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一、 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 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 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 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 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 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 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 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 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 责任起讫
(一) 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 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人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1、 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2、 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四、 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 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 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 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航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
(四) 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 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五、 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Ⅱ 谁可以给些关于“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方面的文章
(一)、风险管理与保险
“保险”一词现在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事实上我们所说的“保险”更多的情况下是在指商业保险,本文所要探讨的保险对策也是指商业保险,要想对保险有一个较清晰的理论认识,首先应该对风险管理有所了解。
1、风险管理
风险的客观存在及其造成损失的必然后果,使社会、企业和个人都要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方法对风险进行控制和转移,因此风险管理应运而生。风险管理就是研究风险发生的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并运用相应的方法和技术对风险进行控制和转移,以实现用最小的成本支出获得最大的利益保障,使风险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是指投保人根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是承担给傅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保险是运用损失融资手段进行风险管理,即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规定为合同购买者的损失支付资金,也就是在为这些损失融资,这样保险合同购买者就通过支付保险费将其损失风险转嫁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则运用其专业的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手段经营大量的各种类型的风险。
保险的要素包括,可保风险的存在、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基金的建立、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根据其承保的标的物可以将保险业务划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这四类业务又根据其所承保的标的物及其风险进行保险明细险种的划分。
(二)、现代物流保险对策
根据现代物流中的风险分析,对物流作业中不同的标的和风险选择相应的保险险种,或依据保险要素设计相应的保险险种、确定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转移和减少物流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就是采取保险对策对现代物流中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
1、运输和搬运活动中的保险对策
(1)如果是国内货物运输,首先按照运输工具的不同确定采用国内水路、铁路、公路或航空货物运输险中的一种或多种(联运),再根据所希望得到的保障水平和所能承担的费用选取国内货物运输基本险、综合险及各种附加险进行投保。(2)如果是国外货物运输,就要进行国际运输货物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险种繁多,条款内容较复杂,例如,海上保险中的一般附加险就有11种、特别附加险6种;邮包运输保险包括海、陆、空三种运输方式或联运方式中的邮包保险责任。在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时,除了需要选择合适的险种(包括附加险),还要选择适用的保险条款(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条款、伦敦保险协会条款,等等),以保证在发生保险事故时,通过理赔使被保险人利益能得到保障。(3)运输和搬运活动离不开相应的运输工具,因此还要对运输工具进行保险,根据不同的运输工具及其风险可选择的险种主要有: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及其相应的附加险种。
3、储备和库存活动中的保险对策
首先应对储备物资的仓库及其内部的相关设备和器械进行保险,可选择的险种有:财产保险、财产一切险;仓库中的货物应与仓库一起办理相同的保险,仓储的货物种类、危险程度是决定费率的关键因素。对于以经营仓储业务为主业的企业,应要求保险公司为自己承保专业性、风险针对性较强的仓储险。
4、生产活动中的保险对策
针对生产活动中物流存在的多种的风险,可采取多险种同时投保的方法。可以进行选择和组合的险种有:财产保险或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等。
5、配送及其他服务活动中的保险对策
配送活动离不开运输和仓储,因此可根据配送活动的具体情况,对运输和仓储活动保险对策中的保险险种加以灵活运用和组合,形成配送活动中的保险对策。
在其他服务活动、特别是面对终端客户的服务中,还应对客户所面临的风险加以考虑,要求提供产品的企业为其产品投保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6、其他保险对策
物流与其他行业一样,都离不开人,为了保障物流活动连续进行,因此应对处于物流活动全过程中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相应的医疗和养老保险;对于那些处于特殊或关键工作岗位的人员还可以办理雇员忠诚保险,将由于客观因素对人造成的伤害和影响,而最终导致物流活动的损失风险提前化解和降低。由于医疗和养老保险险种在不断更新和变化,且存在着地区性差异,本文不再一一述及。
物流活动各个环节的风险的存在,最终都会影响物流企业利润的实现,因此利润损失保险也是可以进行选择的保险险种之一。但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如物流企业经营、财务等相关情况、是否可保风险等),而且必须是在投保了其他相关险种的保险后,才可以投保。
由于物流业本身的特点,使信用在物流业中愈发重要,因此对由于人为的因素、特别是骗货和骗取货款的风险如何控制和管理,也是保险对策所应涉及的。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可以承保此类风险。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各保险公司尚未对物流业办理此类保险,对于此类风险目前只能运用其他可承保险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行业制裁等)加以控制和管理。
总之,根据物流业的发展和物流具体活动的变化,随时选择不同的险种进行组合和投保、开发和设计新的险种化解和分散物流业的风险,控制和降低其风险损失,是现代物流保险对策的目的所在。
Ⅲ 海上保险中的风险类别如何划分
这得看你买什么险了,海上有意外沉船,天灾,被撞,故意伤害
Ⅳ 风险、风险管理和保险三者之间的关系
