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监管宽松的环境下,私募迎来爆发式增长。在行业扩容的同时,也引发从业不规范等问题,监管层从加大现有私募管理、暂停个别地区工商注册等途径为行业“降温”。
去年12月开始,私募基金迎来监管升级。近日,证监会通报显示,2015年,监管机构共对140余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配合地方政府对40余家涉嫌非法集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了风险排查。最终有近6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据了解,目前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5万家,基金规模5.1万亿。规模扩容的同时也带来登记备案信息失真、资金募集行为违规、投资运作行为违规、公司管理失范以及涉嫌违法犯罪等诸多问题。
对私募市场颇有研究的宋清辉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私募集中出现较多问题,一方面因其公司管理薄弱和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更重要的是,与我国的金融活动信用缺失和监管失位不无关系。
近60家私募受罚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5年有近60家私募被罚。具体来看,证监会对北京宝银创赢、华夏恒业、恒天财富、广州银润投资 、上海宝银创赢、中科招商集团、金赛银等2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对两家私募销售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对中科招商单祥双等8个私募责任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证监会还对9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立案稽查;对2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地方政府。
上述被处罚企业中,有中科招商及其董事长单祥双因多次向媒体披露巨额融资计划的具体投向,未在公告中涉及,也有宝银创赢此类项目缺少财务、律师第三方机构材料等现象。《投资者报》记者梳理发现,登记备案信息失真,信息披露违规,没有按规定报送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变更情况等行为在处罚中是最多的。
但此次通报的企业中,不乏诚信缺失,保本高收益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的企业。
以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例,其号称注册资本50亿,管理的基金规模高达100多亿,该公司对外公开表示,公司优质的地产并投项目、矿业并购项目,年化回报率均可保持在50%以上。
因对项目风控不严导致无力回款,投资者上门挤兑,员工纷纷离职,金赛银法定代表人王维奇也在9月份失踪,目前深圳警方已因其涉嫌非法集资立案侦查。
前海钜阵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创始合伙人龙舫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近来私募出现较多问题首先是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同时缺少第三方机构的监督。
“其次,近几年的私募大发展也导致行业的确存在良莠不齐、鱼龙混杂,自身专业性不足,对项目调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足等经营不善原因导致。”龙舫表示,像深圳金赛银这类负责人跑路的行为,性质则很恶劣。投资者应该及时维权,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起诉追究责任人。
监管持续收紧
2015年12月中旬,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发布的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私募基金监管的法律链条初现。该征求意见稿从私募基金销售主体、100万门槛到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今年1月份,北京市自1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已暂停投资类企业的登记注册,暂停核准包含“投资”“资产”“资本”“控股”“基金”“财富管理”“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等字样的企业和个体户名称;另外,暂停登记“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资本管理”“资产管理”“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等投资类经营项目。
随后,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多区也陆续叫停了投资类公司的工商注册,包括上海自贸区内。深圳、重庆等地则稍加区别,暂时叫停了互联网金融类公司注册。此外,多家刚刚获得私募基金牌照的银行,突遭叫停。
一时间,监管收紧的消息甚嚣尘上。对此,宋清辉表示,京沪已叫停投资类公司注册具有试验效应,在详细的监管意见出台之前,其他城市可能也会跟进。监管层已经动真格了,私募监管风暴风雨欲来,未来私募公司注册与备案等将会持续收紧。
“此前私募行业监管环境宽松,随着私募行业爆发式增长,私募违规违法现象较为普遍,因此,必须收紧对私募行业的监管。”宋清辉表示,综合来看,应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落实私募行业具体的、明确的监管政策,不能模棱两可或者频频临时进行“窗口指导”,二是做好私募公司的登记备案工作,加快配套措施的建立和完善。
阳光私募受影响不大
虽然市场表现风声鹤唳,但多位受访私募人士《投资者报》记者表示,目前二级市场阳光私募和一级市场股权私募等权益类并未受到较大影响。智诚海威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卢伟强表示,阳光私募业务结构已经日趋完善,资金由银行存管,证券、净值均有券商管理,基金管理人接触不到这些产品核心就避免了“卷款跑路”等道德风险。
“相对而言,债权类私募的风险要大一点,尤其是与P2P、众筹相关的产品,投资者需要加强风险意识。”卢伟强认为,对于债权类私募的注册备案或将日趋严格,但对于当前现存阳光私募等则冲击并不太大。
同时,他指出,当前个别权益类私募也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宣传、用历史收益潜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况,这也是需要加强监管的内容。“监管趋严利于行业的合规,整体来看有利于行业自净。”
