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策性农业保险问题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一、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B. 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问题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我国逐步展开,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识不够明确
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我国已经展开了几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政府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地方政府及参保农户没有产生足够的重视。这体现在:一是地方政府对于为什么要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于它的方向发展、最终的目标,说法不一,存在诸多疑问。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把征收农业保险费看成是乱收费,因此对其缺乏积极性。二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经营方式不够明确。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主要是“政策性保险”和“商业化经营”相结合的的运营模式。商业性保险公司也参与农业保险的经营,但是如何判断保险公司的盈亏是由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所致还是由经营商业性敬业保险业务所至以及政府的补贴力度如何,难以确定。这都将成为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的原因。
2.法律法规不健全
“政策性农业保险”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将起到促进和保护的作用。它应该成为一种制度而保留下来,这必须要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而我国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到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出台[2]。相关的农业保险的法律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简单的提到:“农业保险必须自愿加入,任何人不得强制”,而经过改版后的现行的《保险法》也主要是针对商业性保险,对农业保险没做具体规定,只是提到“国家支持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我国至今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还是一个空白,现在诸多问题的解决措施一直无法可依。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
3.低收入和高保费率的冲突
我国目前农业种植主要是人工耕作,生产力低下,人均耕种面积小,年收入很低。一年除去必要生活开支,生产成本几乎没有剩余。而农业保险,由于其本身的特点,其成本较高,这就决定了高保险费率。据统计,一般农作物的保险费率在2%—15%之间,与其他保险相比,保险费率要高出十几倍。这样“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费率即使能高达50%,广大农民仍交不起保费,这结果造成投保需求不足,影响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空间。
4.缺乏农业巨灾保险项目近几年来我国多地遭受了大范围的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农民几近颗粒无收,损失惨重。而我国政府并没有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各级政府在财政上也没有专项补贴。巨灾发生时,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往往要超出当年收缴的农业保险费十几倍。这样就大大的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负担,甚至保险合同难以履行。因此如何分散风险,以确保农业保险继续发展下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5.监督管理问题
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的监管主要是由保监会来执行的,而从历史上来看,保监会主要是从事商业性保险的监管,而政策性农业保险是非盈利的,具有公益性质,而商业性保险和前者正相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二者的目的不同,经营理念亦不同。对于商业性保险,监管部门要考虑保险公司的盈益,也要确保被保险人的权益,力求二者的利益兼顾,而对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部门主要任务是将其作为一种政策进行推动,以达到最终政策想要达到的目标。两种不同性质的业务,目标理念不同,由同一部门监管,你然要产生多方面的矛盾冲突。这样,必然要影响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顺利开展。
C. 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保监局关于稳步推进2010年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容
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保监局关于稳步推进2010年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意见
我省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自2008年正式启动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已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受益农民不断增多,农业生产防灾抗灾能力不断增强,为促进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将我省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稳步推向深入,更好地服务全省新农村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2010年除继续做好水稻、奶牛、能繁母猪、“两属两户”农房及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外,新增油菜和棉花保险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已开办政策性“三农”保险险种的推进工作
