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2014最新出台的财政政策有什么
上半年的财政政策:
一、国家层面的财税重大决策、法律和政策
1.中央深改组和中央政治局分别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中央深改组和中央政治局分别于6月6日、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中央认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财政工作与财税改革,在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财政制度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
中央认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重点推进3个方面的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中央强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以及部门间权利调整,是一场牵一发动全身的硬仗。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增强大局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注重统筹协调,把握力度节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2.预算法修订进入三审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23日分组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三审稿在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细化预算公开、完善转移支付规定、规范地方政府举债等方面都有较大进步。
与二审稿相比,三审稿一大进步之处是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写入立法宗旨,且在监督政府花钱方面有所完善,如第13条明确了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的原则,有利于防止财政资金的滥用和浪费等。
三审稿细化了预算公开规定,强调公开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等重要支出。此外,地方政府发债的放与不放一直是预算法修订的难点。三审稿拟适度放开地方政府举债的权限,但同时设立多道“防火墙”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二、民生领域重要举措
3.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鼓励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会议要求,要整合资源,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改进管理服务,做到方便利民。要严格基金监管,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让亿万老年人心中有底、基本生活无忧。
4. 中央财政今年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区域治理大气污染
2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PM2.5和PM10治理为突破口,抓住能源结构、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不断推出远近结合,有利于标本兼治、带动全局的配套政策措施,在大气污染防治上下大力、出真招、见实效,努力实现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逐步好转,消除人民群众“心肺之患”。
会议要求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煤层气发电等给予税收政策支持。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今年安排100亿元,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制定重点行业能效、排污强度“领跑者”标准,对达标企业予以激励。完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加大力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大力支持节能环保核心技术攻关和相关产业发展。
5.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覆盖全国50%以上的县(市)
3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继续加大投入,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联动,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一是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做好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的衔接,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立医疗信息化系统,推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二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今年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覆盖全国50%以上的县(市)。合理把控公立大医院规模,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为患者就近就医创造条件。三是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减少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四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高偏远、艰苦及少数民族等地区乡村医生待遇。五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药价虚高。会议强调,医改是长期复杂的过程,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让人民群众共享医改红利。
6.支持小微企业和大学生创业就业
4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减轻税负、助力小微企业成长的措施,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
4月1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2013年底到期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并加以完善。一是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业和人员范围限制。凡招用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均可享受税收优惠。二是提高征税扣除额上限。对从事个体经营或企业吸纳就业的,除国家给予定额税收扣减外,地方政府还可按规定再给予比过去更大的税收优惠。三是增加扣减税费种类,把地方教育附加纳入减税范围。四是简化程序,将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由审批改为备案,努力营造更好的创业就业环境。
4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在落实好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推出以下新措施:一是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二是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三是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年内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加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将现行只限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扩大到残疾毕业生。五是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六是简化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所有制单位流动就业的落户等手续。
三、简政放权、支持创新、发挥市场作用方面的重要措施
7. 设立铁路发展基金
4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设立铁路发展基金,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使基金总规模达到每年2000—3000亿元。二是创新铁路建设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今年向社会发行1500亿元,实施铁路债券投资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三是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铁路建设,扩大社会资本投资规模。四是对铁路承担的公益性、政策性运输任务,中央财政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补贴,逐步建立规范的补贴制度。五是加强统筹协调,保证在建项目顺利实施,抓紧推动已批复项目全面开工,尽快开展后续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铁路投资稳定增长和铁路建设加快推进。
8. 大幅增加国家创投引导资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5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大幅增加国家创投引导资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会议决定,成倍扩大中央财政新兴产业创投引导资金规模,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完善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实现引导资金有效回收和滚动使用,破解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9. 建立涉企收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5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部署落实和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会议确定,一是正税清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把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依法将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项目并入相应税种。二是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所有收费纳入清单,对外公开,接受监督。清单外的一律不得收费,清单内的逐步减少数量。三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需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实行目录管理。严格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收费。四是新设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企业负担举报和反馈机制,严查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
10. 增值税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相关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
6月1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6%、5%、4%、3%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每年将为相关领域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
11.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7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公布车型目录。让更多人选择绿色出行,为可持续发展增添能量。
四、支持科技创新和职业教育的重要政策
12. 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作出重大调整
1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改革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使财政科研资金突出助优扶强,流向能创新、善攻坚的优秀团队和符合经济社会重大需求的项目,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一要把政府引导支持和企业主体作用有效结合。财政资金积极支持基础前沿、战略高技术、社会公益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建立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对市场导向类项目突出以企业为主体,自主决定研发方向、要素配置等。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既搞基础科研,又搞应用研究,促进科学与技术、科技与产业融合,推动成果产业化、市场化。二要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公开透明的申报、立项、评审和批准制度,健全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建立科研信用“黑名单”制度,杜绝一题多报、重复资助等现象,消除行政化定项目、分资金的弊端,把资金用到刀刃上。三要着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推进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交流。完善和落实促进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政策,落实激励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让创造性智力活动得到应有的回报,让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真正活起来。
7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决定,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选择部分中央级事业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允许试点单位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更多激励对科技成果创造作出重要贡献的机构和人员,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
13.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2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要求各级政府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分类制定和落实职业院校办学标准,加强督导评估。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完善资助政策,积极推行直补个人的资助办法。健全就业和用人政策。让职业教育为国家和社会源源不断地创造人才红利。
『贰』 国家发改委对电子商务企业有什么补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
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
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亟需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为减少束缚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双引擎”、实现“双
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
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电
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
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一
是积极推动。主动作为、支持发展。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
面加大服务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税费合理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释放电子商务发展潜力,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二是逐步规范。简政放权、放管结
合。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市场秩序,
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三是加强引导。把握趋势、因势利导。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前瞻性、苗头
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在商业模式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引导力度,引领电子商务向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
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加速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步伐。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四)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国务院审改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改革。(工商总局、中央编办)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省级人民政府)推进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制管理。(邮政局)简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海外上市审批流程,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人民银行)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探索建立能源、铁路、公共事业等行业电子商务服务的市场化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合理降税减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推进“营改增”,逐步将旅游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
(六)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等相关政策。(证监会)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人民银行、商务部)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发展改革委)
(七)维护公平竞争。规
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
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国家出口管
制法规政策跨境销售两用品和技术、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合法、诚信经营。(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重点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商务部)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进一步加大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财政部)各级政府部门不得通过行政命令指定为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电子商务的竞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促进就业创业
(八)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把
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各地就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发展整体规划。建立电子商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指标统计制度。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
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
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指
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用工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人才供求信息对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统计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九)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支
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增加电子商务技能
培训项目,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
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
网络创业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教育部、财政部)
(十)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规
