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大病医保,如何办理大病医保
接下来奶爸为您解答。『贰』 在医疗保险风险管理中,医疗保险调剂能力和统筹层次低属于政策风险吗
医疗保险调剂能力和统筹低层次滴是属于政策风险的
『叁』 养老保险金统筹层次太低是目前社保制度
养老保险多省收不抵支改革18年为什么钱不够花
核心提示:人社部将多措并举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提高统筹层次,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进一步拓宽基金筹资渠道,启动实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此外,还将采取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等方式增强筹资能力。
人社部将多措并举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提高统筹层次,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进一步拓宽基金筹资渠道,启动实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此外,还将采取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等方式增强筹资能力。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
新一轮养老保险改革大幕徐徐拉开。
按照今年全国“两会”定下的时间表,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出台;延迟退休方案今年制定,明年上报,2017年正式推出;加之现已发布的养老金投资运营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并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等三项方案,这五项改革构成了未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框架。
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将这一揽子改革视为继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养老保险改革的新阶段。
然而,自1997年我国正式确立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至今,去年出现了当期缴费收不抵支,而且按照去年1.9万亿的支出来测算,若不注入新的资金入池,以目前3.5万亿养老金存量,十几年后就会用光。
并轨冲击
2004年,由于当地国企改制,李莉(化名)从已工作了16年的缫丝厂下岗,进入一家民营企业再就业。她只记得当年退休时领出了一张社保单,但到自己退休时究竟能换出多少钱,她也摸不着头脑。
李莉只是制度转型浪潮中的一个个体,但不清楚这笔账该怎么算的人绝非她一个。上世纪90年代,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导致大量国企倒闭,所谓“单位”不复存在,原有依靠单位保障的制度难以为继,养老保险制度便从单位保障转为社会保障,并由此建立了我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简称统账结合)的制度。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在《中国通胀结合养老保险现状、问题与出路》一文中将现行制度建立的原因总结为,正是“国企改革催生了中国社保体系的诞生”。
当时,通过个人缴费的引入,建立了养老保险三支柱模式;并通过其后1995年、1997年的两份文件,正式确立了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的统账结合制度。
按照制度设计的预想目标,社会统筹部分是要体现公平,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部分是要体现激励,实行积累制。
“一个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了20年目标都没达到。”郑秉文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评价说,因为看不见个人账户的影子,实际个人账户也变成了社会统筹的一部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国企改革而建立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后加入体系的私营企业等非国有部门,以及处于流动状态的农民工来说,适应性较弱。
隐形缺口有多大?
李莉在临退休之际也陷入了困惑:企业和自己已经缴纳了养老保险,大家都在说财政每年还会补贴养老保险,既然这样为什么还会不时有资金缺口这一说法?
来自人社部公报等资料显示,自1997年统账结合制度确立以来,国家财政就开始补贴养老保险,从当年的2亿,到1999年的168亿,再到2007年的1157亿,截至2014年的这18年内,各级财政共为养老保险补贴了近2.2万亿。
另一端,在账户的收支结余上,截至2014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量为31800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量为3845亿元,两者共计约3.5万亿。
总盘子似乎结余很多,但从当期收支来看,实际2014年拐点已经出现,当期养老金首现收支赤字(详见21世纪经济报道11月19日5版《养老金年度收支现赤字,不改革十几年后耗尽结余》)。这昭示着当期收支渠道已枯竭,是依靠部分存量资金运行。
然而,更令学者们担心的是,养老金明账之外的隐形债务问题。所谓隐形债务,意味着真正的支付压力只是被延后了而已,尤其是当扩面征缴的人群进入退休阶段时,支付缺口将更加显现。
中国社科院2014年发布的《现行统账结合模式下隐形债务预测与测算》报告显示,以2012年为基准,社会统筹账户的隐形债务为83.6万亿元,个人账户的隐形债务为2.6万亿元,合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下的隐形债务为86.2万亿元,占2012年GDP的比率为166%。
“不管怎样,一个事实是现有隐形债务依然很大。”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说,这么大规模的缺口偿付不起的话,只会导致“大规模违约”,要么就是延迟退休,减少领取养老金年限;要么就是通胀,拿到手的退休金缩水。
在他看来,之所以会存在隐形债务问题,一方面是待遇确定型支出所带来的新成本,简单理解就是不管当期收入结余多少,但养老金支付还是要以即期社会平均工资为发放基准。这也就带来了退休金支付单位金额上的增加;此外,由于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领取养老金人数增加,相应领取水平和领取人数双双增长,无疑加大了总体支付压力。
