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管理 > 宜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宜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

宜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宜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

发布时间:2021-07-14 20:23:07

⑴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其他事项

(一)原昆明市建设局、原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机关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全部划转到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原昆明市市政公用局机关的在职人员20名(其中工勤人员2名)和离退休人员划转到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人员划转手续统一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
(二)抗震办公室的行政职能并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名事业编制由市委编办收回。
(三)涉及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中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关系,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市与四区政府城市管理职能权限责任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政通〔2004〕2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范围的公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7号)和《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执行。
(四)在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除重点对建筑物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及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查外,还需对规划审批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建筑功能、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物高度和层数进行复核,其他规划指标(条件)的实施,属规划部门的批后管理事项,由昆明市规划局负责。凡遇已批准的规划指标(条件)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安全发生冲突时,由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意见交由昆明市规划局调整相应的规划指标(条件)。
(五)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燃气(含天然气、液化气)规划编制及行业管理,负责核发燃气许可证及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审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燃气(含天然气、液化气)规划研究和负责燃气建设工程审核、审批。
(六)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外的城乡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公房经营建设管理处更名为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经营建设管理处。
(八)原昆明市建设局、原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原昆明市市政公用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整建制划归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昆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昆明市工程质量监督站、昆明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昆明市建设工程定额站、昆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昆明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办公室、昆明市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管理处、昆明市建筑管理处、昆明市建设项目预算编审合同审查处、昆明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昆明市液化燃气管理处、昆明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昆明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昆明市煤气计量站、昆明市住房保障局、昆明市直管公房拆迁管理处、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经营建设管理处、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

⑵ 请问重庆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率是多少

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改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等,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要按本地区人民政府新政函规定的3.55%(不含税造价)比例收缴劳保费用。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工程规划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统筹机构缴纳劳保费用。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项目所在统筹机构提交工程费用结算报告,由统筹机构对缴纳劳保费用的情况进行核算,多退少补。

(2)宜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宜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对没有预交劳保统筹基金的工程项目,各地、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单位在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工程规划、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统筹机构缴纳劳保费用,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证建筑企业有参加养老保险稳定资金来源的具体措施。

劳保费用应当在工程概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合同中单独列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劳保费由各市县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向建设单位统一收缴,并拨付建筑施工企业,专项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支付离退休职工费用,以及支付其他服务和保障建筑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符合劳动保障政策的费用。

⑶ 贵州省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 黔建施通2006 424号

做个简单的小网站(企业或公司网站)

上面就放些文章,图片或者资料,且文件不多,你可以自己或者找人来做个网页的模版,自己套内容就可以。或者你可以选择亿佰数据的自助建站套餐来建站,网站包括各种基本板块和功能,如:首页、公司介绍、产品展示、留言板管理、新闻发布系统、人才招聘系统、联系我们、访问统计系统、图片广告、在线客服、在线投票、背景音乐设置等等。
整体下来只要200多元,包括域名,双线空间和网站。在 http://www.100shuju.com 申请哦。
2.流行的Blog(博客)
这个选择很多,而且有很多程序做得相当完善。你尽管看他们的预览来找一些中意的。我的Blog现在用的是pjblog程序,在亿佰数据购买空间加域名加博客网站也才200多元。地址嘛 http://www.100shuju.com/design/down_person.php

⑷ 广西建设厅处长名单

官方没有给出各处处长名字,广西建设厅领导名单如下:

1、 周家斌 | 厅长、党组书记

男,汉族,1964年9月生,山东鄄城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建筑系建筑学专业毕业,中国地质大学地质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

2、汪夏明 | 副厅长、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

男,汉族,1964年4月生,广东电白人,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土木系结构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协助厅长、党组书记分管党务工作;住房保障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村镇建设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厅乡村办、自治区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协助所分管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

主持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⑸ 房地产企业付的小城镇建设配套费,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应该记入哪个会计科目

小城镇建设配套费应记入开发成本中的公共配套设施费。保险费记入开发成本的建安工程费。

⑹ 1,建筑安装工程费里,管理费中的劳动保险费与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有什么不同 2,进入建筑工地的建筑

