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叫贴息
贴息
贴息的全称是“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如果您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的缴存人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可以申请贴息,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是根据您的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的。商业银行给您发放贷款,贴息额是以您能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为基础,用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出的利息差额,这部分差额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给您个人。贴息业务是公积金贷款有力的补充,所以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能申请贴息。具体某一房屋项目能否申请,请您咨询开发商。
选择贴息对于借款人来说有不少好处,首先所有的贷款手续都有律师代办,您可以免去了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评估事务所、担保中心、和放款银行之间奔波;其次贴息业务不需要对抵押物进行评估,为您节约费用;第三,贴息业务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为您提供担保,担保中心为贴息业务的借款人统一购买了融合财产损失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内容的保险,全方位保障您的利益;第四,贴息业务的实质是一笔商业贷款,放款的速度和商业贷款的放款速度一样快,并且您还能在付房款时享受贴息业务专有的折扣。
② 什么叫贴息 反贴息
“贴息”是“贴现利息”的简称,又称“贴水”。 贴现利息(Discount Charges)是指汇票持有人向银行申请贴现面额付给银行的贴现利息; 实付贴现金额是指汇票金额(即贴现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后的净额,即汇票持有人办理贴现后实际得到的款项金额。 按照规定,贴现利息应根据贴现金额、贴现天数(自银行向贴现单位支付贴现票款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一天止的天数)和贴现率计算求得。
编辑本段贴息的计算
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日贴现率 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 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凡是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时间。 贷款贴息指用于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市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借款人本人贷款期内不支付利息,贴息最长不超过两年,展期不贴 住房贴息 贴息的全称是“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如果您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的缴存人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就可以申请贴息,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是根据您的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的。商业银行给您发放贷款,贴息额是以您能享受贴息的贷款额度为基础,用公积金贷款利率和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出的利息差额,这部分差额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给您个人。贴息业务是公积金贷款有力的补充,所以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能申请贴息。具体某一房屋项目能否申请,请您咨询开发商。 选择贴息对于借款人来说有不少好处,首先所有的贷款手续都有律师代办,您可以免去了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评估事务所、担保中心、和放款银行之间奔波;其次贴息业务不需要对抵押物进行评估,为您节约费用;第三,贴息业务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为您提供担保,担保中心为贴息业务的借款人统一购买了融合财产损失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内容的保险,全方位保障您的利益;第四,贴息业务的实质是一笔商业贷款,放款的速度和商业贷款的放款速度一样快,并且您还能在付房款时享受贴息业务专有的折扣。
③ 保单贴现是什么
上周的股市表现可谓人神共泣:恒指,沪指,标普500指数均上演了历史性大跌,期货市场更是惨不忍睹。我们在安慰自己这是技术性调整的同时,尼总向大家推荐一款无惧市场波动的美元固定收益类产品-保单贴现基金。
1什么是保单贴现
我知道什么是保单,也知道什么是贴现,但放在一起就不明白了,而且还可以投资?
先介绍一下保单贴现的历史。上个世纪80年代,艾滋病在美国爆发,保单贴现应运而生,这使艾滋病人通过出售自己的人寿保单给金融机构,获得治疗艾滋病的费用。同时因为艾滋病人的存活期并不长,所以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他们身故后,保险公司给付的赔偿金来获得利润。
专业地讲,保单贴现是指保单持有人将一张正在生效的人寿保单以高于保单现金价值、低于保单保额的价格出售给第三方。保单贴现完成后,第三方将成为这张保单新的拥有者,继续为保单缴纳续期保费,并在被保险人身故时获得保单的理赔金额。
说人话,就是你买了一张人寿保单,每年交1万,一共交20年。当你交到第10年的时候,因为某种原因(例如想用钱、觉得被忽悠之类),想退保。但你已经交了10万,此时只能退2万,退保会有巨大损失。这时有一家公司(下称公司A)站出来说,不用退保,你把保单转让给我,我帮你交保费,同时马上给你11万,于是你就爽快答应了。
你拿到一笔可观的钱(比保费多),满意而归。那公司A还要继续帮你缴保费,它图个啥?自然是图你身故之后的赔偿金。别忘了,你买的人寿保单是有人寿赔偿金额的,假如赔偿金额为60万,那在你身故之后,这60万的赔偿金就是公司A的了。大吉大利,如果你在转让保单后的第二年身故(交了一年保费),那么公司A在第二年就可以拿到保险公司60万的赔偿金额。
公司A的投资回报率为60/(11+1)=500%
除去这种极端例子,因为受保人不可能立即身故,A公司的平均回报率在15%以上。
|要做保单贴现,必须满足五个条件:
保险必须为人寿保险
受保人的年龄要在65岁以上
保险要有现金价值
保险的持有人可以变更为机构(比如上文中的公司A)
保险的受益人可以变更为机构(比如上文中的公司A)
|满足上述条件之后,保单贴现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受保人购买保险,持有到一定年龄(必须65岁以上)
受保人把保单转让给金融机构,领取转让金额
金融机构把保单持有到受保人身故,获得赔偿金额,或者金额机构把保单转卖给其他的机构,获得相应利润
2保单贴现的市场规模
美国是保单贴现的主要市场,因为美国的大部分人寿保险可以同时满足这个特点:可以更改保单持有人及受益人为机构。
据高盛的研究报告,保单贴现的市场在2016年已经达到483亿美元,并预测之后会以超过40亿美元每年的速度增长。
3我们需要怎样投资保单贴现行业
既然我们要投资保单贴现,所以我们的角色就不会是把保单卖给金融机构的保单持有者了,而要和金融机构一起,通过购买保单,出售保单或持有保单到受保人身故来获利。
|通过基金是个人投资者投资保单贴现的最佳方式。
以下是某款保单贴现基金的部分信息
基金优势
潜有力的保单贴现市场
从前文中可以看出,保单贴现市场在2016年规模已经达到600亿美元,并以超过40亿美元每年的速度增长。
受金融市场的波动小
从下图可以看出,保单贴现基金的收益与股票、债券以及房地产市场关联性小,所以受到金融市场的波动也小。同时在美国的保险行业,人寿赔偿的成功率很高,基金公司购买的保单也都来自评级较高的保险公司。
红线为保单贴现基金收益率,同股票、债券及房地产相比,受市场的波动性较小
收益率较高
基金的预期纯收益在10%-15%左右,对于波动小的稳定型基金来说,收益的“性价比”较高。
风险管理
任何投资产品都会有风险,那保单贴现基金的风险点在哪里呢?
长寿风险
风险点:受保人的寿命越长,身故赔偿回笼的资金就越晚,所以受保人的寿命和基金的收益成反比。
根据研究得出,当受保人的生存月数为75时,受保人的生存概率为55%,基金的内部预期收益为15%。受保人生存月数越长,投资的回报率就越低。
规避方式:基金公司需要采用适当的短期持有策略,例如在二级和三级市场出售保单,来获得收益的稳定性,从而规避长寿风险。
