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建筑第一街看到的,不知道对不对!
建筑工程购买保险,一般有以下几部分:
1、建筑工程一切险并附加第三者责任险(针对工程物质损失和对因工程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国家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强制购买社会保险了,如果购买社保了就可以不购买这个意外险了)
3、雇主责任险(主要保甲方管理人员在工地里发生意外伤亡事故,因为他们不是施工人员,不能从施工人员意外里面赔偿,这个不是强制的,企业算福利吧,甲方人员一般都有工伤保险。
二、保费承担:
1、工程险的保费最终承担者都是业主。但是实际操作中甲方、乙方都能购买,具体说来购买一般要看施工的总包合同的约定。里面会写明的,到底说来出面购买。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但是施工方的报价里面已经含工程保险了,则由施工方来购买。
2、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一般都是施工队在负担,总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3、雇主责任,这个一般都是甲方自己负担,也不一定会购买,看甲方领导的想法了。
三、费率:
关于建筑工程一切险保费差距就特别大了,因为工程的总类很多,我没法拍脑袋告诉你。一般会参考工程类型,总合同金额。施工企业资质等东西,这个可以给更详细的信息估算出来。
四、责任范围
1、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
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㈡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2000万的工程要多少保险费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的费率与项目的特点和环境有关,主要影响因素有:风险性质(气候影响和地质构造数据,如地震、洪水或水灾等);工程本身的危险程度,工程的性质及建筑高度,工程的技术特征及所用的材料,工程的建造方法等;工地及邻近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有无特别危险源存在;巨灾的可能性,最大可能损失程度及工地现场管理和安全条件;工期(包括试车期)的长短及施工季节,保证期长短及其责任的大小;承包人及其他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各方的资信、技术水平及经验;同类工程及以往的损失记录;免赔额的高低及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
每个保险公司对所在地项目保险费费率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严格来说,应该还没有一个通用的计算公式。我所在的一个变电站项目,合同额是3600万,所在地广州,工期9个月,保险采取招标方式,中标单位报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费率(含第三者责任险费)为合同额的0.055%,不到2万元。在项目概预算阶段,建议一般按工程费用的0.2%考虑,当然同样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
㈢ 建筑工程保险的费率
工程保险的制度安排及优化:五大原则要注意!-工保网
如南京地铁一号线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保险公司投保全线建安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时,招标文件中规定,除投保主险种外,选择投保附加条款46条。同时要求物质损失项下三类风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和2万元,赔偿限额为投保额。第三者责任财产损失免赔额1万元、人身伤害无免赔额、每次赔偿事故限额3千万元,无累计赔偿限额。在上述条件下,招标获取的综合保险费率为0.305%.而根据当时了解到的国际市场的行情(“911”以前),国外著名再保险公司的报价一般在6‰左右,而免赔额为人民币5万元至人民币8万元左右。
2、对保险安排的结构性优化
近几年来,世界范围内轨道交通行业的出险率上升较快,这其中包括韩国地铁火灾事故、英国地铁事故、上海四号线塌方事故,新加坡地铁塌方事故等等,事故率的上升导致出现了再保险费率攀升的不利局面。按照我国加入W TO时所做的承诺,今年我国保险业务的法定分保比例要降为50%,即由中国再保险公司办理法定再保险的额度只有5%.法定再保险比例的下降,给了投保人更多的选择和安排的空间,但在再保险费率攀升的情况下,却可能增加投保人的费用支出。
再保险费率的持续变化也导致了国际承保人,近几年完全停止了合约合同对国内保险公司的再保支持,国内保险公司不得不将类似项目逐单进行分保。为了顺利地将再保部分分出去,作为直接承保人的保险公司往往要考虑再保险公司的意见。更重要的是,由于国内承保力量有限,再保险往往要依靠国际再保险公司。目前,瑞士再和慕尼黑再是轨道交通保险业务上最为权威的两家公司,它们属于这一领域的标准制定者,其他再保险公司一般参照它们的标准来制定费率和分入条件,因此,国际市场上的承保条件较为一致。由于在比例再保险的安排模式中,再保险的份额一般较大,所以国内保险公司在确定承保条件时必须与国际再保公司进行协商,在取得国际再保公司的支持后方能确定自己的承保费率。为此,有必要对传统的保险安排进行优化,即将以往单一的合约在确定承保条件时必须与国际再保公司进行协商,在取得国际再保公司的支持后方能确定自己的承保费率。为此,有必要对传统的保险安排进行优化,即将以往单一的合约加临分的比例分保转向分层溢额的分保模式。依靠招投标的手段引导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安排模式的改变,在保证项目安全的基础上,降低工程的保险成本。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尽量将免赔额以工程合同方式转嫁。我们通常所说的免赔额,其实是项目自留的底层风险。免赔额往往涉及到究竟是业主负责还是承包商负责的问题。通过工程合同的安排,业主完全可以将保单的免赔额以工程合同的方式转嫁给承包商负责,即在土建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合同中直接将出险时需承担的绝对免赔额界定由承包商承担。这样做主要有两点好处:一是简化业主相关工作流程;二是通过免赔额的转嫁,促使承包商做好安全施工和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和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率。
(2)利用历史数据及模型构建合理的基层限额。中间层为项目最可能遭受的损失范围。可按国内的承保能力设定给直接承保人一个基层限额,譬如说RMB1呢。国内的保险公司通过共保负责承担损失金额首先的RMB10亿。超过PMB10亿的赔偿部分由再保公司承担。由于绝大部分的损失金额都在基层限额范围内,再保险公司只承担特大意外事故超过基层限额的部分,因此,风险明显降低,再保保费也会相应降低。但因为通常项目发生的损失多为中小型损失,赔款都在基层限额内,国内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大。
(3)利用不同保险公司的风险偏好,通过对高层的限额层的细分和配比,采用灵活的超赔安排,吸引更多的国际承保力量加入竞争,从总体上减低再保保费。
(4)通过严谨的管理制作出合格的核保资料报告。尽量以当地类似项目历史风险数据为依据,以科学严谨的态度把项目的风险分析、风险管理的情况清楚地告诉保险公司,特别是再保险公司,树立他们对项目的信心,减少他们的疑虑,从而最终获得优惠的条件和费率。