而在聂日明看来,另一个更深层次问题,则是1997年制度转轨时的历史遗留成本,拖到了现在。
企业员工在制度转轨前,养老保险采用现收现付模式,单位和个人都未曾缴纳养老保险,当从企业支付养老金向统账结合模式转变的过程中,并未补偿这部分钱。
国家一度试图解决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先后在13个省市试点做实个人账户,但是效果甚微。
多措并举筹资金
原本寄望历史转轨成本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缩减,然而,随着新进入养老保险体系缴费人群增速放缓,目前来看,隐形缺口在不断膨胀。
这一点在省份结余上更为明显。财政部2009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告显示,当年在扣除财政补贴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出现赤字的省份为13个;转眼到2014年,赤字省份增至22个。这意味着,全国近七成省份已出现亏空预警。
在聂日明看来,之所以资金吃紧问题现在越来越严重,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错过了改革时机。
按照胡继晔的分析,从1997年一直到现在,养老保险都处于扩大征缴面的过程,现在基本覆盖了劳动人口。
扩面意味着当期养老保险收入的来源增加。尤其是对于尚未消化转制成本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而言,在2002年-2011年内,参保人数基本每年以5%的增速在增加;同时相应的当期结余每年也都稳定在以10%的速度增长,其中在这10年中更是有6个年头结余增速在30%以上。
“在社保黄金(1055.90,-14.10,-1.32%)期,有源源不断的缴费人进来,这为养老保险提供了稳定的收益;而且当时正处于‘入世’中国经济高速发展阶段,国企效益也很好,恰是改革的好时机。”聂日明说。
他认为,反观现在,过去10年带动职工参保人数快速增长的农民工,现在进城速度已开始放缓。
近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回应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和部分省份养老金发放问题时表示,2014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当期养老金支出大于基金征缴收入的省份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待遇水平连续上调,基金支出增加;人口老龄化效应逐步显现,参保人员中退休人数增速高于缴费人数;部分地区抚养比较高,负担较重。
在浙江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何文炯看来,要按照公平的原则和“抑峰填谷”的思路,严格控制高保障人群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稳定中保障人群的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低保障人群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并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形成理性的预期。
据悉,人社部将多措并举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提高统筹层次,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进一步拓宽基金筹资渠道,启动实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此外,还将采取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等方式增强筹资能力。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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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公布了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数据。总体上看,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超过5万亿元,“家底”还是很厚实。
然而,数据的公布却引发了社会热议,特别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表示担忧,甚至有媒体惊呼“养老金收不抵支缺口很大”。那么,养老金收支情况究竟怎样?到底存在不存在资金“缺口”?百姓未来养老有没有保障?
养老金待遇连年提高和人口老龄化正在使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隐形债务”加速显性化。
由于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非常低,虽然成立了省级调剂金制度,但对于一些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劳动力输出地区,养老金支出的压力非常大,必须靠财政转移支付才能“保发放”。本报近日报道了这一情况之后,引发了民众对于财政增速下滑之下养老金问题的关注。
剔除财政补贴,养老保险支出高于收入,未来将存在缺口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基金,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五险”。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大头”,资金量占到整个社保基金的六成左右。
先来看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相关数据:
2014年,本年收入23273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8726亿元,比上年增长10.1%。本年支出19797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9045亿元,比上年增长18.4%。本年收支结余347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0376亿元。
“算大账的话,去年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是2.3万亿元,支出不到2万亿元,收支相抵还有结余。”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分析,当年的结余有3476亿元,加上往年滚存的结余,总的剩余资金超过3万亿元,养老金发放应该不成问题。
既然养老金年年有结余,而且“余钱”高达3万多亿元。为啥社会上还会屡屡传出养老金“收不抵支、缺口很大”?