信用风险
风险点:当受保人身故后,如果保险公司出现债务危机或者倒闭情况,导致人寿保单不能赔付,以致理赔资金不能回笼,从而影响收益。
规避方式:事实上,从保单贴现行业成立以来,美国没有一家保险公司随意拒绝有效的保险索偿。同时保险公司破产之后,都会被另一家保险公司收购,客户的正常赔偿不会受到影响。
基金公司在选择保单的时候,需要同时选择不同保险公司的保单,另外要选择高评级的保险公司,从而规避风险。
流动性风险
风险点:如果保单不能很快在市场上出售,同时又面临较多客户赎回基金,必定造成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影响后续的资金投资。
规避方式:基金公司需要运用业界网络,迅速找到合适买家,出售保单。例如优质的基金公司可以在自己购买保单之前,找到三级市场的可靠保单买方。同时基金公司可以规定基金锁定期,规避大额赎回造成的流动性风险。
4保单贴现在中国
2018年1月8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国内的保单贴现业务做了制度上的铺垫,其大意如下
保单贴现机构实缴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保单贴现的产品必须为普通型终身寿险、普通型两全保险和普通型年金保险;
贴现保单生效时间需超过2年,香港保险不能在中国内地的保单贴现机构进行贴现;
自保单贴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收到保单贴现资金15日内,原保单持有人有权解除保单贴现合同(这个类似于保单的犹豫期)
总之,保单贴现是一个新兴的优质行业,它既解决了受保人对现金流的要求,又降低了保险公司的退保率,同时创造了新的利润点。
④ 办完了贴息贷款又交了社保,还能贴息吗
你办完了贴息贷款,又交了社保,还可以享受贴息贷款的政策,只要你征信良好,按时还款就可以。
贴息贷款,是这样的情况。
“贴水”又称“贴息”,“贴息”是“贴现利息”的简称。
贴水贷款指用于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市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借款人本人贷款期内不支付利息,贴水最长不超过两年,展期不贴。
贴水贷款
贴水利息是指汇票持有人向银行申请贴现面额付给银行的贴现利息;
实付贴现金额是指汇票金额(即贴现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后的净额,即汇票持有人办理贴现后实际得到的款项金额。
按照规定,贴现利息应根据贴现金额、贴现天数(自银行向贴现单位支付贴现票款日起至汇票到期日前一天止的天数)和贴现率计算求得。
贴水利息的计算
贴水利息
贴水利息=贴水金额×贴水天数×日贴水率
日贴现率
日贴现率=月贴现率÷30
实际付款金额
实际付款金额=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贴水相关解释
凡是承兑人在异地的,贴水、转贴水和再贴水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时间。
选择贴水贷款对于借款人来说有不少好处,首先所有的贷款手续都有律师,您可以免去了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评估事务所、担保中心、和放款银行之间奔波;其次贴息业务不需要对抵押物进行评估,为您节约费用;第三,贴息业务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为您提供担保,担保中心为贴息业务的借款人统一购买了融合财产损失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内容的保险,全方位保障您的利益;第四,贴息业务的实质是一笔商业贷款,放款的速度和商业贷款的放款速度一样快,并且您还能在付房款时享受贴息业务专有的折扣。
申请方法
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申请贷款的一般流程包括自愿申请、审查推荐、承诺担保和发放贷款四个步骤。
1、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户口或经营所在地的基层就业平台(有的可直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证件或有关证明。
2、审查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推荐给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机构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受托运作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担保机构。
3、承诺担保。担保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项目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承诺担保手续。
4、发放贷款。对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借款申请人,经办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后签订合同、发放贷款。经办银行是指与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各级各类金融机构。
⑤ 贴息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贴息贷款
贴息贷款是指贷款人从商业银行获得的贷款利息由政府机构或者是民间组织全额zhuan或部分承担,贷shu款人只需要归还本金或者是本金加少许利息。贴息贷款一般为政府性质发放的贷款,利息不用借款人承担或象征性承担。
深圳自主创业贴息贷款基本要求:
1、深圳户籍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前)
2、在深圳企业内缴纳社保满6个月
3、必须是公司的持股股东(不低于10%);
4、个人或已婚负债不高于5万元(房贷车贷助学贷款不算);
5、有实际办公场地真实经营需配合拍照银行核实
2021年,创业贷款个人最高60万,利息水平不超出一年LRP+50BP,,那么贴息标准是LRP-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予以贴息,市场基准利率3.85%,也就是说创业贷款年化4.35%,贴息1.5%,相当于年化2.85%,月息2.375厘,贷款周期3年为一期,最多申请3期,也就是9年,贷款延续第二期需提前2个月向银行做出申请。 创业贷款到期申请贴息后,在半年至一年的时间内贴息!“
这么低利息的贷款是不是人人都可以申请?
答案:并非如此,基本上面向的群体,深户及港澳居民!
⑥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颁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1996年5月15日颁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20日颁布
6.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颁布
7.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颁布
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9年颁布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年12月27日颁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年12月27日颁布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颁布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年10月28日颁布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7月2日颁布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
15.经纪人管理办法1995年10月26日颁布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颁布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颁布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10月27日颁布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5年12月28日颁布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年7月5日颁布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997年12月29日颁布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26日颁布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11月7日颁布