风险管理与保险有着密切的关系,两者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人类处置风险的强有力手段。
(一)风险是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共同对象
风险的存在是保险得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原因与条件,并成为保险经营的对象。但是,保险不是唯一的处置风险的办法,更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以保险。从这一点上看,风险管理所管理的风险要比保险的范围广泛得多,其处理风险得手段也比较保险多。保险只是风险管理的一种财务手段,它着眼于可保风险事故发生前的防预、发生中的控制和发生后的补偿等综合治理。尽管在处置风险手段上存在这些区别,但它们所管理的共同对象都是风险。
(二)保险是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管理又是保险经济效益的源泉
1.风险管理源于保险。从风险管理的历史上看,最早形成系统理论并在实践中广泛应用的风险管理手段就是保险。在风险管理理论形成以前的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主要通过保险的方法来管理企业和个人的风险。从20世纪30年代初期风险管理在美国兴起,到20世纪80年代形成全球范围内的国际性风险管理运动,保险一直是风险管理的主要工具,并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地位。
2.保险位风险管理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科学资料。由于保险起步早,业务范围广泛,经过长期的经营活动,积累了丰富的识别风险、预测与估价风险和防灾防损的经验和技术资料。掌握了许多风险发生的规律,制定了大量的预防和控制风险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所有这些都为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风向管理是保险经济效益的源泉。保险公司是专门经营风险的企业,同样需要进行风险管理一个卓越的保险公司并不是通过提高保险费率、惜赔等方法来增加利润的。它是通过承保大量的同质风险,通过自身防灾防损等管理活动,力求降低赔付率,从而获得预期的利润的。作为经营风险的企业,拥有并运用风险管理技术为被保险人提供高水平的风险管理服务,是除展业、理赔、资金运用等环节之外最为重要的一环。
(三)保险业是风险管理的一支主力军
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除了不断探索风险的内在规律,积极组织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之外,保险业还造成了一大批熟悉各类风险发生变化特点的风险管理技术队伍。他们为了提高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在直接保险业务之外,还从事有效的防灾防损工作,使大量的社会财富免遭损失。保险公司还通过自身的经营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宣传,培养国民的风险意识,提高社会的防灾水平。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职能,更多的是通过承保其他风险管理手段所无法处置的巨大风险,来为社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所以,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支主力军。
Ⅳ 我国海运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保障的风险、损失和保障的险别之间的内在联系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Marine Insurance Clauses of Cargo, edited on Jan. 1~(st) in 1981 by People 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CIC条款)。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简称F.P.A.
with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 w.p.a.
一切险(all risks)简称A.R.
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分别为:
1.平安险,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其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B.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C.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D.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E.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F.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G.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H.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
2.水渍险,该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该险除包括水渍险的责任范围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串味异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钩损、碰损破碎、锈损等原因。注意,一切险是最高险,责任范围最广。它除了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外,还包括保险标的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所谓外来原因系指一般附加险所承保的责任。所以,一切险实际上是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和。
以上资料来自保运通网站
Ⅵ 保险在我物流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可以保障你的货物损失,可以保障你的员工安全,可以保障你的财务损失,可以保障你的财产损失,更可以保障老板的财产安全。
一个企业的资产越大,面临的风险也就越大,在风险的面前损失也就越多,希望有机会帮你分解!
Ⅶ 如何理解保险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
首先要知道如何面对和处理风险.在风险管理只是里是这样说的.风险管理分为以下几种.1:避免 2:防止 3:自留 4: 转移 分析下.1:避免. 比方我知道山上有老虎.会吃人.我选择绕道而行.2:防止. 我知道山上有老虎.会吃人.我带上猎枪.3:自留. 我知道山上有老虎.会吃人.我碰运气.能遇到老虎就被吃.不能遇到.就命大.4:转移. 我知道山上有老虎.会吃人.我租赁一个武松. 遇到老虎就让他们帮我打.在实际的生活中.保险就是处理风险的一种手段.风险是不确定的因素.而保险是 在这种不确定因素导致了一定的伤害或者损失结果之后.补偿给受害人.风险管理目标是科学地处置风险、控制损失,以最小的成本付出,获得最大限度的安全保障。也就是说只要有风险的存在.保险就会存在.他们是一种因果关系.希望以上答案对你有帮助。
Ⅷ 正确理解海运保险中的“一切险”
海上货物运输基本险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必选险种。基本包括一般货物险以及特别货物险。
一般货物险按照保险责任范围的大小,海运保险可分为一切险、水渍险以及平安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最大,水渍险与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于水渍险负责海上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部分损失,而平安险则不负此项责任。
在两类五个险种中,投保人必须根据货物特性和运输条件从中选定一种作为基本险。特别货物险分为收装桐油险和冷藏货物险两种。
在此基础上, 如果投保人愿意, 可以选择一些附加险投保。没有投保基本险的保险合同无效。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 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尖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 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它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 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火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