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誉的计算
新会计准则下,是可以合理估计商誉的
第一,间接计量法
关于商誉的计算问题,在企业并购中经常会使用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是不需要计算商誉的,比如说母子公司的合并,同一个母公司控制下的两个子公司的合并
但在非同一控制下,商誉=购买总成本-。
Ⅱ 怎样计算上市公司的商誉价值
很难计算。 中国A股市市场,蓝筹低估值似乎有些不错商誉价值。但一直得不到市场认同的主要问题在与对于这些蓝筹股利润增长的方式逃脱不了计划经济时代垄断性质的单一盈利,缺乏市场经济实际需要的创新能力。而随着全球国际化的进一步范围扩大,这些表面商誉性质良好的蓝筹个股,这些上市公司致命伤将更发明显。
Ⅲ 答案中,商誉的计算式子要怎么理解啊
回答如下:
这里出题很巧妙,题目当中没有告诉你可辨认净资产的金额,只告诉了我们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这里的账面价值并不是公允价值,我们首先要将账面价值转换成公允价值,由上面的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这几项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是不一样的,除上表中的这四项其他所有的公允和账面相等,我们已知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是3400万元,这里的3400万元是包含上表中的这四项的账面价值金额的,由于上表账面和公允不一致,我们应该按照公允来计算商誉,所以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3400万元少计算了600万元,在加上600万元就是被投资方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也就是4000万元,然后我们在用长期 股权投资 取得的对价3300万元与4000*80%进行对比,中间的差额就是商誉了。
Ⅳ 部分商誉法和全部商誉法要怎么计算
探析部分商誉确认法和全部商誉确认法
万寿义 陈祥有/文
一、商誉的内涵界定
要研究部分商誉确认法和全部商誉确认法,首先要对这两种商誉确认方法中的“商誉”内涵进行界定。笔者认为,在部分商誉确认法中所说的商誉是指购买企业从被购买企业中买来的商誉,也就是合并商誉。而全部商誉确认法中所说的商誉除了包括购买企业从被购买企业中买来的商誉外,还包括少数股东在被购买企业的商誉(即自创商誉)中拥有的份额。
二、部分商誉确认法和全部商誉确认法
部分商誉确认法是指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交易中将购买方的合并成本超过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商誉的初始计量金额。全部商誉确认法是指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交易中将控制权取得日被购买企业的整体价值与其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之差额,作为商誉的初始计量金额。
三、全部商誉确认法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通过举例说明商誉由部分商誉确认法改为全部商誉确认法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产生的影响。
四、部分商誉确认法和全部商誉确认法的选择分析
笔者认为,在目前的会计环境和经营环境下,部分商誉确认法是更加合理的商誉处理方法,现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这一观点。
(一)从资产的定义角度分析。笔者认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商誉不应包括少数股东未购买的那部分无形资源。
(二)从对被购买企业的无形资源的控制权角度分析。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商誉只应包括归属于购买企业的无形资源。
(三)从合并理念的角度分析。无论是从母公司观的角度还是从主体观的角度分析,均应采用部分商誉确认法确认商誉。
(四)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角度分析。如果采用全部商誉确认法,对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那部分无形资源进行确认和计量,有违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此外,由于其他非合并企业没有对其自创商誉进行确认,如果采用全部商誉确认法还会造成会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
(五)从成本效益原则角度分析。全部商誉确认法是一个成本高但效益未必好的处理方法。
五、总结
