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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管理不能沿袭卖保险的思路,要以服务的理念做财富管理,而不是推销,在未来的财富管理领域,信托公司将直面与私人银行的竞争,同时,在宏观层面,业内普遍预计2012年中国经济将呈现软着陆、触底、温和回升,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托公司转型之路显得更为艰辛和痛苦
⑵ 如何用保险规避财富管理风险
保险通常在财富管理过程中作为避险工具存在,但是同时它也拥有杠杆效应及风险隔离的作用。以大额保单的分红型寿险为例,本身就具备了寿险的保障作用,同时在投保人亡故时还能实现杠杆放大的效应,而保险金不需要缴税且通常情况不会被债务追偿的,所以从家族资产配置角度来说,保险是不可或缺的一环,通常占总资产的5-10%左右。⑶ 保险作为财富管理的一部分有什么功能
保险功能:包意外,保重疾。住院报销,平安一辈子可以补充养老,或财产传承!还可以做保单贷款
⑷ 银行理财_基金投资_保险规划_财富管理的认知
这都是一些投资理财,财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问题,你可以找一些专业的投资理财师咨询一下。其实,我也准备学习金融理财方面的知识,我朋友推荐我去纳泓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咨询,他投了这家理财公司的产品,说服务、收益什么的都很好,理财师经验都很丰富,也比较有耐心,你也可以去看看啊。
⑸ 保险在私人财富管理中的功能和价值
保险的基本功能是可以实现风险转移和价值补偿的目的。通过投保适当的险种,可为客户提供诸如身故、重疾、退休养老、健康医疗、家庭财产、企业生产安全、工程责任等风险的防范,为客户的家庭、企业保驾护航。⑹ 财富管理的基础为什么是保险
应该说保险类资产是财富管理不可或缺的一环,一般占总资产的5%-10%左右。保险既有风险隔离和财产保全的作用,又有杠杆效应,是富裕家庭资产配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⑺ 如何利用保险做好“私人财富管理”
基本保障,资产隔离,抵税避债,信托传承
⑻ 保险的财富管理市场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抚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与此同时,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伴随着有钱人越来越多,如何进行财富管理成为热点话题。近日,北京出现了个人购买超过亿元保额的寿险保单,借助寿险产品的特殊功能来实现财富传承。这主要依据寿险受益专属权的特性来将财富最终转给指定的受益人,除了实现财富保值增值外,还可以规避追债、税负等问题。
目前,有钱人的财富被子女“败家”并不鲜见,曾经的富豪因债务所逼破产也时有发生,继承遗产而支付大笔税金也曾经发生过。事实上,此类问题均可通过寿险产品来实现财富传承。
据了解,寿险是主要以人的寿命为保障对象的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或身故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通常以指定受益人来完成保险合同约定。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很多人借助寿险来实现财富的传承。正如华人首富李嘉诚所言,“别人都说我很有钱,其实我真正拥有的财富,是给自己和家人买了足够的人寿保险”。
《保险法》就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合理利用寿险产品就会有效避免税款和债务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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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如何从本业、投资、保本、三益法则讲资产配置保险角度讲
假如我是一位高净值人士,身为父亲,我投了一份保险,受益人是我的孩子,我是被保险人。一旦我去世,保险公司会给付一笔保险金于我的孩子,请注意:保险金的给付是免税的,世界各国包括我国法律对此均有相应规定。我的受益人,即高净值客户的孩子,拿了这笔钱就可以去交给税务机关,去交遗产税,他就可以顺利继承财产,也就是说保险甚至可以做到让他有一个缴税的预备金来源,所以这又是保险的另外一个功能。
在财富的保全传承里面还有一些经常在用的方法,包括境内资产境外化、个人资产法人化。
什么是个人资产法人化、境内资产境外化呢?如果遗产税摆在眼前,那么国内的资产不是在我个人名下,而是在一个法人名下,就不会这么容易被查核。境内资产境外化,如果国内的这个公司持有了我之前的所有资产,这个公司又是一个境外公司所持有的,是不是更难查核?
在瑞士,家族办公室会用家族信托的方式把客户的资产全部包在一个架构里。信托不是一个产品,而是一个法律架构,这个架构是可以帮助财富传承的,因为它是放在境外的,所以不管是国内资产的隐蔽性或者要把它全部统一集中起来保管,处理都比较容易。海外信托现在能够放进去的资产包括保单、股权、现金,以及所有境外的投资。其他动产和不动产也可以放到境外信托里。
国内的信托也有家族传承保全的一些功能,但因为法律的限制,目前只能做金融信托,也就是说只能管理现金,没有办法放不动产,就是房地产,不能放公司的股权,也不能放私人飞机、游艇,需要依靠资产配置去达成意图。
做海外保险、海外家族信托,还有境内资产境外化,本质上都需要对资产进行全球化的配置,因为在海外有很好的工具来管理这些资产,包括海外的家族信托,海外的保险,配合起来,这实际上才是一个完整的财富的保全和传承的最有效的规划。
家族信托是一个非常好的传承工具,因为它可以有很多位受益人,而且它可以更改,并且可以三十年、五十年,长长久久,世代子子孙孙,都可以照顾他们的生活,但是保险做不到这些。简单的理解,保险就是在人去世后,一笔给付,或者保险事故发生了,一笔给付,是一次性的,无法如家族信托一般长长久久。
所以,如果你真的要做到传承、保全,我们针对遗产税这个问题,如果要完全规避遗产税的话,一定要有保险,但是如果要完美传承的话,就一定要有信托。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信托+保险。
通过信托加保险的方式,资产可以最大化地进行税负上的节约同时实现传承。信托是优秀的传承工具,保险是优秀的财富保全工具,保险的杠杆原理,加上信托的分配机制,才是最完美的财富保全与传承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