事实上,从去年年底开始的监管收紧政策并未影响行业“热度”。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去年四季度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增加了4633家,其中,阳光私募增加了1976家,私募证券投资管理人的数量也突破了1万家。
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基金经理也认为,进一步提高私募基金的准入门槛,利于规范资本市场,保护投资者,促使私募产品阳光化。对于真正想在私募市场扎根、发展的私募机构而言,长期来看,属于利好。
Ⅱ 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的内容有哪些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投资有风险当您/贵机构认购或申购私募基金时,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投资风险您/贵机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具体机构名称]及投资者分别作出如下承诺风险揭示及声明:
一基金管理人承诺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前已(或已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已向私募基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投资者的权利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风险揭示
(一)特殊风险揭示
[具体风险应由管理人根据私募基金的特殊性阐明]
若存在以下事项,应特别揭示风险:
1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
2私募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
3私募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
4私募基金外包事项所涉风险;
5私募基金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
6私募基金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所涉风险
(二)一般风险揭示
1资金损失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本基金属于[相应评级水平]风险投资品种,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相应评级水平]的合格投资者
2基金运营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基金财产
及投资者承担投资者应充分知晓投资运营的相关风险,其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
3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之日[ ]起至[存续期限](包括延长期(如有))结束并清算完毕为止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不能退出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基金有可能提前结束或延期结束,投资者可能因此
面临委托资金不能按期退出等风险
4募集失败风险
本基金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的责任承担方式:
(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确认基金无法成立)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投资标的风险(适用于股权类)
本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原股东对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和运营,相关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经济周期的变化以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等都可能影响所投资企业经营状况,进而影响本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
6税收风险
契约性基金所适用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可能会由于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投资者收益也可能因相关税收政策调整而受到影响
7其他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三投资者声明
作为该私募基金的投资者,本人/机构已充分了解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愿自行承担投资该私募基金所面临的风险本人/机构做出以下陈述和声明,并确认(自然人投资者在每段段尾________内签名,机构投资者在本页尾页盖章,加盖骑缝章)其内容的真实和正确:
1本人/机构已仔细阅读私募基金法律文件和其他文件,充分理解相关权利义务本私募基金运作方式及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由上述风险引致的全部后果________
2本人/机构知晓,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托管人及相关机构不应当对基金财产的收益状况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________
3本人/机构已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官方网站(www.amac.org.cn)查询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并将于本私募基金完成备案后查实其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信息与打款账户信息的一致性________
4在购买本私募基金前,本人/机构已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合格投资者的要求并已按照募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________
5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的所有内容,并愿意自行承担购买私募基金的法律责任________
6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章第××节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所有内容,并愿意自行承担购买私募基金的法律责任________
7本人/机构知晓,投资冷静期及回访确认的制度安排以及在此期间的权利________