虽然学术界不少学者认为全部商誉确认法是一个利大于弊的方法,但笔者认为,在当前的会计环境下,部分商誉确认法与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关于资产和自创商誉的有关规定相一致,能够反映对被购买企业无形资源的控制权实质;与现有的合并理念相契合,能够提供更加相关、可比的会计信息;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一个更加合理的商誉处理方法。
Ⅳ 商誉值到底怎么算的
商誉的定价原理是购买成本减去被合并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
商誉的经济含义是收益水平与行业平均收益水平差额的资本化价格。它是由顾客形成的良好声誉、管理卓著、经营效率较好、生产技术的垄断以及地理位置的天然优势所产生的。
Ⅵ 商誉是怎么定价的
商誉评估 trade credit evaluation 商誉评估的前提:(1)商誉一般在发生产权变动或经营主体变动时才进行评估。(2)商誉一般在具有超额收益的前提下予以评估,即限于盈利企业或经济效益高于同行业或社会平均水平时予以评估。商誉评估只适用收益现值法。其计算方法:1、割差法。即先用收益现值法评估企业总体资产的价值之和,以两者之差额来确定其商誉的价值。2、超额收益法,按企业收益与按行业平均收益率计算的收益差额的本金化价格即为商誉价值。 商誉评估方法初探 一、商誉评估方法的讨论 国际上通行的资产评估方法主要为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对商誉的评估亦沿用这3种方法。 (一)成本途径成本途径是从企业创立商标,形成商誉的各种成本和费用入手,计算其现时条件下的重置完全成本,再加除各种损耗(主要是各种经济损耗)估算出商誉的价值。 商誉的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但其价值却与投入成本并无直接的对应关系。人们判断一家企业的商誉有没有价值,有多少价值,并不是看它的成本,而主要是看它能不能创造效益,有没有市场竞争力,这就使得成本途径的应用受到了很大限制而很少采用。在采用成本途径时,分析人员需要估计再创造目标商誉无形资产的构成要素所需要的现行成本。最常用的成本途径通常称为要素构成法(component build-up method)。要素构成法的第一步是罗列构成目标商誉的各个要素;第二步是估算再创造每个要素所需的成本。此方法是建立在商誉作为存置资产和备用资产的价值概念基础上的。 再创造与目标商誉相关的持续经营企业的所有要素时,常用要素构成法对该期间内创造的预期收益(例如机会成本)进行分析。例如,我们假定需要用两年时间来再创造目标企业的所有资产(有形的和无形的),包括所有设备的购买和安装、所有不动产的建设或购买、供应商的选择、销售体系的建立、员工的培训、客户认知度和信任度的建立、客户关系的再建立(与目标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我们还可以假定在两年的再创造期间,目标企业的年度收益达到1000万美元。再创造期间内2000万美元机会成本的现值就是目标无形资产商誉的一个评估值。 (二)市场途径 市场途径是通过与各参照物的比较并调整差异而得出的结果。 市场途径有两种常用的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将目标企业实际成交的收购价格中扣除有形资产和其他可确认无形资产价值后的余值作为商誉的评估值。第二种方法是以实际的指导性销售交易为基础来评估商誉价值。商誉类无形资产很少同其他资产完全分离而单独出售,因此,指导性销售交易通常涉及的是持续经营企业或专业机构。在此类交易资料中,销售价格在商誉和所有其他资产之间进行分配是公开的。这意味着即使是第二种方法也是依赖销售价格中的余值来评估商誉价值的。 采用收购价格余值法进行评估时,要有与目标商誉相关的企业销售行为的存在。首先,分析时应当确认目标销售是一种正常的交易。其次,分析时应确认买价代表的是现金等价物的价格。如果有非现金支付方式或递延付款,如获利后支付条件(an earn-out provision),分析人员应将各种支付方式转换为现金等价物。第三,分析人员应对目标企业所有可认定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估价。第四,分析人员应把所有可认定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总体价值从总收购价格中扣除,余值即为商誉类无形资产的价值。 在使用指导性销售交易法进行分析时,分析人员应确认并选择足以与目标企业进行比较的实际交易作为参照物。对某些行业来说(如专业机构),这些指导性销售交易的资料一般会在出版物和期刊上公布,所以容易获取。在这些实证交易中,商誉常以整个交易价格的百分比或目标企业年度销售收入的百分比来表示。这些来源于市场的定价倍数,随后被运用到目标企业上,以得出目标商誉的价值。当然我们应注意到,对来源于市场的定价倍数的估计就是建立在资料来源中的每个企业或专业机构销售价格的分摊的基础上的。 (三)收益途径 收益途径是通过预期商标商誉能带来的未来的超额收益,进行折现后确定为现时价值。商誉的评估价值取决于其使用价值,即其生存、竞争、发展、获利能力,能为市场所承认,商誉才有真正价值,这正是收益途径的出发点。由于商誉的价值与其形成过程中所投入的成本缺乏直接的联系,而往往取决于它们所能带来的未来超过同行业一般水平的超额收益,因而对商誉的评估,较多的采用的是收益途径。 