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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的管理的主要内容

发布时间:2021-07-23 23:53:20

A. 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的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维护投资者和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面向个人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国债。
第三条 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订储蓄国债(电子式)相关政策。
第四条 财政部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债登记公司)为财政部开发和维护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用于管理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额度分配和接收、核对、记录承销团成员销售和持有储蓄国债(电子式)数据;制定数据传输规范,下发系统参数;协助财政部完成资金清算;提供管理信息和投资者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余额复核查询服务等。 第五条 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对象为个人。承销团成员不得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任何机构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可按照本办法等规定持有投资者提前兑取的储蓄国债(电子式)。
第六条 储蓄国债(电子式)以100元面值单位发行和办理相关业务。
第七条 储蓄国债(电子式)从开始发行之日起计息,付息方式分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和定期付息。财政部于付息日或还本日通过承销团成员向投资者支付利息或本金。
第八条 储蓄国债(电子式)按实际天数计息,不计复利(具体计息规则见附1)。本办法生效前发行的各期储蓄国债(电子式)计息规则按原办法执行。
第九条 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可流通转让,可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等。
第十条 储蓄国债(电子式)实行两级托管,国债登记公司为一级托管机构,承销团成员为二级托管机构。国债登记公司和承销团成员分别对一级和二级托管账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
第十一条 储蓄国债(电子式)实行两级资金清算,财政部与承销团成员进行一级资金清算,承销团成员与投资者进行二级资金清算。二级资金清算通过投资者指定的人民币结算账户进行。 第十二条 承销团成员通过各自营业网点柜台和其他经批准的渠道,为投资者办理以下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
(一)为投资者开立个人国债二级托管账户(以下简称个人国债账户),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和个人国债账户相关业务。
(二)为投资者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相关资金清算。
(三)为投资者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付息、还本、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质押贷款等业务,为投资者开立储蓄国债(电子式)持有证明(财产证明)。
(四)进行储蓄国债(电子式)政策宣传,为投资者提供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条件、业务操作规程等信息咨询和国债托管余额查询等服务。
承销团成员应开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处理系统(以下简称业务处理系统)用于支持上述业务的办理。
第十三条 投资者首次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承销团成员开立个人国债账户,用于记载投资者持有储蓄国债(电子式)的期次、数量及变动等情况。投资者在同一承销团成员只能开立一个个人国债账户。
如投资者已经在承销团成员开有个人国债账户用于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投资者可以直接使用该账户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无需重复开户。
第十四条 个人国债账户比照《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5号) 实行实名制,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
第十五条 国债登记公司和承销团成员应依法为投资者个人国债账户信息以及账户内的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情况保密。
第十六条 投资者可到账户所在的承销团成员注销本人托管余额为零的个人国债账户。对于连续5年余额为零的只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的个人国债账户,承销团成员有权予以注销。
第十七条 投资者不可在承销团成员之间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转托管。
第十八条 投资者开立个人国债账户时,需在同一承销团成员指定一个人民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个人国债账户的资金清算账户。投资者可变更资金清算账户。资金清算账户与个人国债账户的开户人须为同一人。
第十九条 投资者可于发行期内到个人国债账户所在的承销团成员认购当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单一个人国债账户认购的单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数量不得超过当期国债个人国债账户最高购买限额。
第二十条 投资者成功认购储蓄国债(电子式)后,承销团成员应向投资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确认书》(标准单据格式见附2)。
第二十一条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到原购买国债的承销团成员提前兑取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储蓄国债(电子式)。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只能按照当期国债提前兑取条件计息,并且要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一定比例向承销团成员支付手续费。承销团成员确认储蓄国债(电子式)数量及相关手续无误后,应立即向投资者支付资金。
第二十二条 承销团成员应于付息日或还本日营业开始前向投资者资金清算账户足额划付利息或本金。
第二十三条 由于个人资金清算账户注销或者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完成二级资金清算,承销团成员应将无法支付的资金设专户保留,待投资者补齐相关手续后再行支付。
第二十四条 因法院判决而扣划给其他个人的储蓄国债(电子式),承销团成员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判决结果办理非交易过户;因法院判决扣划给非个人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判决结果变现后划转资金。
第二十五条 投资者在办理开户、认购、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等业务时,承销团成员应及时在其业务处理系统中准确记录个人国债账户和账户内储蓄国债(电子式)变动情况,并保留完整的指令记录。
如投资者通过营业网点柜台办理上述业务,承销团成员应在办理完上述业务后向投资者提供纸质业务单据,并保留投资者书面指令备查。
第二十六条 承销团成员应至少通过营业网点柜台和电话为投资者提供个人国债账户内储蓄国债(电子式)变动情况及托管余额查询服务,承销团成员记载的并经国债登记公司核查通过的个人国债账户内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余额为投资者持有的储蓄国债(电子式)数额。国债登记公司应建立电话语音查询系统,为投资者提供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余额复核查询服务。
第二十七条 投资者对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余额有疑问的,应先向个人国债账户所在的承销团成员提出咨询;未能解决的,可向当地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反映;仍未能解决的,可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反映。
第二十八条 法定节假日承销团成员应办理提前兑取和还本付息业务。如法定节假日在发行期内,承销团成员还应办理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和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业务。
第二十九条 储蓄国债(电子式)付息日和还本日前若干个工作日起,停止办理当期国债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等与债权转移相关业务和国债质押,付息日起恢复办理。
第三十条 承销团成员不得就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及储蓄国债(电子式)托管服务收取费用。投资者申请开通个人国债账户的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功能,承销团成员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承销团成员办理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个人国债账户凭证的挂失补办和开立财产证明可收取手续费,其中,提前兑取手续费率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其他三项收费标准由各承销团成员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执行。办理其他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如需收费,须报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承销团成员不得因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资金清算而对相关资金清算账户增加收费。 第三十一条 储蓄国债(电子式)采用代销方式发行,每期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发行数量不超过当期国债最大发行额。发行期内,承销团成员在取得的发行额度内对投资者销售,不得委托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发行期结束后,承销团成员未售出的发行额度由财政部收回注销。
