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募基金增值税如何计算
私募直营店为您解答:
征税方式分为两种,一是简易计税方法,二是一般计税方法;前者税率为3%,后者为6%。由于管理费属于私募基金的自营业务,一直都存在增值税,按6%交
Ⅱ 基金管理公司缴增值税时需要缴纳附加税
需要
因为只要缴增值税,必然工缴附加税,它们是一体的。
Ⅲ 基金管理费要如何缴纳增值税
按照规定,纳税人在缴纳了增值税以后,应按照已缴的增值税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但下列情形除外:
自2016年2月1日起,所有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30万元)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适用相关免征政府性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优惠政策。
Ⅳ 私募基金的税收问题有哪些,直接私募如何纳税
直接私募需要缴纳增值税。征税方式分为两种,一是简易计税方法,二是一般计税方法;前者税率为3%,后者为6%。由于管理费属于私募基金的自营业务,一直都存在增值税,按6%交,所以咱就以6%来举例。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个表格,便于理解下面的例子。
看题:假设我成立了一家契约型私募基金,向客户收取了100万元管理费,另外买卖股票获利100万;买卖金融债获利100万。(假设进项税额为零,暂不考虑增值税附加税)
解:
1、管理费征税
100万元的管理费为直接收费金融服务,而这里的管理费就相当于增值税销售额。按照6%税率计算:
根据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那么应纳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000000÷(1+6%)×6%-0]
约5.66万
2、股票、债券买卖收益征税
炒股赚的100万元是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由于是契约型基金,则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1000000÷(1+3%)×3%
约2.91万
买卖债券赚的100万,同上也要征税:=1000000÷(1+3%)×3%
约2.91万
另外,咱们还要注意的是,债券还有利息,假设在持有期间收到金融债和国债利息均为10万元,那么这些利息也是要看“地位”征税的。
金融债利息的10万元相当于贷款服务的销售额,而“地位”高点的国债利息收入则是免税的。所以按照文件的简易计税方法3%税率计算纳税额:=100000÷(1+3%)×3%
约2910
当然,合伙型和公司型私募基金的征税方法与契约型本质上还是一样的,不同的则在于税率而已。
Ⅳ 私募基金增值税怎么算
私募基金属于资管产品简易征收的范畴 去税务局备案简易征收 可按照3%计算增值税 但是备案后关于资管产品的进项不能抵扣 (貌似资管的进项没什么)
Ⅵ 基金的增值税怎么收费
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Ⅶ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增值税怎么交
根据不同分类交税。
增值税是针对应税行为征收的间接税,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其具体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财政部税政司《关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也明确规定“应根据取得收益的性质,判断其是否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应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金融服务”的分类,私募基金增值税应税行为主要表现为:
(1)贷款服务
私募基金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等,均需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其中,上述的“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系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换而言之,如果私募基金投资于银行委贷、企业债券等取得的利息或具有利息性质的收入,应当缴纳增值税。考虑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就“贷款服务”可取得的进项税抵扣有限,财税[2017]56号文之“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规定,实质上降低了“贷款服务”增值税税负。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私募基金因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收增值税。
鉴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已经明确将私募基金纳入证券投资基金范畴,私募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同样适用上述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至于私募基金因买卖外汇、非货物期货等其他金融商品取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则应当按照财税[2017]56号文计征增值税。
当然,私募基金在持有股票期间,可能会取得股票分红。由于股票分红不属于保本性收益,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该等股票分红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畴。
注:这里假设增值税附加=应纳税额×12%。实践中各地增值税附加率会有所不同。
(一)契约型私募基金A当期收到基金管理费50万元(无进项税额)。另外当期买卖公司债,买入价1000万元,卖出价1100万元。期间收到公司债利息50万元,另收到所持有国债利息30万元。
【1.管理费】
50万元为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1+6%)×6%-0] ×(1+12%)
约3.17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基金的管理人。
【2.债券买卖价差】
1100-1000=100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100W÷(1+3%)×3% ×(1+12%)