实际上,分歧出在“细账”上。有观点认为,虽然去年养老保险总收入是2.3万亿元,但如果剔除其中的财政补贴部分,保险费纯收入是1.8万亿元,支出却是1.9万亿元,明显“收不抵支”。再有,收入的增速是11.9%,支出的增速是18.4%,这么下去“余钱”会越来越少,终有一天养老金会出现缺口。
“同一个问题,放在不同的时间段或特定条件下考量很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白景明认为,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由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和财政安排的部分资金构成的。这三部分收入加起来,肯定是“收大于支”。现阶段,人们不必过度担心资金问题。
支出因素增多,现阶段不能靠提高缴费实现收支平衡,要推进全国统筹
数据显示,“十二五”时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年均增长18.6%,收入年均增长12%,支出比收入增幅高出6.6个百分点。支出增长比例均明显高于收入增长比例,意味着钱流进来得慢、流出去得快,即使加上财政补贴,也难以实现自我循环。
造成养老金收支不平衡的原因是什么?“主要是养老金支出的因素在增多,养老金的征缴却并没有提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分析,我们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上世纪90年代,在此之前企业和职工并没有养老保险缴费,但这些职工进入新的养老保险体系后,退休是要从里面领取养老金的。随着这部分“老人”逐步进入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人数增多,未缴费造成的缺口开始显现。还有,这些年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2015年达到2200多元,是2010年的1.7倍,这块支出也在增长。
“我国养老保险的法定费率,是企业缴纳工资收入的20%、职工缴纳8%,合计达28%,在世界上也属于较高水平,通过上调费率来平衡收支不现实。而且,上一代人未缴费造成的‘窟窿’,全部由下一代人来弥补的话,会造成在职职工缴费负担过重,出现代际间不公平。”郑秉文表示。
看来,靠提高缴费来覆盖支出达到收支平衡,在现阶段还难以实现,财政补贴或其资金支持是必要的。在一些地方,出现养老金缴费不足时,为“保发放”都是由财政“兜底”,把差的钱补上。但这样的“兜底”只能救一时的急,长期来看风险更大。因为养老金每年缴费多少、领取多少、需要财政补多少,没有一个精确的测算。差多少补多少、走一步算一步,不但让财政难以“兜底”,也让公众心里“没底”。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社会保险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政策设计要综合考虑人口结构的变化,需要往后想5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精算平衡,不能把缺口完全留给公共财政,实际上是留给其他纳税人,否则不仅不公平,也带来公共财政不可持续。
养老金收支不平衡,在地方政府的“账面”上表现得更为明显。人社部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披露,2014年河北、黑龙江、宁夏三省区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支出大于收入,收支平衡压力加大。而在广东、山东、北京、浙江、江苏等省市,养老金累计结余则超过了1000亿元。
郑秉文表示,在没有实现全国统筹的条件下,每年的结余都沉淀在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收不抵支,这让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承受更大压力。
“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是实现收支平衡的主要途径之一,应当加快推进。”郑秉文认为,按照目前的管理体制,养老保险基金分布在省、市、县三级,其中市县两级统筹单位有1000多个。统筹层次太低,这在全世界都是罕见的。它带来很多弊端,比如养老金区域分化严重,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困难,局部保障风险加大等。
13年财政补贴养老金超2万亿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20日在回应部分省份养老金发放问题时表示,2014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当期养老金支出大于基金征缴收入的省份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待遇水平连续上调,基金支出增加;人口老龄化效应逐步显现,参保人员中退休人数增速高于缴费人数;部分地区抚养比较高,负担较重。
记者查阅历年统计公报得知,自2002年至2014年,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经超过了2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占主要部分。
李忠表示,从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情况看,今年前10个月,全国基金总收入超过总支出2100多亿元,绝大多数省份基金累计结余额都超过8个月以上的基金支付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能够确保当期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李忠在20日表示,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渠道中,财政补助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对于少数历史欠账较多、基金支付能力较弱的老工业基地省份,国家将继续加大中央财政补助力度。
自1995年“统账结合”的养老金制度地方试行、1997年全国统一实行以来,政府一直试图用维持高费率和设立过渡性养老金这两种“体制内消化”的方法来偿还转制成本。从目前养老金收支不平衡的趋势来看,留给这种办法的空间已经不多了。
虽然全国有22个省份当期征缴收入不足以支付当期支出,但不会直接影响到养老金的当期发放,其原因在于财政补助是养老金的法定筹资渠道,征缴收入必须加上各级财政补助,养老金的收支才能保持平衡。
人社部从2002年开始在年度的统计公报中单列各级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情况。统计公报显示,2002年中央财政补助为408.2亿,到2014年,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经达到3548亿元。
根据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计算,从2002到2014年这13年间,各级财政的补助养老金金额达到了20748亿元。
从补助金额增长的情况来看,从400亿元到2000亿元用了9年,2011年突破2000亿(2272亿元)后,2013年就突破了3000亿元(3019亿元元)。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今年预算的财政补助为3671.2亿元。
从财政补贴的结构来看,中央财政是绝对主力。根据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今年7月公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年度发展报告》(下称《报告》),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占整个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比重保持在12%~13%,地方财政占比为1%到3%。
从报告公布的数据来看,与中央财政补助大幅增加不同,地方财政对养老金的补助呈现小幅下降的趋势,2009年为318亿元,2014年降为282亿元。
报告显示,2014年,企业养老保险地方补助为282亿元,占总收入1.2%,地方财政投入在10亿元以上的有重庆、上海、辽宁、天津、江苏、湖北、湖南七个省份。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日表示,下一步要丰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来源渠道,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此外,还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从“暗补”到“明债明还”
“统账结合”制度建立之初,这种应对转型成本的方式被称为“体制内消化”。
一位参与制度设计的人士称,当初选择“统账结合”制度模式时曾经充分考虑过转制成本的问题,并提出三种偿还模式:一是完全由财政负担;二是划拨部分国有资产;三是体制消化。鉴于当时的财政状况不佳,划拨国有资产在操作上缺乏手段,最终选择了第三种方式,通过高费率来增加基金收入和过渡性养老金对个人空账进行补偿。