第三十二条 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额度分为基本代销额度和机动代销额度,分别按照计划分配和竞争性抓取的方式分配给承销团成员。具体方式为:
(一)发行开始前,财政部将当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最大发行额的全部或部分作为基本代销额度,按比例分配给承销团成员。未分配的发行额度作为机动代销额度供承销团成员在发行期内抓取。
(二)发行期内,承销团成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联网方式按有关规则抓取机动代销额度。抓取申请按时间优先原则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向承销团成员反馈。承销团成员违反规则抓取机动代销额度将被暂停或终止当期国债发行额度抓取。
(三)发行期每日日终,如承销团成员当日实际销售量大于日初未售出基本代销额度,应将未售出发行额度全部退回财政部;如承销团成员当日实际销售量小于或等于日初未售出基本代销额度,应将当日抓取机动代销额度全部退回财政部。
(四)发行期内,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调减销售进度缓慢的承销团成员未售出基本代销额度,调减出的发行额度作为机动代销额度供竞争性抓取。
第三十三条 财政部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公告日至发行开始日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当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当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未售出发行额度由财政部收回注销。
第三十四条 承销团成员应按要求向财政部及时足额缴纳发行款,财政部按双方约定向承销团成员支付手续费。
第三十五条 投资者提前兑取的各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一级资金清算方式分为定期清算和不清算两种。定期清算指,投资者提前兑取储蓄国债(电子式)由承销团成员暂时持有,财政部在指定日期与承销团成员清算资金,并注销相应债权。不清算指,投资者提前兑取储蓄国债(电子式)由承销团成员持有到期。
第三十六条 财政部不晚于付息日或还本日前一个工作日向承销团成员支付储蓄国债(电子式)利息或本金。
第三十七条 承销团成员应于每日营业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将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数据传送至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国债登记公司应对承销团成员传送的业务数据进行核查,并于次日向承销团成员反馈核查结果。承销团成员应于收到反馈当日完成全部数据核对和账务调整工作。
第三十八条 承销团成员首次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前,应将下列材料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一)本单位业务处理系统开发方案。
(二)业务处理系统内部测试报告和国债登记公司出具的联网测试报告。
(三)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单据和相关收费标准。
(四)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如上述各项材料内容发生变更,承销团成员应及时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三十九条 不再具备承销团成员资格的机构,对其托管的尚未到期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应按规定继续办理除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以外的各项业务,并做好相关国债托管和资金清算工作。 第四十条 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对承销团成员和国债登记公司的储蓄国债(电子式)相关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对承销团成员当地分支网点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一条 经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国债登记公司可对承销团成员的二级托管账务进行核查,承销团成员应予以配合。
第四十二条 承销团成员在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过程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者未按照与财政部签订的国债承销协议执行,情节严重的,财政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予以通报,并按照国债承销协议的规定暂停或者终止其执行协议。
在做出最终处理决定前,财政部有权要求承销团成员暂停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业务。
第四十三条 国债登记公司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相关业务过程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财政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予以通报,并建议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四条 以下术语在本办法中的含义是:
(一)发行期:指对于具体期次的储蓄国债(电子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承销团成员向投资者销售当期国债的时间。
(二)提前兑取:指投资者于发行期结束后至还本日前的规定时间内,到原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的承销团成员兑取未到期国债的行为。
(三)质押贷款:指投资者以持有的储蓄国债(电子式)为质押品,向原购买国债的承销团成员贷款的行为。
(四)非交易过户:指投资者或相关利益方因法院扣划、抵债、赠予、遗产继承等非交易原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通过承销团成员办理个人间储蓄国债(电子式)所有权转移的行为。
第四十五条 国债登记公司根据本办法制定《储蓄国债(电子式)相关业务实施细则》,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已按照《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09〕73号)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仍执行财库〔2009〕73号文件有关规定。
附:1.计息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电子式)认购确认书标准单据格式 计息规则
一、一般原则
1. 一年按当年实际天数计算。
2. 票面年利率和由此计算出的提前兑取执行利率的小数保留位数均按以下规定执行:计算过程保留14位,计算结果保留2位(指百分数,例:2.51%),保留位数以下4舍5入。
3. 付息日应计利息、还本日应还本金、提前兑取应计利息和应扣利息以元为单位,计算过程保留14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至分),保留位数以下4舍5入。
4. 提前兑取执行利率和应扣除天数根据实际持有时间(从起息日计算至资金清算日,算头不算尾)和当期国债发行通知规定的分档执行。
5.对于提前兑取一级资金清算,提前兑取结算金额=提前兑取面值金额+提前兑取应计利息-提前兑取应扣利息
对于提前兑取二级资金清算,提前兑取结算金额=提前兑取面值金额+提前兑取应计利息-提前兑取应扣利息-提前兑取手续费
二、固定利率定期付息储蓄国债(电子式)计息公式
其中,f为每年付息次数。
其中,执行利率根据实际持有时间,可取0或者票面年利率,下同。
当前计息年度实际天数为自起息日起对月对日算一年计算的第N+1个整年度的实际天数(N为起息日起对月对日算一年计算的持有整年数,如持有不满一年,N=0)。从上一付息日起实际持有天数为从上一付息日(含)至资金清算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如提前兑取资金清算前该期国债从未付过息,上述计算时,上一付息日为起息日。
其中,当前计息年度实际天数为自起息日起对月对日算一年计算的第N+1个整年度的实际天数(N为起息日起对月对日算一年计算的持有整年数,如持有不满一年,N=0)。
三、固定利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储蓄国债(电子式)计息公式
其中:N为起息日起对月对日算一年计算的持有整年数,如持有不满一年,N=0。当前计息年度实际天数为自起息日起对月对日算一年计算的第N+1个整年度的实际天数。当前计息年度实际持有天数为自起息日起对月对日算一年计算的第N+1年首日(含)计算至资金清算日(不含)的实际天数。
其中:当前计息年度实际天数为自起息日起对月对日算一年计算的第N+1个整年度的实际天数(N为起息日起对月对日算一年计算的持有整年数,如持有不满1年,N=0)。 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电子式)
认购确认书标准单据格式
一、单据正面式样
二、单据背面文字
客户须知
一、本确认书并非债权凭证,仅用于账务核对,丢失并不影响对国债的所有权。
二、本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但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兑取或质押贷款。
三、提前兑取要做一定的利益扣除并交纳相应的手续费。
四、付息日和还本日前若干个工作日起开始停止办理提前兑取业务,付息日起恢复办理。
五、若计息方式为固定利率,则执行利率为票面利率。
六、客户可通过在柜台打印对账单或者拨通承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查询自己国债余额变动情况。
七、客户可在认购次日起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语音复核查询查询自己国债余额变动情况。
三、印制说明
1. 凭单规格:175×100(mm)
2. 边距:左10mm,右10mm,上0mm,下3mm。
3. 行标:XXXX银行为各行印制行标之处。
4. 颜色:字体颜色除各银行行标之外均为黑色,纸张颜色统一为白色。
5. 字体:表单标题为隶书小三加粗,其余为宋体五号,最左侧一列加粗。
四、打印说明:
1. 若计息方式为固定利率,则该栏打印:固定利率,票面利率:x%。
2. 最后一栏由银行自行选择打印要素,银行签章为必选项,可选项包括经办、复核和客户签字等。
3. 需要复写打印多联的银行第一联(客户联)必须按统一要求,银行留存各联字体颜色和纸张颜色各行自定。
五、使用说明:
各承销团成员可在2013年12月31日前继续使用符合《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09]73号)规定格式的认购确认书为客户办理业务。从2014年1月1日起,所有认购确认书格式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

