(十二)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投资产品。
Ⅸ 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是属于私募吗
应该说,是私募。因为证监会明确了,对券商资产管理产品发的理财产品,有条件的要转为公募,其他的按照证券业协会关于券商私募产品的备案要求进行备案。所以券商资管的大部分产品是归属于私募了。
同样,基金公司发的产品,公募的归公募,子公司资管计划、专户产品我认为都归私募。
公募和私募的区别主要就在于是否公开募集,是否超过200人。
至于发行主体不构成对私募和公募性质的界定,其风险等级也不会影响公募和私募的认定。
私募公司也可以发公募产品,如果证监会验收其公募管理人资格通过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