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民工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吗
针对外来务工的农民工,为进一步维护其保障,国家政府部门推出了相应的农民工保险。
农民工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吗
只要您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是需要为您购买农民工保险的。当然,您也可以自行购买。社会保险保障程度一般较低,建议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此外,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广大农民工多从事体力强度较大的工作,对身体的消耗大,所以重疾险也是农民工要重点选择购买的保险。重疾保险将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高额医疗费用以及患病后的经济支持、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在选择购买时,慧择网提醒: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时最好根据自身长期从事的职业或工种来选择,同时还要考虑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
一份合理的保险,可以用最少的钱,满足农民工最全面的保障。意外伤害的组合险种是农民工的首选。农民作为工薪家庭,保障计划中尽量做到了保费较低,同时,保障较高,重点保护家庭顶梁柱的人生关键30年;其次,保障全面,无论是大病或意外伤害、住院、身故都可获得赔付。拥有上述保障计划,可全面解决目前面对的重疾、住院、意外伤害等多项风险问题,如果以后经济情况好转,还可以加保小孩教育险、重疾及养老险种。更多关于农民工保险的投保问题,欢迎您点击查看>>(http://www.hzins.com/special/nongmingongbaoxian/)。
Ⅱ 国家对农民工社会保险新规定有哪些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文件有关条款如下:
(十六)高度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流动性大的特点。
(十七)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
(十八)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缴费率,主要由用人单位缴费。
(十九)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
Ⅲ 什么是农民工综合保险
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与现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凡是雇佣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的用人单位(企业、商场、超市、饭店、宾馆、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照16%的费率,为农民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按照4%的费率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缴费基数8%的规模,为农民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其中:4%为个人缴纳,4%为单位缴费划入。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以及回乡继续务农的,根据本人意愿,其养老保险关系可采取退保一次性结清、继续保留或转移的办法处理。退保时一次性结清的,结清个人帐户储存额;跨统筹地区转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回乡继续务农转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除转移个人帐户外,另按农民工个人历年缴费工资的4%转移,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农民工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可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对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可以为其直接办理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就业中断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可根据本人意愿,一次性返还本人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予以保留并继续计息。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就业中断后再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接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办理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返还本人。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等有关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农民工,都应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各地在具体操作中,对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帐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也可按照省级政府的规定,根据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申请,将其个人帐户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合同制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Ⅳ 农民工保险规定有哪些
国家没有《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和各地实施办法的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18号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维护工作。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为农民工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二、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各地要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要工作,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今年重点推进建筑、矿山等工伤风险较大、职业危害较重行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三、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四、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民工,1至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宣传和督促检查力度,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咨询服务,促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同时要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侵害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00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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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农民工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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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外来务工的农民工,为进一步维护其保障,国家政府部门推出了相应的农民工保险。