从目前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情况来看,这种“体制内消化”的模式已经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早在2008年,在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与全国200多位专家教授和200多位各级官员共同参与完成了《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下称《战略》)。当时,他们已经提出,转制成本是制约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与健康发展的瓶颈。
《战略》称,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前提下,转制成本没有显性化,但却给国家财政带来了长期的隐形压力,虽然现阶段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有一定程度的补贴,客观上化解了一部分转制成本,但没有在性质和目的上给予明确,是一种“暗补”而不是“明补”。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教授李珍认为,虽然财政从2000年就开始由少到多补贴养老保险制度,但是转制成本已然是一笔糊涂账,没有人说得清这笔补贴是不是足够履行政府的义务。
李珍建议,应尽快明确政府对经济体制转型引起的养老成本的责任,计算政府责任总量并建立偿付的机制,“明债明还”。
《战略》建议,尽快明确财政资金对消化转制成本的责任,使财政补助从暗补变为明补,同时利用国有资产收益来拓宽化解渠道。(完)(国搜财经综合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人民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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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大病医保怎么办理
1、被保险人亲自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注意是一式两份;
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査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交给所在单位;
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报销大病医疗保险的手续:
1、大病保险待遇如果在本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无需另行报销。
2、若是在异地报销,需要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后3个月内,持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原件)到各地有关部门办理理赔手续。
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所需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5、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都在需要的时候需要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一份、《农村五保供养证》一份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6、其他申报材料。
『伍』 大病医保新政何时实施
国家出台大病医保新政 报销比例不低于50%2012年08月30日17:09发改委网站
[导读]国家出台大病保险新政,在基本医保已报销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再次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8月30日正式公布。为什么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如何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什么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如何确保取得实效?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国家出台大病医保新政 报销比例不低于50%所属分类:新闻新功能放大观看一、为什么此时出台关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文件?近年来,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建立。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其中,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数达到10.32亿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有了基本保障,老百姓敢去看病了。但我们也看到,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制度还不够健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人民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仍比较重,存在“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现象。大病医疗保障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当中的一块短板。与此同时,基本医保基金存有不少结余,累计结余规模较大。有必要设计专门针对大病的保险制度,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大病保障。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十二五”医改规划专门作了明确要求。根据这些要求,国务院医改办会同相关部门经过充分调研和测算,认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非常必要、时机成熟,而且具有可操作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以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有利于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利于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有利于促进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和质量;有利于进一步体现互助共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要解决什么问题?开展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在设计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和目标时,我们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总的想法是,在平均水平上,使个人不得不支出的医疗费用低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标准。经测算,各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作为当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标准。当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标准时,很可能使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大病保险对这小部分人群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这里的合规医疗费用不局限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但为避免浪费和过度负担,不是基本治疗所必须的项目不列入报销范围。当然,由于每个人家庭能够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所差异,开展大病保险,并不能完全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支出。极少数低收入或发生巨额医疗费用的人,还有可能面临困境。要切实解决这些极少数人的个性化困难,需要通过救助的办法加以解决,在医院、医保和医疗救助机构之间形成信息顺畅、快速应对的工作机制,争取做到发生一例、救助一例、解决一例。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这方面的政策措施。