8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章第××节私募基金的投资的所有内容,并愿意自行承担购买私募基金的法律责任________
9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章第××节私募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的所有内容________
10本人/机构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章第××节争议的处理中的所有内容________
11本人/机构知晓,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________
12本人/机构承诺本次投资行为是为本人/机构购买私募投资基金________
13本人/机构承诺不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不会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________
基金投资者(自然人签字或机构盖章):
日期:
经办员(签字):
日期:
募集机构(盖章):
日期:
Ⅲ 求《私募基金风险管理研究》电子版
作为私募基金公司,必须依法经营和接受国家的金融体系监管,纳入国家金融系统管理,确保国家金融体系健康运行。不允许存在法律体系监管以外的金融体系。
国家的金融监管和证券监管以及银监会,有权依法监督管理,国家的公检法司以及审计、统计机关有权依法获取或收集私募基金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数据,并依法进行数据信息保密,私募基金公司应积极与国家依法授权的管理机构网点配合,确保健康运营,并降低经营风险。
严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个人,以任何名义进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为。否则,将涉嫌洗钱、欺诈国家金融和扰乱金融秩序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的创立、营业、经营、营运、扩张、兼并、重组、破产倒闭、转让、主要高管变动等行为,必须依法向国家管理机构申报备案核准。
一、基金架构与组织结构设计
(1)权力机构
联合管理委员会。由每位基金投资人(合伙人)各自委派1名代表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基金的权力机构;负责批准《基金章程》《资产管理协议》《资金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以及决定更新合伙人的加入、退伙、解散等事项。
(2)决策机构
投资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授权专业的人士和有限合伙人的委派代表组成投资委员会,负责所有投资项目的决策,以及做出资金调动的指令等重大事项。
(3)执行机构
基金管理人。负责寻找、论证项目,执行投资决策,跟踪项目管理;设计产品方案并进行基金的持续募集等。
(4)资金监管
基金托管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选定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负责对基金在该行业开立的托管账户进行严格监管,并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资金不被挪用、侵占。
(5)顾问机构
风险控制委员会。外部聘请投行、行业方面的转而又人士承担,对拟投资的项目发表独立意见。
(6)资金保管
托管银行。注册资金以及未来募集的有限合伙人资金需要委托给银行进行客户管理。该银行叫做托管银行。按照资金托管协议,托管银行对基金的资金调度进行严格监管。而在一个典型的股权基金内部,可以由以下几个部门组成:
A风险控制部:负责整个公司运作的监管和风险管理。
B基金部:负责资金募集。
C项目部:负责考察和投资项目。
D后期管理服务部:负责投资项目后的服务以及退出管理。
二、基金的风险管理体系
基金的风险控制体系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原则和精神进行职能分工和牵制设计,采取多种手段,综合防控风险。
(1)可续的管理机制
基金决策机制:拥有投资决策权(保证决策的公正性)。
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权(突出投资管理的专业性)。
基金托管人:资金监管权(保障资金的稳定性)。
审计/估值/法律机构:投资监督权(投资交易的公平性)。
(2)严格的约束/激励机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严谨、勤勉地履行职责,根据《资产管理协议》受托对基金资产进行管理,基金管理人不称职时,基金权力机构可以予以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收益与业绩挂钩。
(3)专业的技术控制手段
投资前风险控制:充分的尽职调查,独立的中介机构介入,专业的风险评估以及事先设定可退出方案。
投资中风险控制:通过严密的法律条款设定安全的交易方式,并在投资后采取严密的监管措施。
风险化解措施:要求被投资方提供足够的资产担保,及时发现风险,并委托专业机构做还要违约处置能力。
(4)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
公开透明是最好的监管方式,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年度报告(经审计)、半年度报告、临时报告。每一投资人拥有绝对的审计监督权,即有权自担费用委托专业人员对基金进行审查。
(5)募投方向
募投目的决定着基金的风险、汇报和期限等基本特征,是基金发起是否成功的基本保证。按照目前的实务,募投方向除了要遵守国家和当地的一些政策外,一般有Pre-IPO项目;成长期的风险投资;成熟企业的并购重组行业基金;保障房、城市轻轨、危房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能源、矿山等项目。
(6)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的设计师私募基金最重要的机制之一。对于投资人来讲,往往以退出方式来决定进入方式。一般而言,参与各方的退出时点在基金设立之初就在基金章程中约定。
常见的退出方式包括:股权、债权公开发行;大股东回购;促进该项目公司被并购;同业转让。
(7)基金中的投资者利益保护
先进的基金设计机制,可以充分考虑基金投资者尤其是有限合伙人的利益,主动对其保护,以避免信息部对称和管理权力的集中导致的有限合伙人不信任一般合伙人问题。
A普通股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B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C独立第三方对资金实施监管。
D重大事项由合伙人协商确定。
E投资者参与集体决策。
F基金份额转让和退出。
G及时获得信息及行驶监督权。
(8)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的收益包括两部分:一部分叫做基金费用。通常由管理费用、托管费用和募集费用三部分组成,具体比例比照行业规则。另一部分叫做收益分成。分成的起点可以通过谈判和沟通进行确认。