B. 什么是国债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定义
国债
国债
[1]是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发行国债的目的往往是弥补国家财政赤字,或者为一些耗资巨大的建设项目、以及某些特殊经济政策乃至为战争筹措资金。由于国债以中央政府的税收作为还本付息的保证,因此风险小,流动性强,利率也较其他债券低。
分类
我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其种类有凭证式国债、实物式国债、记账式国债三种。编辑本段主要特点
国债是债的一种特殊形式,同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从法律关系主体来看
国债
国债券
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一般只能是国家。
从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看
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较多地体现了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尽管与其他财政法律关系相比,国债法律关系属平等型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则其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这在国家内债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从法律关系实现来看
国债属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编辑本段发行国债的目的
发行国债大致有以下几种目的:
1、在战争时期为筹措军费而发行战争国债。
在战争时期军费支出额巨大,在没有其他筹资办法的情况下,即通过发行战争国债筹集资金。发行战争国债是各国政府在战时通用的方式,也是国债的最先起源。
2、为平衡国家财政收支
一般
国债
来讲,平衡财政收支可以采用增加税收、增发通货或发行国债的办法。以上三种办法比较,增加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种好办法但是增加税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税赋过重,超过了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将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并会影响今后的税收。增发通货是最方便的作法,但是此种办法是最不可取的,因为用增发通货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会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其对经济的影响最为剧烈。在增税有困难,又不能增发通货的情况下,采用发行国债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还是一项可行的措施。政府通过发行债券可以吸收单位和个人的闲置资金,帮助国家渡过财政困难时期。但是赤字国债的发行量一定要适度,否则也会造成严重的通货紧缩。
3、国家为筹集建设资金而发行建设国债。
国家
国债
要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为此需要大量的中长期资金,通过发行中长期国债,可以将一部分短期资金转化为中长期资金,用于建设国家的大型项目,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4、为偿还到期国债而发行借换国债。
在偿债的高峰期,为了解决偿债的资金来源问题,国家通过发行借换国债,用以偿还到期的旧债,“这样可以减轻和分散国家的还债负担。编辑本段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国债可作如下分类:
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
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 国家债券,
国债
是通过发行债券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债券是国家内债的主要形式,我国发行的国家债券主要有国库券、国家经济建设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 国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借款是国家外债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组织贷款等。
按偿还期限不同
按偿还期限不同,国债可分类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 定期国债:是指国家发行的严格规定有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定期国债按还债期长短又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短期国债通常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内的国债,主要是为了调剂国库资金周转的临时性余缺,并具有较大的流动性 中期国债
国债
是指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国债(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偿还时间较长而可以使国家对债务资金的使用相对稳定 长期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国债(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长时期内支配财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将受到币值和物价的影响。 不定期国债:是指国家发行的不规定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这类国债的持有人可按期获得利息,但没有要求清偿债务的权利。如英国曾发行的永久性国债即属此类。 按发行地域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内债和国家外债 国家内债:是指在国内发行的国债,其债权人多为本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本付息均以本国货币支付。 国家外债:外债是指一国常住者按照契约规定,应向非常住者偿还的各种债务本金和利息的统称。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和《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国的外债是指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
按发行性质不同
按发行性质不同,国债可分为自由国债和强制国债 自由国债,又称任意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认购的国债。它是当代各国发行
国债
国债普遍采用的形式,易于为购买者接受。 强制国债,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规定的标准,强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的国债。这类国债一般是在战争时期或财政经济出现异常困难或为推行特定的政策、实现特定目标时采用。
按使用用途不同
按使用用途不同,国债可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和特种国债 赤字国债,是指用于弥补财政赤字的国债。在实行复式预算制度的国家,纳入经常预算的国债属赤字国债。 建设国债,是指用于增加国家对经济领域投资的国债。在实行复式预算制度的国家,纳入资本(投资)预算的国债属建设国债。 特种国债,是指为实施某种特殊政策在特定范围内或为特定用途而发行的国债。
按是否可以流通
按是否可以流通,国债可分为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上市国债,也称可出售国债,是指可在证券交易场所自由买卖的国债。 不上市国债,也称不可出售国债,是指不能自由买卖的国债。这类国债一般期限较长,利率较高,多采取记名方式发行。编辑本段我国的国债分类
从债券形式来看,我国发行的国债可分为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实物)国债、储蓄国债和记账式国债四种。
凭证式国债
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 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 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2‰收取手续费。
无记名(实物)国债
