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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基金项目

发布时间:2021-07-13 11:07:38

❶ 什么是大数据大数据面临哪些安全与隐私问题

什么叫做大数据大数据这个问题你问的太好了,大数据就是指的是通过一个人日常生活中在网络上使用的数据,然后给他记录下来,这个就叫做大数据。而大数据面临的安全和隐私问题,也是有大数据的运营商们进行保护的,对大数据的防护是非常的认真,这对大数据来讲是十分安全的。

❷ 需要一个涉及到信息安全方面的小课题,比较简单的

基于这些原则,考虑网格服务环境,我们主要研究了以下内容:(1)建立一个有效的基于网格服务的隐私保护模型,引入信誉概念,研究相应的隐私保护方法与技术。(2)引入协商机制,研究针对个性化网格服务的隐私保护方法与技术。(3)引入合同机制,研究针对临时性网格服务的隐私保护方法与技术。(4)引入本体理论,研究基于语义网格服务的隐私保护与技术。在这一领域,我们获得了广东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网格服务的隐私保护技术研究”的资助,已有论文被《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应用研究》等刊物录用。

❸ 在大数据隐私保护生命周期模型中隐私保护技术主要包括什么

数据采集时:差分隐私

数据传输时:管道加密
数据存储时:加密存储
数据使用时:数据脱敏
数据计算时:多方安全计算、可信执行环境
数据分享时:去标识化、联邦学习
详情的技术点可以看看信通院2018年发布的大数据安全白皮书

❹ 大数据面临哪些安全与隐私问题

(一)大数据遭受异常流量攻击
大数据所存储的数据非常巨大,往往采用分布式的方式进行存储,而正是由于这种存储方式,存储的路径视图相对清晰,而数据量过大,导致数据保护,相对简单,黑客较为轻易利用相关漏洞,实施不法操作,造成安全问题。由于大数据环境下终端用户非常多,且受众类型较多,对客户身份的认证环节需要耗费大量处理能力。由于APT攻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且攻击时间长,一旦攻击成功,大数据分析平台输出的最终数据均会被获取,容易造成的较大的信息安全隐患。
(二)大数据信息泄露风险
大数据平台的信息泄露风险在对大数据进行数据采集和信息挖掘的时候,要注重用户隐私数据的安全问题,在不泄露用户隐私数据的前提下进行数据挖掘。需要考虑的是在分布计算的信息传输和数据交换时保证各个存储点内的用户隐私数据不被非法泄露和使用是当前大数据背景下信息安全的主要问题。同时,当前的大数据数据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在应用过程中动态增加的,但是,传统的数据隐私保护技术大多是针对静态数据的,所以,如何有效地应对大数据动态数据属性和表现形式的数据隐私保护也是要注重的安全问题。最后,大数据的数据远比传统数据复杂,现有的敏感数据的隐私保护是否能够满足大数据复杂的数据信息也是应该考虑的安全问题。
(三)大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数据生命周期安全问题。伴随着大数据传输技术和应用的快速发展,在大数据传输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越来越多的安全隐患逐渐暴露出来。比如,大数据传输环节,除了存在泄漏、篡改等风险外,还可能被数据流攻击者利用,数据在传播中可能出现逐步失真等。又如,大数据传输处理环节,除数据非授权使用和被破坏的风险外,由于大数据传输的异构、多源、关联等特点,即使多个数据集各自脱敏处理,数据集仍然存在因关联分析而造成个人信息泄漏的风险。
基础设施安全问题。作为大数据传输汇集的主要载体和基础设施,云计算为大数据传输提供了存储场所、访问通道、虚拟化的数据处理空间。因此,云平台中存储数据的安全问题也成为阻碍大数据传输发展的主要因素。
个人隐私安全问题。在现有隐私保护法规不健全、隐私保护技术不完善的条件下,互联网上的个人隐私泄露失去管控,微信、微博、QQ等社交软件掌握着用户的社会关系,监控系统记录着人们的聊天、上网、出行记录,网上支付、购物网站记录着人们的消费行为。但在大数据传输时代,人们面临的威胁不仅限于个人隐私泄露,还在于基于大数据传输对人的状态和行为的预测。近年来,国内多省社保系统个人信息泄露、12306账号信息泄露等大数据传输安全事件表明,大数据传输未被妥善处理会对用户隐私造成极大的侵害。因此,在大数据传输环境下,如何管理好数据,在保证数据使用效益的同时保护个人隐私,是大数据传输时代面临的巨大挑战之一。
(四)大数据的存储管理风险
大数据的数据类型和数据结构是传统数据不能比拟的,在大数据的存储平台上,数据量是非线性甚至是指数级的速度增长的,各种类型和各种结构的数据进行数据存储,势必会引发多种应用进程的并发且频繁无序的运行,极易造成数据存储错位和数据管理混乱,为大数据存储和后期的处理带来安全隐患。当前的数据存储管理系统,能否满足大数据背景下的海量数据的数据存储需求,还有待考验。不过,如果数据管理系统没有相应的安全机制升级,出现问题后则为时已晚。

