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使用
1、公司的印章由公司办公室管理,财务章由财务管理,用章部门需填写用章审批表。
2、用章分行政用章和业务用章,业务用章由业务总稽核、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非业务用章,由主管总经理签批;特殊情况用章需报总经理签批。
3、用章时,严格进行登记记录,申请人要在用印登记簿上进行登记,登记项目有时间、编号、用印部门、内容、用印次数、经办人姓名、盖印人姓名等。
二、印章的管理
1、公章由各公司业务稽核部负责管理,财务章、法人名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
2、各种印章均需专门加锁,置于柜里。对于重要印章,存放保险柜里。
3、节假日时,应将印章封存。按照有关规定,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名章等,要指定专人保管,以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和正常使用。
4、由于机构变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章停用,应按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停用的善后工作。
5、印章因保管原因出现丢失等情况,对责任人应进行处罚。
6、分公司的印章管理由分公司经理负责,分公司的印章印样必须报总部留存,不准私刻任何形式其他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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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印章管理员应该有哪些职责,怎么才能保证公司用章安全
印章管理员顾名思义,其职责主要围绕公司印章使用是否符合规章制度,对印章使用人、使用文件、使用次数等信息的一致性给予审核、监督。
印章管理员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司用章安全:
1、规范公司印章申请、借用流程;
2、加强印章台账记录,为印章审计提供凭证;
3、专人维护和保管印章,降低印章遗失的可能性;
4、对用印文件的一致性审核把关,一定程度上降低合同纠纷。
但是,印章专人管理也不能完全保障公司印章安全,例如:管理员个人职业操守与印章安全直接联系、文件一致性审核很难完全保障、纸质台账记录容易损毁涂改等。所以,要确保公司印章安全,除了加强内部印章管理制度,还可以适当借助科技手段。例如启用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的管理模式。
电子合同与电子印章是借助了数字签名、信息加密等技术手段印章使用与管理模式,使用可靠的电子印章签署的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盖章具备同样的法律效率。通过在线化的审核、签批、归档管理,可以做到印章权限管控、数据留存、内容不可篡改,进而保障印控安全与风控升级。
Ⅲ 保险公司印章使用规范
公章在用途上的规定:1.公司公章由办公室专人统一保管,不得私自用章、借用、丢失。2.公章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可申请盖章。3.申请盖章须填写《公章审批单》,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方可盖章,总经理不在时,办公室须事先口头请示,获准后盖章,并补办手续。办公室盖完章须进行登记。4.盖章的文本不得用复印件或传真件,字迹须清晰、正确,不得有涂改(或在涂改处加盖章)。5.公章必须和落款名称相符,盖章应端正清晰,齐年印月(日),签名盖章一起的,必须遵循先签名后盖章的原则。6.公章严禁拿出办公室外使用,如遇特殊原因须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随行到场监印。盖章后须留一份存档。法人章在用途上的规定:法人章由财务主管保存及盖讫(必须分开保管及盖印)。财务专用章在用途上的规定: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单位开户时的账户名称为单位法定名称,预留银行印鉴为单位财务专用章、负责本单位会计核算的核算部会计主管印章和单位确定的财务负责人印章。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中心核算部保存,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印章由单位报账员负责保存,于每次报账时对支票审核无误后才盖章。银行账户开设后,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在开户申请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方可使用。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需中心与单位分别执存的三个印鉴加盖齐全方为有效,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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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公司部门用章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运营,维护公司信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印章使用范围
第一条: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二条: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第三条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第四条 :公司法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第五条:财务专用章,法人财务印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三、印章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章按部门职责分工,由专人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定移交登记表。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第八条 :印章损坏,由公司下文件申明停止使用,办公室将印章统一登记,收缴销毁。
第九条 :公司行政公章等重要公章被盗或丢失,需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登报申明作废。
第十条 :印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盖戳。对外重大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在盖合同专用章前,需经总经理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第十一条 :印章使用须严格用章登记程序。印章使用,首先由用章人经有权审批人或被授权人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根据审批规定的使用范围在“用章登记簿”上做好登记,印章使用人签字,然后盖章。如遇紧急情况,审批人外出,审批人可电话批示印章保管人用章,但事后必须办审批和登记手续。“用章登记簿”由印章保管人保管。
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不得在空白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第十三条 :非特殊情况不准携带印章外出或外借。
第十四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书面承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私自使用印章,不因任何人指使、要求而违规用章。印章管理审批人必须书面承诺将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违规审批或运用权力压服印章保管人违规用章。印章管理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保留,一份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四、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对违规刻章使用、管理的行为和行为人追究行政、经济到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凡擅自私刻公司印章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七条 : 印章使用人不经批准,私盖印章的给予纪律处分;偷盖印章的给予除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按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印章保管人履行职责不力,印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给予除名,因管理不善,被他人偷盖印章的,给予行政处分,不经批准使用印章的,给予除名:因违规使用印章或因保管不善丢失印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按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