  1. 一个是工地购买的团体商业险,一个是社保。

  2. 协商解决没有死规定

⑺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直属单位

(一) 招标办
暂无资料!
(二) 劳保办
省劳保办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部以及省政府有关劳动保险制度改革的方针和路线、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制定和修改湖南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和规定;
三、负责全省劳动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和调剂余缺;
四、负责对市(州)、县(市)劳保机构及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帮助;
五、负责审核建筑业企业劳动保险基金拨付标准;
六、负责省管工程项目劳保基金的收取、拨付和管理;
七、负责向上级和同级财政、劳动社会保险部门报送报表,汇报工作;
八、负责编制湖南省劳动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
九、及时完成上级及厅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公开办事依据
一、省政府《关于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行业管理问题的批复》(湘政办函[1992]249号)。
二、省建委、省劳动厅、省财政厅、省建行联合发布《湖南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湘建[1992]管字第467号)。
三、省建设厅、省政财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的规定》(湘建建[2003]265号)。
四、省建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会计制度》(湘财[94]综字第158号)。
五、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不得减免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的通知》(湘政电传[1997]第81号、湘政办明电[2001]66号)。
六、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02]578号)。
七、国家计划委员会收费管理司《关于建安工程劳保收费的函》(计司收费函[1998]第44号)。
八、建设部《关于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建人[1996]512号)(建人劳[1998]73号)、(建人教劳[2000]146号)。
公开办事程序
一、劳保基金的收取:
1、在工程报建时,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按工程造价(中标价)的3.5%向建设单位计取劳保基金。鉴于竣工结算一般大于报建造价的实际情况,在单位工程造价的基础上,按规定比例增加30%预收劳保基金,一并列入工程造价。工程竣工后,按工程审计结算通知书或结算单办理劳保基金结算,实行多退少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批准减免。
计算式:应收劳保基金=工程造价(中标价)×3.5%×1.3
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项目计算式:
应收劳保基金=工程造价(中标价)×3.5%×1.3÷1.035
2、对于工期长、工程量大(5000万元以上)、分年度投资的项目,在办理劳保基金的收取时,可以实行分期缴纳,签订缓交协议,首次缴纳时,不得低于应缴数额的30%,余款按双方签订协议的期限按时交纳。
二、劳保基金的拨付:
凡是收取了劳保基金的工程项目,建筑业企业持工程项目审计结算通知书或结算单,收款收据复印件、《湖南省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拨付手册》、企业《申请拨付劳保基金报告》及拨付劳保基金收据,严格按照湘建建[2003]265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劳保基金拨付手续,办理拨付实行集中办公。拨付具体标准如下:
1、凡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内建筑业企业按劳保基金基本部分的100%进行拨付。对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拨付的劳保基金不够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建筑业企业,可以在工程进度完成50%以上实行预付,预拨时必须提供建筑业企业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收费单且预拨的最高额度为劳保基金基本部分的70%。
2、未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内建筑业企业拨付劳保基金基本部分的50%。
3、已参加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且按规定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进湘施工备案登记的外省来湘建筑业企业,按劳保基金基本部分的50%拨付。
公开办事纪律
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公务;
二、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勤政廉政、忠于职守,团结奋进、高效务实”的工作准则,不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接受社会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
三、在工作中,不准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
四、提高办事效率,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能一次办好的事情,必须及时办理;手续不全的,一次性讲清所需资料;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讲清原由。对基层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呈报厅党组和主管领导;
五、讲究仪表,待人和气,礼貌用语,热情接待,服务周到。
办理《湖南省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拨付手册》需提供的资料
一、企业申请办理《拨付手册》的报告(企业的基本情况)。
二、企业资质证书附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参保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市、州所管辖的建筑业企业按规定办理《拨付手册》,由当地劳保办审查后,除出具参保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之外,还应有市、州上报的《建筑业企业领取劳保基金拨付手册汇总表》一式两份。
省管工程劳保基金拨付程序
一、拨付劳保基金时间:每月25—27日(节假日顺延)。
二、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拨付劳保基金的资料进行核实、审批后拨付。
三、建筑业企业申请拨付劳保基金必须提交的资料:
1、《湖南省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拨付手册》;
2、申请拨付劳保基金报告(统一印制);
3、建设单位缴纳劳保基金收据复印件;
4、建设项目审计结算通知书、工程项目结算单;
四、建筑业企业开具拨付劳保基金统一结算收据
(三) 质安监总站
我省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工作
1.按照法定范围对工程质量实行全方位、各过程监督管理;
2.发现违反质量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规范、标准的行为,督促责任方及时纠正处理,记录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质量行为;
3.接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开展管理工作;
4.及时、调查处理工程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
5.组织质量监督、检测、试验人员业务培训;
6.引导企业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及质量创优机制;
7.做好检测试验机构年审和管理工作;
8.完成省领导和厅里交办的其它质量管理工作。
我省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主要工作
1.对受监工程安全实行监督管理,记录参与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安全行为;
2.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
3.开展预防事故的专项治理工作;
4.组织企业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
5.监督调查处理和按规定上报重大安全事故;
6.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7.组织安监人员业务培训,一、二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事故责任人员学习班;
8.完成省领导和厅里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四) 定额站
计价中心
