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私募基金中的无限连带责任是否等同于保本约定
不是,无限连带责任多见于项目风控措施,译为项目项目方对项目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这并不表示项目保本。
❷ 如何理解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就是说,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合伙人中的任意一方,以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债务。
举例来说的,就好比A和B合伙,A出资20万,B出资80万,成立了普通合伙企业AB。
C为合伙企业AB的债权人,AB对C负有200万债务。那么C可以单独要求A以个人全部资产偿还所有债务200万,也可以单独要求B以个人全部资产偿还所有债务200万。
❸ 私募基金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包括是什么意思
合伙企业资不抵债的时候剩余所有债务全由普通合作人承担。
❹ 如何理解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
❺ 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合伙企业最基本的法律特征,也是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根本区别。虽然通过本法规定的程序,使合伙企业获得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但它仍没有像法人企业那样形成完全人格化的主体。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合伙企业仍然是合伙的一般原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拥有较大的共同控制权。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方式上也不像公司股东那样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❻ 有限合伙基金中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的问题
有限合伙型基金的法律性质属于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责任承担顺序:
1、首先以合伙企业自有财产对外清偿债务;
2、合伙企业自有财产不足以承担全部债务时,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附《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❼ 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有区别吗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投资人除承担企业债务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额外,还需对企业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承担连带性义务,即其他投资人名下的债务份额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份额。
连带责任担保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
❽ 个人签订无限连带责任的担保书,会涉及到配偶的财产吗
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这就是说,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的话,在保证期间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这就是说,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担保人的配偶应与担保人共同承担责任。若果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担保人的配偶与担保人之间有关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不混同,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所得财产的话,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 个人签订无限连带责任的担保书,很可能会涉及到配偶的财产,即便配偶没在担保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