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不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发行期内,投资者可直接在销售国债机构的 柜台购买。 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申购。 发行期结束后,
无记名(实物)国债
[2]实物券持有者可在柜台卖出, 也可将实物券交证券交易所托管,再 通过交易系统卖出。目前已停止发行。
储蓄国债
储蓄国债(也称电子式国债)是政府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电子储蓄国债就是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储蓄国债品种。
储蓄国债
[3]记账式国债
以记账形式记录债权,由财政部发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可上市转让。投资者进行记账式证券买卖,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由于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和交易均无纸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编辑本段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债的功能
1.弥补财政赤字
弥补财政赤字是国债的最基本功能。 就一般情况而言,造成政府财政赤字的原因大体上有以下两点:一是经济衰退,二是自然灾害。 政府财政赤字一旦发生,就必须想办法予以弥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其弥补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措施:即增加税收、增发货币和举借国债。 第一种方式不仅不能 迅速筹集大量资金,而且重税会影响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进而会使国民经济趋于收缩,税基减少,赤字有可能会更大。 第二种方式则会大幅增加社会的货币供应量,因而会导致无度的通货膨胀并打乱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秩序。 第三种方式则是最可行的办法,因为发行国债筹资仅是社会资金使用权的暂时转移,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会招致无度的通货膨胀,同时还可迅速、灵活和有效地弥补财政赤字,所以举借国债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一种最基本也是最通用的方式。
2.对财政预算进行季节性资金余缺的调剂
利用国债,政府还可以灵活调剂财政收支过程中所发生的季节性资金余缺。政府财政收入在1年中往往不是以均衡的速率流入国库的,而财政支出则往往以较为均 衡的速率进行。这就意味着即使从全年来说政府财政预算是平衡的,在个别月份也会发生相当的赤字。为保证政府职能的履行,许多国家都会把发行期限在1年之内 (一般几个月,最长不超过52周)的短期国债,作为一种季节性的资金调剂手段,以求解决暂时的资金不平衡。
3.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
一国的经济运行不可能都永远处在稳定和不断增长的状态之下。相反,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如宏观政策的失误、国际经济的影响等,经济运行常常会偏离人们期望 的理想轨道,从而出现经济过度膨胀(通货膨胀严重)和经济萎缩(通货紧缩)现象,这时候,政府必须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进行经济干预,以使经济运行重新回到较理想或预期的轨道。自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建立以来,运用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控已成为普遍现象,其中国债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这也使得国债的宏观调控功能逐渐成为国债主要的功能。编辑本段性质
国债与银行储蓄的区别
财政发行国债不同于银行吸收储蓄,中国的国债发行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并且广而告之的是其政治意义,而不是经济方面的作用与效益。同时,在发行宣传中,将国债与银行储蓄相提并论,使人搞不清楚国债与银行储蓄的区别。事实上,国债也一直是类同于银行储蓄发行的,发行方面并不想区别于银行储蓄。因此,多年来,人们所知道的国债与银行储蓄的不同,仅是指承担者不同,即一个是银行,另一个是财政;再就是国债的发行利率始终高于银行储蓄。也就是说,财政的职能不同于银行的职能,财政信用不同于银行信用,所以,财政发行国债决不能等同于银行吸收储蓄。 财政既不能像银行那样为广大民众提供储蓄服务,也不能同银行争夺有限的社会储蓄金。如果说,在国债刚刚产生的年代,即在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之中,财政信用与银行信用混同的情况是不允许存在的,即财政发行国债的机理及意义决不能与银行吸收储蓄没有原则上的区别。从理论上界定国债与银行储蓄的性质不同,是规范国债发行的认识基础,是完善国债市场及充分发挥这一市场作用的必要的前提条件。
国债的三大性质
1、发行国债可起到弥补国民经济运行中投资小于储蓄的缺口的特殊作用,而银行储蓄仅仅是为了吸收社会民众手中暂时不用的资金。 银行储蓄可起到将储蓄资金转换为投资基金的作用,也可以起到转移实现的消费能力的作用,将一部分人延期消费的资金转给另一些人用作现实的消费。这是银行信用所起到的作用。相比之下,财政信用是不应同银行信用起同一作用的,财政发行国债实质上应避免与银行储蓄雷同,因为只要将国债的发行等同于银行储蓄,那么财政发行国债就不如直接去银行透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是,生产等于消费,投资等于储蓄,即如果消费量小于生产量,社会再生产就会萎缩,如果投资量小于储蓄量,社会的消费量就会小于生产量,造成社会资金及生产成果的一部分闲置。 因而,财政发行国债与银行吸收储蓄不同,其机理就在于国债可以起到平衡投资与储蓄的作用,可弥补投资缺口。这是由于在现行的金融体制下,银行吸收储蓄之后,除了转移现实的消费能力之外,不能将全部的储蓄资金转移成投资基金,必须将其中的一部分留作准备金,而实际上这部分准备金的存在就形成了一种社会资金在投资与储蓄之间不平衡的缺口。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财政发行国债主要是针对这一缺口的,即是针对银行准备金发行的。由于国债具有最好的信誉和可以最灵便地变现,所以是能够起到这一特殊作用的。财政像银行一样通过发行国债去吸收储蓄,不仅是对本身的特殊作用的丢失,而且也侵害了银行信用应有社会融资功能。 2.发行国债是行使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而银行储蓄只表现为一种金融信用关系的存在。 国家从事的经济建设不同于一般的市场经济活动。在传统体制下,中国实行大 一统的集权控制,即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控制在国家,这是改革的对象。现在,建立并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负责的经济建设仅限于基础设施和其他非竞争性领域项 目,一般不涉及竞争性领域的内容,这是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的运用。 发行国债就是为了发挥国家的这一经济管理职能的作用。国家通过国债投资,可以达到有效调节国民经济运行的目的。相对而言,国债的功能是银行储蓄不可比拟的。过去,在中国,号召人民储蓄,也是一种政治动员式的,并是经济集权体制的具体表现,永远强调的都是用储蓄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现在,转入新的经济体制之后,传统的观念早已改变了,银行储蓄已经回落到一般的市场经济行为之上,只是体现个人与银行之间的信用关系,并不具有直接投入国家经济建设的意义。 3.国债利率应是资本市场的基准利率,而银行储蓄是无法起到这种信用工具作用的。 国债是由中央财政发行的,,或者说,国债与国家发行的货币相比,是仅次于货币的一种信用凭证,几乎能够起到准货币的作用。由于国债的变现能力最强和最灵便,在所有的信用工具之中,国债的利率只能是最低的。因而,国债的利率客观上要起到基准利率的的作用。在资本市场中,规范的市场运作应保持国债利率的基准利率地位,凡不能使国债利率成为基准利率的市场信用关系,必定是不规范的。同样,国债的这一信用功能也是银行储蓄所不具备的。在有国债存在的前提下,银行储蓄的利率不应该也不允许成为基准利率,除非金融市场的信用关系是扭曲的。这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国债利率高于银行储蓄利率的情况,是不正常的,是国债的发行不符合现代资本市场基本运作模式要求的一种明显表现。编辑本段市民购买国债的利弊
购买国债是对于普通市民的相对保险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是最低的,是以国家信誉为担保的,所以有金边债券之美称,相对而言,这是一种具有高度安全性、融资规模可以巨大且变现灵便的信用工具。但国债也存在着一些弊端,就是时间问题,国债的偿还周期一般是比较长的。如果市民将大部分资金投入了国债。在偿还期限未到之前,如果有急事需用钱就会遇到周转不灵的困境。所以国债不可一次购买太多。编辑本段发行