24.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2003年12月8日颁布
2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2003年12月5日颁布
2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核查制度(试行)》的通知2003年1月3日颁布
2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
28.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2002年04月18日颁布
29.贷款通则1996年06月28日颁布
30.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2003年3月24日颁布
3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进出口收付汇逾期未核销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3年3月13日颁布
32.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2003年4月9日颁布
33.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3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2003年4月4日颁布
35.关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的决定2003年4月26日颁布
3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规定2003年4月9日颁布
3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12月2日颁布
38.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颁布
39.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1988年5月18日颁布
40.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2003年5月26日颁布
41.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6月26日颁布
42.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02年3月1日颁布
43.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03年颁布
44.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3年6月24日颁布
45.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1992年5月15日颁布
46.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47.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2003年6月18日颁布
48.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颁布
49.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
50.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8月29日颁布
51.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8月28日颁布
52.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003年9月9日颁布
53.边境贸易外汇管理办法2003年9月22日颁布
54.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2003年09月03日颁布
55.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9月18日颁布
56.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2003年10月3日颁布
57.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0月16日颁布
5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10月28日颁布
59.外币代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5月28日颁布
60.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颁布
61.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11月12日颁布
62.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2003年12月01日颁布
6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03年12月1日颁布
64.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2003年9月29日颁布
6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03年12月11日颁布
66.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2003年10月9日颁布
67.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2003年12月15日颁布
68.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2003年12月15日颁布
69.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12月27日颁布
70.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
71.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管理办法2003年9月29日颁布
72.《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补充规定2003年12月7日颁布
73.《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2003年12月7日颁布
7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2月31日颁布
75.《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2003年12月9日颁布
76.《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2003年12月9日颁布
77.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2月4日颁布
78.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2004年1月15日颁布
79.世界银行技术援助项目(分项目)管理办法2003年12月25日颁布
80.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2001年11月16日颁布
81.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2004年2月12日颁布
82.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2004年4月1日颁布
83.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2004年2月14日颁布
84.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年3月1日颁布
85.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3月8日颁布
86.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2004年颁布
87.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2004年8月17日颁布
88.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暂行办法2004年3月25日颁布
89.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04年4月2日颁布