二、商誉价值评估的超额收益法 (一)超额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超额收益法的理论基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科学技术得到了飞速发展,生产社会化,专业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国际间经济联系也越来越密切,在这样一个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显露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际间企业投资不仅单用有形资产投资,用无形资产作价进行投资不仅越来越多,而且比重日益增大,尤其象商誉这样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无形资产,更是企业对外投资时的重点,准确评估商誉十分重要。 1.商誉的基本特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超额经济利益的无法具体辩认的资源 20世纪20年代初期,杨汝梅先生在其之无形资产论中就指出:“凡足以使一个企业产生一种较寻常收益为高之收益者,均得称之为商誉”,在其之后的理论家对商誉的界定中,仍未能出其左右。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也将商誉定义为企业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超额收益法是建立在商誉是“企业获得超额利润的能力”的观点之上,在企业发生整体购并和不发生整体购并都可以应用。所以,一个企业只要说明其具有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就可对其商誉进行评估。 2.商誉的性质决定了评估商誉用超额收益法商誉性质三元理论即“好感价值论”、“总计价账户论”、“超额收益论”,都在商誉评估的发展过程中,起过不同的作用。“好感价值论”其合理在于:人们对企业的印象有好坏之分,良好的企业形象是企业获取超额收益的一个因素。顾客对企业的好感可能来自有利的地理位置、先进的生产工艺、独占的特权、以及良好的经营管理水平等。但是,对上述这些属性单独计价是极其困难的。商誉的价值并不是由这些无形属性的单独价值计价加总而计算出来的。所以对企业好感的价值难以用货币去计量。由“总计价账户论”支持的商誉评估缺陷在前面我们已有论述,这里就不多说了。我们可以看到总计价账户论从会计计算演变成数学计算,已完全无视商誉的真实性质,从定性上来看,无任何意义了。通过对商誉三元性质中的其它两种理论的评析,“超额收益法作为商誉评估的理论基础,其合理性及优点便逐一显现出来。超额收益论,其科学性在于:该观点把握住了商誉作为资产的基本条件——经济资源、获利潜力、货币计量三要素。
Ⅶ 请问 商誉 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
现在都不把商誉作无形资产了,因为它很难确认
Ⅷ 怎么计算商誉
新会计准则下,是可以合理估计商誉的 第一,间接计量法 关于商誉的计算问题,在企业并购中经常会使用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是不需要计算商誉的,比如说母子公司的合并,同一个母公司控制下的两个子公司的合并 但在非同一控制下,商誉=购买总成本-。
Ⅸ 请问一个企业商誉值多少钱怎么计算
新会计准则下,是可以合理估计商誉的
第一,间接计量法
关于商誉的计算问题,在企业并购中经常会使用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是不需要计算商誉的,比如说母子公司的合并,同一个母公司控制下的两个子公司的合并
但在非同一控制下,商誉=购买总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
第二,直接计量法
(1)超额收益资本化法
超额收益资本化法是根据“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原理,认为既然企业存在超额利润,就必然有与之相对应的资本(资产)在起着一种积极作用,只是账面上没有反映出来罢了,因此将企业的超额收益还原,就是商誉的价值。采用这种方法的基本步骤是:
①计算企业的超额收益
超额收益=实际收益-正常收益=可辨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预期投资报酬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同行业平均投资报酬率
②将超额收益按选定的投资报酬率予以资本化
商誉价值=超额收益÷选定的投资报酬率
这里,选定的投资报酬率可以是正常的投资报酬率,也可以是较高的预期投资报酬率(采用较高的预期投资报酬率的理由是,企业在获取超额收益的同时必须承担着较大的风险,因而应按高于正常水平的投资报酬率作为测算商誉的基础)。
(2)超额收益折现法
超额收益折现法是指把企业可预测的若干年预期超额收益依次进行折现,并将折现值汇总以确定企业商誉价值的一种方法。如果预计企业的超额收益只能维持有限的若干年,且不稳定时,一般适用于此种方法。用公式表示为:
商誉价值=∑各年预期超额收益×各年的折现系数
在各年预期超额收益相等的情况下,上式可简化为:
商誉价值=年预期超额收益×年金现值系数
最后,计算成功后,可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单独计量“商誉”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