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的主要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拟订保监局办公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日常办公;督办局领导批办的重要事项;组织承办重要会议;负责保监局公文处理工作,对各类公文进行核稿,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负责保监局有关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会同有关处室发布保监局对外新闻和信息;负责向保监会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保监局工作信息和湖北保险业重要情况;负责保监局的档案、机要、保密及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保监局行政后勤、物资采购与管理工作;负责保监局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机关年度财务预决算;归口管理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负责保监局的外事管理;管理外资保险机构驻湖北代表处的有关事务;根据中国保监会党委工作规则,负责局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财产保险监管处
承办对辖区内财产保险市场的监管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章,拟订和落实辖区内财产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检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辖区内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非现场监管;负责财产保险条款及费率的有关管理工作;研究财产保险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三)人身保险监管处
承办对辖区内人身保险市场的监管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章,拟订和落实辖区内人身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检查规范人身保险市场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辖区内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非现场监管;研究人身保险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四)保险中介监管处
承办对辖区内保险中介市场的监管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章,拟订和落实辖区内保险中介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检查规范辖内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行为,会同有关处室检查规范营销员及兼业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非现场监管;承办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准入、变更、退出等事项;负责组织辖区内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工作;研究保险中介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五)统计研究处
归口管理当地保险业统计资料和数据,汇总、编制和报送全辖区保险业数据、报表,对保险业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并向保监会报送统计分析报告;负责向办公室提供对外发布和报送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保险业统计数据;负责维护和管理保监局的保险监管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内部网站,根据授权负责辖区内的保险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维护保监局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保监局的计算机设备;研究、拟订当地保险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调研、分析保险市场整体运行情况,研究监管工作和保险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地方有关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六)法制处
制定或者审核贯彻实施保监会监管规章的有关文件;对辖区内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相关行政处罚程序、内容、依据及相关证据的合法性,提出行政处罚意见并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审定,制作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对超出湖北保监局行政处罚权限的案件及时向保监会请示报告;对保监局各类监管措施的合法性进行审核;负责受理涉及当事人针对湖北保监局行政处罚所提出的陈述意见、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宜;监督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协调地方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之间的有关法律事务;接受保险法律咨询,组织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跟踪了解辖区内保险业发生的重要诉讼案件,及时收集和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保监局自身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问题;承办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准入、变更、退出等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审查和管理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承办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准入、变更、退出等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审查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办理其他相关的法律事务工作。
(七)稽查处
制定辖内信访投诉、案件调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协调辖内保险业综合性检查和重大案件调查;负责辖内案件稽查工作,处理保险业非法集资等专项工作,依法协调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共同打击辖内保险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配合人民银行组织实施辖内保险业反洗钱案件检查;受理信访举报,调查举报投诉的违法违规问题,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辖内保险业案件责任追究的督查工作;开展稽查工作研究、案件统计分析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承担局稽查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
(八)人事教育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群工处、纪检监察处)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章,拟订保监局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保监局的人员调配、考核任免、人员工资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保监局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保监局党的思想建设、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统战、群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保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承办中国保监会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承办中国保监会对派出机构年度工作业绩考核、评估的有关工作。
⑵ 湖北省保险中介行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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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机构介入保险交易,推动保险市场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加快了保险公司与中间商之间的社会分工,提高了保险经营集约化程度,更加有效地配置了保险资源。《若干意见》提出“不断提升保险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发挥中介机构在风险定价、防灾防损、风险顾问、损失评估、理赔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
第一,风险定价。是指保险中介机构具备对风险状况进行定价甄别的能力,可以通过风险管理使保险标的风险状况有所改善,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帮助客户提高与保险公司的谈判能力,为客户和保险公司之间达成一致价格提供技术支持。保险中介机构具备通畅的询价渠道,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也可以使客户在保险交易中获得更合理的保险价格。
第二,防灾防损。是指保险中介机构能够深入参与到企业、工程等保险标的一线,寻找可能的风险隐患、提供必要的防范措施和指导,从而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减少风险损失。还包括在事故发生时,积极采取抢救施救工作以降低损失。
第三,风险顾问。是指保险中介机构能够为客户提供从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防范、成本测算、风险转移到灾后防损、索赔等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为风险处置提供专业化意见。充分考虑客户的实际情况,度身定做最适合的保险方案,使客户能够以科学、合理的保险条件获得充分的保险保障。
第四,损失评估。是指保险中介机构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受托参与到保险标的损失处理过程中去,为委托方提供损失原因分析、保险责任归属、理算报告出具等服务,确定因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的金额,为理赔提供实际损失价值参考依据。
第五,理赔服务。是指保险中介机构在客户出险后,可以代表客户参与到理赔过程中,协助准备必要资料,与保险公司交涉,以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协助客户处理赔案,争取及时、快捷、公平合理的赔偿,通过参与降低客户获得赔偿的难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利益。
⑶ 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的主要职责
湖北保监局作为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辖区内保险业发展战略规划;
(二)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依法对辖区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章,制订辖区内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
(四)依法查处辖区内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五)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辖区内保险风险,并将有关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六)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审查核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八)负责管理有关的保险条款及费率;
(九)归口管理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十)中国保监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⑷ 湖北保监会上班时间
湖北省保监局属于厅级单位。
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于2001年1月18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武汉办公室(简称"武汉保监办")正式成立,作为湖北省商业保险公司的主管部门,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负责全省范围内的保险监管工作。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04年2月6日,原武汉保监办正式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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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湖北保险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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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保监局属于厅级单位。
