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税派
各行业“营改增”层层推进,作为地方税源大头的金融保险业税种改革也将在明年启动。
12月16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研究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的相关工作。财政部一位内部人士透露,明年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具体时间点还未敲定。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教授韩晓琴分析,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一旦启动,影响面极广,其涉及到金融机构税率变动以及征税主体的变化,还牵涉到中央和地方在税收分成上的博弈。目前,金融保险业在征收营业税的行业中税额仅排在建筑业之后,占比营业税总额近20%。
② 营改增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起点日期:2012年1月1日
试点范围:全国(2013年)
全面实施:2016年5月1日
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金融保险业是哪一年营改增扩展阅读
营改增涉及的范围
营改增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营改增涉及税率的变化
原来的营业税是按照全部的收入金额来计算应纳税额的。而增值税可以扣除相关的成本及费用,所以在企业实行营改增后,税负将会有所降低。
新增的两档低税率,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交通运输业在营改增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基本在11%-15%之间,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为了使整体行业的税负不增加,原来缴纳营业税的项目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和11%,来分别适用于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
③ 2019年保险行业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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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业增值税,适用税率是6%
金融保险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是3%
扩展阅读:
1、贷款服务
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3、金融商品转让
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保险服务收入
5、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
二、纳税地点
属于固定业户的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除一般规定外,有以下特殊规定:
(1)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2)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④ 营改增之后金融保险业税率多少
金融保险业增值税,适用税率是6%
金融保险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是3%
扩展阅读:
1、贷款服务
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以提供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为销售额。
3、金融商品转让
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保险服务收入
5、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6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16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
二、纳税地点
属于固定业户的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除一般规定外,有以下特殊规定:
(1)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2)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⑤ 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何时实施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来源:财税派
各行业“营改增”层层推进,作为地方税源大头的金融保险业税种改革也将在明年启动。
12月16日,《华夏时报》记者获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研究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的相关工作。财政部一位内部人士透露,明年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具体时间点还未敲定。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教授韩晓琴分析,金融保险业营改增一旦启动,影响面极广,其涉及到金融机构税率变动以及征税主体的变化,还牵涉到中央和地方在税收分成上的博弈。目前,金融保险业在征收营业税的行业中税额仅排在建筑业之后,占比营业税总额近20%。
⑥ 请问什么时候开始营改增的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1] 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2]
⑦ 全面推行营改增是哪一年
营业税改增值税 ,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基本介绍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在全国的推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10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 这是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税体制的又一次深刻变革。
⑧ 金融保险业营改增方案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目前,我国银行业征收营业税,名义税率为5%,一方面若按简易方式计征增值税,即销售额乘以3%,金融业的税负将大幅下降,另一方面,金融业不像实体企业的进项税可以那么明确地计算出来进行抵扣。所以今后金融业营改增将会比较复杂。实际上,金融业也应该加速自身的财税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航天信息软件“懂税的ERP”或是用友畅捷通来升级自身的财税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