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债使用审计和其他审计有什么不同
国债审计即国债资金审计,主要是对国债转贷资金的使用是否用好、用活、按照规定的程序运转,是否提高了使用效率等进行审计。必须抓住国债项目报批程序、国债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这三条主线。通过评价其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保证有限的资金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Ⅱ 发债审计具体是做什么的
为确定企业的净资产进行审计,通常发债审计的企业是以自身的净资产作为企业发行债券的担保,所以要审计确定净资产。
Ⅲ 什么是发债审计
发债是指新发可转换债券。而转债是投资人购买的一家公司发行的债券,在指定期限中,投资人可以将其按照一定比例转换成该公司的股票,享有股权的权力,放弃债券的权力;但是如果该公司的股票价格或者其他条件对投资人持有股票不利,投资人可以放弃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权力,继续持有债券,直至到期。
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发债审计是指针对发债可行性的审计。
1、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债券分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由于经济体制演变的原因,企业债是我国的特点,在发达成熟的资本市场上,一般来说企业债就是公司债。但我们国家严格区分了企业债和公司债,所以我认为发债审计可以分为发行企业债审计和发行公司债审计。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等可以基本相同。
2、从目前来看,企业债和公司债都要经过发改委。这是发行核准阶段。上市阶段一般要经过交易所或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机构的核准。
3、无论是企业债还是公司债发行,都需要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审计,目前发改委或证监会等部门没有专门针对企业债和公司债发行的披露要求。从监管角度看,可参照IPO三年一期的格式披露近三年财务报表信息。
4、发债审计工作的重点,主要包括:
(1)发行人的净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准确性等;
(2)近三年盈利数据(尤其是可供分配利润等数据)的详细核查;
(3)发行人的负债规模核查,有无隐匿债务;资产规模近三年有无虚增等;
(4)内控有效性调查。(注:内控有效性调查环节,从监管角度看,没有法定义务要提供相关调查报告,但从风险角度看,审计时还是需要认真对待的)。
(5)审计数据及时与发行人及中介各方沟通。
(6)如果是公司债,一般情况下,审计之前,还需要开展财务尽调工作,应当重视此工作,尽调可以给后面的审计工作提供铺垫和很多审计“引子”等。
5、发债审计和一般年度审计的区别主要在于发债审计可以理解为非标的详式审计,报告使用对象、报告格式、审计程序、审计人员的要求、审计底稿及其复核等方面都不一样。
Ⅳ 国债项目与政府投资项目有何区别
记账式国债是指不需印制券面及凭证,而是利用账户通过电脑系统完成国债发行、交易及兑付的全过程。记账式国债可以记名、挂失,安全性较好,而且发行成本低,发行时间短,发行效率较高,交易手续简便。
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在我国几乎是同时诞生,它以填具“国债收款凭证”(凭证上记载购买人姓名、发行利率、购买金额等内容)的形式记录债权。
储蓄国债是指偏重储蓄性质的一种债券品种,即是指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电子方式记账的、不可流通的记账式国债,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储蓄国债的票息较为市场化。若提前兑付要扣除一定利息。投资者要想购买储蓄国债主要通过试点的柜台网点,享受税收优惠。储蓄国债可行使多种债权权利。如可申请质押贷款、赠与转让、继承、挂失、作为资产证明等。
Ⅳ 国债收入在会计上怎么处理
国债收入在会计上的处理: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国债利息收入,是免交企业所得税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需要在应税收入里面剔除。
Ⅵ 【审计】债券发行的审计
1、该公司发行债券违反章程规定,以折价方式发行变相为职工谋福利,增加公司利息费用,减少所得税支出,非法折价发行的债券应限期收回2、收回时分录:
借:银行存款50000
贷:应付债券——债券折价50000
Ⅶ 建设单位如何应对国债项目财务审计
建设单位如何应对国债项目财务审计:一、国债专项资金纳入政府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范围。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用途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安排使用国债专项资金,并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京财建〔1998〕894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利用国债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建〔1998〕1084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债转贷资金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建〔1998〕1085号)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按规定及时足额将国债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为确保国债专项资金及时发挥效益,市财政局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将资金分批拨付到有关主管部门或区县财政局;有关主管部门或区县财政局应立即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严禁滞留、挤占和挪用国债专项资金。为便于了解和掌握国债转贷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填列《国债转贷资金分年度使用计划表》(附后),于1998年12月2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三、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主管部门和区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来源管理,督促项目概算中其它来源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其它各种来源的资金,特别是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的到位进度不得低于国债资金到位的比例。配套资金不落实或长期不能到位的,财政部门有权缓拨或停拨国债专项资金。四、切实加强国债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财务管理。国债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的标准开支。经批准的新建项目,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审查项目概算,参与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要由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查工程预算、结算,作为办理工程款拨付和结算的依据;要按规定搞好项目的年度财务决算;项目竣工要按规定搞好竣工验收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各级财政部门要协调项目的主管部门切实开展和搞好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五、切实加强国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国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项目前期准备情况、专项资金下达情况和项目完成情况,不允许擅自挪用国债专项资金,不允许用国债专项资金置换其它已投入的资金,不允许随意扩大工程规模、拖延工期、留下资金缺口。对违规、违纪,挤占、截留、挪用国债专项资金,或工作失职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六、统筹规划,确保按期归还国债转贷资金。各区县财政部门及用自有资金还款的项目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状况,认真做好国债转贷资金的还款规划,按照与北京市财政局签定的借款协议确定的贷款数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认真测算各项还款来源,定出切合实际的分年度还款计划,确保按期归还国债转贷资金。各区县财政部门、各项目主管部门要按年度填报《国债转贷资金还款计划表》(附后),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七、及时准确反馈国债专项资金的使用信息。项目建设单位要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反馈有关情况。并按季度填列《国债专项资金汇总分析表》和《国债专项资金项目分析表》(附后),于每季终了三日内报市财政局,同时着重反映下列情况:1.本地区、本部门申请国债专项资金总额; 2.使用国债专项资金的项目情况;3.国债专项资金到位情况;4.使用专项资金项目的配套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5.项目工程进展情况;6.项目的财务及管理情况;7.国债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8.建议。八、认真做好国债专项资金项目的投资效益分析。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就国债专项资金对推动本行业或本地区经济增长的作用和效果做认真、科学的分析,每季度提交一份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选择一些项目,进行典型解剖,要对国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Ⅷ 建设单位如何应对国债项目财务审计
加强国债市场的法制化建设。健全的可考虑适当增加长期国债的发行数量。随着国债依存度的不断提高,我们应更是由国家财政预算为偿还国债而设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