对于已开办的水稻、能繁母猪、奶牛、“两属两户”农房及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险种,2010年要做好续保工作。要在维持原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引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扎实推进油菜、棉花保险试点工作
我省是全国重要的油菜、棉花生产基地,开展油菜、棉花保险,有利于减轻因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有利于化解生产经营风险,促进相关产业稳步发展。为此,2010年选择在潜江市、公安县、当阳市、钟祥市、武穴市进行油菜保险试点;选择天门市进行棉花保险试点。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及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油菜和棉花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见附件1,2)的具体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三、明确经办保险机构和试点经营范围
为有效维护政策性“三农”保险市场秩序,对于已经开办的水稻、奶牛、能繁母猪、“两属两户”农房以及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继续由各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鄂政办发[2008]38号文件的要求开展试点工作;对于今年新增的油菜和棉花保险,按照政策连续、便于管理的原则,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承办潜江市、公安县、当阳市、钟祥市的油菜保险试点工作;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承办武穴市的油菜及天门市的棉花保险试点工作。
四、严格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要按照量力而行、有所进展的原则,加强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动员农户自愿投保;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和配合。农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农业生产的业务指导,协助保险经办机构做好承保、理赔等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在落实本级配套补贴资金的同时,加大对保险补贴资金的管理监督力度,加快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工作。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承保公司的监管力度,维护规范健康的市场环境。保险经办机构应规范业务操作,切实维护农户利益,做到保单签定到户、农户保费收取到户、理赔款项发放到户。
附件:
1、湖北省油菜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2、湖北省棉花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附件1:
湖北省油菜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一、主要保险内容
1、保险标的:油菜。
2、保险对象:油菜种植农户。
3、保险责任:
(1)自然灾害:由于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干旱、霜冻、冰雹、暴风、暴雨、龙卷风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2)病虫害:菌核病、霜霉病、蚜虫、菜青虫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4、保险金额:每亩200元(参照保险油菜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
5、保险费率:5%,即10元/亩。
6、保险期限:自油菜移栽到大田成活(或自直播油菜齐苗之日)起至收割完毕完全离开大田之日止。
二、理赔标准
1、保险油菜由于旱灾造成的损失,损失率达到70%以上(含)时,保险人按照保险限额负责赔偿。
2、除旱灾以外,其他原因造成的保险油菜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即因保险责任导致保险油菜的茎杆折断、植株毁损或死亡、结实率降低20%(含20%)以上,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损失率达到70%以上时,按照该生长期最高赔付限额全额赔付;损失率在20%以上低于70%(不含70%)时,按照损失率赔付。
赔款计算公式为:赔款=出险当期每亩最高赔付限额*受灾面积*损失率*投保面积/实际种植面积。
3、分段确定赔付限额:油菜损失的理赔标准根据油菜生育期确定。油菜种植保险分四个时段确定最高赔付限额,各生长阶段的保险金额与总保险金额的比例为:苗期30%,即60元;蕾苔期60%,即120元;开花期80%,即160元;成熟期100%,即200元。
4、保险期内,投保油菜多次受灾,每亩累计赔款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即不超过200元。
三、运行方式
1、在试点县(市)成立油菜种植保险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保险经办公司等单位为小组成员,负责组织、推动油菜种植保险业务的开展。
2、对投保农户(投保人)姓名、油菜种植面积、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等进行登记造册、收费,投保农户签字确认,以村为单位签订投保单、保险单,即“保险保单到村,保险凭证到户”。
3、根据试点地区承保情况确定总保险费收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对农民应承担的保险费实行“见费出单”,省、县(市)财政应承担的保费,先后分别向县(市)财政、省财政申报收回。
4、各级财政和农民承担油菜保险保费比例: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县(市)级财政、农民分别按照40%、25%、10%、25%承担,即每亩油菜保险中央财政补贴4元,省级财政补贴2?5元,县(市)级财政补贴1元,农民自己承担2?5元。
四、2010年试点地区及保险经办机构
2010年油菜保险选择在潜江市、公安县、当阳市、钟祥市、武穴市5个县市试点,其中:潜江市、公安县、当阳市、钟祥市的油菜保险试点工作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经办;武穴市的油菜保险试点工作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湖北分公司经办。
附件2:
湖北省棉花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一、主要保险内容
1、保险标的:棉花。
2、保险对象:棉花种植农户。
3、保险责任:
(1)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干旱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2)病虫害:枯萎病、黄萎病、红蜘蛛、棉铃虫、棉蚜虫、盲椿象、烟粉虱、科纹夜蛾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4、保险金额:每亩400元(参照棉花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和地膜成本)。
