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美国 倒闭保险公司
没有确切的数据表明哪家保险公司因为911事件而倒闭。911事件的遇害者除了由保险公司赔偿外,主要由美国政府进行补偿。
911事件是指美国东部地区,在2001年9月11日发生一系列严重袭击事件,纽约的世界贸易中心和位于华盛顿的美国国防部所在地五角大楼等重要建筑均遭到飞机的撞击,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美联社公布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之后的最新死亡以及失踪人数统计,其中失踪5422人,死亡453人:纽约世贸中心:5422人失踪,201人被证实死亡,其中包括被劫持的美国航空公司第11次航班上的92人,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第175次航班上的65人。
美国发生于北京时间9月11日晚9点左右的恐怖袭击事件,对全球经济所造成的损害将达1万亿美元左右,美国仅资本市场方面的损失就将超过1000亿美元。所有这些损失,均将由于全球经济的运行,而或多或少地传导至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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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海外投资保险的美国制度
公司规定只有海外投资人的投资行为符合一定条件,公司才予以承保。在条件的规定上,不论是OPIC法案,还是公司章程,乃至公司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中都体现了国家在这些方面从立法上所进行的导向性干预,使其政策通过章程、合同予以落实。 (1)合格投资者/合格投保人
投保人自然应是海外私人直接投资的投资者,法案规定,他们包括:①美国公民;②根据美国法、州法、领土内或哥伦比亚区的法律设立的,并且实质上为美国公民所有的且为其获利的公司、合伙计其他组织,包括非盈利性机构;③完全归上述美籍公民、公司等所有的外国公司、合伙及其他组织,该外国国籍公司的股票有非美国人认购的,应不超过股票总数的5%,且该适格性应从承保到发生纠纷应其仲裁或诉讼时一直保持。
这是OPIC对本国合格投资者的规定,其范围非常广泛,将本国国内、国外涉及美资投资的投资者都包括在内了。这也是吸取了巴塞罗那公司案的教训,于1965年修订“对外援助法案”时就将合格投保人扩大到了不具有美国国籍的外国公司,以便这些资本95%由美国投资者所有的外国公司的资本也得到保护。可见,美国总是从本国利益出发,全盘考虑,决不放过一个保护本国资本的机会,不论是本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只要涉及到本国资本,就不会死板僵化,而是注重实质,想办法保护到本国资本。这也使其在制度上灵活应变,不断改进的又一体现。
(2)合格东道国
海外美资所投放的东道国应符合下列条件:第一,必须是美国政府事先已同该国政府达成协议,建立了有关投资保证的体制;第二,该东道国必须是“不发达国家”,就是指发展中国家,且应是友好的发展中国家;第三,该国尊重人权和国际公认的工人权利;第四,该国的人均国民收入应低于一定标准。
要求与东道国签订双边协定主要是为了使国内保险制度与双边协定结合起来,保证代位求偿权的实现,因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如果没有双边协定作保障,即使本国机构向投资人赔付了保险金,也没有法律依据向东道国代位求偿,或者可以通过外交手段,但会非常被动,这样的保险制度是不完善的,而美国本身的利益也没得到保护。
而之所以将保护投资的方向和重心从以前的欧洲国家转向发展中国家且至今不变,不外乎形势的变化和利益的驱使。20世纪50年代初,欧洲经济逐步复苏,各国国内的资本家开始排挤外资,而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独立不久,经济刚刚起步,需要大量外资,且投资环境好,原料、劳动力丰富廉价,市场极其广阔,美资自然蜂拥而至。但刚独立的民族又极其珍惜独立的成果,对外国资本很敏感,既需要又抵触,加之有些国家内部还不够稳定,依然战乱不断,自然给美资带来较大风险。于是美国将其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工作重心转到了“利厚险多”的发展中国家。
另外,收入标准问题也经过了修改,之所以要提高收入标准,却并非美资所投放的东道国普遍经济有所进步,人均国民收入有所上升,为顺应这一形势而提高标准,而是“有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如牙买加、韩国等,对于美国来说具有战略上的重要性,而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国民收入每人每年平均数已经过1000美元原定最高限额,如果把它们排除在投保适格范围之外,美国就无法通过投资这一重要途径,对它们施加影响,海外私人投资公司也就无法放手地做出努力,以支持美国实现其外交政策的各种目标”。可见,美国政府实际上将OPIC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修改其相关立法,指引方向,让该机构在国家整体战略上发挥重要作用。
(3)合格投资
投保资本合格必须符合下列几项条件:
首先,海外美资,必须经过所在东道国事先批准同意投保。根据投保程序,投保申请人在实行投资之前,必须取得一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登记表”,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在发给上述登记表时,即一并向申请人提供有关取得东道国政府批准书的各种资料,投保申请人有责任根据上述资料事先得到东道国政府的批准书,同意将该项投资向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投保,在美国与东道国签订的有关协议中特地要求办理这种批准手续。待东道国批准后,东道国签发的批准书将寄交当地美国大使馆转回该公司。这种做法是美国与东道国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的有关规定得到落实,即东道国愿意投资人向OPIC投保,承认OPIC承保资格,有助于增强海外美资的安全性,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其次,海外美资必须是新的投资,方可投保。即该美资是投向新的项目,早先已在当地开业经营的海外美资则不能投保,但旧的企业因进行重大扩建、更新设备而吸收的新的投资则视同投入新项目的美资可以投保。这样的做法也有很明显的导向性。一般新的投资都是经过市场调查研究,认为有厚利可图的项目,且风险可能相对较小,而旧的企业由于已经开业经营,再要求增资可能出于经营不善或其它不利原因,可能更易遭受风险事故,从而引发保险纠纷,而且保险赔偿金是按照原始投资金额再乘以一定百分比计算的,无限制的增加原始投资,意味着赔偿金也会不断增加,因此,只有在旧企业有重大扩建、更新设备时才能投保,其实也就是要运营良好,有重大利好的前提下增资则可投保。
最后,海外美资必须不是投入下述经营,才有资格投保,换言之,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拒绝承保下列美资:①投资人看来是打算以这笔海外投资所出的产品,取代原美国生产的同类产品,并且销往原属美国同类产品的同一市场,从而大量削减投资人在美国雇佣职工的人数;②这笔投资看来会大量削减美国其它企业单位雇佣职工的人数;③这笔投资用于海外制造业或加工业的项目之后,看来会削减美国的贸易利益,大大不利于美国的国际收支平衡;④这笔投资采购商品或劳务的重点不在美国,却在另一个发达国家。
这些条件又进一步限制了一些美资的投保,即那些对本国就业、出口有重大消极影响的美资。
以上是公司承保哪些险别以及要求合格的投保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并通过法案和合同做出了规定,要求投保人要符合一系列条件,履行相应的义务,如在承包汇兑险时要求投保者履行一定手续,在审查合格投资时规定种种限制,甚至合格东道国也只是限定在友好的发展中国家,但是可以看出,这些规定与其说是对投保人的限制,不如说是对他们有条件的保护,比如在承保项目中极力扩大征用的概念和征用主体的范围,扩大战乱险的内容,在投保适格条件中扩大合格投资者的范围。因此,限制也好,保护也好,这些都是考虑到国家整体发展战略,自身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因素以及为将来发生风险及纠纷事先作好充分准备,都体现了为保护投资人所做出的努力。
可以说,美国国内的OPIC体制是在不违背基本公平原则,不影响本国基本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地保护本国资本所有者的利益,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作为政府的工具,积极主动地为实现政府的政治经济策略助一臂之力。
『叁』 美国 保险公司倒闭
政府一般不会让保险公司倒闭,因为它牵涉到社会的根本。
在金融危机中,美国政府为什么救了AIG,却没救雷曼兄弟,也就是因为AIG是保险公司就是一个例子
所以,不要担心太多
想想共产党万一哪天倒台了怎么办呢?
补充回答:
一般的条件下,政府不会让它轻易走掉的,毕竟它的钱进出境,都有政府的监管
不要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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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友邦保险为什么会倒闭美国金融危机引起的吗如何影响它的
楼主不知道从哪里听到的传闻,我有必要澄清一下:
美联储向AIG抛出“救生圈”,AIG获850亿美元紧急贷款,AIG风暴袭击新加坡子公司 上百AIA保户排队抢退。但是,没有任何影响在中国大陆的业务的。
1,任何外资保险公司的在华公司,投资渠道限定是非常严的,基本上出不了国,甚至上海友邦的投资都不能出上海。即使资金不能出国,那么外资内资就没什么太大的分别了。倒是有些内资保险公司搞到QDI许可,结果到国际上被当肥牛砍得血淋淋。
2,原本AIG这次需要400亿美元的流动资金,原本这些钱对于AIG这种净资产高达10000亿美元的集团并不是拿不出来。但这次危机影响太大,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草,AIG原本有计划要从下属子公司抽一笔钱约200亿来急用,这样的话中国友邦有可能要出一点。可现在美联储直接放了850亿美元贷给AIG,抽钱的计划已经用不上了。
3,在华的友邦与美亚都是AIG的优质资产,整个亚洲区友邦也是AIG的主要利润来源,所以这些都是不会轻易去调整的。不可能出现卖来卖去的变故导致利润下滑。
所以,各位不再需要为AIA倒闭的事情担忧了。
『伍』 美国保险公司倒闭怎么办
保险公司是不能倒闭的,有保险法规定不准倒闭,只能分立合并,当然世界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有的国家是建立基金制度来补偿保户的利益,总之买保险是一件好事,但也要看你的缴费能力,适合而止。
『陆』 世界最大的保险公司AIG(American Internatinal Group)面临的破产美国政府将采取什么办法