范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网络商户劳动用工,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应与招用的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也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相
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其从业人员可按灵活
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长期雇用5人及以上的网络商户,可在工商
注册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参加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满足统筹地区社会保险优惠政策条件的网络商户,可享受社会保险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推动转型升级
(十一)创新服务民生方式。积
极拓展信息消费新渠道,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社区提供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加
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业网络服务能力,支持文化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规范网络文化市场。支持教育、会展、咨询、广告、餐饮、娱
乐等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鼓励支持旅游景点、酒店等开展线上营销,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旅游局、工商总局)加快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研究制定7天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促进网络购物消费健康快速发展。(工商总局)
(十二)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商务部)推动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网上市场,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向网络化市场转型,研究完善能源、化工、钢铁、林业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的相关措施。(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网络经营行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商务部)
(十三)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商务部、农业部)加强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安全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商务部、农业部)建设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鼓励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支持林业电子商务发展,逐步建立林产品交易诚信体系、林产品和林权交易服务体系。(林业局)
(十四)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支
持生产制造企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3D)设计及打印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建立与客户电子商务系统对接的网络制造管理系统,
提高加工订单的响应速度及柔性制造能力;面向网络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建立网络化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开展品牌经营,优化配置研发、设计、生产、物流等优势资源,满足网络消费者需求。(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鼓励创意服务,探索建立生产性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初创企业及创意群体提供设计、测试、生产、融资、运营等创新创业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十五)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建
设完善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相关应用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银行卡清算机构、支付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加强合作,实现
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应用具有硬件数字证书、采用国家密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算法的移动智能终端,保障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
性;制定在线支付标准规范和制度,提升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的安全性,满足电子商务交易及公共服务领域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金
融服务合作,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人民银行、密码局、国家标准委)
(十六)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鼓励证券、保险、公募基金等企业和机构依法进行网络化创新,完善互联网保险产品审核和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证券、保险、公募基金产品销售等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新型监管方式。(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规范保险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电子商务涉及的信用保证保险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信用保险、个人消费履约保证保险等新业务,扩大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范围。完善在线旅游服务企业投保办法。(保监会、银监会、旅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完善物流基础设施
(十七)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邮政局、发展改革委)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务。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部、邮政局、农业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财政部、商务部、邮政局)鼓励学校、快递企业、第三方主体因地制宜加强合作,通过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发室、委托校园邮政局所代为投递、建立共同配送站点等方式,促进快递进校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邮政局、商务部、教育部)根据执法需求,研究推动被监管人员生活物资电子商务和智能配送。(司法部)有条件的城市应将配套建设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终端设施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对网络购物商品包装物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八)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各
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制定并实施城市配送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管理办法,强化城市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保障配送
车辆的便利通行;鼓励采用清洁能源车辆开展物流(快递)配送业务,支持充电、加气等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通行路线和货物装卸搬运地点。
对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采取通行证管理的城市,应明确管理部门、公开准入条件、引入社会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十九)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完善仓储建设标准体系,鼓励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加强偏远地区仓储设施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林业局)各地区要在城乡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物流仓储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中合理安排仓储建设用地,引导社会资本进行仓储设施投资建设或再利用,严禁擅自改变物流仓储用地性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商务部、邮政局)
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积
极发起或参与多双边或区域关于电子商务规则的谈判和交流合作,研究建立我国与国际认可组织的互认机制,依托我国认证认可制度和体系,完善电子商务企业和商
品的合格评定机制,提升国际组织和机构对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和商品认证结果的认可程度,力争国际电子商务规制制定的主动权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话语权。(商务部、质检总局)
(二十一)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简化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负面清单、风险监测制度,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通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物流企业诚信分类管理制度,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流失。(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大力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在全国范围推广。(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抓紧研究制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投资并购的贷款支持,研究制定针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上市的规范管理政策。(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简化电子商务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拓宽其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渠道。(外汇局)支
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各驻外机构应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力度。进一步开放面向港澳台地区的电子商务市场,推动设立海
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鼓励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建立政府、企业、专家等各个层面的对话机
制,发起和主导电子商务多边合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构筑安全保障防线
(二十三)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电
子商务企业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相关要求,采用安全可控的信息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
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自身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网络安全专业服务机构、相关
管理部门的合作,共享网络安全威胁预警信息,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共同防范网络攻击破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密码局)
(二十四)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建立电子认证信任体系,促进电子认证机构数字证书交叉互认和数字证书应用的互联互通,推广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应用。建立电子合同等电子交易凭证的规范管理机制,确保网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各方信息保护,保障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密码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五)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电
子商务企业要切实履行违禁品信息巡查清理、交易记录及日志留存、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销售管制商品网络商户的资格审查和对异常交易、非法
交易的监控,防范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给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洗钱等便利,并为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跨
机构合作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公安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健全支撑体系
(二十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法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或适时修订相关法规,明确电子票据、电子合同、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等的法律效力,作为处理相关业务的合法凭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投诉管理制度,制定基于统一产品编码的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规范,建立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和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机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电子会计档案,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扩大电子商务统计的覆盖面,增强统计的及时性、真实性。(统计局、商务部)统一线上线下的商品编码标识,完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体系,研究电子商务基础性关键标准,积极主导和参与制定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委、商务部)
(二十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推进人口、法人、商标和产品质量等信息资源向电子商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开放,逐步降低查询及利用成本。(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推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网络身份证,完善网店实名制,鼓励发展社会化的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八)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开
展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发展规律研究。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交易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实施网络定制服务、网络平台服务、网络交
易服务、网络贸易服务、网络交易保障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工程。强化产学研结合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企业组建产学研协同
创新联盟。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学科体系,引导高等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建立预防网络诈骗、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个人信息等相关知识的宣传与服务机制。(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九)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各地区要把电子商务列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区域发展规划和对外经贸合作战略,立足城市产业发展特点和优势,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业态和功能聚集,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统筹协调、错位发展。推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建设。(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加快开展电子商务法规政策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为国家制定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加强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支持与指导。(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于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要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指导和服务。有关社会机构
要充分发挥自身监督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和服务创新。相关部门、社团组织及企业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密切协作,开拓创新,共同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社会共
治、辐射全球的电子商务大市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叁』 求08年广东公务员申论真题
二.给定材料
材料一:
据统计,我国每年有6000万灾民需要救助,2200万城市人口生活在最低保障线下,还有7500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6000万残疾人需要救助。近年来,我国每年因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逾百万,经济损失达6500亿元,占中国GDP的6%。如何建设一个完善而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日显重要。
临近2008年春节,一场大范围的雨雪横扫半个中国,这场极为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持续时间之长,降温幅度和降水强度之大覆盖地域之广,历史罕见灾害发生时段又恰逢春运高峰,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多困难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
救灾过程检验了政府处理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级领导闻灾而动,奔赴抗灾第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各行各业则伸出温暖之手,全力进行救灾。而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则打破传统习惯,携手抗灾,一些地方电力供应逐步恢复,一些被雪堵的公路、铁路逐步畅通。正因为我国政府采取了强大有力的应对措施,才使这场雪灾的损失降到了最低。联合国一位负责减灾的高级官员说,中国政府迅速启动抗灾应急计划,积极调配国家资源,满足了上亿受灾民众的需求,世界各国政府都可以学习中国政府的做法。
材料二 :
从整体上看,这次雪灾政策应对还是及时有效的,有四种力量起到作用:一是政府,二是军警,其中有102名将军组织疏导旅客。三是企业,他们通过社会组织,通过政府给以了很大的捐助,最后是保险体系,这几股力量形成了这次救险的一个体系,而且这个体系是行之有效的。但是也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希望政府能建立一种比较好的联动机制,使得各种社会力量能投入其中。。
社会组织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但现实中从媒体中却看到以下标题:“房地产企业集体失踪”、“汽车业保持沉默”、“保险业作用消失”,以及公益组织,社会机构行动缓慢。而不少企业也表示,并不是不想捐赠,而是找不到相应的渠道;而不少社会公益、慈善组织也表达捐助、或爱心行动却找不到政府部门相应的部们。对此红十字会一位负责人说,到底雪灾的情况怎么样,到底社会需求怎么样,我们从政府那里得不到信息,完全依靠我们下面向我们报信息。所以我们对灾情不了解的时候,不轻易发出呼吁,红十字会发出呼吁的等级有很多,因此这个东西我们要按照程序做事是有规定的,所以显得稍微迟缓一些。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状态的时候,政府、企业、民间力量,还有包括保险业,应该进行协调,这个东西到底怎么联动?本来有一套应急措施,也有职责的分工,但是这套东西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希望今后我们能有一个机制,使得社会力量和社会组织都能积极投入这个活动;第二,希望有些信息发布机制,比如社会需求,哪个地区最紧缺什么物资,大家集体把这个事情做好。