1、国债的发行价格
平价发行。即发行价格等于其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应依据此价格还本付息。 折价发行。即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需按票面价格还本付息。它不同于贴现发行。 溢价发行。即发行价格高于债券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只按债券票面价格还本付息。
2、国债的发行方式
公募法。即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 国债发行的公募招标方式按招标标的物分缴款期、价格和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 按确定中标规则分单一价格招标(荷兰式)和多种价格招标(美国式)。 承受法。即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国债,然后转向社会销售,未能售出的部分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出卖法。即政府委托推销机构利用金融市场直接出售国债。 支付发行法。即政府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国债代付。 强制摊派法。即国家利用政治权力强迫国民购买国债。编辑本段偿还
1、国债偿还的方式
分期逐步偿还法。即对一种国债规定几个还本期,直到国债到期时,本金全部偿清。 抽签轮次偿还法。即通过定期按国债号码抽签对号以确定偿还一定比例国债,直到偿还期结束,全部国债皆中签偿清时为止。 到期一次偿还法。即实行在国债到期日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偿清。 市场购销偿还法。即从证券市场上买回国债,以至期满时,该种国债已全部被政府所持有。 以新替旧偿还法。即通过发行新国债来兑换到期的旧国债。
2、国债偿还的资金来源
通过预算列支。政府将每年的国债偿还数额作为财政支出的一个项目列入当年支出预算,由正常的财政收入保证国债的偿还。 动用财政盈余。在预算执行结果有盈余时,动用这种盈余来偿付当年到期国债的本息。 设立偿债基金。政府预算设置专项基金用于偿还国债,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拨付专款设立基金,专门用于偿还国债。 借新债还旧债。政府通过发行新债券,作为还旧债的资金来源。实质是债务期限的延长。编辑本段中国国债发行的转变
非市场化发行时期
在国债的非市场化发行时期,每年国家发行国债,都要层层进行政治动员,甚至还要使用行政摊派的手段。在国债的发行完全市场化之后,人们看到的情况又是,每年的国债发行都引起银行储蓄大搬家,有相当多的人是拿着银行储蓄存单去买国债的。这种现象直接地表明了中国的国债发行是不规范的,是不符合国债性质的。
三大转变
因此,在准确地界定国债的信用功能的基础上,今后中国的国债发行实现如下转变。 1、由主要面向居民发行转为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 国债的发行要起到弥补投资缺口的作用,就必须是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长期以来,由于中国的国债是主要面向居民发行的,国债投资的特殊功能作用几乎是被丢弃的,国债的发行基本上是类同于银行吸收储蓄,而且,为了吸引居民购买国债,国债的利率又始终是高于银行储蓄利率的,相应也使国债的利率失去基准利率的地位。所以,规范国债市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须改变发行对象,由主要面向居民个人发行,改为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特别是要向主要的商业银行发行。这种改变意味着银行不再是卖国债的机构,而是买国债的主要力量。就此而言,终止商业银行向居民出售国债,应是中国国债市场走向规范的一个明显的标志 2、由发行与银行储蓄同样品种的债券转为发行与银行储蓄品种不同的债券。 现在的国债发行品种基本上是与银行储蓄没有差异的,1年期国债、2年期国债、3年期国债、5年期国债,对应的就是银行1年、2年、3年、5年期的定期储蓄。而随着发行对象的转换,国债的发行品种也必须随之转变。根据开展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需要,针对商业银行准备金发行国债,应是1年期以内的短期国债,即应是4周、8周、3个月、6个月等期限的国债。如果发行对象转变了,由向居民个人为主转为了向金融机构为主,而发行的品种不变,那发行的对象的转变也是缺失意义的。或者说,发行品种的转变与发行对象的转变是相关联的,是此变彼亦变的关系。就国债市场讲,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品种全都必须规范到位,缺一不可。发行品种的确定是根据发行对象的需要而设定的。具体说就是,商业银行用准备金购买的国债只能是短期国债。美国是国债管理体制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国家,其面向金融机构发行的国债均为短期国债。中国的国债市场走向并不是特立独行的,而要遵守国际惯例,转向发行短期债券为主,应是市场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 另外,国债并非只可向金融机构发行,在主要发行对象锁定在金融机构之后,即由商业银行来承担购买国债的主要任务之时,并不排斥财政部门可直接向居民个人发行少量特殊品种的国债。这些特殊品种的国债期限一般是10年以上的,最长的期限可达30年。这是银行储蓄品种中没有的,是国债发行有别于银行储蓄的品种。在一些国债发行已有较长历史的国家,大多是面向居民个人发行这种长期债券的,而与银行储蓄期限相同的国债是回避的。这种国债可减免利息税,居民个人主要是买来用作子女的教育费用或个人的资产储备的,对于稳定居民生活是很有好处的。中国国债发行品种的改变,在取消与银行储蓄品种相同的债券的前提下,除了要增发面向金融机构的短期国债,还应当开发新的面向居民个人发行的长期国债。 3、由委托银行向居民个人发行转为财政部门自设国债发行机构。 由于长期以来中国的国债主要是向居民个人发行的1年期至5年期债券,财政部门不得不委托银行系统代为发行,同时支付高昂的代理发行费用。各大商业银行也是冲着这笔巨额的代理费,而不惜搞储蓄大搬家的。人们从银行取钱买国债,是因为国债利率高于银行储蓄利率,并且国债的利息收入不用纳税;银行卖国债,是因为有固定的发行费可入账;在买方与卖方都是有利可图的,只是就社会而言,是付出了不必要的筹资成本的,因为这些用于买国债的钱原本就好好地呆在银行,是社会可集中使用的资金,实在是没有必要再空转一圈,徒增利息和发行费用。因此,改变发行对象之后,国债并不主要面向居民个人发行,那种银行储蓄大搬家的情况就不会再出现,银行发行国债的历史就将结束了。在这种前提下,财政部门必须自己常设发行机构。这种国债发行机构既不同于行政摊派时期的国债管理部门,也不同于作为代理发行商的银行营业机构,而是直接隶属政府财政部门的具体办事机构,其本身不是经营机构,只是起到发行国债的作用。这一机构发行的短期债券面向的是金融机构,发行的长期债券面向的是居民个人,即并不是只面向金融机构,也不是只面向居民个人,但其主要是面向金融机构的,面向居民个人的国债还可委托发行。时至今日,中国的财政部门还只是设立了国债管理机构,并未设立专门的国债发行机构。而中国的国债市场要走向完善,要改变发行对象和发行品种,走世界上各个市场经济国家发展国债市场的共同道路,就必须尽快设立财政部门的专门发行国债的机构,以此作为规范国债发行的基本组织保障。试看中国国债市场的未来,国债的规范发行和国债发行机构的规范设立必将在其完善之中起到重要的基础条件作用。编辑本段中国持有的外国国债
美国国债
美国财政部最新报告显示,中国2009年10月末持有美国国债7,989亿美元,较9月持平;其中持有短期国债1,354.48亿美元,占比约17%,中国仍为美国国债的外国中第一大持有国。
美国国债的困扰
美国财政部数据计算显示,中国2009年10月末约持有美国长期机构债4,797.68亿美元、长期公司债245.46亿美元、股票1,007.5亿美元。从2008年9月起,中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美国国债的最大持有国。2009年年底,中国持有美国国债8948亿美元,约为2009年年底中国外汇储备存量的37%,以及2009年中国GDP的18%。对中国投资者而言,持有美国国债也会带来如下成本或风险:持有美国国债,面临着由美元贬值的估值效应造成的资本损失或美国国债市场价格下降。一方面,美联储加息会导致美国国债市场价格下滑;另一方面,次贷危机结束后,投资者风险偏好的增强所导致的避险资金流出美国国债市场,也会导致美国国债收益率上扬以及美国国债市场价格下降。从2001 年后,受美国经济增长放缓影响,尤其是作为CPI 核心指数的房地产市场在2005年后持续下滑,美元持续下跌。而作为全球主要结算货币的美元,再次遭受信任危机。美元贬值导致全球性通货膨胀的压力,并且导致美元储备国持有的外汇资产财富缩水。美元贬值也是美国向别国转嫁危机并制约其他竞争对手正常发展的惯用方法。上世纪80年代美国迫使日元升值,引发日本经济泡沫膨胀并最终破灭;眼下美国又在使用“弱势美元”的政策,向全球输出衰退,此轮美元贬值的主要对象是欧元和人民币。 美国国债的困扰 持有美国国债面临着较高的机会成本或实际成本。美国10年期国债的年度收益率平均为3%-6%,这远低于投资者投资于股票指数或进行直接投资能够获得的平均收益率。对中国央行而言,持有美国国债有着更为现实的成本。这是因为,央行外汇储备的累积会导致外汇占款增加,为防止外汇占款增加对国内基础货币的冲击,央行通常采用发行央票的方式进行冲销,而央票是有利息成本的。编辑本段关于国债法