约3.26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3.债券利息】
企业债利息50万元为贷款服务的销售额,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附加税率)
=50W÷(1+3%)×3% ×(1+12%)
约1.63万
纳税主体:该契约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二)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当期买卖地方政府债,买入价500万元,卖出价502万元。该有限合伙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债券买卖价差】
502-500=2万元为该金融商品转让行为的销售额。本案例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6%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增值税附加税率)
=[20000÷(1+6%)×6%-0] ×(1+12%)
约1267.92元
纳税主体:该有限合伙企业。
Ⅷ 我公司是新成立的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我方为基金的管理方,请问我方要交什么税种,税率是多少
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你是基金管理方A,即是GP。
收税是对收入部分进行收税,GP的收入部分一般为两部分,即:
基金管理费用,税费缴纳方式,这是常规GP收入方式,因为GP一般都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税收增收,营业税和增值税,不同地域标准不同的。所得部分一般3-5%这样一个水准。每个城市的标准不同,同一个城市不同地方的标准也不一样,比如上海,临港,张江,崇明,奉贤,这类税的征收点比较高,反税政策比较好。
投资收益部分,投资收益部分如果按照正常途径是在合伙企业中止后,分配GP收益时征收20%的投资收益税种。一般收益分配都是超过收益一定比例部分按照二八分成的。
总结可以给你举个例子:假设A公司作为GP,发起股权投资基金B,募集资金X元,管理费用1%,投资3年,按照分配后GP所得的投资收益为Y元
那么你的税费:Z=X·1%·3-5%+Y·20%
B发生的费用问题:
你这里理解有个误区,一般股权投资基金B不发生工资这个科目的费用,因为GP已经是作为管理人管理这个有限合伙基金了,所以GP是管理人,员工都是GP的员工,支付公司的账户应该是A公司即GP而不是B(股权投资基金)。
B发生的费用,比如资金存管费用等等,这些是从B中直接扣取的。
Ⅸ 基金注册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取得的创新基金属于政府补助(税收上也成为财政性资金)。
一、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的确认
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二、税务处理
企业取得财政性资金税收上分为符合政策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不征税收入和征税收入。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贵公司首先根据上述政策确认取得的创新基金是否为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不征税收入。如属于不征税收入税收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同时要求专款专用(从资金的角度可以混用但最终会计上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企业所得税汇算时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及《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等表进行调整。
Ⅹ 请问基金的收税率是多少
基金收益不用上税。只需要买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买入基金的手续费
投资者买基金首先要支付“销售手续费”。投资者在基金发行期买基金,这个“销售手续费”又叫“认购费”。目前国内基金的销售手续费费率一般在基金金额1%—1.5%之间。如果你是在发行期结束后买入基金,这项手续费叫“申购费”。
一般来讲,基金公司为了吸引投资者在基金发行时买基金,认购费率比申购费率要便宜一些。为了使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有些基金公司还推出了后端收费模式,即在投资者买基金的时候不收手续费,而将此项费用延迟到投资者赎回的时候再收取。但如果投资者持有基金的时间超过一定期限,赎回的时候便不用付费了。
2、卖出基金的手续费
投资者想不玩了,想把手中持有的基金份额卖掉时,也需要支付手续费,这个手续费又叫“赎回费”。
目前国内基金在赎回的时候,投资者要支付的赎回费,一般在赎回金额的0.5%左右。
同样,为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基金,一些基金公司推出了赎回费随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的收费方式,即持有基金的时间越长,赎回时付的赎回费越少,持有时间长到一定程度,赎回时就可不收赎回费。
根据买卖的有关法规,赎回费的25%是要计入基金资产的,其目的是用以补偿没有赎回的投资者可能遭受到的损失。
3、基金管理费
基金是委托专家理财,除了买入卖出环节上要支付手续费以外,还要给为你理财的专家,也就是基金公司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目前国内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一般在0.3%—1.5%之间,视投资目标和管理的难易程度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般而言,收益和风险较高的品种,管理难度也较大,如股票型基金,管理费较高;而收益和风险较低的品种,如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费较低。
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和销售费、赎回费不同。后两种费用是在买卖基金的时候支付或从赎回款中扣除,而管理费则是从基金资产中扣除。在实践中,一般是每天计算,从当日的净值中扣除,投资人不需要额外拿钱出来。但你在持有而领取分红或赎回时实际上支付了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