三、为什么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以往,基本医保经办通常有两种形式,主要是事业单位直接经办,也有些地方委托一些专业机构提供部分环节的服务,如审核单据、稽查服务行为等。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效率,新一轮医改明确提出要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近几年,不少地方(例如广东湛江、江苏太仓、河南洛阳等地)积极探索了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创新形式,拿出部分资金,由政府制定基本政策,进行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以保险合同方式承办,自负盈亏。实践证明,不仅这些地方的群众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大病报销待遇,医疗保险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由于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管控更为严格,医疗服务行为也更趋合理,总体看放大了基本医保的保障效用。在总结地方经验和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了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方式。相比而言,商业保险机构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主要具有几个优势:第一,能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特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第二,可以借助商业保险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核算的经营特点,间接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放大保障效应。第三,利用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管理优势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提高基本医保的经办效率。此外,这也有助于促进健康保险业发展,推动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大病保险的这种承办方式,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指导下,结合中国当前国情,对公共服务管理和运行模式所作的大胆探索与创新,国际上先例并不多。采用这种方式的基本想法是,在以保公平为基础和目标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市场竞争在提升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四、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有哪些明确要求?为保障大病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商业保险机构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的大病保险保障,《指导意见》指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坚持政府主导,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以及监管指导。商业保险机构按照政府的要求,为参保群众提供大病保险保障。对商业保险机构的要求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制定了商业保险机构的基本准入条件。要求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等等。二是规范大病保险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要求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建立起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办法。三是要求商业保险机构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等优势,为参保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五、如何实施有效监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惠及全民,要把这件好事办好,加强监管尤为重要。这项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多方利益,要形成部门联动、全方位的监管机制。第一,加强行业监管。保险监管部门要从行业监管的角度,做好从业资格审查、服务质量与日常业务监管等行业监管。对无故拒绝赔付等情况,要坚决加大查处力度。第二,注重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配合协同,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监管。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按合同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并维护参保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财政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财务列支和会计核算办法,加强基金管理。审计部门按规定进行严格审计。第三,加强社会监督。将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的情况,以及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结算效率和大病保险年度收支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四,强化医疗费用管控。相关部门和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监督管理,防控不合理医疗行为和费用,并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商业保险机构要充分发挥医疗保险机制的作用,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相关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的监控。六、如何开展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考虑到大病保险是一项创新的工作,且我国区域差异较大,《指导意见》对开展大病保险工作的原则、资金来源、保障内容、承办方式和监督管理等只是提出了原则性、框架性要求,具体工作需要充分结合地方实际,以地方为主,发挥地方的能动性。例如,出资金额、分段报销比例等都要进行科学测算和细化,对商业保险机构招标、合作与监督办法,更需逐步摸索与完善。因此,为保障大病保险工作的有序推进,有几项工作要求:第一,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大病保险工作的重要性。这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大事,是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的重要工作。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第二,要加强协作,各地要建立由多部门组成的大病保险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细化配套措施,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中央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协调。第三,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已经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以选择几个地(市)进行试点。第四,加强对大病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全社会的保险责任意识,为大病保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陆』 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过低
养老基金的筹资范围窄