1、 负责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等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以及费用定额、劳动定额和工期定额等取费标准的编制、修订、补充,以及一次性补充定额的编制、工程类别的划分等,并承担管理工作和解释工作;
2、 负责调研、测定、编制人工、机械费预算价格并做好人工、材料、机械的定额、定价工作,并负责监督调解工程造价经济纠纷;
3、 研究制定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并承担管理与解释工作;
4、 开展工程造价合同的管理等;
5、 指导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的有关业务工作。
信息中心
1、 负责造价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维护,并负责维护管理计算机;
2、 管理服务器,管理已开发的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和远程通讯系统,并负责网络会员的关系管理;
3、 搜集、储存、分析已完工工程造价资料,并做好信息数据库的建立与维护;
4、 负责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办法与管理办法的制订与管理、建筑材料信息搜集及软件管理与销售;
5、 《定额与造价》的编辑、发行与广告工作。
造价协会
1、 做好造价咨询单位资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计价人员资格的管理、年检和审查工作;
2、 负责造价师注册、考前培训、继续教育及管理,预算员岗位培训等;
3、 维护会员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之间、行业之间的有关问题;
4、 及时传达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沟通会员与政府间的联系;
5、 制定行业公约,维护公平竞争;研究探讨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行业发展、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制度及行为规范等理论与实践问题;
6、 开展行业调查和科技创新,促进现代化管理技术在工程造价行业的运用,探索合理确定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方法,向行政部门提供建议。
综合管理部
1、 做好总站日常行政、人事工作,负责总站重要行政、人事文件的管理;办理人员调动,考勤管理、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2、 拟订总站有关文件,制订与完善总站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做好总站的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工作;
3、 召集总站有关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接待来往客人以及外界联系工作;
4、 管理印章,拟写各种证明、介绍;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文书及各类资料收发;
5、 负责做好全站行政后勤服务工作;管理全站财产,做好办公用品采购供应工作;总站车辆管理、使用与维护;
6、 负责各部门关系的协调、处理。
战略规划部
1、 广泛收集与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情报、资讯与最新动态;分析、研究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条件与发展趋势;
2、 组织制定行业调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对所得情报予以汇总、分类,整理归档,并每月向站长提交相关情报与分析报告;4、 负责对总站的发展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5、 组织提出总站的总体发展战略、方针建议;编制总站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6、 总站行业研究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保管。
财务监督部
1、 参与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定期组织召开财务成本分析会,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2、 负责组织制定总站的财务收支计划、财务成本计划以及具体实施计划
3、 组织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业务分析报告;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依法缴纳国家税收;
4、 负责所有费用和原始凭证的审核报销工作,并计入相应的费用开支渠道;
5、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结合经营服务和财务成本计划,制订物资消耗计划,并提出降低物资消耗的具体措施
6、 负责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日常收付、保管工作;管理好固定资产,建立台帐,按月计提折旧;
7、 定期归集、整理和审查会计帐目与档案,并负责保管。
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1、 总站办公区与宿舍区的房屋建筑维护、修缮管理;总站办公区与宿舍区公共区域、走道等环境卫生保洁;总站水电设备维护、液化气、变、配电室管理;总站办公区与宿舍区安全、消防、供水管理及公共场所秩序的执行工作;
2、 内部通讯设施、公用电视设备管理及代收代缴各种公共费用;对办公、客房用空调器、热水器、饮水机等代管与维修;办公区和宿舍区的热水供应;环境绿化美化工作;
3、 处理住户投诉及紧急事故处理工作;
4、 总站的报纸信函收发工作;本中心办公用品、水电、维修等器具采购发放管理;车辆管理与清洗保洁工作。
(五) 科研院
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由湖南省编制委员会、湖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1987年8月以湘编直[1987]120号文批准成立,系省级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省建设厅直属单位。
院现有职工11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5人,工程师56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5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6人,注册规划师3人,注册监理工程师15人,注册建造师7人。主要从事建筑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建筑工程质量(含材料、设备、环境、钢结构、节能保温)检测、建筑工程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设计与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地基与基础施工、工程装饰、建筑防水、建筑物鉴定与加固等技术服务及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此外,院还设有桩基研究与试验基地和建筑材料开发生产基地。
2005年6月,全院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我们将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朝着专业化、知识化、集团化的发展目标迈进,努力打造“建科”品牌,竭诚与社会各界朋友携手共进,同创辉煌。
(六) 建设干校
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于1985年经湖南省建设委员会报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编委、省教委批准成立,为正处级全民事业单位。
学校主要承担全省建设系统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学校经湖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并设湖南省城乡建设电视(职业)中专学校,在全省各州、市设立了分校和教学点,被湖南省教育委员会定为全省建设类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的主持学校。先后与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湖南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办学。开设有中等学历职业技术教育;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电大普通班专科学历教育和成人大学专科、本科函授学历教育。荣获湖南省职业技术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二项,三等奖一项。
学校成立以来,已为全省建设系统和相关行业培养输送中专学历毕业生2万余名,全日制和业余大学专科、 本科学历毕业生1500多名,培训各类人员近1.5万余名。
学校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本着立足建设行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坚持与时俱进,正在朝着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办学方向发展。
(七) 建筑设计院
暂无资料!