三、基金合同签署
契约制PE可由全体基金投资人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基金合同。也可参考证券投资基金的操作模式,由基金管理人制定格式基金合同(认购合同),由基金投资人分别签署认购,每个投资人认购的前提是接受基金合同的全部内容。
需要强调的是,按照民事领域意思自治原则,笔者认为:管理人可以与个别基金认购人签署补充协议,调整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但这种调整应不违法且不侵害其他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四、基金合同应具备的内容
基金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2)、基金的运作方式;3)、基金的出资方式、数额和认缴期限;4)、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5)、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6)、基金承担的有关费用;7)、基金信息提供的内容、方式;8)、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回或者转让的程序和方式;9)、基金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10)、基金财产清算方式;11)、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可以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此时,基金合同还应载明:1)、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3)、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退出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4)、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换程序。
Ⅳ 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的更新要求有哪些
私募自营店为您解答: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下列重大事项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二)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
(三)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信托人发生变更;
(五)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Ⅳ 私募基金季度更新出新规,哪些投资者的风险揭示
首先,按照法规的时间轴,看一下风险揭示书的演变过程: ■ 2014年8月21日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及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格式指引,由基金业协会按照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特点制定。 提出了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并签字确认。但由于协会没有细化的标准,所以还没有指引文件要求具体怎样执行。 ■ 2016年7月15日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外包事项所涉风险、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风险等;
(二)私募基金的一般风险,包括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投资标的的风险、税收风险等;
(三)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详见附件二。 这里的附件二《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是在2016年4月15日发布的,其中详细地写明了风险揭示书中必须的要素内容以及十三项需要投资者逐一签字的条款。
■ 2018年1月12日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中第三点规定了涉及特殊风险的私募基金备案要求,其中要点摘录如下: 2、私募基金涉及关联交易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风险揭示书中向投资者披露关联关系情况,并提交证明底层资产估值公允的材料、有效实施的关联交易风险控制制度、不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承诺函等相关文件。 3、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对投资人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风险揭示书的“特殊风险揭示”部分,重点对私募基金的资金流动性、关联交易、单一投资标的、产品架构、底层标的等所涉特殊风险进行披露。私募基金风险揭示书“投资者声明”部分所列的13类签字项,应当由全体投资人逐项签字确认。
由此,风险揭示书就演变成了目前我们看到的最新版本。 那么有些人就想问了,我不想知道风险揭示书以前是怎样的,我只想知道现在到底要上传什么。 其实,按照最新协会热线反馈的消息,私募管理人需要按照投资者购买基金产品的时间来判定是否需要上传新版的风险揭示书。 按照上面我们提到的三个时间节点: 2014年8月21日之前购买产品的客户,可以不签署风险揭示书; 2014年8月21日至2016年7月15日购买产品的客户要签署风险揭示书,但具体的形式和内容未做要求; 2016年7月15日至2018年1月12日购买产品的客户一定要签署具有十三项逐项签字确认内容的风险揭示书; 2018年1月12日之后购买产品的客户一定要按照协会最新要求,签署具有关联交易、单一投资标的等特殊风险揭示的风险揭示书。 所以,管理人可以按照上面的规律对号入座,提交与本季度更新上传的投资者清单相对应的风险揭示书即可。 热点问题
接下来,我们就大家在风险揭示书的上传实操中提到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 1、签电子合同和电子版风险揭示书的在上传时有什么要求呢? 答:签电子版风险揭示书,不局限于之前的基金是否签署过电子合同,只要最终的内容是符合要求即可。 2、季度更新会像产品备案一样要求退回补正吗? 答:如果投资者过多,或者在季度更新时间内,因客观原因无法重现签署风险揭示书,那么可以先写个说明文件,说明情况,但是会有被退回的风险。 3、已经备案成功的产品也要补传所有投资者的风险揭示书吗?产品备案的时候提交过所有投资者的风险揭示书啊,现在还要重新提交吗? 答:不需要上传自产品备案以来全部的风险揭示书,而是上传本季度更新全部的投资者的风险揭示书,如果与备案时无变化,再上传一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