材料三 :
有人认为,目前,老百姓一旦面对突发事件和陷入生活困境,依靠的往往是人们良心发现而进行的有限施舍。当发生自然灾害有大批灾民需要救助的时候,更高层次的应急救助才启动。来自民间的个人救助是令人感动的,同时也是非常脆弱,从根本上来讲民间救助行动无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保护。 由于国家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贫困人口的救助没有走向法制化得不到法律的保障。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对社会救助形成约束,使得社会救助成为开头上的大道理。我们需要的不只是一些好心人的施舍,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施恩,我们需要的是法律的基本保障。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在宪法的保护下,自然而然地,或者是理所当然的处在一个社会救助的系统中。社会救助制度作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社会 保障制度,他是困难群众的福音,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材料四:
从英国的《济贫法》开始,社会救助救与社会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社会工
作对于社会救助的意义在于它的价值观和科学方法。坚持社会工作的价值观,运用社会工作方法能够更加贴近救助对象,了解其需要并为其服务,从而取得更好的救助效果。以往政府部门的救助工作既从服务角度着眼,更立足于管理。而现代社会救助工作则更加强调以人为本、更加强调服务,所以,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方法对更好的开展社会救助救更加具有意义,政府部门也应意识到这一点。
对救助人员进行社会工作培训也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我国社会救助领域的人员专业化程度低。从全国来看,真正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极少。以从事农村五保供养管理服务人员的素质现状为例,根据最近的一项调查,目前在7万多个敬老院职工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1千人左右,占总人数的1.4%,而初中及其以下的却占到70%以上。救助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使得他们的服务水平难于提供。
在危急情况下,人们心态难免失衡,情绪波动大,需要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进行帮助。虽然这次一些政府意识到这方面的问题,组织了人力应对。但是专业性队伍和人才却不多。政府应该变被动为主动,常设危机应对人才库。在外国,大多是由专业社会工作者来承担这项工作。
材料五:
1月26,广州出发列车由于南方电网瘫痪,大规模停运,军警、卫生、医疗等部门进入紧急状态。下午2时,广州市春运应急预案启动。
这一天里,还有另一群人自动选择进入紧急状态,某大学一位研究生注意到媒体关于火车站旅客滞留情况的报道,他拿起电话,开始联系学校团委和学生处,民间组织广东岭南狮子会的负责人开始联系民政部门,希望捐赠物资;教师范某这一天里选择联系的是广州火车站和火车东站的春运指挥部,而广州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选择向主管单位广州市宗教局请示,希望有丰富志愿者经验的基督教义工也能为此出力。义工们第一时间联络的有关部门多种多样,没有人准确的知道是哪个部门统筹义工,想出力的个人试图寻找组织,而组织则在申请主管单位批准。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有关领导表示,没有想到社会热心人士这么多,我们可利用的资源这么丰富。广州火车站地处越秀区,越秀区民政局在火车站安置滞留旅客的工作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而社会义工和志愿者对于辅助他们的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2008年开始的这场突发性事件,似乎令政府部门和民间义工组织找到了一种资源对接的可能。
1月27日,越秀区民政局下设的越秀区义工组织协会,立刻被动员起来,此外区民政局党员义工大队成员,以及一些街道居委会工作者随即加入物资发放队伍。27日当天,越秀区民政系统的义工都全部到位了。这一天里,希望作为义工帮助火车站滞留人群的民间人士仍在等待。
1月28日,一封对外公开信终于出现在广州市青年志愿者网站上:“为确保2008年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市春运办统一部署和安排,现组织志愿者开展春运志愿者服务工作。这一天滞留火车站的人已经近20万。在以往春运工作中,民政局并非主力。50年一遇的灾害第一次把民政局推到了大规模应急救助的前线。1月28日,人流突然增多,安置旅客的流花馆开始挤满了,此时发放的救灾物品容易引起骚乱。我们暂缓了一下,迅速找到了第二个方案”广州民政局的有关同志回忆到,一开始没有招募社会上的义工,是因为民政局系统的工作很有秩序,他们没有想到后面滞留的旅客会越来越多。当天下午,火车站附近地区值班的民政局工作人员再一次觉得人手不够用了。他们随即开始联络以往有过合作的民间组织,以及一些自己找上门来的抗灾的义工组织。
民政局安排义工的工作大都是在相对安全的地区发放物资和疏导人流,只有很少义工经由批准和组织,能够深入人群进行物资发放。挑选这些义工的标准,是要看他们身体素质好不好,纪律性是不是高。此次救灾,只接受有组织和正式登记报名的社会义工。曾有中学生和外国人想加入服务,最终被劝退。也曾有市民自筹食物和衣物,试图自行进入火车站地区进行发放,却发现满腔热情却无法展开工作。
义工队伍中,不服从民政局统一调配的行为偶有出现。广州市一家供水单位的义工队伍自行到一处旅客滞留区发放瓶装水,他们也许觉得那里的旅客更加需要帮助,不料引起了小范围骚乱,警察立即前来制止,刚刚发出去的瓶装水转眼打到了警察和义工身上,滞留旅客的焦躁情绪一触即发。
“使用义工,我们首先考虑义工的安全有没有保证。那么大的人流量,义工怎么能走到解放军和警察前面?一旦发生踩踏怎么办?”民政局的想法没有得到一些充满热情的年轻义工的认同,他们觉得哪里最需要,就应该到那里服务。民政人员讲述的这些情况,被其他义工所证实。
1月31日,近20万旅客一天之内再次从广交会展馆等旅客安置点回流广州火车站,武警组成的人墙一度被骚动的人群冲开。当晚,一篇名为《广州火车站志愿者实录:愤怒的志愿者》的帖子出现在天涯社区,并被广泛转贴。“今天作为一名春运工作的志愿者,作为一名满腔热情的大学生,我深深感动的不是爱心、不是热情而是无奈、无奈再无奈!”“我们所做的工作就是后来涌入的人,会展馆只可以休息、不可以侯车。想上火车一定要去火车站等,但仍然有人拿着当天的报纸来质问我们。没多久又有大批人涌入,说是火车站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在会馆等。作为志愿者,很无奈。我们既不知道最新的消息,也不知道该怎么通知他们?看着那个等了5天的2岁的孩子,忍不住掉下泪来。”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提及捐赠物资堆到天花板却不派发,“甚至是母亲带着小朋友来要一块纸皮,我们志愿者都要对着民政部门的人点头哈腰,才能答应。”最终他们选择了“偷”,“民政部门开了封了的食物,我们就悄悄地放在袋子里,走到人群中,趁他们不注意,塞给老人和小孩。
然而,网络上的声音并不是一边倒批评民政局。岭南狮子会的工作人员这样看待网络上对民政局的质疑:“作为一个慈善团体的义工负责人,从1号到现在,我每天晚上10点到凌晨都在旧交易会广场协助民政局派发物品,跟民政局的人也打了无数的交道,其实说实话,他们也很辛苦,他们大部分人已经连续奋战了7-8天,每天睡觉不到5小时。所有民政部的人员全体出动,但人手也远远不够,现在是连各街道的公务员也全部出动,有些公务员完全没有任何民政工作的经验也马上投入工作,有时候也难怪他们有态度方式之类的不足。
另一种争议存在于义工组织之间。由于包括广州志愿者、狮子会、基督教青年会、麦田计划等在内的各种民间组织常常在同一区域工作,属于不同团体的义工很容易互相观察。既有动员人数多、但管理松散,缺乏凝聚力的团队,有理性沉稳、具备一定应急专业性的组织。此次应急救助对于很多非政府组织而言,也是第一次面临重大考验。
媒体的抗灾报道引起了民众的高度关注,民间物资的捐赠一直非常踊跃。在网络上,出现了这样的声音:“对于送到民政局的物资,他们接受的条件非常苛刻:旧的不要,食物要有发票,往往是送过去一大堆,他们挑拣一些,剩下的还要拿回来,对于多出来的没有发放完的物资,民政局可能会拿到爱心超市去卖掉。”
对于为什么要有选择的接受物资,为什么食物要有发票,其实都是应急赈灾过程中必须重视问题。民政局的同志说:“曾有人提出要给我们捐2000份炒面,我们没有接受,我们不知道这炒面吃了究竟安不安全。大量民众提出捐赠衣物,但旧衣物往往也不被接受。旧衣物必须杀菌消毒后才能发放,人流密集,一旦引发传染性疾病无法控制,时间紧张,我们没有人力和物力做这个工作。”
这次罕见的大规模动员救助行动中,大部分老百姓、义工和一些一线的政府公务员一样,缺乏应急救助和捐赠的相关知识,而上述这些信息在救灾过程中以及结束后,都没有被及时而清晰的传递出来。信息发布系统的缺失不只存在于物资捐赠过程中,对义工的组织和管理同样如此,甚至第一线的公务员往往也不清楚很多情况的变化。岭南狮子会义工队伍的组织者在出动之前,需要自己通过网络和媒体搜集相关信息,退票点在哪、厕所在哪里等等,然后整理出来告诉义工,以便义工在碰到旅客询问时可以提供准确信息。而义工门已经习惯了见到成群的旅客拎着行李忽然涌来又忽然涌去的慌乱大场面,“都是不正确信息误导了他们。”一名广州青年志愿者这样认为。很明显,这一次的火车站救助行动不仅只是给政府部门提供了一次大规模动员社会义工的机会,对于很多民间组织而言,也是从来没有过的经验。当政府发现原来有这么多民众力量可以动员时,既是机遇更是挑战。早在2005年,广州市民政局便提出,要在年内实现广州市注册义工人数达到创建文明城市所需要的户籍人口8%的目标,即义工人数达到60万人。然而一些长期从事志愿者服务的义工给出的评价是,“政府重量,而不重质。”拥有1000多万人口的广州并不缺乏义工,不缺乏热心的义工,缺的是政府对义工有针对性的管理。“希望不是和政府只有这唯一的一次合作。”这是一名尚未在民政局正式注册的助学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期待。而越秀区民政局社区服务中心的一位负责人说,他们正在考虑这次和义工协同作战的经验,可不可以运用到2010年广州亚运会义工动员和管理工作之中。
材料六:
在这次雪灾中,整体而言,大部分抗灾救灾的职能都由各级各地政府部门承担起来了,官方成为抗灾救灾的绝对主力。事实上,在复杂多元的现代社会,政府的职能不是万能的,政府来承担抗灾救灾的全部责任和风险难免见襟见肘。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NGO(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社会自治机制,它的特征决定了它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整合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加强两者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是现代应急机制的特点和趋势。
1995年日本阪神发生的大地震,由于程序复杂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救灾对策总部在地震后的第三天才得以成立,而在政府的应对程序启动之前,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NGO和志愿者已经到达了现场并开始组织资源、运输物资、展开救助。危机过后,一直沉默的NGO在日本得到了认可。这说明,在紧急情况下,NGO可以弥补政府职能的不足,甚至起到政府部门难以起到的作用。美国前总统、联合国秘书长海啸重建特使克林顿,总结印度洋大海啸救灾工作的八点经验教训,其中一条就是应充分发挥NGO在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在海啸救灾中非政府机构承担了三分之一的援助资金和实际工作,他们已经成为救灾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NGO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据民政部的统计,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共有非政府组织28.37万个。但是,我国自非政府组织诞生之日起,始终面临着政社不分、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和难以实施的问题,由此带来NGO资源动员能力严重不足、运行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有学者认为,NGO机构比较小,灵活性强,应对突发事件反应迅速。灾害发生后,他们一方面可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救助,另一方面能够马上组织捐款捐物和动员志愿者,做出及时的反应。而政府不仅要判断真实情况,而且要通过庞大的管理体制层层上报、层层决策,然后才能采取行动,往往会错失救灾的最佳时机。
材料七 :
从目前我国社会救助资金的来源看,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占绝大多数的份额。根据民政部的统计,2006年我国民政事业费支出为782.3亿元,这对于4000多万需要救济的城市贫困人口来说,可谓是杯水车薪。在这次雨雪冰冻灾害中,各界人士纷纷解囊相助,据统计,截止到2月12日,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和7个重灾区接收救灾捐款物近12亿元人民币。据中华慈善总会统计,我国每年的捐赠75%来自国外,来自国内的25%中,15%由富人捐赠,10%来自平民百姓捐赠。而美国的慈善捐款10%来自公司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85%来自民众。
中国企业的慈善行为最初是由直接捐赠开始的,而捐赠的对象多是各种官办基金会。很多至今颇具影响力的公募基金会,都脱胎于政府部委。比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是团中央办的,中国少年儿童发展基金会是全国妇联办的,中国扶贫基金会是农业部办的。中国的民间慈善组织发展面临的一个主要障碍是准入门槛太高。成立民间组织所依据的法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仅申请手续繁复,而且审核条件苛刻,比如民间组织到民政部门注册时,必须要有一个党政机关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而且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这使得许多民间慈善组织因为找不到主管部门挂靠,要么成立不了,要么走曲线救国的路线,采用工商注册登记的办法寻求合法注册,而这样的操作,就必须按照企业的标准照章纳税,组织和运作成本负担相当重。同时,人手较少,尤其是缺乏专业人士,也是目前困扰相当一部分由企业设立的基金会的突出问题,慈善活动都需要有一个专业的慈善项目组织管理人才,在中国这个才是最为棘手的问题。
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政府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最有力手段就是制定明确、优惠的免税政策。而我国目前对于免税问题政策比较模糊、优惠的额度偏低、程序繁琐,无形中打击了人们特别是企业捐赠的积极性。比如,根据我国目前的税法所得额的3%以内,企业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一旦捐赠金额超过3%,企业还得为捐款项的超出部分纳税。这就造成企业捐得越多,税交得也越多。对于个人而言,享受免税待遇所要经历的繁琐程序,也让人望而却步。
一遇到灾害,大凡机关单位总是按人头、依职务指派捐款或捐物,捐多捐少都有定数,行政色彩浓厚、缺乏自愿性、独立性、自觉性。一般说,你想不捐或者多捐似乎都是说不过去也是容易被当前“另类”。捐赠了款物,心里都愿意知道这些款物用在什么地方,是否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由于目前我国慈善事业的公示和监督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造成部分慈善机构缺少必要的行为自律、监督和审计,没有募捐和执行的专业分工,管理上存在漏洞,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大,甚至出现侵占、挪用、贪污捐赠物的行为,使得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和效率经常被质疑。
最近,一家媒体专门就唐山新时代企业家进行的一番透视,唐山新时代企业家却大发“好事难做,善门难开”的牢骚。李某自称是个“听招呼型”的捐助者。她告诉记者,自己曾经参与过为地震、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受害者、失学儿童、白血病患者捐款捐物等多种慈善活动,但每一次都需要经过街道组织或者媒体发起形式实现。而平时想做点善事,总需要到处打听,不免产生“善门难寻”的感觉。从事珠宝玉器经营的刘先生则属于“扔下就走形”------每次捐款都是扔下就走,从来不留下姓名。接受来访的他千叮咛万嘱咐不可透露自己的名字,并直言并不是想当做好事不留姓名的活雷锋,而是自己经营的生意本大利也大,免得树大招风,引起社会对自己财产来源的关注,招来麻烦。在胡润慈善排行榜上列居第五位的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花5000万资助1000名品学兼优寒门学子完成大学学业,但是他同时不得不再掏200万去找真正的受助人。原因是有关部门以往“盖有公章”送来的贫困生中,有一些并不贫寒,还有竟是领导的子女,慈善腐败以及慈善成本高昂是李书福遭遇的无奈,亦可以看作中国慈善事业困境的缩影之一。
材料八:
不少南方地区的政府部门,在观念上认为防寒是北方地区需要考虑的事情。在这样的一种意识引导下,在制订当地生产计划、安排当地群众生活的时候,自然就少会考虑“防寒问题”武汉市在遭遇50年不遇的冰雪低温天气后,市区多处供水管道冻裂,造成大面积停水事故。事后检查得知,很多供水管道本身的抗冻能力就不够。如贵州省因为凝冻天气,造成供电设施倒塌,电缆断裂的问题,也是供电部门当初在建设的时候对恶劣天气估计不足。导致这些设施、电缆在承重、抗冻设计上存在缺陷。雨雪天气才持续了半个多月。全国因无煤发电而被迫关停的发电机组就达4099万千瓦,致使许多地方不得不拉闸限电。这与其说是雪灾所致,不如说是电煤管理机制出了问题。在我国、多数火电厂都以10至12作为正常电煤库存量,5天作为警戒线。而在美国,火电厂的电煤库存量都保持在40天左右。一般的灾害性天气不好影响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转。两相比较,我们的抗灾能力为何脆弱,可见一斑。
材料九:
在2008年这场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面前,许多人仍固执的选择出行,而最后因客观原因滞留时,很多人不知道如何自救和互相帮助,完全是等待救援的被动状态,有人情绪失控,有人晕倒,更加增加了政府救援的难度。在一些发达国家,在小学就开设专门的课程教育孩子如何应对大雪、暴雨等各种灾害。这样一来,民众在应对恶劣天气的过程中就不再单纯处于等待救援的被动状态,而知道如何进行自救和互相帮助,减轻政府的负担。以2005年美国东北部暴雪为例,尽管雪灾造成15万户停电,但由于人们在就做好准备,家中储藏了防寒物资,并管教家人不随便外出,因此并未对人们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如果我们在这方面的教育也抓得紧,大量旅客就不会知道有危险而纷纷涌向车站,也就可能避免饿死、冻死的危险。
三、作答要求
(一) 材料7反映了哪几个主要问题?请用200字左右的篇幅将其概括出来。要求:概括全面,条理清晰,语言流畅。(20分)
(二) 根据材料5,用不超过300字的篇幅,简要提出“政府进一步强化义工工作的措施”。要求:措施全面、可行、操作性强,条理清晰。 (30分)
(三) 根据所给全部材料(仅限所给材料)以“提高社会求助水平的对策”为题,写一篇800字左右的策论型文章。要求:结构完整,措施全面、可行、操作性强,条理清晰,行文流畅。(50分)
『肆』 城市管理如何解决公益性岗位
可以尝试成立城管志愿者队伍来解决。
『伍』 求《中共保定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文
中国共产党保定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保定实际,讨论了制定我市“十二五”时期(2011年—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刻认识保定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制定好“十二五”规划,对我市未来五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充分认识“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过去的五年,我们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省决策部署,加压奋进,开拓进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崭新局面。我们正确把握保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把又好又快发展、强市兴县富民作为中心任务,以此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我们不断深化对基本市情的认识,大力实施一主三次、工业西进、对接京津三大战略,创造性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我们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把项目建设作为核心之举,保持了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我们牢固树立持续保稳定思想,妥善处置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圆满完成奥运安保、国庆安保任务,维护了全市大局稳定。“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超2000亿元,财政收入超200亿元,均比2005年翻一番,全市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来之不易的发展成就为“十二五”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紧紧抓住“十二五”时期面临的发展机遇。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家京津冀区域规划即将出台,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环首都经济圈的重大战略决策,将使我市毗邻北京的区位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我们必须深入谋划,主动对接,率先突破。从自身看,我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3000美元,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特别是近年来,我市政治清明,社会和谐,发展的思路清晰,干事创业的氛围浓厚,完全有条件乘势而上、加快发展。
3、主动应对前进道路上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必须清醒地看到,后金融危机时代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国内外、省内外竞争更加激烈,我市发展面临不进则退、小进亦退的巨大压力。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发展速度慢仍是我市面临的基本市情。工业化进程不快、城镇化水平较低、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县域经济实力较弱、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突出。社会转型压力加大,资源环境约束增强,社会矛盾易发多发,体制机制转换缓慢等发展制约加剧。加快发展是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关键,是全市人民的强烈愿望,也是“十二五”时期的核心使命。一定要切实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努力开创“十二五”时期跨越发展新局面。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