⑻ 桂政办[2000]117号文件的内容是什么

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桂建计字[2000]第41号

各地、市、县建设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

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117号,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地按《试

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相应成立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

室(站),以便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另外,我厅将与区财政厅另行制

定劳保费票据和劳保费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届时下发给你们。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OOO年七月十二日

桂政办发[2000]117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建设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

劳动保险费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的来源和劳动保险费用负担畸重畸轻的问题,建立平等竞争的市

场经济秩序,促进建筑业深化改革和社会保险统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对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以下简称劳

保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建筑市场中各类所有制建筑企业并存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由定额管理逐步向合同价管理过渡

的特点, 改革原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计取办法,实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保费管理机构代收取,统一向建筑施工

企业拨付调剂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凡在我区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改、维修等建筑安装(包括市政、仿古园林、装饰装修等)工

程项目, 以及承担工程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分投资来源、隶属关系、资质等级和经济类别,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是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所列的劳动保险费。建筑施工企业必须

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统筹费。

第二章 劳保费收取与缴纳

第五条 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在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前,到工程

项目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劳保费。

第六条 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按照自治区建设厅、计委、财政厅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规定的劳保费率标准计取。

第七条 为保证劳保费足额收取,实行工程开工前按中标价或合同价预缴,工程竣工后按决算总造价结算的办

法。大中型建设项目可分期预缴,建设单位需与劳保费管理机构签订分期缴款协议书,但首次预缴不能少于应缴总

额的50%。

第八条 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是确保企业离退休职工生活稳定的基本资金来源,各级人民政府及任何部门和个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免、拖欠或截留劳保费。