5、保险费率:7%,即28元/亩。
6、保险期限:自棉花移栽到大田成活(成活率达到80%)起至棉花成熟开始采摘时止(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限为5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
二、理赔标准
1、保险责任形成的基础条件:
(1)保险棉花由于旱灾造成保险棉花的损失,损失率达到70%以上(含),保险人按照保险限额负责赔偿。
(2)除旱灾以外,其他原因造成的保险棉花损失,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即因保险责任导致保险棉花的茎杆折断、植株毁损或死亡、结实率降低30%(含30%)以上,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赔偿:损失率达到70%以上时,按照该生长期最高赔付限额全额赔付;损失率在30%以上低于70%(不含70%)时,按照损失率赔付。
赔款计算公式为:赔款=出险当期每亩最高赔付限额*受灾面积*损失率*投保面积/实际种植面积。
2、分段确定赔付限额:棉花损失的理赔标准根据棉花生育期确定。棉花种植保险分四个时段确定最高赔付限额,各生长阶段的保险金额与总保险金额的比例为:苗期30%,即120元;蕾期50%,即200元;花铃期80%,即320元;吐絮期100%,即400元。
3、保险期内,投保棉花多次受灾,每亩累计赔款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即不超过400元。
三、运行方式
1、在试点县(市)成立棉花种植保险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保险经办公司等单位为小组成员,负责组织、推动棉花种植保险业务的开展。
2、对投保农户(投保人)姓名、棉花种植面积、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等进行登记造册、收费,投保农户签字确认,以村为单位签订投保单、保险单,即“保险保单到村,保险凭证到户”。
3、根据试点地区承保情况确定总保险费收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对农民应承担的保险费实行“见费出单”,省、县(市)财政应承担的保费,先后分别向县(市)财政、省财政申报收回。
4、各级财政和农民承担棉花保险保费比例: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县(市)级财政、农民分别按照40%、25%、10%、25%承担,即每亩棉花保险中央财政贴11?20元,省级财政补贴7元,县(市)级财政补贴2?80元,农民自己承担7元。
四、2010年试点地区及保险经办机构
2010年棉花保险在天门市试点,由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经办。
D. 什么是政策性种植业保险试点
这是农业保险的一种。农业保险是针对农业(比如种植小麦、水稻,饲养生猪等)风险的保障。农民购买了农业保险,如果遇到天灾小麦亩产过低,或者生猪死亡,农民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补偿。
农业保险因为风险大,赔付高,商业保险公司都不肯做。现在在我国都是靠政府以一定政策来扶持,所以叫做政策性农业保险。
种植险就是农业险的一种,就是保障水稻、油菜等种植作物的。
所谓试点呢,就是政府先把这个让农民参保种植险的政策在一个地方(例如某个村某个县)实行起来,看效果好,就大面积推广。
E. 我们村收了农民的油菜保险与水稻保险,合法吗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的一项支农惠农政策,农户可以为自己种植的农作物向当地允许开办农业保险的商业性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一旦签订保险合同后,农户只需缴纳全部保费的一小部分(一般为20%,余下的由政府补足)即可。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除了水稻,还有小麦、玉米、棉花、大豆、花生、马铃薯、油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林木等等,视当地的政策而定。目前全国能开办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非常少,主要就是人保财险(PICC)、中华联合财险两家,你可以去咨询当地的保险公司。如果你在村里的话,可以去咨询当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三农保险服务点”一般建在村委会,他们的基层服务网点建设的还行。
F. 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保监局关于稳步推进2010年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意见的介绍
《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保监局关于稳步推进2010年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意见》是一则国家政府部门的相关机关下发的通知,用于指导下属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G. 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几种,投了有什么作用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您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财政对农民保费实行补贴,农民在受灾后即可获得保险补偿的一种保险制度,是我国继取消农业税、实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后的又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目前,涉及农业及农民的保险业务非常广泛,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种植业保险:主要有玉米、水稻、大豆、小麦、棉花等保险。
2.养殖业保险:重点在生猪保险,还有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家禽保险等。
3.渔业保险:有些地区还没有开设该险种。
4.经济农作物保险:如林木、油菜、烟叶、西瓜保险等。
5.农机具保险:已经在江苏省率先推行,效果比较好。
6.农民的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如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在农民工群体中开展的计划生育保险等。
7.农民的住宅保险:在南方几个省区开展得比较好,如福建、浙江等。
对个人来说,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为经验欠缺、经济基础薄弱、市场经济条件下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农民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