制定“十二五”规划,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体现目标的进取性,确保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保定实际情况,符合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
4、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继续围绕又好又快发展、强市兴县富民中心任务,牢牢把握突出抓发展、重点抓项目、持续保稳定、着力惠民生主基调,深入实施一主三次、工业西进、对接京津三大战略,把奋进“十二五”、实现新跨越作为统领全市各项工作的奋斗目标,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发展,更加注重调整经济结构,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更加注重壮大县域经济,更加注重改善人民生活,全力打造更具实力、活力、魅力、竞争力的新保定。
5、“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指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则,切实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坚持做到五个不动摇:
——始终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把加快发展作为推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前提和解决保定所有问题的关键,凝神聚力抓发展,千方百计促发展。把项目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核心之举,通过项目带动,加快全市发展。
——始终坚持协调发展不动摇。把统筹兼顾作为推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方法,处理好工业化与城镇化、城市发展与农村发展、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等各方面关系,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强市、兴县、富民相统一。
——始终坚持低碳发展不动摇。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推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树立低碳理念,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
打造绿色、低碳、环保的经济发展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既为当代提供发展支撑,又为未来奠定发展基础。
——始终坚持和谐发展不动摇。把社会和谐作为推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保证,牢固树立持续保稳定思想,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努力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始终坚持共享发展不动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社会建设,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
6、“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十二五”规划目标的确定,要以奋进“十二五”、实现新跨越为核心,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又振奋人心、催人奋进。
——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主要人均指标力争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结构调整实现新突破。一产调优,二产调强,三产调大,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经济外向度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节能减排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城乡面貌发生新变化。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形成以中心城市为龙头、次中心城市为支撑、县城和小城镇为基础的梯次城镇体系。重大基础建设日益完善,城市品位明显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加快。
——社会建设得到新加强。科教、卫生事业加速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就业再就业空间进一步扩大,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社会管理日趋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经济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对接京津取得明显成效,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显著增强。
——人民生活得到新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高。
三、深入实施三大战略,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一主三次、工业西进、对接京津战略,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研究保定实际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把一主三次作为重构城市空间布局、增强城市带动能力的有效途径,把工业西进作为缩小区域差距的重要举措,把对接京津作为引领全市发展的方向性选择,加大实施力度,统筹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7、强化大保定中心城市龙头作用。按照分区控制、分类指导的原则,以主城区为中心,完善大保定发展规划,对清苑、满城、徐水、安新实行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明确功能定位,拉大城市框架,消除区县落差,拓展中心城市主体空间和辐射带动能力。统筹“一城三星一淀”产业布局,充分发挥高新区和各级各类产业园区的作用,着力发展新能源及能源设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等先进制造业,加速发展文化、旅游、餐饮、物流等优势服务业,提升中心城市对全市经济发展的牵引作用。加快电谷新区、高铁新区等城市主体功能区建设,发展壮大河北保定工业园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区、高校创业园区,实施中心城市人口规模、经济规模,城区规模倍增计划,到2015年,“一城三星一淀”大保定城镇人口达到200万人。
8、提高次中心城市区域带动能力。坚持把三个次中心城市作为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增强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
以涿州为次中心统筹推进保北地区发展。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环首都经济圈的机遇,发挥涿州毗邻北京的优势,全力启动建设100平方公里的涿州新兴产业示范区,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打造对接京津的桥头堡。统筹制定涿州、涞水、高碑店环首都一线地区发展规划,加强与定兴、易县等保北各县的区域协调,整合优势,加快发展,形成保北经济板块,打造一线带二线、二线带全市、梯次带动、整体推进的发展格局。
以定州为次中心统筹推进保南地区发展。强化定州市的区域带动功能,完善城市规划,扩大城区规模,提升城市品位,增强经济实力。坚持产业立市,加快建设唐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沙河产业聚集区,提高汽车、电力、煤化工、食品等主导产业的集中度和竞争力。加强定州与周边县市的规划协调和产业对接,辐射带动安国、博野、曲阳、望都等周边区域,重点扶持安国中药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形成保南经济板块。
以白沟新城为次中心统筹推进保东地区发展。以中国箱包之都、京南商贸名城、保东中心城市为定位,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和商贸物流等产业优势,着力打造全市加快发展带动区、现代特色产业聚集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白沟新城为区域中心,科学规划容城、雄县、高阳、蠡县等产业布局,培育壮大群体集中、特色明显、实力强劲、潜力巨大的保东经济板块。
9、力促西部地区加快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西部地区工业发展的意见》,继续加大对西部八县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西部大开发,促进山区大发展。以京昆、荣乌、保阜等高速公路为发展轴线,充分发挥西部地区资源优势,坚持一手抓新型工业项目,一手抓绿色生态经济,形成西部地区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山前、山间经济板块,逐步缩小东西部之间的发展差距。着力支持涞源加快发展,发挥河北冶金工业园区和矿产资源、生态特色、交通区位等优势,加大县城规划建设力度,向河北经济强县和现代化中等城市迈进。
四、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坚持把新型工业化作为加快保定发展的主要路径,一手抓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一手抓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意见》,构建低碳高效型产业结构、技术先导型产品结构、龙头带动型企业组织结构,努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0、做大做强骨干支柱产业。按照创新引领、重点突破、培育龙头、推进聚集的思路,扶持现有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带动能力强、财税贡献多、拥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从做产品、做质量向做品牌、做标准延伸。以国际一流为目标,着力发展新能源及能源设备制造业,提升龙头企业实力,扩大整体规模,完善产业链条,加快自主创新,叫响“中国电谷”品牌。突出民族品牌和民营特色,着力发展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做大做强整车企业,加快发展零部件企业,重点抓好一批整车专业化生产基地和汽车零部件协作配套基地建设,建设“华北轻型汽车城”和“河北长安汽车城”。其它具备一定规模的产业,尽快扩大规模,提高水平,形成新的骨干支柱产业。
11、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实施品牌战略,开展企业对标行动,加速传统优势产业从产业链和价值链低端向高端转移,努力打造一批生产规模大、品牌美誉度好、市场占有率高的领军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纺织服装业,突出上规模、上档次、创品牌,依托白沟箱包、容城服装、高蠡纺织、博蠡胶带、安新制鞋,建设京南纺织服装加工基地。食品饮料业,以发展有机食品、特色食品、功能食品为重点,建设不同区域、各具特色的食品加工产业带。化工医药业,引导企业向精细化、高端化发展。建材业,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提高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打造西部绿色建材和环京津新型建材产业带。塑胶、肠衣、雕刻等其它具备一定优势的传统产业,加快改造升级步伐,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
12、积极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把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放在调整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的突出位置。以高新区、涿州新兴产业示范区和各级各类科技示范园区为平台,准确把握未来市场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抢占经济和科技竞争制高点。着力推动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制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形成新的经济支柱。支持新能源汽车研发和生产,加快产业化进程,提高市场占有率。
13、着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核心之举,加大谋划和跑争力度,确保每年重点项目规模、数量位居全省前列。重点实施一批规模型、财源型、环保型工业支撑项目,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化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大项目引领大产业、支撑大投入、实现大发展。
14、发展壮大工业园区规模和实力。坚持企业集中、产业集群、资源集约、功能集合,加快建设一批产业结构合理、聚集效应明显的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形成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龙头,省级开发区为支撑,市级产业园区为依托,县级工业聚集区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简化入园审批手续,搭建投资融资平台,促进项目向园区投放、企业向园区集中、各类生产要素向园区聚集。健全园区管理机构,理顺园区管理体制,确保园区建设规范、有序推进。
15、加快发展服务业。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社会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着力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突出“文化古城、山水保定”两大主题,以建设环首都旅游带为重点,整合资源、打造精品、完善设施、改善服务,大力发展历史文化游、自然生态游、休闲度假游等特色旅游和旅游产业聚集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服务业的支柱产业,加快由旅游大市向旅游强市转变。发挥交通和区位优势,以产地物流和第三方物流为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物流园区和龙头企业,打造面向京津的第三方物流产业基地,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和会展经济。积极培育养老、社区、中介等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
16、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低碳城市的指导意见》,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清洁能源,搞好节电、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严控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淘汰落后工艺和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企业循环、区域循环和工业、农业、城市循环发展。建立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节能减排市场调节机制,强化统计监测和目标责任考核。
五、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增强城镇辐射带动作用
把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以更大的气魄、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加快人口、产业和各类生产要素向城镇聚集,提高全市城镇化水平。
17、构建梯次型城镇体系。认真落实《保定市一主三次城市发展规划纲要(试行)》,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次中心城市为支撑,以县城和小城镇为基础,构建布局合理、梯次辐射、拉动明显的城镇体系。改造保定旧城区,建设新城区,拉大城市框架,拓展发展空间,提升承载能力。加快清苑、满城、徐水、安新与保定主城区在水系、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公共交通、社会保障、户籍制度等方面的全方位对接。打通乐凯大街南延、七一路西延、朝阳大街北延、白洋淀大道、白洋淀北线旅游快速路等中心城市组团之间更多的连接通道。加快定州、涿州和白沟新城三个区域性次中心城市建设,打造产业集中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区域城镇体系。积极推进县城向中小城市发展,加快乡改镇进程,打造一批特色中心镇。加大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力度,促进更多农民向市民转变。
18、提升保定城市品位。把提升品位作为城市建设的主线,打造以“京畿重地、文化名城、山水保定、低碳城市”为标志的城市名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提升保定城市品位的指导意见》,坚持规划至上、精细至上、生态至上,促进历史、文化、生态相互融合,每年谋划实施一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在实现两库连通、西水东调、引水济市的基础上,打造“两环四廊、五湖十园”等高标准水韵景观,加快推进穿府补淀工程,打通市区通往白洋淀的水路,完成大水系建设。搞好城市绿化,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科学配置学校、医院、市场、文化设施等公共资源,坚持公交优先原则,打造高效、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一批城市标志、城市符号和品位街区。新建改造一批城市主次干道,谋划建设一批城市立交桥、高架路。基本完成市区城中村改造。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19、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京石客运专线、保津城际铁路、京石城际铁路建设,谋划建设京石城际铁路高碑店—白沟新城支线。建成京昆、张石、张涿、保阜、荣乌高速公路,规划建设西柏坡—阜平高速公路、石家庄—黄骅港高速公路曲阳支线、大广高速公路白洋淀支线,谋划推进曲阳支线北延—曲阳灵山、曲阳灵山—涞源高速公路建设,改扩建京港澳高速公路保定段,实现高速公路县县通。积极谋划推进保定民航支线机场建设。围绕全市区域发展整体布局,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全面提升县乡村公路通行能力。加强电源、热源、气源等能源保障建设,加快推进西北郊、东北郊、涿州热电联产项目。完成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加快输气管网建设,实现县县通天然气。积极发展光电、风电、水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加快推进城市信息化建设,促进通信网、计算机网和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城乡覆盖。
六、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以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为核心,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20、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抓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增加蔬菜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优型设施蔬菜比重,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加快发展林果业,扩大规模,打造品牌,建设一批面向京津的蔬菜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基地和果品生产基地。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贡献率、成果转化率、良种使用率。
21、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按照培植龙头、建立基地、带动农户的原则,建设一批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重点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开发一批高端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延长产业链条,拓展增值空间。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支持农民以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把“一村一品”建设与标准化基地建设结合起来,培育一批农产品深加工特色产业聚集区。
22、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引导农民优化种养结构。加快各类农产品市场建设,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发展农村非农产业,促进农村劳务输出,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
23、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规划引领、产业带动,尊重农民意愿,稳步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和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图书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农田节水项目建设,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和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有效治理水土流失。加大扶贫攻坚力度,着力解决集中连片困难地区的贫困问题。
2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征地制度改革,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鼓励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贷款,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水平,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机制。