C. 简述债券投资的主要内容

债券投资可以获取固定的利息收入,也可以在市场买卖中赚差价。随着利率的升降,投资者如果能适时地买进卖出,就可获取较大收益。
债券作为投资工具具有安全性高,收益高于银行存款,流动性强等特点;
影响债券投资收益的因素有债券的票面利率,市场利率与债券价格,债券的投资成本,市场供求、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因素,债券的投资收益虽然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但是债券本质上是一种固定收益工具,其价格变动不会像股票一样出现太大的波动,因此其收益是相对固定的,投资风险也较小,适合于想获取固定收入的投资者,
债券投资给投资者带来收益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利率风险,价格变动风险,通货膨胀风险,转让风险,税收风险,政策风险,这些都是影响债券投资所带来的风险。

D. 国债管理研究的目录

第1章导论
1.1问题的提出
1.1.1国债管理的内涵与意义
1.1.2对基本概念的说明
1.2研究综述
1.2.1国债理论的发展轨迹
1.2.2国债对经济的影响
1.2.3国债风险
1.2.4关于国债市场是核心金融市场的阐述
1.3研究方法与基本框架
1.3.1采取的研究方法
1.3.2本书的基本框架
1.4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1.4.1研究中要突破的难题及创新之处
1.4.2不足之处及今后改进的方向
第2章国债管理的目标、传导机制与政策协调
2.1国债管理概述
2.1.1国债管理的概念
2.1.2国债管理的基本内容
第5章国债管理的基石——发行管理
5.1国债的发行方式
5.1.1发达国家国债发行方式的比较
5.1.2发行方式及模式的选择
5.1.3我国国债发行方式的演变
5.2国债的成本管理
5.2.1国债成本的构成
5.2.2降低国债成本的途径
5.2.3我国国债筹资成本偏高的原因分析
5.3国债的期限结构管理
5.3.1国债期限结构管理的含义与重要性
5.3.2国债期限结构选择的因素分析
5.3.3西方发达国家国债期限种类结构
5.3.4长期国债与短期国债的最优构成
5.3.5国债最优期限模型的建立
5.3.6我国国债期限结构现状分析及评价
5.4国债工具创新
5.4.1创新之一:发行储蓄国债
5.4.2创新之二:引入通胀指数国债
5.4.3创新之三:国债本息拆离
5.5发行机制的创新——预发行制度
5.5.1国外预发行制度介绍
5.5.2我国推出预发行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5.5.3实证分析
5.5.4国债预发行方案设计
5.5.5建议
第6章国债管理的关键——建立流动性的二级市场
6.1国债市场流动性问题国际比较研究
6.1.1流动性的内涵
……
第7章国债管理与金融风险防范
第8章国债管理与国库现金管理、货币政策的协调
第9章结束语
参考文献
附录一:1981—1999年我国内债发行情况表
附录二:2000~2005年我国内债发行情况表
附录三:2006年我国国债发行情况表
后记

E. 简述国债的功能

1、筹措军费

在战争时期军费支出额巨大,在没有其他筹资办法的情况下,即通过发行战争国债筹集资金。发行战争国债是各国政府在战时通用的方式,也是国债的最先起源。

2、平衡财政收支

增发通货是最方便的做法,但是此种办法是最不可取的,因为用增发通货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会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其对经济的影响最为剧烈。在增税有困难,又不能增发通货的情况下,采用发行国债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还是一项可行的措施。政府通过发行债券可以吸收单位和个人的闲置资金,帮助国家渡过财政困难时期。

3、筹集建设资金

国家要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为此需要大量的中长期资金,通过发行中长期国债,可以将一部分短期资金转化为中长期资金,用于建设国家的大型项目,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4、借换国债的发行

借换国债是为偿还到期国债而发行,在偿债的高峰期,为了解决偿债的资金来源问题,国家通过发行借换国债,用以偿还到期的旧债,“这样可以减轻和分散国家的还债负担。

(5)国债的管理的主要内容扩展阅读:

购买国债注意事项:

1、尽量早买。国债的发行期限长达10天,每次国债开售之后都会比较抢手,尤其是国有大行网点都会排起长队,所以大家不要拖到后面几天买,最好在前一两天去买。今年3月10日是周六,除了大爷大妈之外,一些上班族也有时间去网点购买了,所以预计会比较火热。

2、只能银行柜台购买,不能在网上买。老百姓平常买的国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凭证式国债,只能在银行柜台购买,一种是电子式国债,既可以在银行柜台购买,也可以在网上银行购买。本次发行的是凭证式国债,只能在银行柜台购买,大家要持身份证至银行网点办理。

3、去中小银行购买。很多人以为国债只能在国有银行购买,尤其是一些老年人,其实大家搞错了,很多中小银行也可以购买,包括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每家银行分配的额度不同,小银行由于不太受关注,所以更好买一些,完全没必要去国有大行抢购。

F. 名词解释:国债管理

近年来,国债管理与国债市场发展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关注的课题。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国债管理是制定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策略的过程,以满足政府筹资需要,达到成本和风险管理目标,同时实现其他政府债务管理的目标,例如建立和发展高效、高流动性的国债市场。
国债管理的内涵与意义

目前,国债管理与国债市场发展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关注的课题,从20世纪80年代的拉美债务危机到90年代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充分说明,合理的国债管理目标和制度框架将有助于政府积极面对经济和金融风险的冲击。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国债管理是制定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策略的过程,以满足政府筹资需要,达到成本和风险管理目标,同时实现其他政府债务管理的目标,例如建立和发展高效、高流动性的国债市场。应该说,在考虑债务管理目标时,每一个政府都面临着侧重点的选择——是以最低成本满足财政需要,还是更倾向于风险承受度以及建立有深度的、流动性的国债市场。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市场化的方式融资来弥补预算赤字已经成为全球主权债券市场迅速发展的主要因素。大量的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国债管理的市场化原则从而促进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发展。而且,对于新兴市场的债务管理者而言,仿效发达市场的先进做法已成为一种潮流,包括以市场化的工具融资、基准债券的发行、流动性、发达的清算和结算体系、现代的监管框架等。目前,大多数OECD国家已经发展了固定收益债券市场,而国债已在固定收益市场上占优势。国债市场的流动性也为私营部门的债券发行提供了有利条件,原因在于国债的收益率曲线为公司债券的合理定价提供了重要依据。在许多国家,更多的公司也采用发行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的方式来融资。新兴市场国家的这些关键性的公司和中央及地方政府一道,已成为国际债券市场的重要发行体。

但是我们也看到,近年来爆发的金融危机,从20世纪80年代拉美债务危机、1994—1996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到1997—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和1998年俄罗斯金融危机,无一例外地表现为债务危机。国际经验表明,发展中国家几乎每次较大的债务支付危机都伴随着巨大的财政赤字。而发展中国家经历的几次金融危机,暴露出的政府决策重大的失误就在于在其依靠高负债发展模式的同时,没有对债务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管。尤其在本国金融市场逐步开放,而金融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薄弱的金融和货币体系很容易受到国际资本流动冲击。因此,当我们反思发展中国家经历的金融危机,质疑这些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同时,不能不关注政府债务政策,将其提升到发展战略的高度予以思考,在实践中充分运用政府债务政策来化解和消除金融风险。