就我国人口结构而言,我国已经迈入了老龄化社会,为了能够使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当务之急是如何筹集到更多的养老资金。尽管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文件中确定的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求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的养老保障体系,但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筹资面依然狭窄,主要来源是国家预算和企业营业外列支的生产性收益。并且,国家并不鼓励人民多存养老金,而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国则鼓励多存养老金,为国家财政减轻负担。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的加重,如果不采取措施,我国财政负担会越来越重。
行政管理体制与养老金制度不相匹配
首先,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主要原因是我国对养老保险的行政管理模式是属地化管理,即市(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由地方政府管理,所以市(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必然成为地方政府利益的首选目标。省级政府的统筹目标是综合平衡全省各市(县)、各行业部门之间的利益,所以便出现了省级养老保险机构与市(县)级养老保险机构利益的冲突,使得省级统筹难,全国统筹难,全国高度统筹更是难上加难。2011年7月1日,国务院启动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目标是覆盖全国60%的地区,至2012年的时候覆盖全国。很明显,在“量”上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将是完美的蜕变,但经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种分级行政管理体制使得省级统筹、全国统筹难以实现“质”的飞跃。
其次,由于征收、支出、管理全部由社保部门负责,造成了行政工作人员的浪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制定、费用收缴、投资运作、监管查处都是由社保部门负责。社保局通过单独组织一批专业人士对企业进行财务核算、监控企业员工工资,通过专业征管软件对各个企业进行调查、稽核、收缴。这一过程造成了社保基金的额外支出,甚至有些地方的社保基金40%以上被当作行政费用浪费掉了。与我国相比较,在智利、新加坡、美国等国家对养老金的征收都是由税务部门操作,独立的政府或者私营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投资,最后统一由社保部门负责养老保险金的支出及政策标准的制定。
双轨制的存在造成了不公平的现象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制度在设计与运行上大相径庭,出现了双轨制现象。20世纪90年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初步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即当代人养老费用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统筹即代际转移支付,另一部分由当代人工资的一定百分比部分储蓄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仍保持着现收现付制模式,即用年轻在职一代人的收入来支付当代退休人员的养老费用(代际转移)。由于制度的不统一,双轨制也造成了在城镇企事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两部分人员在参保义务及待遇水平不平衡,引发了社会矛盾。更有专家表示,社会保险的双轨制是社会不安定的主要因素。
养老保险基金违规挪用现象严重
企业缴纳的20%的养老金纳入社会统筹账户中,而养老基金的征收、支出、管理监督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这不免会出现“左手监管右手”的现象。统筹账户中的社会养老基金在被使用时,各省各市没有任何的披露,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不会汇报基金的投资用途、投资回报率,造成了基金违规挪用现象愈演愈烈,进而将影响扩散到全国。这种缺乏制约与监管的管理体制使得养老保险基金最终可能成为沉没成本,得不到任何投资回报。我国人口基数很大,在老龄化社会来临的情况下,这种违规挪用保险基金的行为会给国家财政带来沉重的打击。
养老金的收益性较低
从辽宁省做实个人账户的实践结果来看,我国养老金投资于银行协议借款和国债的投资回报率低于2.5%,远远低于我国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养老基金的低收益难以支撑我国老龄人口的正常生活。以美国为例,美国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对接,养老金成为美国资本市场上三大主要机构投资者之一。美国逐渐科学地协调养老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运用投资组合,分散风险,在风险一定(尽量低风险)的情况下,实现养老基金投资高收益。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养老金投资收益均在10%以上(扣除通胀因素后)。在中国对养老基金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应借鉴美国的养老保险体制,以部分积累制为根本,实现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模式。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该法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十二五”规划,基本养老保险有望在五年内实现全国统筹。在我国养老金体制实现由市(县)统筹到省级统筹,最终达到全国统筹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以上种种问题,我国养老保险体制的改革必然会形成一种趋势,因此我们应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
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回答委员询问时表示,现在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他透露,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有关文件近期将印发,并将进一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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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全省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是什么意思
据悉,根据我省制定的主要目标,在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将逐步把参保职工纳入大病保险,扩大大病保险制度覆盖面;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到2017年,大病保险保障水平有效提高,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显著减少;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衔接紧密、保障有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承办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大病保险制度更加完善。
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平稳过渡
为扩大制度覆盖面,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机衔接、政策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推动实现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向大病保险平稳过渡。并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统筹层次,大病保险原则上实行市级统筹,探索实施省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大病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
人均筹资标准可提高到30元左右