2008年12月1日美国国际集团将旗下的财富管理业务——AIG私人银行(AIG Private Bank Ltd.)出售给在阿布扎比上市的投资公司阿尔巴石油投资公司(Aabar Investments PJSC,以下简称Aabar) 作价2.79亿美元 2008年12月22日美国国际集团将从事机械相关保险业务的Hartford Steam Boiler ( HSB )以7.42亿美元(5.31亿欧元)的现金出售给全球最大再保业者慕尼黑再保公司(Munich Re) 2009年1月13日AIG以3.08亿美元,出售旗下加拿大人寿保险业务给蒙特利尔银行的母公司BMO Financial Group。
『柒』 请高手介绍一下美国的保险制度和美国的保险公司
一、美国医疗保障体系概况
美国现有医疗保障体系是由私人和政府共同建立起来的一种混合模式,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医疗保险和政府建立的公共保障体系是美国人获得医疗保障的基本来源。
(一)主要构成
广义的医疗保险(health insurance)一般包括任何帮助人们支付医疗费用的项目,包括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或者由政府建立的非保险手段的社会福利项目。医疗保险(health insurance)的同义词也包括“医疗覆盖”(health coverage),“医疗保障覆盖”(health care coverage)或者“医疗福利”(health benefits)。
美国统计局2007年数据显示,67.9%的美国人通过商业保险公司获得医疗保障,27.8%通过政府获得医疗保障,另外还有约15.3%(约4568万)的美国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在拥有商业医疗保险的人中,60%通过雇主以团体保险形式购买,仅有9%由个人直接购买。
(二)公共医疗保障体系
政府提供的公共医疗保障体系主要服务特定人群,如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部分低收入者。此外,联邦法律还规定,急诊病人无论是否有支付能力,医院必须给予救治。
公共医疗保障中,最主要的两个项目是“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和“联邦医疗补助”(Medicaid)。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是一种社会保险,专为65岁以上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提供医疗保障,覆盖了美国13.8%的人口。联邦医疗补助(Medicaid)则是一种专为某些类别的低收入人群提供的非保险手段的医疗福利,包括儿童,孕妇和残疾人等,覆盖了美国13.2%的人口。其他社会医疗保障还有专为不符合Medicaid的低收入儿童提供健康保险的联邦儿童健康保险项目(State Children's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简称SCHIP),为联邦雇员提供的各类健康保障项目、以及为现役和退伍军人提供的医疗保障等。
(三)商业医疗保障体系
商业医疗保障体系是绝大多数普通美国人获得医疗保障的来源,相对于公共医疗保障体系,私营的商业医疗保障体系在现有美国医疗保障体系中有着更重要的地位。根据Medicare和Medicaid服务中心的数据,几乎100%的美国大企业都为雇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一般情况下,雇主支付大部分保费。2008年雇员平均支付单人医疗保险(single coverage)保费的16%、家庭医疗保险(family coverage)保费的27%,这个比例自1999年以来一直很稳定。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福利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近年来,雇主支付医疗保险成本在不断上升,家庭医疗保险的保费自2001年以来涨幅高达78%,而同期工资的增长仅为19%。2008年包括雇主和雇员合计支付的平均保费是:单人保险4704美元,家庭保险12680美元。
个人医疗保险产品和团体医疗保险大致相同,但是个人保险市场上自负额(dectibles)和共同支付额(co-payments)都较高。重大疾病保险是个人最经常购买的医疗保险。个人保险市场上,个人支付所有的保费。个体经营户购买医疗保险可以享受税前扣除,但是绝大多数个人保险市场的消费者无法得到税收优惠。
二、美国的医疗改革
(一)医疗改革的背景
美国每年医疗开销高达2.2万亿美元,平均每人8千美元,2007年医疗开支占GDP的比例高达16.2%,是世界上最昂贵的医疗体系。尽管医疗成本以惊人的速度持续增长,但人们健康状况却落后于许多发达国家。美国也是世界上唯一没有实现全民医保的发达国家,医疗债务是导致美国家庭破产的主要原因。
从西奥多•罗斯福以来,数届美国总统都信誓旦旦要实现全民医保,但均以失败告终。其中,只有1965年7月约翰逊总统签署的Medicare立法,以及1985年《联邦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mployee Retirement Income Security Act)算是小小的成功。1993年克林顿政府雄心勃勃的《1993年克林顿医疗改革法案》,因遭到诸多利益团体的反对而失败。2004年大选中,小布什和克里也都提出了医疗改革的计划,但是在布什执政期间,仅仅签署了一个《联邦医疗保险现代化法案》(Medicare Prescription Drug, Improvement, and Modernization Act),并未对整个医疗体系进行重大改革。
『捌』 美国保险公司破产之后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国际上有倒闭的:美国友邦,现在友邦的高管可以戏称是正规的"公务员",因为友邦倒闭的时候是美国政府收购的!
