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注册成立公司,以机构的名义,是可以的,个人目前是不允许的!
㈡ 我很会炒股,那么可以开一间帮别人炒股的公司吗或者是说是金融投资服务店
证券公司金融牌照审批很严格的,至于金融投资服务店,如果是证券方向的,和证券行业轻型营业部类似,您可以咨询当地证券公司,符合任职条件的,完全有可能;但是如果您主要是帮别人炒股,属于私募投资或投资公司范畴了。
㈢ 为什么我不建议个人去炒股,而是基金投资
基金才是最适合普通投资者的投资工具,而不是股票。
因为股票是一种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的投资工具,如果没有足够的证券投资知识,是很容易被割韭菜的。
比如最近A股有一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将向全体股东派发24.6亿元的分红,按照当日的收盘价计算,股息率高达10%以上。
如此大手笔分红,股息率也很高,投资者一看,这肯定是个不错的投资机会。
其实大多数投资者不知道是,依据该上市公司的年报,大股东的持股比例81.1%,也就是说,这个分红款基本都进到大股东的腰包里。
从公司过去两年的净利润看,合计也才23.24亿,如果这次分红了40亿,会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造成影响(利润都不够分红,如何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通过大比例分红炒高股价,然后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况。
所以第二天,深交所就这次分红事宜发出了《关注函》。
其实在资本市场里面,套路还有很多,比如回购。
提到回购,可能有很多投资者会说,上市公司回购好啊,A股的上市公司要是都像美股的公司那样,那就好了。因为媒体报道,美股最近10多年的大牛市,与上市公司大量回购自己公司的股票有很大关系。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回购在美股市场确实得到了资本市场的认可,但这并不代表在A股就可行。
最近A股就有一家上市公司,打算回购6.5到1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6.35元/股。但是于此同时,又发布了配股的预案,拟10配3的比例募资不超150亿的方案。
什么意思?左手回购,右手融资,融资金额还远超回购金额。同时回购的股票还不注销,玩的套路是不是太深了点。
比如最近有一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打算用公司1%的股票去换购投资沪深300的指数基金。
因为直接发布减持公告,大家可能比较敏感,所以采用这种比较隐蔽的手段。但是你发这样的公告,是不是也在告诉大家,我们公司的股票未来涨不过沪深300指数。
看到这里,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的感触,不管是回购也好、换购也好,还是慷慨分红也好,如果投资者稍微不注意,是很有可能被套路的。
虽然在行情起来的时候,基金可能由于仓位等问题可能赶不上热门板块的涨幅,但是我们都知道,投资理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追求的是一个长期稳健的合理回报,而不是一夜暴富。
同时与去自己去炒股相比,挑选好的基金要比挑选好的股票容易的多,而且一般来说,基金的波动也会比单只股票小。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说“基金才是最适合普通投资者的投资工具”的原因。
㈣ 为什么华尔街1中炒股票还有帮人炒的,这是不是就是基金的形式
这不是严格的基金形式,正规的叫法应该叫专户理财,是投行或者基金公司为大额客户提供的专业代客理财服务,目前国内的基金公司也获得了类似的理财资格许可。
专户理财服务的对象可以是企业的年金,慈善基金,或者企业家,明星的私人账户,由于金额巨大,所以往往会交给一个或者数个投行或基金的专业操盘手代理。
㈤ 我帮别人炒股收提成 不违法吧
不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不属于违法,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就属于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第一百四十六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炒股委托:
委托时必须凭交易密码或证券账户。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证券交易中的合法委托是当日有效的限价委托。这是指股民向证券商下达的委托指令必须指明:
一、股东姓名;
二、资金卡号;
三、买入(或卖出);
四、上海(或深圳);
五、股票名称;
六、股票代码;
七、委托价格;
八、委托数量。
并且这一委托只在下达委托的当日有效。股票的简称通常为四至三个汉字,股票的代码为六位数,委托买卖时股票的代码和简称一定要一致。
(5)为什么投资管理公司在帮人炒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四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
第四十五条,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第四十六条,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证券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㈥ 投资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为客户代理买卖股票吗
投资资产管理公司为客户代理买卖股票前,要签订全面的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后按照协议执行,中途遇到的问题可再协商解决,股票市场是有风险的,双方都要考虑清楚。
投资管理公司是一种新型的投股控股公司,其主旨是为其它公司提供战略策划以及资金引进等一些限制其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从而实现公司的复兴,体现了竞争合作求双赢的合作原则。投资管理公司是一种法定的合作管理机构,涉及卫生、环保、消防、海关、进出口权、烟酒经营等多个行业。因其在运行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来讲,它在公司的成败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也就导致了法律上也对其成立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因其在法理上的严格规定,也就决定了法定投资管理公司的可靠性。投资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项目投资、项目融资、资产重组和融资上市等。
㈦ 为什么投资管理公司在帮人炒股,算不算违法
这个很难界定,关键就是看操作者是不是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如果TA用别人资金来抬自己的娇,那这个家伙就是一个罪犯,如果TA是用心的去为每一笔资金做最好的或者说最大努力挣钱的投资,那就是好的。
㈧ 自己做股票 想开公司帮人炒股 要具备什么条件
1、帮别人炒股的一般叫私募。现在私募公司管理人员从3到几十人不等。可见其并没有很高的准入门槛。一般如果有实力雄厚的出资方或者股东,及参与二级市场管理的高手,基本上问题不大的。如果不需要公开去募集,做自营的话,注册普通的公司就可以。如果需要公布业绩或者需要做公开的募集。则需要做以下条件:
①注册资金现在最低是一千万。
②主要的管理人最好有操作业绩,比方说公募或私募或券商比较时间长的从业经验(主要是为了做路演及募集)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新老《公司法》的陈述到此为止完全一致,不同处是后面一句话:老《公司法》的第七十四条规定:“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新《公司法》第七十八条则规定为:“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㈨ 现在有正式帮人炒股的公司吗
1.有,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充当帮人炒股的角色;
2.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在发行证券时,可以选择不同的投资者作为发行对象,由此,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公募和私募两种形式。
主要从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信托制私募股权基金等三种形式的设立来解析。包括设立条件、设立主体、出资制度、设立流程入手。
《公司法》对于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设立条件没有太多限制,主要是对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规定了设立条件,诸如《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中国私募基金发展三大路径
3.在设立主体上,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不能超过200人的法律限定,其中有限责任公司不得超过50人,并且单个投资者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关于投资者人数跟《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人数是一致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股东人数上限为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上限为200人。
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按照《公司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按照上述《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备案条件,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依照此规定,创业投资企业的实收资本至少不低于3000万元,但是注册资本却语焉不详。
在设立流程上,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公司制PE需要按照《公司法》登记程序履行有关工商登记手续,然后向各地发改委履行有关备案手续。如果涉及外资的,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之前还需要履行有关外资商务局或商务部的审批手续。
㈩ 投资管理公司是做什么的。。。。。。。。。。。。公司除了股票什么都做。。。拉人来投资黄金怎么拉啊。。
以前的话,投资管理公司是给一些企业或者个人进行财富管理和项目投资的。但是现在基本上本质都变了。现在的投资管理公司基本上都是在开发客户,他们自己属于一个中间人,介绍客户去别的平台上面去投资。而他们只是起到一个中间人的作用就可以拿到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