❺ 大数据 保护隐私比信息挖掘重要

大数据:保护隐私比信息挖掘重要
现在人人都在说大数据,各行各业都开始重视大数据的收集和挖掘。不过,你了解大数据吗?你想过大数据可能给日常生活带来的安全隐患吗?
大数据到底是什么?
网络对于大数据的解释是,无法在可承受的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
这个定义实在过于拗口晦涩,不如用事例来解释一下。
以前,你登录淘宝想要买东西,淘宝只会记录你的用户名、购物车里的东西、你购买了什么物品等信息,对于其他的信息,淘宝并不会记录。不过,在大数据时代,淘宝会记录的信息越来越多,比如你在购买这个商品之前浏览了哪些商品,你一周逛淘宝的时间有多长等等。现在,淘宝的算法已经先进到你一个星期前在淘宝买过一张日本手机卡,他们就给你推送一条“去日本必买的单品”消息的程度。
你有没有注意过,当你打开一个网站想要看新闻,旁边推送的广告居然就是你一直想买的东西。你也许会奇怪,我明明是在别的网站上看过这个商品,为什么这个网站会给我推送这样的广告,他们是怎么知道的?
不恰当使用大数据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当你看到那些网站给你推送广告的时候,你是否会想,谁允许这些网站记录我的浏览记录了?
日常生活中,往往在你不知不觉间,你的一些敏感信息就被记录下来了。其实,被记录下来问题倒不大,可怕的是,这些把你信息记录下来的机构数据保密工作做的可不怎么好。你可能刚刚新买了一套房子,正准备装修好了住进去,这时有人给你打电话,问你在某某小区的几层楼那套房卖不卖。更为常见的例子是营销电话和垃圾短信,当你很不耐烦地挂掉电话删掉短信时,或许你也会想,究竟是谁把我的电话号码泄露出去的?
目前,我国在大数据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很欠缺。对于企业来说,哪些数据可以挖掘,可以挖掘到什么地步,哪些数据又不能挖掘等,这些都没有法规来约束。另外,在能否把用户的敏感个人信息卖给别的机构这方面,相关法规也非常欠缺。就算一些企业为了利益,把用户的电话号码卖给别人,他们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如果相关规章制度迟迟未出,公民的隐私权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害。
大数据不是“洪水猛兽”
我们需要谨慎地对待数据安全,但也不要因此矫枉过正。大数据的安全确实存在着风险,不仅在中国,在全世界,如何更好地保护数据安全都是业内人士一直在研究的重点。但是,不能因为数据安全风险大,就停下科技发展的脚步。