25、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引导城市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投入农村市场,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等值化发展。加速农村工业化,改变农村生产经营模式,推进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覆盖和延伸,逐步改变农村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安全生产、医疗卫生和人口服务等信息系统和管理平台。集中力量抓好白沟新城等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新途径。
七、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增强全市发展的整体实力
坚持把县域经济作为全市发展的根基,理顺体制机制,加强县城建设,壮大特色产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对强市富民的支撑作用。
26、构建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本着提高效率、有利发展的原则,主动适应省管县改革趋势,逐步理顺市、县(市)管理体制。构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规划管理、财税管理、土地管理、金融服务等制度体系,提高各种生产要素和发展资源的配置效率。坚持分类指导,改革考核办法,下放管理权限,完善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县域经济发展对标行动,各县(市)经济总量、规模企业和财政收入净增量每年都要有明显增长,一批县(市)进入全省30强。
27、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坚持特色兴县理念,分类指导、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县域主导产业。制定县域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和鼓励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集中,支持一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思路,培育发展一批新兴县域特色产业。实施县域经济“四名工程”:每个县(市)都要培育一个“知名特色产业”、一个“知名特色园区”、一批“知名特色企业”、一批“知名特色品牌”,每年都要新建、投产一批特色产业重点项目。
28、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市场准入,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着力推进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实现民营经济总量、比重和企业规模的新突破。着力建设中小企业创业辅导、融资担保、技术服务三大平台,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倾斜。创优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纳税大户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全民创业、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
29、加大县城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县城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把县城作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努力建设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特色鲜明,辐射带动力强、充满活力竞争力的县城群体,提高承载和带动能力。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路网、水网、电网、热网、气网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提高环境吸引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县城建设与工业园区建设相结合,依托县城建园区,努力实现集约经营、集群发展。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统一规划,分批实施,提高县城建设的质量和品位。
『陆』 渝府发[2010]78号和渝人社发[2010]182号文件
渝人社发〔2010〕182号文件怎么没有啊,请问可以传哈吗?
『柒』 萧山区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的2009年政府工作回顾
2009年,在异常困难的经济形势下,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住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依法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迎难而上,奋力攻坚,克服了种种困难,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
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044.85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可比价),人均生产总值达1.26万美元。财政总收入137.08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9.53亿元,分别增长8.1%和10.1%。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比例为4.2∶ 62.4∶ 33.4,增加值分别增长5.5%、7.9%和15%。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220.45亿元,增长19.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7.69亿元,增长16.8%。
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化率达到66.4%,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60.78平方公里。市政和交通道路总里程2510.6公里,公交普及率100%,自来水覆盖率98.7%,中心城区污水纳管率90.2%。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5%。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削减12%,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5.3%。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93天,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
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增就业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22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390元,分别增长10.5%和10.8%,高于GDP增幅。城乡居民本外币储蓄余额703.59亿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为33.83平方米和75.09平方米,汽车保有量18.6万辆。
实现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3404.38亿元,增长5.8%;自营出口56.2亿美元,下降16.5%。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两项指标未实现年初人代会提出的目标,但均处于省市领先地位。
一年来,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1.及时有效采取一系列措施,经济企稳回升势头不断巩固。
创设有效载体为企业送温暖。建立重大工业问题协调例会机制,开展向千家企业送温暖专项活动,提升企业家信心指数。扎实开展项目推进月、半年目标竞赛月、企业服务月活动。取消、暂停、降低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76项共计1.09亿元。减征企业社会保险费2.1亿元,发放稳定就业及职工在岗培训补贴1.45亿元。财政扶持企业资金3.6亿元。成立区法律服务产业发展中心,组织律师为企业上门服务。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作,提升企业家素质。
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拓市场。安排1亿元资金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拓展市场。举办和承办中国国际化纤会议、药店博览会、网货交易会、羽博会暨首届萧山国际羽绒节、动漫节等重大节庆会展活动,进一步打响华东会客厅品牌。支持和帮助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各类展销活动。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培育,成立区文创办,推进区文化创意中心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拓展网上市场,新增第三方电子商务应用企业1397家。开展扩内需、促消费百日专项行动,举办首届购物节,实施政府消费资助6350万元,发放各类消费券4800万元。落实汽车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实现销售额2.47亿元,补助资金2887.3万元。旅游业率先回暖,举办首届萧山国际旅游节,湘湖景区功能配套及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083.1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08亿元。
拓宽多种渠道保障发展要素。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重点关注企业资金链,发挥政府协调作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政府应急专项资金累计使用65亿元,率先发行6亿元中小企业集合债权基金,实行区百强企业主办银行制度,开展金融仓储试点工作,第二家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新增上市企业2家。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633.22亿元,增长37.8%。强化用地保障,筹措各类用地指标2.78万亩,实施土地开发整理5287亩,新增耕地4237亩,盘活存量土地2031亩,建设标准厂房145万平方米。收储经营性土地7100亩,出让2658亩,成交金额122.5亿元;工业用地挂牌出让6062亩,增长20.7%。土地出让金收缴率达100%。积极开展四类项目规划修改和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优化创业环境,加快留学人员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大学生(留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鼓励大学生和海外留学人员来萧创业。
2.逆势而上促产业转型,可持续发展水平有效提升。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制定九大产业升级培育规划,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和传统优势产业等技改扶持力度。出台促进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吉奥星旺顺利下线,实现整车制造零的突破,青年莲花轿车、东风裕隆和万向新能源汽车项目进展顺利。深化四大科技行动,新增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4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18家,授权专利1755件,其中发明专利66件。高新技术产业完成销售产值453.8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产值556.71亿元,产值率16.2%。制(修)订国家标准10项、行业标准2项,新增国家级标准化委员会2个、中国驰名商标8件、省级名牌产品13只。14家企业进入中国大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28家企业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11家企业被列为全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完善工业功能区政策,促进产业集聚,化纤纺织产业基地列入省级现代化产业集群试点,河上镇被命名为中国包装名镇。五大农业发展良好,粮食生产保持稳定,农业总部经济发展加快,农业发展大厦开工建设,新建区外基地7万亩,累计225万亩,新增区外农产品销售窗口5家,累计225家。
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99.72亿元,增长15.2%,其中工业投资183.35亿元,服务业投资193.22亿元,分别增长12%和26.2%。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74个。新兴产业投资明显增加,机械汽配行业完成投资28.04亿元,增长31.4%。15个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606万元,42个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申通快递华东分拨中心、三江农副产品配送中心、银隆世贸中心建成开业,新农都物流中心奠基。旅游1010工程18个项目开工建设,投入资金62.7亿元。完成房地产销售额141.52亿元,增长113.4%,实现建筑业产值697.22亿元,增长20.4%。
坚持扩大对外开放。创新招商模式,在北京、上海、深圳设立联络处,发挥驻点招商优势。在台湾等地举办产业环境推介会等大型招商活动,与台湾产业界在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等领域签订了10个框架协议。实际利用外资7.73亿美元,继续位居全省区(县、市)首位,到位市外内资45.61亿元。引进日立等3家世界500强企业及中国兵器集团等一批央企。国际创业中心被列为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外贸扶持资金从3000万元提高到5000万元,出口降幅收窄。新核准境外投资项目12个,境外总投资5674.88万美元,境外工程承包劳务营业额2.86亿美元。
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印染、羽绒企业中水回用量达8万吨/日,实施节能技改项目109个,总投资3.65亿元,75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验收。太阳能阳光屋顶计划和LED十城万盏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完成截污工程投资4.1亿元,新建区镇两级干管103公里、泵站19座。市级工业污染源核查抽测和省级飞行监测达标率均达到80%以上。投资2.9亿元完成12家热电企业脱硫,非电锅炉脱硫整治有序推进。生态区建设和创模复检工作扎实开展,新增2个省级生态镇,实现市级以上生态镇街全覆盖。东片大型污水处理厂COD排放标准提高到100mg/L,实现稳定排放。污泥处置水平全省领先。殡葬改革成效显著。
3.不断加快城市化进程,区域协调发展继续深化。
新城和组团建设有序推进。大江东新城建设实现新突破,发展战略规划和概念性规划编制完成,顺利实现撤镇设街行政区划调整和机构组建。江东大道一期、红十五线三期、梅林大道北伸建成通车,机场公路、江东大道二期、钱江大道等开工建设。西气东输二干线线位基本确定,杭州湾2000吨级实验性临时码头前期工作有序开展。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江东新城)实际利用外资3.01亿美元,到位市外内资8.85亿元,实现技工贸总收入593亿元,财政收入30.13亿元,增长38.4%。引进世界500强瑞士ABB等先进制造业项目,娃哈哈营销中心、中国移动TD产业园基地等现代服务业项目落户。江东国家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申报成功。编制完成江东新城概念性规划。江东二期征迁顺利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共实现投入7.1亿元。临江新城实现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103.8亿元,增长29.9%;工业性投入36亿元,增长25.1%;实际利用外资7361万美元,增长43.1%。引进三一重工、东风商务车等一批重大项目。新城规划编制全面推进,新增道路14.7公里,临江商贸城、安置房三期建成,科技文化中心、安置房四期等项目开工建设。空港新城概念性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完成,杭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易址项目获批,并完成征迁。机场一期噪声区处理、义南横河改线前期征迁工作平稳完成。前进工业园区完成启动区二纵二横道路建设,总投资73亿元的11个工业项目落户,安置房建设完成。钱江世纪城控规获批,征迁任务提前完成,建成安置小区23.42万平方米,奥体博览城开工建设,外环西路、振宁路西伸等3条道路建成通车。湘湖新城概念性规划编制完成,二期征迁与土地收储加快推进,二路六线一堤等基础设施开工建设,二址一村景点建成开放。组团“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路网交通日趋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
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完成《萧山区综合交通规划》、《机场路城市经济带概念性规划》等15项规划。“12881”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时代大道、外环南路三期等10个项目建成通车,通城大道等快速路网征迁启动。浦阳互通、渔浦大桥等一批南部交通基础设施竣工。建成道路50.7公里,完成区本级投资49.5亿元。杭甬客专征迁基本完成,杭长客专、越江隧道、杭黄客专线型得到优化,白鹿塘货场完成前期报批手续。铁路萧山站升格为杭州南站,顺利承接杭州东站过渡任务。地铁1号线完成征迁,2号线征迁工作稳步推进,累计5个站点开工。完成电网投资8.3亿元,新增电力主网变电容量126万千伏安、送电线路110公里。江东水厂建设完成总工程量的40%。实施楼塔溪、进化溪二期、径游江一期单边总长33.46公里溪流整治。完成9座山塘水库除险加固、30座农村桥梁改造。西水东引配套工程进展顺利。水利建设获省“大禹杯”金奖。
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制定实施城市管理三年接轨行动计划,编制完成城市管理、户外广告、亮灯、环卫四个专项规划。数字城管一期工程试运行。实施城区停车新政,整合扩大停车资源,新增停车泊位1538个。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巩固“四小车”整治成果。新组建3个城管执法中队,执法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垃圾收集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达95%。完成城区8座公厕升级改造。深入开展“最清洁城乡”工作。社区建设不断加强,出台加强转制社区建设和管理扶持政策,城厢街道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
城市有机更新步伐加快。城区畅通工程2009年行动计划基本完成。公交线路不断优化,设施日趋完善。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顺利推进。建成道路两侧生态带73.2公里。新增城市绿地253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3%。姚江河、罗婆桥横河整治基本完成,北塘河整治有序开展。加强城区地下管线经营管理。完成何家弄等4条支小路整治和育才路与金城路等2个交叉口改造。城区“退二进三”、城中村改造扎实推进。拆违控违力度不断加大,共拆除违法建筑51.6万平方米,其中拆除新违建12.1万平方米,历年违建39.5万平方米。
新农村建设更加深入。健全完善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推进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三年行动计划。“村企共建”实现村村全覆盖,到位资金3526万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1.67万亩。新增股份经济联合社44家、省级无公害基地31家、市级以上星级合作社6家。“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总筹资额380万元。落实债务管理责任制,农户集资款化解率达100%。新创农村示范村9个、农村整治村50个。浦阳桃北新村通过全国农村首个国家康居示范工程验收。“星光老年之家”实现行政村全覆盖,150个村建成村级社区服务中心。38个村完成新农村电气化改造。完成农民素质培训4.12万人次,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1.62万人,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全面开展。
4.更加关注民生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加强。
就业和民生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切实做好稳定就业工作。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有效开展劳资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工资保障金制度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净增职工养老保险4.51万人、医疗保险4.19万人、工伤保险4.54万人、失业保险2.16万人、生育保险2.18万人。新农合人均筹资额度提高到360元,参合人数达80.92万人。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00元和300元,为1.1万户低保户发放低保金5037万元。70-8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从60元提高到80元,4万余老年人共获补助金4200万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94.7%。对300户农村困难家庭实施住房救助。出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办法和部分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办法。区老年颐乐园列入全国“爱心护理工程”建设基地。新建慈善分会6个,新增企业留本冠名基金8140万元。
教育文体卫生等事业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素质教育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深化。银河小学、汇宇小学投入使用,湘湖小学、城南初中迁建完成选址。启动学前教育创强工程。扩大教育资助范围,发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资助券。博物馆新馆、跨湖桥遗址博物馆建成开放,档案新馆完成建设。全国首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培训基地落户萧山。《萧山年鉴》获全国一等奖,《萧山市志》第一卷出版。举办区第八届文化艺术节等文化活动,承办全国技巧啦啦操锦标赛和全国女排联赛等体育赛事。2个镇街创建成为省体育强镇。5个项目列入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快推进农村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区一医院门诊综合楼、区二医院改扩建工程基本完成,区三医院一期、区中医院改扩建工程有序开展。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改革试点工作。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有效防控甲型H1N1流感,新创建卫生强镇街6个。出台计生“三免一减”政策,开建区优生两免服务中心。计划生育率99%,人口自然增长率2.63%。,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完成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换发第一阶段任务,宗教形势保持稳定。
