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对对方的实际损失应当全额赔偿,具体项目要根据对方的伤情,比如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车辆维修费、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等。
二、保险公司是在你的赔偿范围以及你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Ⅱ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应该承担哪些赔偿项目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Ⅲ 急!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该作哪些赔偿
1、伤者可以要求你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失费,还有摩托车的修理费,至于陪多少,是由你们之间自行协商的,协商不成的,去法院调解,调解不成的,伤者可以起诉你。
2、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保险公司可以在你购买的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金额内给予赔偿。
3、医疗费:甲类全报、乙类报90%、丙类不能报销;有国产可替代的药物或器具的,进口产品不能报销;必须保留医疗发票及病历,以供保险公司勘验,否则不能理赔;转院必须向高一级的医疗机构转,如果转入同级或低级的医疗机构,就只能选择其中一家医院的费用报销。
这是说保险公司对你去报销的时候的要求,并不影响伤者对你的赔偿诉求。
4、误工费:必须提供工资单和完税证明,才能按工资单所列的金额赔偿误工费,否则只能按当地平均水平赔偿,什么是当地平均水平,问当地交警,他们知道的。
这是说保险公司对你去报销的时候的要求,并不影响伤者对你的赔偿诉求。
5、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保险公司有具体规定,各地各公司均有所不同,请和你自己的保险公司联系咨询。
以上所说的都是是说保险公司对你去报销的时候的要求,并不影响伤者对你的赔偿诉求。
也就是说你和伤者之间只能是商量着来,你可以把保险公司的条款搬出来,告诉他这不能赔,那不能赔,但是他完全可以忽略你搬出来的条款,还是跟你要钱,而且他也要得很正当。因为以上这些条款都是保险公司对你的约束,对伤者来说是没有约束力的。
想办法看看摩托车一方有没有责任啊
这样你赔偿可以少一些啊
比如证照不全
行驶证、驾驶证、养路费、验车、交强险(你的车还可以用摩托车的交强险来赔偿修理费)
没有带头盔
有没有喝酒
不要那么快任全责啊
Ⅳ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保险公司会在限额范围内对受害者的损失予以赔偿,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为12.2万,其中医疗费1万、财产损失2千,其他赔偿11万。商业三者险要根据车辆投保额而定。保险公司具体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如下:
2015年武汉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为:
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二、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三、死亡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以上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求;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二)伤残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5、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这两个标准为2012年的,2013年的暂时还没有颁发,但数额要肯定是增长)。 以城市户口为例,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24852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伤残赔偿系数根据鉴定结论来定。十级伤残就是0.1,九级伤残就是0.2,八级伤残就是0.3,七级伤残就是0.4,六级伤残就是0.5,五级伤残就是0.6,四级伤残就是0.7,三级伤残就是0.8,二级伤残就是0.9,一级伤残就是1.0。
死亡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计算20年。丧葬费:武汉地区上年度6个月的平均工资。
6、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法院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
7、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法院酌定几百元;
8、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事情收入确定。例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凭据就能证明收入情况。如果不能证明收入情况,则根据自己从事的行业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则根据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标准计算。
9、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0、财产损失:根据修理的发票,估价等确定。
(四)其他损失
11、停车、拖车费:根据停车、拖车费收据;
11、车辆损失鉴定费:根据车辆损失鉴定费票据;
12、法医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及因鉴定产生的诊断费收据。
Ⅳ 出了交通事故,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哪些项目
请在此输入您的回答,每一次专业解答都将打造2015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统计①受害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③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注:截至2009年7月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为50元/天
四、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五、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①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十级10%、九级20%......一级100%;
②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注: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注:赔偿年限: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八、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个月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注:扶养年限:①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十一、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十二、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 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十三、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 = 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
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您的权威形象
Ⅵ 出了交通事故,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哪些项目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不需要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一律由保险公司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致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按致害人是否有责任来划分(注意不是按责任大小来划分)。
有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无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商业保险的保险赔偿:
一、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情形:广东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理赔。
(1)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
(2)仅造成投保车辆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
(3)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二、除上述情形以外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般都需以交警的调解书或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作为赔偿依据。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条件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保险公司同意以当事人的协议为赔偿依据当然也可以,不过使用这种方式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Ⅶ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哪些项目给赔付,那些不赔
楼上说的太不直接了。不是专业认识,看不懂的!
1.交通费用,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2.营养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可以适当赔偿点营养费用
3.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没误工费用)
4.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5.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放的证明。
6.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
7.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
以上都是主要的简单的很,其他费用也不要去弄了。手续很麻烦。医院的出院小结和病历卡都是主要的,记得保存。保险公司会做人伤核损,扣除一些费用的,要有心理准备。
Ⅷ 交通事故有哪些保险理赔项目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