日本也有一家,好象是什么大和生命(记不太清楚)现在是被别的保险公司收购了.
2家著名的保险公司都是在2008年经济危机时倒闭的.但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强制规定的:保险公司倒闭也好破产也好,但是绝对不能够进行资产清算!只能被并购.并购之后原公司帐面上储存的赔付准备金与所有客户资料都交由收购他的公司,所有客户的权益依然不变.由收购的公司承担.由于保险公司帐户上始终每年都要被强制存入大额的赔付准备金,在非赔付情况之下这笔钱是打死不允许动的,所以客户的权益在并购之后完全可以得到保障.如果实在不行,没有公司愿意收购他,那么就像美国友邦一样,由政府出面.
『玖』 谁能给我一张风险损失清单表万分感谢 是美国风险和保险管理学会制定的
表4.1 风险损失清单表
一、直接损失风险
(一)无法控制和无法预测的损失
1、电力干扰:闪电、歇火、太阳黑子活动、电力波动、磁带去磁2、降落物体:飞行器、陨石、导弹、大树3、地质运动:地震、火山、山体滑坡、雪崩4、声音和震动波:声纳、震动、水的拍打声5、下陷:倒塌、沉降、腐蚀
(二)可控制或可预测的损失
玻璃或其他易碎品破碎故障:部件或润滑油的故障等等碰撞:水上交通工具、空中交通工具、陆上交通工具污染物:液体、固体、气体、放射性、污染锈蚀:磨损、撕裂、滥用、疏于保养员工疏忽爆炸和内破裂环境控制失败:温度、湿度、气压动物区系:哺乳动物、啮齿类动物、昆虫、害虫
(三)一般的财务风险雇员的欺诈行为:造假、挪用公款、盗窃征用:国有化、查封、充公欺诈、伪造、小偷、窃贼、抢劫契约、所有权、专利权或版权的失效存货短缺:神秘消失、财产遗失荒废
二、间接的或者引致的损失暴露
(一)所有直接损失暴露对下列各种人和物的影响
(二)额外费用:租金、通信、产品
(三)资产集中
(四)风格、味道和期望的变化
(五)破产:雇员、管理人员、供应商、消费者、顾问
(六)教育系统的破坏
(七)经济波动:通货膨胀、衰退、萧条
(八)流行病、疾病、瘟疫
(九)替代成本上升、折旧
(十)版权或专利权遭到侵犯
(十一)成套、成双、成组部件的遗失
(十二)档案受损造成的权利丧失
(十三)管理上的失误
1、定价、市场营销2、分销方式3、生产4、扩张5、经济预测6、政治预期7、投资8、分发红利9、交税
(十四)产品取消
(十五)废品
三、第三方责任(补偿性和惩罚性损失)
(一)飞行责任
(二)运动责任
(三)广告商和出版商的责任作为代理人的责任对产品特征的诽谤、诬陷媒体应用:广播、电视、报纸、样品、展览
(四)机动车责任驾驶车辆
(五)合同责任
(六)董事长和高级职员的责任
(七)地役权
(八)业主责任
(九)受托人和额外福利计划责任1、养老金、托管金、利润共享计划、投资2、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事故保险、健康保险3、信托协会
(十)玩忽职守责任
1、医疗事故:医生、护士、专家2、律师3、工程师4、养老金计划理事侵犯专利权
(十一)普通的玩忽职守责任
(十二)非所有者责任
(十三)业主责任
(十四)产品责任1、暗示担保2、明示担保
(十五)保护责任1、受雇的工业承包人2、建筑物损害
(十六)铁路责任
(十七)董事长和高级职员的责任(股东的派生责任)
(十八)水上交通责任
『拾』 美国的人寿保险制度
不要象以前一样把中国和外国的所有事情都想的非常不同,国外也有很多人不想买保险,保险公司的人同样需要苦口婆心的讲解,上门推销。这和中国是一样的,只是说国外的保险制度和理赔已经发展到非常方便的地步了,这让很多人对保险步排斥,推销起来的难度在于公司太多,竞争激烈。但是收入是非常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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