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强化。坚持区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国庆60周年期间安保信访稳定目标。深入推进社会治安整治、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和“四打两整治”专项斗争,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刑事发案、命案和“两抢”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分别下降1.37%、15.63%和12.73%。200人以上企业均组建调解委员会,成立全国首个农村“和事佬”协会。深化普法宣传,加强法律援助,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建成避灾场所95个。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分别下降6.35%、4.4%、7.75%和18%。工矿企业无较大事故发生。深入开展道路隐患点段治理,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消防安全总体形势平稳。规模以上企业全部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率先在全省实现特种设备安全信息监管网络镇街全覆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创建3个食品安全示范镇街,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深入推进。
十件实事顺利完成。完成城区失管房改善和老小区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年度计划。区第四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开工;3家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入使用,12家在建;建成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196家,在建84家。完成西门等3家农贸市场改造,区属国有农贸市场改造全部完成,56家镇街级农贸市场改造启动。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萧绍区域(萧山片)印染化工行业污染整治通过省政府验收;南片截污纳管一期工程扎实推进,完成总工程量的70%,建成泵站2座,3座泵站开工建设,埋设管线12公里。净增各类养老保险参保人员6.93万人。完成西入城口、金鸡路北伸等15项地铁2号线替代道路工程建设。人才大厦开工建设,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工程竣工。王有史地块及三组团保障性住房加快建设,11.43万平方米房屋结顶;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发放781户,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两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帮扶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实现就业1175人,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年收入4239元,增长14%。完成通惠路等11条城区道路架空线“上改下”整治。
5.全面加强民主法制,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升。
依法行政深入开展。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定期向区人大报告、向区政协通报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31件、政协提案291件,办结率100%。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信访8.17万件人次。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实行视频直播。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权力阳光运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提高数据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和中国加拿大社会统计合作调查。建立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政府价格监管。
行政效能建设扎实推进。实施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评估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大力推进投资项目代办制,全年受理代办项目407个,投资总额250.6亿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企业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承诺时间上限从原160天压缩到110天以内,新增48个行政审批和非行政许可项目进入办事服务中心,加强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完成招投标各类交易1693项,成交额266.63亿元。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强化纠风工作,提高廉政水平。加强预算管理,规范机关公务日常开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效推进。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及专项资金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应急管理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进一步加强。援助青川工程基本完成。
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残联、老龄委、关工委开展工作,外事、侨务、民族、台湾事务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各位代表,2009年我们面临的形势纷繁复杂,遇到的困难前所未有,为此,我们积极谋划,全力应对。一是必须坚定发展信心促进经济企稳回升不动摇。我们始终坚持率先转危为机的目标,主攻工业、决战工业、稳定工业,采取果断措施,营造发展氛围,推进项目建设,制定实施产业升级培育规划,实现转负为正。我们始终坚持投资、消费和出口拉动不动摇,出台拓市场举措,着力破解要素制约,化解企业困难,经济发展动力不断增强,回升向好趋势不断巩固。二是必须坚持城乡统筹加快城市化进程不动摇。我们始终围绕“加快城市化、带动新发展”战略,大江东新城取得突破性进展,组团发展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化,城乡统筹发展进入快车道。我们始终坚持以规划为先导,全力实施“12881”工程,强化城市管理,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动摇。我们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出台就业新政,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构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改善环境质量,生活品质不断提升。我们始终把维护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实保障,深入开展“平安萧山”创建,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谐社会的基础不断稳固。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在各个领域辛勤劳动的全区人民,向全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向驻萧部队、在萧各直属单位,向老干部、外来工作者和所有关心支持萧山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部分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经营困难,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难度仍然较大。经济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比重偏低,结构调整任重道远。城区“退二进三”、城中村改造步伐需要继续加快,城区交通“两难”问题仍比较突出。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级财务不够规范等现象值得重视,新农村建设需要不断深化。环境保护、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不少问题尚待解决。维护社会稳定任务艰巨。政府依法行政及执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捌』 关于职称评聘渝人社发 133号文件废除了吗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渝府发〔2010〕7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动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现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当前,现行户籍制度已不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惠及民生。户籍差异影响了社会公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赋予有条件的农民工城镇居民身份,有利于实现同工同权,使农民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
(二)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镇化进程。我市城镇户籍人口比重较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集聚城市人口,形成城乡一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
(三)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城农民工难以获得城市户籍,影响在城市的消费积极性。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农村居民进城后真正成为城市居民,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四)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乡资源。长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城乡资源要素流动渠道不畅,成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交流障碍,有利于加快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林地等资源流动,提升城乡资源要素价值。
(五)有利于促进农村生产力提升,繁荣农村经济。农村人多地少,生产方式粗放,资源利用效率低,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转户进城,有利于扩大农村人均耕地面积,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推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二、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户进城为突破口,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有序转移,逐步缩小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差异,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最终形成科学有序的人口城镇化机制,全面促进“五个重庆”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全面助推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探索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总体设计,明确阶段性改革目标,分级设置准入标准,建立完善各类群体转户进城的制度通道,最终实现城乡户籍制度一体化。
二是自愿有偿。充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依法办理,有偿退地,完善社会保障,确保农村居民进城后,生活得到保障,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积极稳妥。充分兼顾政府的承受力和城镇资源承载力,分类分阶段有序推进,防止损害农民利益,防止农民流离失所,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现象。
四是综合配套。强化制度设计,通过改革创造资源增量,以市场手段将资源增量变为财富,以财富增量推动实现改革目标。
五是促进发展。着力消除人口自由流动障碍,激活城乡各类要素,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
结合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自然环境、资源承载等因素,分阶段推动人口向小城镇、区县城、主城区1000平方公里区域内聚集,实现市域内户籍合理转移,逐步建立城乡人口和资源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体系。
2010―2011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转为城镇居民,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力争新增城镇居民3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由目前的29%上升到37%,实现转户人口在主城、区县城、小城镇三级城镇体系的合理布局。
2012―2020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建立完善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每年转移80万―90万人,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提升至60%,主城区集聚城镇居民1000万人,区县城集聚城镇居民600万人,小城镇集聚城镇居民300万人,形成合理流动、权益公平、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体系。
四、集中解决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转户
结合重庆实际,坚持重点突破与面上推进相结合,建立畅通的户籍转移通道,重点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自愿进入城镇定居,两年内集中推动338.8万本市籍农村居民率先转户。
(一)推动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户籍转移。
225.6万名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远郊区县城3年以上的农民工由所在区县(自治县)负责转为城镇居民,解决其社会保障,处理好承包地、宅基地、林地权属问题。
66.7万名在市内就读的本市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转为城镇居民的,保留其个人征地补偿收益权,符合资助条件的继续享受学费、生活费补助,毕业后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1.8万名新增退役的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享受城镇义务兵的安置政策,由所在区县(自治县)负责组织实施。
(二)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2.9万名历年已用地未转非人员,由所在区县(自治县)按市政府确定的有关原则办理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相关手续,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建立养老保险。
4.9万名未转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失地农村移民转为城镇居民,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建立养老保险,不再享受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0.9万名城中村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按征地、拆迁相关政策予以安置补偿,由所在区县(自治县)负责组织实施。
6万名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享受城镇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待遇,由所在区县(自治县)负责组织实施。
五、科学设置户籍准入条件
按照宽严有度、分级承接原则,适度放宽主城区、进一步放开区县城、全面放开乡镇落户条件,积极引导本市籍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落户,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
(一)主城区。
1.本市籍农村居民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2.本市籍农村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迁移入户。
3.本市籍农村居民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1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二)远郊31个区县城。
1.本市籍农村居民在远郊31个区县城务工经商3年以上,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2.本市籍农村居民购买商品住房,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迁移入户。
3.本市籍农村居民投资兴办实业,3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1年纳税2万元以上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在合法稳定住所迁移入户。
(三)其他乡镇。
本市籍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可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
(四)其他规定。
1.本市籍农村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夫妻投靠、年老父母投靠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可迁移入户。
2.城镇年老父母身边无子女,其本市籍农村子女可投靠迁移入户。
3.本市籍优秀农民工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不受居住时间限制。
六、建立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机制
结合户籍转移,系统建立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逐步消除城乡户籍待遇差距,促进城乡户籍制度融合,推进城镇化加速发展。
(一)建立完善农村土地处置机制。
1.对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的,允许自转户之日起3年内继续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农房的收益权或使用权。在承包期内允许保留林权。鼓励转户居民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参照同时期区县(自治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补偿权利。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2.家庭部分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保留其在以后整户转移中获得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的相应补偿或收益的权利,不再享有分配宅基地的权利。待家庭成员整户转为城镇居民时,退出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并享受相应补偿。
3.组建市、区县(自治县)两级农村土地整治流转机构,负责对农户退出的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房进行补偿和处置。其中,退出的宅基地、承包地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的,由国有土地储备机构承担补偿费用。建立农村土地补偿周转金,用于农户退出的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房所需资金的周转。
4.农村土地整治流转机构应积极盘活利用转户退出的土地。按照规划及用途管制、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的要求,对退出的承包地加大国土整治力度,促进承包地向经营大户、龙头企业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水平。退出的宅基地,在优先保障农村发展建设用地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增减挂钩、地票交易等方式,显化其资产价值。产生的地票及大宗的承包地、林地使用权可在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
(二)建立住房保障机制。
1.将符合条件的转户农村居民纳入公共租赁房、廉租房等保障范围,改善稳定就业农民工、新毕业农村籍大中专生、新退役农村籍士兵等无房或住房困难人员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转户居民购置普通商品房。
2.主城区及区县城城镇规划区农村居民,具备条件的可转户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集中居住小区。加大主城区及区县城城镇规划区内转户集中居住小区、农民工公寓投入和建设力度。集中居住小区、农民工公寓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并比照廉租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享受免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等相关优惠政策。