❻ 大数据时代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

大数据时代应该这样保护自己的隐私首先今年的全国两会,这是多名政协委员关心的问题,政协委员连玉明多次提出有关加强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提案,聚焦个人隐私保护,并呼吁加速立法。制定数据安全法,应确立数据主权。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移动董事长、总经理郑杰也认为,数据安全关系并影响网络安全、国家安全、公民个人隐私权益和社会安全稳定,应加快制定数据安全法。
在我国,数据安全已纳入国家战略保护领域。但郑杰对现有与数据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研究后发现,我国数据安全的相关规定不够全面,缺乏体系化,如“数据主权”的地位尚未确立。有鉴于此,郑杰建议,尽快制定数据安全法。要确立数据主权,明确数据安全法的管辖范围。明确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要将相关国家、企业、组织、公民利益的数据活动纳入数据安全法管辖范围。
完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机制,将机制的适用范围从网络安全法规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拓展至网络运营者,明确重要数据的出境评估要求和评估责任主体。同时,对安全责任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原则、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采取防范危害数据安全行为技术措施等作出相应规范,建立数据安全投诉举报制度。明晰数据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职责,明确数据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的规定,及时进行数据安全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发布安全风险预警,实现对数据安全风险的全天候实时、动态监测。
中国需要建立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组织
国际层面,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都出台了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国内,网络安全法实施以后,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数据安全法也被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这方面的标准也在不断制定当中,所以关注度一直很高。
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主席蒋颖敏锐地观察到了这个趋势,并据此提出了《关于推进国际间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充分认可的提案》,提出中国需要建立一个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组织,来统一和协同国内外的法律法规。她透露,德勤将在今年发布一份亚太区隐私保护趋势的调研报告,中国过去两年内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进展也将被纳入其中。
蒋颖指出,对于进入中国的企业来讲,中国很多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规定都散落在各种法律法规当中,内容也停留在相对原则性的层面,有些标准还只是建议性、而不是强制性的。所以,如何真正地规范和保护“走进来”的企业,还是有些挑战。
更重要的是“走出去”的中国企业。GDPR的规定是非常广泛和严格的,跟国内的法规差别也很大,像“被遗忘权”这样的概念,在中国还没有被清晰地提出来。即使技术上能做到合规,也需要付出极高的成本,而违规成本同样很高。在目前数据跨境流动几乎不可避免的情况下,企业全球化会面临很大挑战。
建立一个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组织,不管是委员会还是其他形式,要能够统一和协同现在法律法规当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很多规则,既对企业合规更有针对性,也更便于监管。同时,还可以利用这个组织跟国外机构加强互动,参与到国际规则的制定过程当中,让我们的法律法规跟国外已经建立起来的法律法规实现互认,在立法过程中适当地借鉴参考,提升包容性,使跨境数据可以在一个相对无间、无阻的安全区域里面传输。这样既减少了企业的合规成本,又增加了国际竞争力。
成立国家大数据管理中心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晟航通广科贸有限公司经理孙昌隆带来的提案是《关于成立国家大数据管理中心的建议》。孙昌隆指出,大数据应用场景越来越广泛,在进行一些分析和判断的过程中,需要其他领域的数据做支撑,而一旦需要跨领域寻求数据源,则会经历比较漫长和复杂的程序,毕竟信息数据安全无小事。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统筹大数据的管理和应用。
针对这样的情况,孙昌隆委员建议成立国家大数据管理中心。他说:“该部门将管理所有采集数据的出入口,对数据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形势发展要求,拟定数据标准体系,组织实施数据开放、交易、应用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数据开放应用,包括个人社会组织申请应用数据。统筹全部数据信息系统、网络系统、政务信息中心的建设、管理,组织协调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开放。统筹协调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急协调相关工作。”
信息安全问题目前已经被摆在了“两会”的台面上,对其的关注度势必将会越来越高。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机构等,如果不从宏观层面深度思考信息安全之于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地位,就难以真正抓住人民期盼之所在。

❼ 余额宝安全问题

很安全的,不光有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进行密码保护,另外还有一个支付宝账户都有的,账户安全险。一旦出现账户被盗,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以有支付宝来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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