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保票据丢失怎么办
多地可以报销,详细请咨询本地专管部门。
参考:
以前在享受社保待遇时,医药费票据丢失将不予以报销。但自2014年1月1日起,随着《黑龙江省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药费票据丢失补办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施行,省直参保人员如果将医药费票据丢失,也可以申请报销。
票据丢失先填申请
参保人员医药费票据丢失,应先填写《黑龙江省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药费票据补办报销申请》,由本人签字确认和所在单位盖章证明。申请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参保患者到医院或药店办理票据丢失补办手续时使用,一份用于单位代办员到省医保局申领参保患者医药费使用。
参保人员持申请到费用发生所在医院或药店办理票据丢失补办的相关材料。
医院和药店出具证明
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在参保人员出具申请后,为参保人员提供原始收费票据底联复印件,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并标明“票据丢失补办,仅供黑龙江省社会医疗保险局报销使用”的字样。
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票据底联复印件的,应为参保人员提供《黑龙江省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药费票据核对证明》,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但住院票据丢失必须提供原始收费票据底联复印件。
用人单位持材料申报
参保人员办理上述事项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医保局规定的医药费申报时限持申请;医院或药店提供的医药费丢失补办材料;符合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的医药费明细、处方、病历等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 医疗费用报销单遗失可以补办吗如何补办
多地可以报销,详细请咨询本地专管部门。
参考:
以前在享受社保待遇时,医药费票据丢失将不予以报销。但自2014年1月1日起,随着《黑龙江省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药费票据丢失补办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施行,省直参保人员如果将医药费票据丢失,也可以申请报销。
票据丢失先填申请
参保人员医药费票据丢失,应先填写《黑龙江省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药费票据补办报销申请》,由本人签字确认和所在单位盖章证明。申请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参保患者到医院或药店办理票据丢失补办手续时使用,一份用于单位代办员到省医保局申领参保患者医药费使用。
参保人员持申请到费用发生所在医院或药店办理票据丢失补办的相关材料。
医院和药店出具证明
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在参保人员出具申请后,为参保人员提供原始收费票据底联复印件,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并标明“票据丢失补办,仅供黑龙江省社会医疗保险局报销使用”的字样。
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票据底联复印件的,应为参保人员提供《黑龙江省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药费票据核对证明》,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但住院票据丢失必须提供原始收费票据底联复印件。
用人单位持材料申报
参保人员办理上述事项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医保局规定的医药费申报时限持申请;医院或药店提供的医药费丢失补办材料;符合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报销规定的医药费明细、处方、病历等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住院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以六安市为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必须要使用就诊票据的原件才可以报销。如果是住院发票等丢失了的,就不可以报销。
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要规范审核流程,采取网络实时审核与费用清单事后审核措施,对病人、病历、处方、收费的真实性、一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审核并定期复核。严格票据审核,必须使用就诊票据原件报销。
而且还要建立健全稽查制度,通过电话查询、入户回访等方式,对参合患者尤其是异地就医或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参合患者进行跟踪核查。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变更支付项目、扩大报销范围、降低或提高补偿标准,严禁虚列支出、提取或变相提取管理费。
(3)医保基金票据遗失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而且还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财务人员须认真核对参合就诊人员的合作医疗证(卡)的有效性,核实身份信息,不得为冒名顶替者办理门诊及住院手续。贯彻知情同意原则,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须履行告知义务。
定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降低入院标准、扩大住院范围,不得在开具处方和报销时将目录外药品(或诊疗项目)篡换成目录内药品(或诊疗项目)。对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通过虚增住院天数、虚报门诊、住院、体检人次,挂床住院。
伪造医疗文书及报销凭证套取新农合基金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医疗机构新农合定点资格直至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追究责任,对违规医务人员可依法吊销执业资格,通报相关违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4. 报销单据财务遗失,应该怎么处理
1、针对已经完成报销的单据,财务遗失掉,这个必须重新补全,因为税务部门是不认可单据遗失这个理由,这个是企业自己的失误,损失自己承担,税务部门会根据遗失单据的数额进行正常征税。除非,相关报销人员能够找到消费单位重新补开发票来处理才能避免税务部门再次征税。
2、针对未完成报销的单据,让报销人员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根据报销的数额找到原消费单位补开发票。
(2)根据报销数额,写清情况说明书,使用其他的与本次无关的消费或业务发票进行冲抵,并经领导签字确认。
(4)医保基金票据遗失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三条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第二十五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二十六条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5. 住院时用医保报销的医保结算单如果丢失可以补办吗
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还是能报销的。
1、一般医保是在住院或者就诊时就应该出具,但是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医院留存的那张发票记账联,复印一份,盖上医院财务章或者发票章,你再拿到报销单位去报销。你拿着这个复印件直接去社保问一下,肯定有其他人也有过类似的情况。问下社保都是怎么处理的。你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准备,然后交给单位。
2、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方法:
(1)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
(2)记得发票编号就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的,去医院出示你的处方,还有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就可以了。
(3)加盖医院印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应该也是可以的。
3、财政部卫生部《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73号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5)医保基金票据遗失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门诊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5。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6。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6. 住院发票丢失,医保能不能报销,如何补办发票
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还是能报销的。
1、一般医保是在住院或者就疹时候就应该出具,但是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
2、医院留存的那张发票记账联,复印一份,盖上医院财务章或者发票章,你再拿到报销单位去报销。你拿着这个复印件直接去社保问一下,肯定有其他人也有过类似的情况。问下社保都是怎么处理的。然后你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准备,然后交给单位。
3、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方法:
(1)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
(2)记得发票编号就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的,去医院出示你的处方,还有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就可以了。
(3)加盖医院印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应该也是可以的。
4、财政部卫生部《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73号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6)医保基金票据遗失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医保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7. 住院发票丢失,医保能不能报销如何补办发票
1.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
2.你记得发票编号就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的,你去医院出示你的处方,还有医疗保险卡身份证。
3.加盖医院印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也是可以的。
(7)医保基金票据遗失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1988年,中国政府开始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国有企业的劳保医疗制度进行改革。199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实行地市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所有企业、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履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义务。
目前,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
在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企业职工的劳保医疗制度,二是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费医疗制度,三是适用于农村居民的合作医疗制度。
参考资料:
医疗保险-网络
8. 住院发票丢失,医保如何报销
医院留存的那张发票记账联,复印一份,盖上医院财务章或者发票章,你再拿到报销单位去报销。
你拿着这个复印件直接去社保问一下,肯定有其他人也有过类似的情况。问下社保都是怎么处理的。然后你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准备,然后交给单位
9. 医保票据丢失怎么补办
医保报销票据丢失补办步骤
1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票据丢失后,应马上到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票据丢失的相关证明,也就是说,必须到其看病的
医院办理丢失证明。
2定点医疗机构有收费票据底联的,应为参保人员提供原始收费票据存根联的复印件,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定点医疗机构无收费票据底联的,应为参保人员提供《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疗费用票据核对证明》,同时加盖财务专用章,证明材料一式两联,底联定点医疗机构留存3年。
3参保人员办理完证明材料后,于医疗费用发生年度的次年4月1日至4月30日持以下资料进行统一申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丢失医疗费用票据补支申请》、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费用证明材料及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处方底方以及检查、治疗等费用明细清单进行费用。
4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于参保人员申报的医疗费用建立台账,认真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