(三)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1.农村居民整户转为城镇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其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可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所需资金由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核准的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费代缴。退出宅基地的补偿费不足以缴纳的,差额部分由个人自筹资金缴纳。若代缴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给转户居民。
2.农村居民家庭部分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在劳动年龄段的,可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并按规定缴费;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达到规定条件的,享受与城镇企业职工同等的养老保险待遇。
3.依法被征收土地的转户居民按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过去已征(占)用地未转非人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淹没失地人员,在完善征地审批及农转非手续后,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
4.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在校期间办理农转非手续,并随家庭一起退地的,可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工作后接续参保。
5.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没有条件参加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6.加快制定养老保险不同制度之间的转移衔接办法,使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能实现养老保险的顺畅转移和有效连接。
(四)健全医疗保险制度。
1.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在劳动年龄段的,可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并按规定缴费;没有用人单位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达到规定条件的,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2.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没有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3.加快制定医疗保险不同制度之间的转移衔接办法,使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能实现医疗保险的顺畅转移和有效连接。
(五)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建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实现乡镇敬老院和区县(自治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覆盖;加强城市社会救助和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满足城市扩容后社区服务管理和救助保障等公共服务的需要。
(六)建立完善就业保障机制。
1.将转户居民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促进其在城镇稳定就业。对有一技之长的,通过开展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帮助其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作为就业援助对象,开展“一对一”的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
2.对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强化职业指导,搭建大中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引导农村籍和农转非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等实现稳定就业。
3.本市农村籍和农转非的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可给予定额生活补贴,生活困难的给予定额学费补贴。
4.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和其他转户居民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创业扶持,帮助其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凡办理农转非的纳入城镇创业扶持政策范围。
(七)建立完善培训机制。
1.分类开展转户居民教育培训。以提升综合素质为目标,对所有转户居民开展新市民教育培训;以提高学历为目标,对16―30周岁的转户居民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以提高就业能力为目标,对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进行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转户居民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由农民向市民转变。
2.组织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提高其转移就业能力,促使其在城镇稳定就业。对企业新招用的农民工,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开展针对性强的岗前培训,使农民工尽快上岗和稳定就业。对农村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参加岗前培训,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并对初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助。
3.建立完善转户居民教育培训管理体系。推行弹性学制,帮助转户居民开展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分阶段、分时段以“累计学分”的形式完成学业。结合实际,开展送职业教育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4.提升教育培训基础能力。新建一批农民工培训基地,建好农民工培训学院。办好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打造适宜转户居民学习、方便转户居民就业的特色专业。推行“特岗、特聘和特邀”计划,建设一支适应转户居民教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八)建立完善城乡教育保障机制。
1.科学规划城乡学校布局,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转移人口目标和重点接受农民工转户的区域,准确把握城乡适龄人口及中小学在校生规模变化状况,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留足教育用地,在主城区、区县城、小城镇按照城乡规划,加快新建一批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
2.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做好新增学校师资配备、师资专项培训等工作,满足新增学校教师需求。
3.完善各级各类学生就读政策和资助体系,保障转户居民子女接受公平的教育。改善转户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条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的同等待遇;按照“指标到校、区县安排”的原则,解决转户居民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完善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转户居民子女享受国家政策优惠。
(九)建立完善卫生服务保障机制。
按照城市功能区布局规划,科学合理布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加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建设,加快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医疗服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保障转户居民及其子女和低收入群体在市内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
(十)完善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1.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2.已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转户居民,自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当年起,给予5年的政策过渡期。在政策过渡期内,转户居民继续执行原户籍所在地农村的生育政策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七、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黄奇帆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童小平、刘学普,市政府秘书长陈和平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教委、市城乡建委、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委、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移民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重庆警备区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杨庆育、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兼任。办公室负责户籍制度改革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二)明确责任分工,积极稳妥推进。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将户籍制度改革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区县(自治县)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加快制定本区县(自治县)户籍改革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具体工作,配套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市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市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制定完善相关工作细则,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的协调平衡;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户籍登记准入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户籍登记准入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负责制定农村土地退出补偿实施细则;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负责做好转户进城人群的住房需求和平衡工作;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及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用工企业农民工转户的动员和转户籍的服务工作;市规划局、市城乡建委、市市政委负责城市人口扩容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市教委负责做好学校规划建设工作,满足新增学生的入学需求;市卫生局负责做好城镇医疗机构规划建设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推进农村五保对象、新增农村籍义务兵和服役期未满10周年的士官转户进城的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城市社区管理、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市人口计生委负责调整转户居民生育政策和奖励扶助政策,做好农村居民转户后的计划生育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推进大中型水利水电基础工程失地农村移民转为城镇居民的相关工作;市金融办负责结合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转户居民的集中培训;市财政局负责制订户籍制度改革资金平衡的具体方案,做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所需资金的统筹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推进户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将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和谐稳定。
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在全市广泛宣传户籍改革政策内容,对户籍改革涉及的重点群体深入开展政策讲解,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户籍改革。在市内主要媒体设置户籍改革宣传专栏,积极宣传户籍改革成效,为群众答疑解惑,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桥梁,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做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信息收集、社会舆情掌控工作,制订完善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及时掌控改革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确保户籍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玖』 支援建设养老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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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层面的财税重大决策、法律和政策
1.中央深改组和中央政治局分别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中央深改组和中央政治局分别于6月6日、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中央认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财政工作与财税改革,在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财政制度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
中央认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重点推进3个方面的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中央强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以及部门间权利调整,是一场牵一发动全身的硬仗。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增强大局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注重统筹协调,把握力度节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2.预算法修订进入三审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4月23日分组审议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三审稿在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细化预算公开、完善转移支付规定、规范地方政府举债等方面都有较大进步。
与二审稿相比,三审稿一大进步之处是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写入立法宗旨,且在监督政府花钱方面有所完善,如第13条明确了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的原则,有利于防止财政资金的滥用和浪费等。
三审稿细化了预算公开规定,强调公开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等重要支出。此外,地方政府发债的放与不放一直是预算法修订的难点。三审稿拟适度放开地方政府举债的权限,但同时设立多道“防火墙”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二、民生领域重要举措
3.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2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鼓励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会议要求,要整合资源,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改进管理服务,做到方便利民。要严格基金监管,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让亿万老年人心中有底、基本生活无忧。
4.中央财政今年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区域治理大气污染
2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PM2.5和PM10治理为突破口,抓住能源结构、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不断推出远近结合,有利于标本兼治、带动全局的配套政策措施,在大气污染防治上下大力、出真招、见实效,努力实现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逐步好转,消除人民群众“心肺之患”。
会议要求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煤层气发电等给予税收政策支持。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今年安排100亿元,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制定重点行业能效、排污强度“领跑者”标准,对达标企业予以激励。完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加大力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大力支持节能环保核心技术攻关和相关产业发展。
5.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覆盖全国50%以上的县(市)
3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继续加大投入,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联动,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一是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做好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的衔接,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立医疗信息化系统,推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二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今年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覆盖全国50%以上的县(市)。合理把控公立大医院规模,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为患者就近就医创造条件。三是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减少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四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高偏远、艰苦及少数民族等地区乡村医生待遇。五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药价虚高。会议强调,医改是长期复杂的过程,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让人民群众共享医改红利。
6.支持小微企业和大学生创业就业
4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减轻税负、助力小微企业成长的措施,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
4月1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2013年底到期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并加以完善。一是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业和人员范围限制。凡招用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均可享受税收优惠。二是提高征税扣除额上限。对从事个体经营或企业吸纳就业的,除国家给予定额税收扣减外,地方政府还可按规定再给予比过去更大的税收优惠。三是增加扣减税费种类,把地方教育附加纳入减税范围。四是简化程序,将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由审批改为备案,努力营造更好的创业就业环境。