农民工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吗
只要您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是需要为您购买农民工保险的。当然,您也可以自行购买。社会保险保障程度一般较低,建议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此外,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广大农民工多从事体力强度较大的工作,对身体的消耗大,所以重疾险也是农民工要重点选择购买的保险。重疾保险将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高额医疗费用以及患病后的经济支持、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在选择购买时,提醒: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时最好根据自身长期从事的职业或工种来选择,同时还要考虑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
一份合理的保险,可以用最少的钱,满足农民工最全面的保障。意外伤害的组合险种是农民工的首选。农民作为工薪家庭,保障计划中尽量做到了保费较低,同时,保障较高,重点保护家庭顶梁柱的人生关键30年;其次,保障全面,无论是大病或意外伤害、住院、身故都可获得赔付。拥有上述保障计划,可全面解决目前面对的重疾、住院、意外伤害等多项风险问题,如果以后经济情况好转,还可以加保小孩教育险、重疾及养老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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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我是农民工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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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可以直接电话12333,有些地区是12345,这个就是养老保险电话,全国统一的,有人工客服,如果亲们有什么不懂,都可以直接问,都会得到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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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务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每个城市都有,去那里咨询工作人员,一般他们大厅,也有我们关心的问题的宣传栏,我们可以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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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公司,如果亲们在公司务工,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为在职员工购买养老保险,找公司让公司买,差不多现在个人交209左右,公司为我们交400多,如果公司不买,离职的时候,我们可以找劳动仲裁,就是到劳动局去起诉他,他们会为我们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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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还有一个是农村养老保险,那个直接去问自己村委就行,他们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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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个人购买城镇养老保险,不再公司务工的花,有点不好,费用比较高,差不多要600多,如果让个人交,不是一个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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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建议在企业公司做的员工,尽量都买养老保险,因为即使我们有一天,不想交了,我们自己交的那一部分,可以随时取出来,等于我们没有亏,因为公司为我们交的那部分,就充公了,毕竟我们没损失,但是不交,如果有一天需要,就难了
Ⅶ 关于农民工保险问题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主要针对城镇人口设计的医保制度已经难以满足进城务工农民、被征地农民日益突出的医疗保障需求;大量青壮年农民离开本乡本土时间较长,未能参加新农合与农村的大病统筹;进城务工后,其所在单位或雇主又未能给他们缴纳医保费;加之自身参保意识不强;使进城农民工却成了正规医保制度安排的空白与遗漏人群,尽管各地积极探索了对农民工适用的医保政策,然而参加各类正规医保制度的比例依然很低,其合法的医疗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医疗风险也未能得到根本化解,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前不久刚刚颁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第六条明确指出:“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以城乡流动的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足见农民工基本医保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之一。
其实早在2006年国务院就专门颁发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文)中,就明确指出:“应抓紧解决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社保部与卫生部也分别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06〕5号文的规定,社保部还开展了贯彻落实农民工医保的专项行动。2006年下半年开始,一些农民工集中的大中城市,为贯彻国发〔2006〕5号文,在全国雷厉风行地推行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定的办法措施等针对性很强,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工的医疗保障状况。
但是,由于制度实施主要依赖行政性推动,不免有些仓促,缺乏对农民工群体特征与疾病现状全面深入的基线调研,有的规定不尽明确,操作性不够强,农民工参保率并不高。距离建立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医保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医疗保险办法,还面临很多矛盾与问题;如何从体制和制度上确保他们的医保权利,真正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决策层与管理层也是严峻挑战与考验。从现行的农民工医保制度设计与政策实施看,存在着以下问题:
首先,现行医保制度设计的还有疏漏与缺失。现行的医保制度,是按照就业与非就业人群及职业区分的城镇职工、居民、新农合制度,从制度设计与政策规定看,似乎都能覆盖农民工,然而现实却是另外一回事。
一是一部分农民工被排除在制度之外。在城市二元劳动力市场中,农民工大病医保参保率较低,一部分农民工采取非正规就业方式,集中在规模较小、无组织结构简单,管理较差的商业和服务业就业,或者成为与正式员工待遇不同的“临时工”,一般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学者认为,非正规就业是数以亿计的流入大中城市农民工就业的主要形式。然而,目前的农民工大病医保制度设计,却是以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正规就业为前提的。这就首先把进城务工及本地乡镇企业的农民工,以及部分未签订正式劳动关系的、外来频繁流动的、从事家政服务等,灵活就业的农民工排斥在制度外。据调查,如有的城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高达65.3%,使大病医保覆盖人群十分有限。