在筹资方面,全省各地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大病患者医疗费用情况、医保筹资能力和支付水平等因素,科学测算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建立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我省规定,现阶段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可提高到30元左右,具体标准根据各统筹地区大病发病率等情况精算后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可利用历年结余筹集大病保险基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年度筹集的基金中予以安排。
全省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
对于参保人员最为关注的保障水平也将提高。我省规定,参保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大病保险起付线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主要测算依据,并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实施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逐步提高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分段补偿比例最低不少于50%。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应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的具体范围,并与民政部门共同探索向困难群体适当倾斜的具体办法,努力提高大病保险制度保障的精准性。2015年,全省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
2017年实现大病保险省内异地即时结算
根据新政,到2015年底,统筹区域内大病保险实现即时结报。同时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网络优势,推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简化报销手续,2017年实现大病保险省内异地即时结算。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针对职业病高发人群、地方病集聚区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和医疗干预,降低患病率。
商业保险机构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各将应授权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医疗费用管控。
2015-2018年,试行免征保险保障基金
我省还将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针对大病患者开发和提供新的健康保险产品,分解大病风险,拓展服务功能。对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保险业务监管费。按照相关规定,2015-2018年,试行免征保险保障基金。鼓励各地将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偿业务交由承办本统筹地区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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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
据报道,“十一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保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据了解,与“十一五”规划相比,正在制定的“十二五”规划中“社会保障”部分着墨甚多,要求明显细化、充实。这与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限紧密相扣。
日前,记者为此专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所所长何平。他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社会保障将从大规模的制度建设阶段,转入扎实推进制度精细化、做实显效的新阶段。同时,社会保障发展所面临的攻坚性难题也愈加凸显。
硬要求与硬指标
“从制度全覆盖的角度来看,‘十一五’期间大规模的制度建设,大幅度弥补了原有的制度空白”,何平说,现在还剩下一个空白点———城镇非就业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障。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有40多个城市开始探索实行城镇非就业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只是中央层面还没有统一出台文件。“‘十二五’期间只需再补上这一个制度安排,因此在制度建设上压力已经不大了”,何平说。
据了解,“一卡通”是“十二五”期间提升社保经办机构管理服务能力的指标性要求。
人保部部长尹蔚民公开表示,将重点大力推进标准统一、功能兼容的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在2010年底预计发卡1亿张的基础上,争取“十二五”期末全国发卡8亿张,并争取早日实现“一卡通”。
“‘十二五’期间,‘一卡通’是个硬指标”。何平说,社会保险卡按规划到“十二五”末,8亿参保人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保信息都将统一在这张社保卡内。在有条件的城市,社保卡还将成为“市民卡”,以实现更为广泛的电子结算功能。
地方分割亟待打破
“一卡通”的“通”,是指各项社会保险信息“通”用一张卡,方便参保者随时随地查询自己的权益记录,方便、快捷地享受社会保障服务。另一方面,这个“通”也还远远不是“通天下”的“通”,而是“本地通”的“通”——跨省市的社保“通”仍面临统筹层次低的老大难问题。
医疗保险目前多数地方实行的还是地市级统筹,省级统筹的目标看似相当遥远。目前跨省市的医保“漫游”多以“城市间协议”的方式“批量处理”。省级统筹最大阻力来自于地方利益的平衡,涉及到上下级政府财政“受益受损”的利益博弈。
因此,跨省市、跨地区的医保“漫游”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制度问题、利益问题。但是,随着“十二五”期间人才流动的进一步活跃,更多独生子女异地就业后父母异地养老看病的情况也将增加,医保不能异地漫游的现实问题已经越来越突出地摆在各级决策者面前。
社保五大难题待解
何平表示,对照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十二五”、“十三五”期间社会保障发展前路依然艰巨,至少有五大难题需要攻克,而且每一个都是“硬骨头”。
首先,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做实。在我国统账结合制度确立后,个人账户的资金被用于支付当期养老金,由此形成规模巨大的“空账”。一旦“现收现付”模式出现拐点,空账将极大威胁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信力。
其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08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五省市开始试点。牵涉3000万“事业人”的养老改革由此启动。
这一改革由于牵涉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等多项大部头制度变动,且改革对象涉及中国大多数“专业技能人才”,因此改革阻力和难度甚大,相关制度设计仍需磨合、完善。
其三,以农民工、灵活就业群体为代表的特殊群体。
其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回报率偏低。一些地方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回报率不足2%,老百姓的养命钱如何保值增值,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办法。
其五,有效缩小城乡保障差距。“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保障差距,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才能有效缩小。”何平说,一般来说在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农民占15%-20%的情况下,才能够承担得起对农村的大幅度补贴,以填平城乡保障水平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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