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湖南省建筑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湘建[1992]管字第467号文件)内容。
太老了.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也只有标题了
主要内容是应手劳保基金=工程造价(中标价)*3.5%*1.3,领取施工许可前交,根据竣工项目审计结算通知书结算,多退少补.可以分期交,但是是分年度的项目
Ⅱ 请问湖南省关于社保金的全省统筹是什么意思
你缴纳的社保金,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到个人帐户,另一部分划入到全省统筹。一般来说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进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部分划转一定比例的进入个人帐户,其他的纳入社会统筹即全省统筹。如果是全额个人缴费,就是失业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那种形式,你交的钱也是一部分划入到个人帐户,另一部分划入到全省统筹,并不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Ⅲ 湖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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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失业证办理,是需要本人带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相关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资料到当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办理失业证。
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湖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等9个文件的通知》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省城镇户籍人员,符合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等失业登记条件的应当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本省城镇户籍劳动者初次办理失业登记的,由劳动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目前尚未就业的证明、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规定的其他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进行失业登记和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参考资料:
Ⅳ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有21号文吗
《关于200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6]21号
发布日期:2009-02-16 访问次数:175 字号:[ 大 中 小 ]
关于200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
通 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6〕21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06年的7月1日起,给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标准
1.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已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退休人员(工残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不受此年龄限制),在以上增加60元后,每人每月再增加85元。
3.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1999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中,2004年12月31日已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人员(工残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不受此年龄限制),在以上增加60元后,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
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0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中,2005年12月31日已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人员(工残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不受此年龄限制),在以上增加60元后,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
4.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退休人员,在以上增加35元后,每人每月再增加95元。
以上2~4项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5.按湘政办发〔2003〕 44号文件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农垦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资金来源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由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所需增加的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筹措,国家和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四、调整办法
1.此次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根据所属管辖范围和分级管理原则,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200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附表1),交退休人员所在企业或社区审核无误后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调整(附表2)
2.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亦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3.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涉及的企业退休人员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有关事项,当退休人员本人有异议时,一律以退休人员退休审批表为准。
4.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工作,各地应抓紧在11月15日以前完成。并在11月30日前将本地区的审批情况汇总上报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社保局。
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政府都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地方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支持力度,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决不允许发生新的拖欠。
附表:1、200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对表
2、200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批汇总表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Ⅳ 湖南省社保局网上认证(养老金身份认证)怎样认证才能认证成功
1、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相应的网站(http://www.hn12333.com/)
实名认证的意义
实名认证有利于确定身份,让商家和客户之间彼此了解和交流,有利于网络商城的开展,避免了一些不法分子在网络上欺骗消费者。
在网络营销发达的今天,实名认证也带来信息外露的隐患,导致营销电话不断等,如很多行业交流网站,要求实名认证,有供应就有需求,很多营销广告者就乘虚而入,利用实名认证的会员信息进行商业活动,所以选用实名认证时一定要谨慎。
10月起 未实名认证用户再无跟帖评论服务
国家网信办刚刚公布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指出,禁止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非法牟利,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
《规定》对网站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八个方面:
一是落实实名制要求;
二是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三是建立先审后发制度;
四是加强弹幕管理;
五是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六是技术保障措施;
七是加强队伍建设;
八是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Ⅵ 湖南省养老保险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1951年,
我国的养老保险以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为起点,经历了几十年风风雨雨,其发展可概括为四个阶段:
1、1951-1965年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创建阶段。该阶段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为标志,主要工作是着手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并逐步趋向正规化和制度化。
2、1966-1976年是养老保险制度严重破坏阶段。当时中国社会保险事业与全国社会经济文化一样遭受到严重破坏,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调剂制度停止,相关负担全部由各企业自理,社会保险变成了企业保险,正常的退休制度中断。
3、1977-1992年为养老保险制度恢复和调整阶段。在十年动乱结束后,我国采取渐进的方式对养老保险进行了调整,恢复了正常的退休制度,调整了养老待遇计算办法,部分地区实行了退休费统筹制度。
4、1993年到现在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创新改革阶段。本阶段主要是创建了适应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改变了计算养老金办法,建立了基本养老金增长机制和实施了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最终基本建成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2019年6月1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湘政发〔2019〕11号),规定从2019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参保范围和条件、缴费比例和基数、违规参保的界定与处理、退休时间的规范和处理等政策,今后市县不得自行出台养老保险地方政策。
通过统一政策,实现全省各类参保对象平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公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增强制度的公平性。
与现行政策相比,除已实施过渡费率试点政策的企业外,其他参保单位的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6%。
原执行不同单位缴费比例的国有农垦企业和已停产的国有困难企业,自2019年7月1日起均按16%的单位缴费比例执行;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统一按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核定,不再采用双基数对比(单位统计年报工资总额与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对比)、就高取数的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准值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不再限定在缴费基准值的60%和100%两档。对于国有农垦企业农业职工的个人缴费基数,给予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个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准值的40%核定,2022年开始执行全省统一的缴费基数核定政策。
Ⅶ 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是否是医保
社保基金指的是五项社会保险在财政专户中特定名称。而医保只是五项社会保险中的一小类。
Ⅷ 湖南社保的最新政策
一是财政补贴政策。中央财政补“出口”(基础养老金),最低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从明年起,试点县区可以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地方财政补“进口”(缴费),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拿大头,平均补20元,市、县平均补10元;有条件的县区,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每增加一档,多补5元。县级财政对重度残疾人等特困群体要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档次的缴费。
二是参保缴费政策。坚持政策引导,自愿参保的原则。16至59周岁的参保农民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农民纯收入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依据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参保农民实行按年缴费。
三是待遇计发政策。要准确把握领取待遇的条件。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实施时,年满60周岁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同村居住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都应当参保缴费。新农保实施时,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要达15年以上;距领取年龄不足的15年的,可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但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
要准确计发养老金待遇。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中央确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资金由县(市区)财政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个月(平均余命月数)。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四是基金管理政策。新农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基金分账管理,基础养老金不能挤占个人账户基金。为确保基金安全,提高统筹层次,我省个人账户基金实行省级集中管理方式,纳入省级财政专户。基金结余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五是个人账户政策。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缴费的资助、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实账管理,权属个人。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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