第九条 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计入工程总造价,但在工程招标和投标时,不列入标底和标价。

第三章 劳保费拨付与调剂

第十条 各级劳保费管理机构收取劳保费后,按实际收取额的15%上交自治区劳保费管理机构,作为全区调

剂周转金及管理服务业务经费,其余分为基本和调剂两部分分别拨付和调剂给建筑施工企业。

第十一条 劳保费基本部分由收取劳保费的管理机构拨付给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含区外来桂建筑施

工企业)。但这些施工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2.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健全。

3.建立健全并实行劳动保险待遇和社会保险制度。

第十二条 劳保费基本部分拨付标准按照企业成立的时间核定。具体拨付标准为:

企业成立时间

1979年12月

31日前

1989年12月

31日前

1990年1月

1日后

实际收缴额扣

除15%后余

额%

80

60

40

第十三条 劳保费基本部分在一个月内必须拨付给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办理领取劳保费手续时,需提

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单据。区外来桂建筑施工企

业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签发的《单项工程承包许可证》。

第十四条 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劳保费基本部分拨付给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得的劳保费由总包单位划

拨。

第十五条 劳保费调剂部分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平衡调剂使用。劳保费调剂对象主要是我区

1969年12月31日以前成立的县以上建筑施工企业。

第十六条 劳保费调剂主要依据企业当年完成建筑施工产值、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有关劳保费负担情况计算拨

付。

第十七条 劳保费调剂原则上每年调剂拨付一次。申请劳保费调剂的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的劳保费管理机构提出

劳保费调剂申请,填报有关资料,由地市劳保费管理机构审查,送自治区劳保费管理机构编制年度调剂计划,经自

治区建设、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 由地市在劳保调剂费中调剂。

第十八条 劳保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作它用,否则将按有关法规法律追究单位或个人的行

政和法律责任。

第四章 劳保费管理

第十九条 自治区、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县(市)设“建

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所需工作人员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部调剂解决。

第二十条 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建筑安装

工程劳动保险费收取拨付调剂工作。

2.负责对企业劳保费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3.负责编报劳保费收支报表、业务经费预决算报表。

4.负责向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劳保费管理机构汇报工作情况。

第二十一条 各级劳保费管理机构代管统收的劳保费用纳入当地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

取劳保费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第二十二条 各级劳保费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接受上级管理机构和同级建设、财政、审计等

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保费管理制度,加强劳保费使用的管理,并接受劳保费管理机构和

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各级劳保费管理机构业务经费由自治区劳保费管理机构统一编制预算,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批后,

将经费划拨各级劳保费管理机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自治区建设

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⑼ 缴纳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在建设工程发生的合理性费用,包含借款利息、建筑员工工资以及保险费、材料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应都计入工程成本中去。

⑽ 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

甲方代缴,相当于付了乙方工程款,办理退款时必须是乙方去办理,拿上一系列手续,为什么乙方办理退款 这个我不清楚,只知道是 明文规定,照办就是了!!!

阅读全文

与宜州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宜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地狱解剖类型电影 浏览:369
文定是什么电影 浏览:981
什么影院可以看VIP 浏览:455
受到刺激后身上会长樱花的图案是哪部电影 浏览:454
免费电影在线观看完整版国产 浏览:122
韩国双胞胎兄弟的爱情电影 浏览:333
法国啄木鸟有哪些好看的 浏览:484
能看片的免费网站 浏览:954
七八十年代大尺度电影或电视剧 浏览:724
欧美荒岛爱情电影 浏览:809
日本有部电影女教师被学生在教室轮奸 浏览:325
畸形丧尸电影 浏览:99
美片排名前十 浏览:591
韩国电影新妈妈女主角叫什么 浏览:229
黑金删减了什么片段 浏览:280
泰国宝儿的电影有哪些 浏览:583
3d左右格式电影网 浏览:562
跟师生情有关的电影 浏览:525
恐怖鬼片大全免费观看 浏览:942
电影里三节是多长时间 浏览: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