90.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2004年4月6日颁布
91.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03年12月30日颁布
92.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颁布
93.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4年2月23日颁布
9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2004年4月12日颁布
95.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1月13日颁布
9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5月13日颁布
97.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04年颁布
98.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2004年颁布
99.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2004年4月8日颁布
100.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2004年5月27日颁布
101.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4年6月8日颁布
10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2004年6月19日颁布
103.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04年6月14日颁布
104.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2004年6月23日颁布
105.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004年6月11日颁布
10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6月25日颁布
107.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2004年6月17日颁布
108.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04年6月4日颁布
109.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8月9日颁布
110.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004年7月27日颁布
111.汽车贷款管理办法2004年8月16日颁布
112.商务部国内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8月9日颁布
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7月26日颁布
11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4年8月28日颁布
115.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2004年7月15日颁布
116.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8月16日颁布
117.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2004年8月25日颁布
118.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8月11日颁布
119.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8月11日颁布
120.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2004年8月11日颁布
121.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8月23日颁布
122.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8月23日颁布
12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04年9月5日颁布
124.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4年9月17日颁布
125.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9月15日颁布
12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工作暂行办法2004年8月30日颁布
127.经纪人管理办法2004年8月28日颁布
128.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2004年9月15日颁布
129.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04年9月22日颁布
130.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2004年9月16日颁布
131.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04年9月15日颁布
132.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9月29日颁布
133.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9月29日颁布
134.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9月29日颁布
135.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4年10月12日颁布
136.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2004年10月18日颁布
137.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2004年10月9日颁布
138.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10月18日颁布
139.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04年9月23日颁布
140.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9月29日颁布
141.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11月8日颁布
14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2004年10月30日颁布
143.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2004年11月11日颁布
144.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2004年10月29日颁布
145.外汇领域反洗钱信息分类管理和核查工作管理规定2004年10月27日颁布
146.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业务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规定2004年10月30日颁布
147.拍卖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日颁布
148.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2004年12月7日颁布
149.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2004年10月25日颁布
150.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11月30日颁布
15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2000年6月2日颁布
152.基层人口计生专干特困家庭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2004年10月12日颁布
153.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12月1日颁布
154.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2004年12月15日颁布
155.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2004年10月19日颁布
