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出台以前所发生的维修支出怎么处理
以前的那就没有办法了,可能要申请一下才能够补。
⑵ 湖南省房屋维修基金按什么标准交
购买多层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按购房款的2%缴交;购买高层商品住房或设有电梯的多层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按购房款的3%缴交;
已购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0%缴交。购房人按购房款2%缴交;
拆迁安置实行产权调换的,安置多层房屋的按安置房评估价的2%,安置高层房屋的按安置房评估价的3%由被拆迁人缴交;
其他住宅和整栋住宅中的非住宅房屋按照同类型住宅维修基金缴交标准缴交;
开发建设单位的自用房屋,多层或高层房屋按同类购房款的2%或3%缴交。
参考资料:长沙市住宅区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⑶ 住房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是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维修基金是每户只交纳一次,但是在实际的支取过程中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多次支取的,但是维修基金是针对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和保养的,具体业主自身的房屋质量问题是不能动用维修基金的。
(3)株洲市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确定使用维修基金或参与维修基金管理各方的主体是否合法。
2、确定使用维修基金的各项使用标准决策依据是否符合规定或业主全体的利益。
3、在保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利用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1/3以上业主同意。
⑷ 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什么是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比例为购房款的2%。
⑸ 株洲市房屋维修基金怎样收取
购房的时候就直接收取了你的房屋维修基金 不交这个钱一般都是拿不到房子的。我的房子的维修基金是和契税一起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