近年来,我国政府决策层和主管部门对包括国债市场在内的债券市场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我国政府在“十五”规划中指出,要建立统一、安全、高效、开放的国债市场,疏通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积极稳妥地发展多种融资方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完善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央行调控体系,积极稳妥地发展货币市场,扩大公开市场业务,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这些都离不开国债市场的发展。

G. 国债余额管理的介绍

国债余额指立法机关不具体限定中央政府当年国债发行额度,而是通过限定一个年末不得突破的国债余额上限以达到科学管理国债规模的方式。国债余额包括中央政府历年预算赤字和盈余相互冲抵后的赤字累积额、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借款统借统还部分(含统借自还转统借统还部分)以及经立法机关批准发行的特别国债累计额,是中央政府以后年度必须偿还的国债价值总额,能够客观反映国债负担情况。

H. 国债余额的管理

国债余额管理是指立法机关不具体限定中央政府当年国债发行额度,而是通过限定一个年末不得突破的国债余额上限以达到科学管理国债规模的方式。国债余额包括中央政府历年预算赤字和盈余相互冲抵后的赤字累积额、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借款统借统还部分(含统借自还转统借统还部分)以及经立法机关批准发行的特别国债累计额,是中央政府以后年度必须偿还的国债价值总额,能够客观反映国债负担情况。