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于2001年1月18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武汉办公室(简称"武汉保监办")正式成立,作为湖北省商业保险公司的主管部门,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负责全省范围内的保险监管工作。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004年2月6日,原武汉保监办正式更名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⑹ 请问,中国各省市有保险监督委员会吗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于1998年11月18日成立,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主要领导
吴定富 党委书记、主席
李克穆 副主席
赵杰兵 纪委书记
吴小平 副主席
魏迎宁 副主席
周延礼 副主席
主要职责
(一)拟订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订业内规章。
(二)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三)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四)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五)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订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六)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七)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八)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九)制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保监会设14个职能部门: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派出机构
中国保监会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目前,中国保监会设有35个派出机构。
(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简称“北京保监局”
(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简称“天津保监局”
(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简称“河北保监局”
(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简称“山西保监局”
(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简称“内蒙古保监局”
(六)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简称“辽宁保监局”
(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简称“吉林保监局”
(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简称“黑龙江保监局”
(九)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简称“上海保监局”
(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简称“江苏保监局”
(十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简称“浙江保监局”
(十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简称“安徽保监局”
(十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简称“福建保监局”
(十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简称“江西保监局”
(十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简称“山东保监局”
(十六)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简称“河南保监局”
(十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简称“湖北保监局”
(十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简称“湖南保监局”
(十九)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简称“广东保监局”
(二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简称“广西保监局”
(二十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简称“海南保监局”
(二十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简称“重庆保监局”
(二十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简称“四川保监局”
(二十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简称“贵州保监局”
(二十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简称“云南保监局”
(二十六)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简称“陕西保监局”
(二十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简称“甘肃保监局”
(二十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 简称“青海保监局”
(二十九)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简称“宁夏保监局”
(三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简称“新疆保监局”
(三十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简称“深圳保监局”
(三十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简称“大连保监局”
(三十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简称“宁波保监局”
(三十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简称“青岛保监局”
(三十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简称“厦门保监局”
⑺ 湖北省保险中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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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你要查询什么信息哦。如果是中介机构可以通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频道>保险中介来查询到。如果是需要查询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备案说明可以在首页左下的第六个图片链接查询到。
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侯,可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于1998年11月18日成立,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主要领导
吴定富党委书记、主席
李克穆副主席
赵杰兵纪委书记
吴小平副主席
魏迎宁副主席
周延礼副主席
主要职责
(一)拟订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订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订业内规章。
(二)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三)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订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四)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五)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订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六)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七)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八)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九)制订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抄送中国人民银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保监会设14个职能部门: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派出机构
中国保监会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目前,中国保监会设有35个派出机构。
(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简称“北京保监局”
(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简称“天津保监局”
(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简称“河北保监局”
(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简称“山西保监局”
(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简称“内蒙古保监局”
(六)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简称“辽宁保监局”
(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简称“吉林保监局”
(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简称“黑龙江保监局”
(九)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简称“上海保监局”
(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简称“江苏保监局”
(十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简称“浙江保监局”
(十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简称“安徽保监局”
(十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简称“福建保监局”
(十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简称“江西保监局”
(十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简称“山东保监局”
(十六)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简称“河南保监局”
(十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简称“湖北保监局”
(十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简称“湖南保监局”
(十九)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保监局”
(二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简称“广西保监局”
(二十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简称“海南保监局”
(二十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简称“重庆保监局”
(二十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简称“四川保监局”
(二十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简称“贵州保监局”
(二十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简称“云南保监局”
(二十六)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简称“陕西保监局”
(二十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简称“甘肃保监局”
(二十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简称“青海保监局”
(二十九)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简称“宁夏保监局”
(三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简称“新疆保监局”
(三十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简称“深圳保监局”
(三十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简称“大连保监局”
(三十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简称“宁波保监局”
(三十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简称“青岛保监局”
(三十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简称“厦门保监局”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