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没有社保卡怎么领取失业补助金
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银行柜台办理,然后再申领失业金。
㈡ 没有社保卡怎么领取失业保险
没有社保卡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因为失业保险的领取跟社保卡没有关系。失业保险就是没有工作的人都可以进行申请办理。
㈢ 没有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申请失业补助金能审核通过吗可不可以提交成功后入开通
是可以通过审核的。
失业金和社保卡没有关系,和之前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后,人事会把档案送到所属的劳动局,然后可以带着解除劳动合同到劳动局去办理失业金,需要单独的办理一个银行卡,以后每月的失业金打到这个银行卡里。
不过,最好先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现在各地都在推广实行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工资等,如审核通过,社保部门很有可能将失业补助金直接打入社保卡金融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推行社保一卡通,部署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的工作。为此,该部发布了《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
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在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功能的同时,还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以便促进金融服务民生,方便群众享受社保待遇和金融服务。
㈣ 失业补助金不用社保卡怎么领取
没有社保卡想领取失业补助金就需要有缴社保记录的证明,才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不然是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的。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给付义务满1年的。
(二)非自愿中止就业的。
(三)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申请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4)没有社保金融卡能领取失业保险吗扩展阅读:
没有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实施,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带本人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
医疗保险: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后,拿上述材料和做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医疗保险中心的业务窗口办理。按规定正常缴费就可以了。
自由职业人,城镇个体工商门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在邮政工人在当地年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写下个人帐户,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由企业职工退休后。
㈤ 没有社保卡失业金怎么办
社保卡里没有失业金,但失业金能领取多长时间取决于社保缴纳年数。
只有你失业了,才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金是在你没有工作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自动离职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只有在合同期满或是因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时,你可以享受。
第一年你可以领取两个月的失业金,以后是每八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金。比如,你交社保三年,那么你可以领取失业金=2+3=5个月(第一年领导2个月,剩下的两年为24个月,24/8=3个月)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㈥ 没有实体社保卡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是是否交过失业保险,如果交了,就可以领。
㈦ 没有社会保障卡能不能领就新出台的役情期间失业保险金
只要你缴纳失业保险金了,如果没有办理社保卡,可以带上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到社保大厅办理失业金或者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手续。
㈧ 领取失业保险一定要社保卡吗
领取失业保险不需要出具社保卡,劳动者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失业证等相关材料即可,经办人员可以查询到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情况,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经办人员会依法给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