156.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04年11月5日颁布
157.保险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0日颁布
158.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11月30日颁布
15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04年12月7日颁布
160.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12月15日颁布
161.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04年12月30日颁布
162.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4年12月30日颁布
163.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2004年12月29日颁布
16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2004年12月28日颁布
16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2004年12月28日颁布
166.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2004年12月25日颁布
167.进口付汇差额核销管理办法2004年12月3日颁布
168.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2004年11月10日颁布
169.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12月10日颁布
170.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171.煤炭经营监管办法2004年12月27日颁布
172.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05年1月12日颁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⑦ 保险红利是怎么算出来的购买分红险避免误区
购买分红险时,要注意避免一些误区,分红险既然是保险,保障还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投资。红利作为附加的投资功能,既然可能有回报,就同样存在风险,红利为“0”的可能一样存在。章欣(化名)自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很爱顶真的人,但是这次却是真的和保险公司顶上了。事情仍要从三年前讲起:2003年初,章欣在单位同事的推荐下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五年期贴息式储蓄”,对方给的承诺是“该业务每年有4.6%的投资回报,同时保险公司还会有一定的现金奖励”。但是保险公司一直以红利计算具有很强专业性、计算过程十分复杂等为由,迟迟未予答复。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享有一定的知情权,保险公司有义务向投保人提供其有权知情的保险内容,但是分红保险红利的计算是一个复杂而枯燥的过程,需要由专业的保险精算人员进行计算得出。如果将整个计算公式和计算过程向所有投保人明示,大多数投保人无法理解。此外,红利的计算公式和计算过程中还涉及保险公司的商业信息。因此,保险公司只能直接以《红利通知书》的形式告知投保人实际可得的红利金额,而省略了复杂枯燥的数学计算公式和过程。这可以代表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态度。章欣显然对保险公司这种不履行如实告之义务及擅自剥夺投保人知情权的行为极为不满。保监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第21条规定,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应至少向保单持有人递送一次分红业绩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分红保险经营状况及公司分红政策、费用支出及费用分摊方法(采用固定费用率方式的除外)、本年度盈余和可分配盈余、保单持有人应获红利及红利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章欣认为保险公司不应当以“分红保险红利的计算是一个复杂而枯燥的过程”为由而拒绝客户的要求。据了解,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在一个账户下运作所有的从市场上获得的分红险保费;至于投资范围,分红险账户的投资品种主要包括了各种常规的保险资金投资项目,例如债券、大额协议存款等固定收益产品。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放开,还可以进一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待一个财务年度之后,保险公司从账户余额中减去一些常规费用及提取准备金后,再得出利润,保险公司和保户之间“三七开”,但是根据分红险的特点,保户并不能随时得到有关信息。目前一些新型保险产品比较突出产品的收益性。对于消费者来说,需要弄清楚自己的真实需求和各种金融产品不同特性,而对保险公司来说,则应当更重视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工作,尽量减少争议。不过,保险业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士提醒,购买分红险时,还要注意避免一些误区,分红险既然是保险,保障还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投资。红利作为附加的投资功能,既然可能有回报,就同样存在风险,红利为“0”的可能一样存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⑧ 有人寿、平安保险公司5年协议存款找口子,一次性贴息3.5% 这里的贴息是指我要付给中介的吗
你说的是银行贴息存款吧,这个一般都是秘密进行的。指的是,比如在一年期定期存款3.5%年息的基础上,拉存款的人再额外给你3.5%的利息,一般是一次性预付,但是需要你开具存款证明,并把正本交给对方以便保证存款冻结预定时间。
⑨ 抚顺养老保险贴息借款新做法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自09年1月1日起长春市助保政策全面升级,采取“政府贴息贷款与政府担保低息贷款相结合”方式,将基本解决长春市生活困难人员难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问题。这是继长春市实施近一年的“政府贴息贷款帮助国有企业困难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试点政策之后一次“助保”政策的全面调整,以确保困难人群接续养老保险。
据了解,08年,长春市为解决接近退休年龄的国有企业解除关系人员接续养老保险问题,启动了政府贴息贷款工作,这是政府帮助生活困难群体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一项创举。通过近一年的试点,已经有500多人通过政府贴息贷款接续了养老保险关系。
《实施意见》指出,政府贴息贷款主要针对国有或集体企业改革、改制、破产等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当中,已经参加了社会保险但因生活困难而中断缴费,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而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在经办银行提供优惠利率的同时,政府为借款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前的贷款利息买单,待借款人领取养老金后,在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用养老金偿还贷款本金和剩余利息。
政府担保低息贷款主要针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以下,并且已经参保缴费5年以上”,由于家庭生活困难中断缴费,并具有长春市户口的“4050”人员。经办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由借款人自行承担贷款利息,借款人领取养老金后按月偿还本息。
保而不包,分类实施,鼓励自立,主动缴费。政府贴息贷款、政府担保低息贷款这一政府“助保”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保障特困群体晚年的基本生活,总的原则是“保而不包,分类实施”,对生活极其困难的人员实施救助,给予政府贴息贷款;对生活相对困难人员提供政府担保低息贷款;鼓励有能力缴费人员不依赖政府帮助,主动履行缴费义务。
⑩ 保险公司业务员以贴息奖励忽悠买保险,是什么性质
这个也是带有返佣性质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