I. 国债管理研究的内容提要

近年来,国债管理与国债市场发展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关注的课题。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国债管理是制定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策略的过程,以满足政府筹资需要,达到成本和风险管理目标,同时实现其他政府债务管理的目标,例如建立和发展高效、高流动性的国债市场。
本书在对国际经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对国债管理进行了研究,包括国债管理目标与传导机制,国债规模管理,国债发行管理,国债市场流动性的提高,运用国债管理政策防范金融风险,国债管理与货币政策、现金管理的协调等。在对我国国债管理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国债管理和国债市场发展的目标和若干建议。现对本书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作以简述。
本书共分9章。导论、结束语单独成章,正文部分7章。
第1章,导论部分。导论部分首先对本书的选题背景和意义进行了阐述,并对基本概念加以说明;其次从国债对经济的影响和债务风险的角度对国内外研究进行了归纳,对国债管理和发展国债市场的意义进行了简单阐述,在厘清本书的研究方法和整体框架的基础上,指出本书创新和不足之处。
第2章,国债管理的目标、传导机制与政策协调。国债管理的目标包括基本目标与最终目标两个层次。国债管理的基本目标包括债务成本最小化和债务风险最小化两个层面。国债管理的最终目标包括经济增长、物价稳定、收入分配公平、资源有效配置和国际收支平衡,这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在债务管理目标之间有时也存在冲突,政府需要在筹资成本最小化或风险最小化之间进行选择,实现长期债券与短期债券的最佳搭配。作为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债券品种,国债管理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国债规模的确定,国债期限品种的设计,国债发行对象及方式的选择,国债发行利率的确定,国债买卖和回购,衍生工具的运用等,债务管理者运用上述政策工具来影响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和利率水平,通过传导机制最终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同时,国债管理政策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联系密切,也是两大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配合的结合点。这些内容都将在本章中加以论述。
第3章,国债管理国际比较。本章基于各国债务管理者多年的探讨与实践,提出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发展的最佳途径,并对市场发展的若干问题,新兴债券市场发展面临的挑战,国债管理面临的新问题等进行了阐述。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在国债管理和国债市场发展方面积累了不同的经验,本章分别作以介绍。近年来,许多OECD成员国财政出现了预算盈余或赤字减少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况,为对债务资产进行重组,抵消发行量减少对流动性的冲击,许多国家采用了类似的管理技术,包括转换操作,旨在提高市场流动性并将新发债券和余额债券整合到较大规模基准债券的发行。本章从不同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以期对我国国债管理和市场发展提供一定借鉴。
第4章,国债规模管理——兼评国债风险。对适度国债规模进行合理约束的关键是如何确定一定时期内国债规模的界限,从而有效防范国债风险和财政风险,这是本章研究的重点。本章首先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对适度国债规模指标进行了分析,对国债规模增长的稳定负担率条件、国债规模增长的临界值模型进行了归纳,指出指标临界值的确定不应盲目照搬别国经验,应根据本国的经济体制、财政收支情况和市场发展情况综合考虑。
然后在指标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国债规模风险、发行风险和偿还风险进行了评价。如果从债务负担率、赤字率和居民应债率的角度分析,基本得出目前我国国债的规模并不过大,总体上仍是适度的结论。只要我国能维持一个比较合理的实际经济增长速度,采用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保证国债实际利率不超过实际经济增长率,同时基本将赤字控制在一定的水平内,努力提高国债投资效益,那么国债规模就是可持续的,就不存在大的财政风险,债务危机就不可能发生,适度的国债发行会对经济的稳定增长做出贡献。但如果从偿债率的角度考察,通过对未来几年的预测,本书认为我国偿债负担出现逐年加大的态势,必须加以足够重视。财政部作为国债发行体和国债管理者,在保障政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应把降低债务的利息支付作为债务管理的主要目标,在国债成本优化的基础上均衡偿债支出,避免财政风险。最后,从国债规模管理体制上看,许多国家经验表明国债余额管理是控制国债规模的有效方式。在这种体制下,债务管理者对国债政策的运用相对灵活。我国以余额管理制度取代传统的发行额管理制,这将对国债管理以及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产生深远的影响,本章将从多角度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
第5章,国债管理的基石——发行管理。国债发行是国债管理的重要环节。不同的发行方式对政府筹资的效率和成本影响很大,而采取何种发行方式又受到国家的经济、金融体制与金融市场发达程度的制约。从发达国家实践来看,目前所采用的国债发行方式主要有直接发行、连续发行、承购包销和公募招标四种方式,选择合适发行方式的原则,应是能够反映债务管理的目标取向,并且能够发挥国债作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有效工具。在对各种发行方式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本章对我国国债发行方式的演变进行了简要回顾与评价。国债的成本管理是国债管理的关键,在国债管理中可以通过各种途径降低国债的成本,包括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发行市场,适时进行相应的国债转换和买回,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债结构管理包括对品种结构、期限结构、利率结构、应债主体结构等方面的管理,其中核心问题是国债期限结构的选择问题,合理的期限结构将会促进一级市场的发行和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国债期限结构的特点受到国民储蓄、居民消费、金融体系特点、投资者结构、政府资金需求结构以及二级市场流动性等因素的影响。在发行新债时,国债期限长短的确定以及长、短期国债如何搭配是国债管理的具体内容。考虑到债务管理筹资成本最小化目标与流动性目标的冲突,本章在期限设计中将筹资成本目标与国债流动性目标进行协调,在此基础之上,引入政府效用损失函数,对国债最优期限模型进行了推导。结合国际经验,提出了我国国债品种创新的主要思路,即发行储蓄债、指数债和本患拆离债,同时认为引入预发行是发行机制创新的路径之一,提出了预发行方案的初步设计框架。
第6章,国债管理的关键——建立流动性的二级市场。国债的一、二级市场必须同步并行发展。国债要能够以合理的价格在一级市场顺畅发行,必须依赖于一个完善的国债二级市场,也只有高流动性的国债二级市场,才能够形成较为合理的国债收益率曲线,促进利率的市场化进程,实现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有效协调配合。同时,高流动性的国债二级市场还是投资者进行资产管理、有效规避金融风险和确定金融产品价格的良好场所。
本章首先结合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对国债市场流动性问题进行了国际比较研究。流动性度量的指标包括紧度、深度和弹性。影响国债市场流动性的因素包括产品设计、市场结构、交易机制、信息披露和税收等问题。从国际经验来看,国债市场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建立有深度的、流动性的市场,提高市场流动性的途径包括交易的竞争性结构,将税收对流动性的负面影响最小化,提高交易信息的透明度,标准化交易和清算操作,市场参与者的多元化,确定核心资产,满足基准债的市场需求,完善回购市场和衍生工具市场的功能,培育机构投资者,充分的市场监管等。然后在国际比较的基础上,本章对中国国债市场流动性不足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改善我国国债流动性的政策建议:一是提升国债基准利率的功能。虽然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国债利率尚不足以发挥基准利率的功能,但如果能够优化国债市场结构和交易机制,国债应能担当起基准利率的职能。
二是培育和完善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对资本市场的微观结构有着普遍而深入的影响,不仅提高了清算和结算的效率,并且有助于金融资产的准确定价。三是逐步建立统一互联的国债市场体系。我国国债市场的分割格局是从1997年商业银行从交易所市场撤出,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开始,目前市场分割是完善市场体系和提高市场效率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国债管理部门应采取措施推动统_互联市场体系的建立,包括市场参与主体对交易场所的自由选择,统一的登记、托管、结算体系的建立等。四是完善做市商制度。借鉴国外市场发展经验,做市商制度是对提高国债市场流动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银行间国债市场虽然也存在做市商制度,但是有行无市的困扰一直存在。为此,应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国债市场做市商制度。最后,提出了提高完善市场流、动性的相关政策建议。对上述内容,本章均进行了较为细致的阐述。
第7章,国债管理与金融风险防范。国债作为政府信用工具,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结合部。国债政策是一把“双刃剑”,国债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运用得当,可以促进金融业的稳定与发展。如果配合出现偏差,就会危及整个金融业的安全和稳定。因此,加强国债市场运行中金融风险防范的研究十分迫切。本章首先对国债管理和国债市场运行的风险进行了简要分析,然后结合亚洲国家在危机之后纷纷迅速发展国债市场的实例,分析了国债管理与国债市场发展对防范金融风险的意义。反思亚洲金融危机,理论界和债务管理当局开始认识到债券市场发展的落后是亚洲金融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之一。韩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迅速发展国债市场,从而较快从危机中恢复,中国则从1998年实施以增发国债促进经济增长为主要特点的积极财政政策,从而有效地避免了金融风险,上述例子充分说明国债市场发展对金融风险防范具有重要意义,进而提出发展亚洲债券市场应是亚洲国家共同防范金融风险的选择。最后,考虑到中国商业银行是国债市场的最大投资人和持有者,在利率上行的通道中将面临巨大的利率风险,本章从印度的实践经验角度,分析了政府从管理者角度应如何对国债的最大持有者——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提供有效的避险机制,同时提出应积极发展衍生工具市场以应对利率风险,如完善国债利率掉期,并对我国恢复国债期货交易时机是否成熟进行了探讨。
第8章,国债管理与国库现金管理、货币政策的协调。本章首先对现金管理的含义与目标进行了阐述,然后结合国际经验,分析了国库现金管理的基本模式,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的意义及方式进行了分析,并对债务管理与现金管理的关系进行了阐述。对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国库现金管理是指财政部通过定期发行短期债券和每天运作国库现金等主要方式,以实现熨平国库现金流量波动,优化政府财务状况,提高国库现金使用效率,实现政府借款成本最小化、政府储蓄和投资的回报最大化,以及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等目标。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债务与现金管理的目标应是一致的。也就是:“使政府的长期债务融资成本最小化,控制债务风险,以最低成本的方式管理财政部(即中央政府账户)总的现金需求,同时实现与货币政策目标相一致”。国库国债管理与国库现金管理,既有交叉,又有差别,相互影响,相辅相成。在我国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初期,主要实施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买回国债两种操作方式,而买回操作则是债务管理和现金管理的主要协调工具。本章结合欧盟成员国和美国的经验,对国债买回操作的具体做法进行了介绍。从2006年起,我国开始参照国际惯例实行国债余额管理制度,结束多年来的年度发行额审批的方式,这将为我国国债管理、货币政策以及国库现金管理协调奠定制度基础。它不仅标志着一个国家财政管理的成熟度和透明度,同时短期国债的滚动发行也可以为债务管理、现金管理和货币政策提供更加灵活的手段与更加丰富的工具。另外,国债管理、现金管理与货币政策运作在机构设置与政策决策上应实现彻底分离,并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以实现在操作层面以及必要时候开展高效的协调配合。
第9章,结束语。本章首先对全书的基本结论作以归纳和总结,然后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国债管理的目标和国债市场的发展方向与路径。我国国债管理的目标从长期看应是政府的债务融资成本最小化,控制债务风险,同时实现与货币政策等政策的协调配合。为实现这一目标,应该建立一个统一、互联、开放、安全、高效的国债市场,其中建立流动性的国债市场是关键。

J. 国债管理研究的介绍

近年来,国债管理与国债市场发展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关注的课题。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国债管理是制定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策略的过程,以满足政府筹资需要,达到成本和风险管理目标,同时实现其他政府债务管理的目标,例如建立和发展高效、高流动性的国债市场。本书在对国际经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对国债管理进行了研究,包括国债管理目标与传导机制,国债规模管理,国债发行管理,国债市场流动性的提高,运用国债管理政策防范金融风险,国债管理与货币政策、现金管理的协调等。在对我国国债管理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国债管理和国债市场发展的目标和若干建议。现对本书的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作以简述。本书共分9章。导论、结束语单独成章,正文部分7章。第1章,导论部分。导论部分首先对本书的选题背景和意义进行了阐述,并对基本概念加以说明;其次从国债对经济的影响和债务风险的角度对国内外研究进行了归纳,对国债管理和发展国债市场的意义进行了简单阐述,在厘清本书的研究方法和整体框架的基础上,指出本书创新和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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