4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在落实好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推出以下新措施:一是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二是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三是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年内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加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将现行只限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扩大到残疾毕业生。五是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六是简化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所有制单位流动就业的落户等手续。
三、简政放权、支持创新、发挥市场作用方面的重要措施
7.设立铁路发展基金
4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设立铁路发展基金,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使基金总规模达到每年2000—3000亿元。二是创新铁路建设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今年向社会发行1500亿元,实施铁路债券投资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三是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铁路建设,扩大社会资本投资规模。四是对铁路承担的公益性、政策性运输任务,中央财政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补贴,逐步建立规范的补贴制度。五是加强统筹协调,保证在建项目顺利实施,抓紧推动已批复项目全面开工,尽快开展后续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铁路投资稳定增长和铁路建设加快推进。
8.大幅增加国家创投引导资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5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大幅增加国家创投引导资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会议决定,成倍扩大中央财政新兴产业创投引导资金规模,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完善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实现引导资金有效回收和滚动使用,破解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9.建立涉企收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5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部署落实和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会议确定,一是正税清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把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依法将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项目并入相应税种。二是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所有收费纳入清单,对外公开,接受监督。清单外的一律不得收费,清单内的逐步减少数量。三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需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实行目录管理。严格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收费。四是新设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企业负担举报和反馈机制,严查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
10.增值税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相关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
6月1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6%、5%、4%、3%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每年将为相关领域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
11.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7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公布车型目录。让更多人选择绿色出行,为可持续发展增添能量。
四、支持科技创新和职业教育的重要政策
12.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作出重大调整
1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改革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使财政科研资金突出助优扶强,流向能创新、善攻坚的优秀团队和符合经济社会重大需求的项目,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一要把政府引导支持和企业主体作用有效结合。财政资金积极支持基础前沿、战略高技术、社会公益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建立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对市场导向类项目突出以企业为主体,自主决定研发方向、要素配置等。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既搞基础科研,又搞应用研究,促进科学与技术、科技与产业融合,推动成果产业化、市场化。二要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公开透明的申报、立项、评审和批准制度,健全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建立科研信用“黑名单”制度,杜绝一题多报、重复资助等现象,消除行政化定项目、分资金的弊端,把资金用到刀刃上。三要着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推进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交流。完善和落实促进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政策,落实激励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让创造性智力活动得到应有的回报,让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真正活起来。
7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决定,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选择部分中央级事业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允许试点单位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更多激励对科技成果创造作出重要贡献的机构和人员,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
13.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2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要求各级政府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分类制定和落实职业院校办学标准,加强督导评估。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完善资助政策,积极推行直补个人的资助办法。健全就业和用人政策。让职业教育为国家和社会源源不断地创造人才红利。
『拾』 中央一号文件内容
中共中央(2006)一号文件原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切实加强“三农”工作,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粮食连续两年较大幅度增产,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形势,对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必须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切实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时期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当前,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3)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4)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要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征地、户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5)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国家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加强农业高技术研究,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针对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加强种质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加强气象为农业服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
(6)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2006年要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
(7)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种粮收益,不断提高生产能力,适度利用国际市场,积极保持供求平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粮食产业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继续执行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政策,增加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资金。
(8)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要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兽医队伍。积极发展水产业,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发展远洋渔业,保护渔业资源,继续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园艺、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产品对外贸易磋商,提高我国农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
(9)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并可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切实解决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不足的问题。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
(10)加快发展循环农业。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制定相应的财税鼓励政策,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质产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努力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大力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l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要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外来人口较多的城镇要从实际出发,完善社会管理职能。要着眼兴县富民,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12)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
(13)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深受欢迎,效果明显,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
(14)加强扶贫开发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益。继续动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切实做好贫困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
(15)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发展节水灌溉,继续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加大大型排涝泵站技术改造力度,配套建设田间工程。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切实抓好以小型灌区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继续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要大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科学施用化肥,引导增施有机肥,全面提升地力。增加测土配方施肥补贴,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农业综合开发要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稳定完善政策,培育后续产业,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继续推进退牧还草、山区综合开发。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强荒漠化治理,积极实施石漠化地区和东北黑土区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立和完善水电、采矿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从水电、矿产等资源的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环境的恢复治理,防止水土流失。
(16)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在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基础上,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优先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饮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质供水。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从2006年起,大幅度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普及户用沼气,支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尽快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续建配套工程。加强小水电开发规划和管理,扩大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规模。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要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信息服务,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给予支持。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
(17)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农民迫切要求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可从各地实际出发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重点解决农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凡符合目录的项目,可给予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大力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注重村庄安全建设,防止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要本着节约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
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18)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2006年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继续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力度监管和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
(19)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继续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20)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2006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乡村医生实行补助制度。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增加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的经费预算,组织城镇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持农村,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21)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手段,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抵制腐朽落后文化。
(22)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军烈属优抚政策。积极扩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实施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3)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
(24)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2006年,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通过试点、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创新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认真解决机构和人员臃肿的问题,切实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央和省级政府要更多地承担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深化农村学校人事和财务等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各地要对乡村债务进行清理核实,2006年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方式,确保农民直接受益。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将农业职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费用全部减除,农场由此减少的收入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国有农场要逐步剥离办社会的职能,转变经营机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
(25)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各地可通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等办法,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扶持。
(26)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加强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改革经验。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七、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
(27)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在全国农村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要结合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发扬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广泛联系群众,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关心和爱护农村基层干部,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
(28)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