(5)为有效降低总保费支出,可尽量使用国内的核保力量,由于国际市场目前的费率相对比较高,要控制保费就必须在安全的大前题下,尽量使用国内的核保力量。通过共保的形式,考核所有不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安排比例适当的共保或再保险,让风险在国内市场中尽量消化。对项目需要再保的部分,因国内保险公司在中间层将承担项目的最大风险,可以考虑在此部分按国内保险公司能够接受的再保份额划分出一块给中标公司,在利润上给予弥补。通过分层模式的安排,再保的风险已极大降低,所以可以考虑在这一层让国内保险公司通过变换角色,以再保人的身份承担一定份额。其能力以外的可按再保险市场的喜好设计细分多层,越高的限额层的保费会越低。目前像通用再保险公司、安裕再保险公司等国际再保公司现在对地铁或隧道项目只愿意接受超赔再保,特别是高限额层的再保。
将工程保险引入大型工程项目管理,是用市场化的经济方式来管理和解决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内有可能发生的风险,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显而易见。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保险市场主体的风险管理意识及工程保险经验的不断积累,大中型工程项目所实行的风险管理已从过去不计成本转向寻求风险收益间最佳平衡点。工程保险的制度安排也日趋完善,而面对保险市场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尤其是不利因素,还需不断深入优化工程保险的制度安排,在这一领域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㈣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费缴纳的比例怎么计算
1、新建项目(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应缴工伤保险费=工程合同总造价(税前)×0.08%。建设项目变更工程造价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重新计算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追加工程造价的,施工承包单位应当补缴工伤保险费差额;减少工程造价的,由社保经办机构退回工伤保险费差额。
3、在建项目(适用于在建项目但尚未竣工的项目):应缴工伤保险费=工程总造价×0.08%×〔(项目施工期总天数-已施工的工期天数)÷项目施工期总天数〕
(4)建筑工程险保险费项目一般按扩展阅读: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注意事项:
1、从缴费主体上,工伤保险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该项费用。这一点与养老保险不同,养老保险金由企业和职工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这是因为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伤害是在劳动过程和与劳动有关的事项中产生的。
2、从征收的额度上,工伤保险费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作为征收依据。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从管理上,工伤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征缴和管理,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筑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工伤保险费率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工伤保险费
㈤ 工程保险费应按什么法进行计量支付
建设工程险保险费、第三方责任险保险费,一般按凭据法进行计量支付
㈥ 工程保险费包括哪些
由于一些工程的保险费用很高,这让很多企业难以承受,也让保险遭受到冷遇。然而,工程保险对于企业和职工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工程保险费如何计算的?
如果不了解怎么配置保险,可以看看这篇文章《保险怎么买?这些套路一定要避开 》
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
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组成:
(1)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工地内已有的建筑物、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财产等,为一个总的费率,整个工期实行一次性费率。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度费率,如果保期不足一年,按短期费率计收保费。
(3)保证期费率,实行整个保证期的一次性费率。
(4)第三者责任险,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
确定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依据
(1)保险责任范围的大小,它与保险费率成正比。
(2)工程本身的危险程度。
(3)承包人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信、经营管理水平及经验条件。
(4)保险人本人以往承保同类工程损失的记录。
(5)工程免赔额的高低及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免赔额的高低与费率成反比,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则与费率成正比。
㈦ 建筑工程建工险保险费做入什么科目
工程施工——间接费用。会计期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借记合同成本,贷记间接费用。
工程施工下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等四个明细。其中人工费核算一线工人工资、津贴、伙食、补助,但不包括保险,一线工人保险在间接费里核算。
材料费核算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耗用,其中包括快拆组件租费、脚手架子管租费等外租材料以及分包部分的核算,如护坡、降水、防水等。
机械费核算大型推土机、压路机、两头忙、蛤蟆夯、汽车泵、砼泵、外用电梯、塔吊等的租费,包括给这些机械的加油机维修养护费。
其他直接费主要核算不能区分开以上三种费用的支出,但是构成工程项目实体的支出,如:土方的二次搬运费、工程用水费、电费等。
按照形象进度结转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借方余额为未完施工,表示暂时没有相应收入的成本。如果工程施工全部结转,则余额为零。工程施工余额不可能在贷方。
(7)建筑工程险保险费项目一般按扩展阅读:
会计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
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
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二)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
(三)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㈧ 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一般能报多少
工伤都是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工人不承担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