二是新农合制度设计的疏漏与不足。新农合制度设计主要针对农村常住农业人群,忽略了流动的农民工群体。其筹资一般采取上门收费办法,收费时间缺乏明确具体规定,有的缴费政策不精细,漏保、迟保都不算数,对于长时间在外流动的农民工很不公平,使其参合极具局限性;参合的就医政策与待遇享受也缺乏灵活性。2005年国家审计署的报告明确指出,一些地方对外出农民工医疗费报销限制较多,导致农民工参加合作医疗比例较低,影响受益程度。一些县(市)对外出农民工一旦患病,外地治疗后需回本地报销,报销范围比较窄、报销目录限制较多,免赔额高,即使可报销也只能报20%左右或更低。使得农民工的患病后的费用负担期望与实际能够获取的待遇相差较大。加之服从属地原则,难以适应工业化、城市化对促进和保护劳动力流动的医疗保障与健康需求,直接影响参合的积极性。
三是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也与其无缘。由于社保政策已经将农民工归属于就业群体,并纳入到城镇职工医保体系,因此,2007年启动的,能得到政府补助的城镇居民医保也与他们无缘。可以说农民工游离于整个医保“安全网”之外,农民工医保政策处于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大制度的灰色结合区,使农民工参保限于尴尬境地。
四是农民工医疗救助状况也令人堪忧。2003年虽然已经实施了的农村贫困人群医疗救助,但他们长期在外务工,患了大、重病,远水解不了近渴,难以及时得到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惠。2005年启动的城市医疗救助压根儿就没有他们的份儿。农民工处于社会与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边缘,虽然身在城,却不属于城市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也没有把他们的公共卫生服务及小伤小病纳入管理。他们远离家乡,患了大、重病既没有家人扶助,也缺少邻里互助和社区管理,其次,已有的大病医保制度衔接不畅。医疗保险属地化管理及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脱节是农民工难以享受医保待遇的重要障碍。
农民工处于流动状态。有的仅利用农闲时间进城打工,频繁往返于城市与农村之间;有的没有确定合适的务工地点,穿梭于不同的省市之间;有的在某个城市寻找合适的工作,变换于不同的工种或职位之间。医疗保险属地化管理及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脱节与农民工的流动性特征严重不相适应。一是社会保险基金区域统筹与农民工跨省流动的矛盾;二是城乡医保制度之间缺乏有效对接。农民工突破了农业人口与城镇人口边界明晰的二元对立模式,使人群结构出现了兼有两者特点的新群体。而现行医保制度实行的是城镇与农村人口分割的城乡双轨制,其覆盖对象的边界清晰,二元化的医保制度彼此独立运行。使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变成了“三不管”的真空人群。另外,大病医保待遇享受需积累较长年限,而农民工频繁流动,基金转移与报销难以在地区之间实现衔接,农民工异地就医报销更是难题。
再次,大医保政策措施不尽完善,执行欠力度。表现在:①“只保当期,不计参保年限”的政策,使农民工参保被城里人“另眼相看”为临时措施;保当期更是忽略了农民工身份转换及统筹城乡医保发展德文实践;②医保险种不够完善,缴费标准不统一,待遇较低。农民工大病医保只保门诊大病和住院两部分,不建个人账户,门诊大病仅限定为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肾移植手术后的抗排斥治疗等。其险种的规定显然与绝大多数农民工是青壮年,患大病几率小,难以获得制度报销的好处;而经常性的小伤小病因不设个人账户,也难以得到报销的实际大相径庭;③医保权益维护缺乏执行力度。目前多数地区出台的农民工参保(住院)政策或办法,虽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办理参保,若未按期办理并未足额缴费的,农民工可举报,还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规定。然而现实是一些企业主为了降低成本,不愿为其缴纳医保费。据调查60%以上的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把农民工作为廉价的临时工使用,随时可以解雇。一些小企业和服务业大都没有按照规定为其缴纳综合保险。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民工离乡背井到城市务工,举目无亲,势单力薄,为自身利益去举报、申请仲裁谈何容易!在此情况下,为由农民工自行举报申诉等规定形同虚设,一旦农民工或家人突患大、重病,就会陷于灾难性危机。
总之,农民工是我国转型时期的特殊群体,他们游离于城市健康与医疗保障体系之外,面临着健康与医疗无保障的双重困境。不仅带来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也影响的社会稳定与和谐。为解除农民进城务工看病难和贵之忧,有效祛除其看病可报销的心病与后顾之忧,其认识需再提高,政策措施还需改进,其制度还需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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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农民工保险
农民工在城镇打工的,在保险待遇上和城里人(包括老板、白领)一样。
只要你在某个公司上班、打工或工作,就是形成了劳动关系,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公司就有义务为你缴纳并且代扣代缴你个人的应缴部分。单位的缴纳部分,一部分划入员工个人账户,例如:医疗险现在个人缴纳工资的2%,单位缴纳8%,而单位所缴部分的10%即工资的0.8%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其余划入社会统筹。另外单位和个人分别每年还要交48元,合计96元的大额医疗保险。最高保额15万,在支付完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上限即3.9万元,之后享受。
养老保险,员工个人缴纳工资的8%,单位缴纳19%,单位缴纳部分全部划入社会统筹。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工资的2%,个人缴纳工资的1%,个人在缴纳满一年之后如果失业可以享受。
还有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不负担;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挂钩,由单位缴纳个人不负担。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工资的8%,个人缴纳工资的8%。
上述所说的工资缴费基数是指员工个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果是新入职的,按上月工资为基数,从第二个月起开始缴纳。
此外,员工个人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80%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缴纳保险。
当人,到具体缴纳的时候,还要结合当地的相关规定,和一些更为具体的细节规定。
农民工所缴纳的保险,个人部分在离职后,可以转移。
农民工到退休年龄不能享受养老保险,但是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一次性取出,并且可以继承。
享受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可以在缴纳保险当地享受,当地的医疗待遇。但是农民工在农村已经缴纳农村合作医疗的,不能再在城镇缴纳医疗保险,也就不能享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看病就医,享受农村的合作医疗险。
现在这些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和改革,各地的政策出入也较大,具体的情况,咨询务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为好。
补充:
买商业保险也好啊,投入多少在于自己。现在保险公司的服务产品很多,你可以去咨询、选择适合自己的购买。业务员说的还是可以信赖的,你把自己的条件和要求说给他,让他推荐就可以了。
你说的成长基金,应该是理财投资方面的,还不同于投保,这方面也得咨询银行。;例如,以孩子的名字开户,每月给小孩存入银行多少钱,孩子长大了或者到一定年龄就可以往出领钱了,是一种投资保障。
Ⅸ 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目前正在完善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问题,现在许多农民工已经参加了城镇的社会保险,这个保险和城镇人口的保险基本上是一样的。但毕竟目前农业人口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法律依据不完善,导致许多农民工无法上这个社会保险,国家正在制定的相关规定,将解决这一问题。
Ⅹ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论文吗
没问题,这个题目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