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办理失业保险业务需知事项有哪些
一、参保缴费
(一)新单位参保登记(7个工作日办结)
1、参保单位经办人持《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领取《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表》、《湖南省失业保险人员异动情况表》等相关表格,同时带U盘拷贝报盘资料用于填写人员参保信息;
2、参保单位经办人持正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表格(附电子表)、相关资料及财务凭证到市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
相关资料包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地税)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及名册。
财务凭证包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帐;近三个月工资发放会计凭证。
3、通过审核的新参保单位,征缴科在7个工作日内做参保登记录入,并对新参保单位做当月应收核定处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参保单位经办人持《缴费通知单》在指定银行(长沙银行)缴纳首次社会保险费(首次缴费只能采用自缴方式),并与银行签定《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和《定期借计业务合同清单》;
(二)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人员异动(5个工作日办结)
1、增加
参保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资料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
相关资料包括: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一式两份( 并报送电子表)、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减少
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持相关资料及时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当月5日前可申报当月减少,当月不再缴费,6日以后申报的异动减少时间统一为次月,当月仍需缴费;
相关资料包括: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一式两份( 并报送电子表)、参保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或员工离职申请报告(需有职工签名和单位意见);
3、参保单位如因欠费原因导致社会保险冻结的,帐户冻结期间不予办理人员异动业务;
4、参保单位在当月交清应缴费用后,于次月到征缴科窗口打印《失业人员申领资格初审表》和《失业金申领登记通知》,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再通知符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到失业保险中心登记科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三)缴费方式
1、委托银行收款:即征缴科将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数据报盘至收款银行,银行通过小额借记支付系统从参保单位帐户直接划转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应与开户银行签订《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定期借记业务合同清单》,征缴科每月上旬将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数据报盘至收款银行,从参保单位帐户划转失业保险费,缴款成功的单位,当月25日后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领取基金收据。参保单位应及时查询当月失业保险费的扣划情况,缴款不成功的单位,可于每月20日前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查询原因,办理补缴手续。
2、单位自缴:即参保单位采用现金解款或转帐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提倡采用委托银行付款的方式缴纳,参保单位确有客观原因需要自缴的应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采用自缴方式缴费。参保单位经办人可在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或电话查询月应缴金额数据,于每月10日前将款项解现或转帐到失业保险费收入户,并于当月25日前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打印收据。
二、失业登记
(一)申领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通常有: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②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无过错而个人主动辞职不属于申领范畴);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④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⑤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申领时效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三)失业金申领流程
1、用人单位在办理人员减少后到征缴科及时领取《申领资格初审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含《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
2、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失业人员,告知失业金申领享受政策,对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并指导正确填写。
3、失业人员到工商银行开一本户名为本人姓名的存折(或卡),并将本人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存折(或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填写电话号码和签名确认;
4、失业人员准备5张本人1寸近期免冠相片并在表格指定位置粘贴好;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到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理计划生育转迁手续(即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背面备注栏内签“同意接收”意见并盖章);
6、失业人员带齐本人身份证原件、《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存折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等资料到我中心登记科办理申领审批手续(如果属原改制企业下岗职工需要查对档案而档案不在我局档案中心的,需积极配合提供本人档案);
7、等待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电话通知(一般在交资料后次月上旬),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考试;
8、签到:每月5号至15号到我中心登记科签字。失业金每月25号以后发放至享受对象的银行账户上。
9、自开始发放失业金3个月后,请失业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综合科领取医保卡,同时需要办理医保手册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失业金领取证、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浏阳市人社局一楼业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B. 企业如何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如何领取:
1、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2] ”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没有等待期,但是有最长给付期。《失业保险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实务中,各地可能根据失业者缴费时间的长短,在同一档次内适当拉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限制:
申领失业保险金没有次数限制。《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只规定了有关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而没有规定限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次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申请与失业人员就业期间履行缴费义务相对等。履行缴费满1年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只要符合《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而不管劳动者领取的次数多少。
5、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的证明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
(2)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6、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终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再次就业又失业的,领取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对其中“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的理解应注意:失业人员再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应该根据两次失业时间的缴费年限单独计算,但却不能独立享受。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又失业的应将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剩余期限与再失业后应该享受的期限合并计算。
8、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
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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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网上申请了社保异动申报表取消,再申请异动怎么操作
在社保窗口办理百的社保异动是没办法申请撤销的,因为一个人一个月只能办理一次异动,但是通过社保局的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异动的可以实现撤销度异动的功能。我操作过一次,当时有个新员工刚转正给他买了保险,第二天就跑过跟我说不干了,晕死,后来问了个做人资的朋友,他告诉我我们这种使用东版方新诚信人社数字证书在线操作异动的,只要系统显示还是在“待审核”状态,就可以自行将异动撤销。我一看系统中的审核状态果然为“待审核”,我赶紧点击“取消申报”权,果然,第二个月看账单时没有此人的参保信息
D. 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表(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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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因人员增加、减少、信息修改,须申请办理的社会保险异动业务,需要本人向社保中心发起异动申报。
E. 公司失业保险怎么办理流程
公司按单位工资总额交钱,报名单就可以了.
公司给员工办理失业保险时,首先在当地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需要提供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做记录。
个人失业保险由单位代扣代缴,然后由企业一起上交。你需要到当地社保局失业保险窗口进行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的失业证明,本人身份证,交纳失业保险的证明,本人领取失业金申请书等即可。(到劳动局去领啊,材料没有的就补办咯)
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程序、提供材料、受理时限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向当地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
4、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5、职工明细表(10人以上需提供磁介文件)。
对缴费单位填报的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失业保险手册》。
企业的红本是到劳动局去办理滴,小蓝本是到市劳动局去买的(买来之后你填上信息,和员工每月的缴费金额带着红本到劳动局盖章核实就可以)你是要办理失业保险还是要给员工领取失业金?要是领失业金的话要在员工离职15天之内把档案移交的手续给办理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F. 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异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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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沙地区的,给你参考一下
新参保单位领取下列文件资料和表格:
领取征缴相关的政策文件。
《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异动表》。
《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
单位带U盘拷贝报盘资料(规定新单位参保人员信息需通过导盘进入系统)。
需携带的资料
《长沙市社会保险登记表》、《长沙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异动表》、《首次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近三个月工资发放财务凭证、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帐。
单位带报盘资料。
外地个人帐户转入业务
个人帐户由外地转入时,必须本人申请,具备长沙市户口,接收单位同意,且接收单位在我市已参保,并报申报科审批。
如果社保机构同意接收,便向对方社保机构开出接收函。符合接收函要求的转移单方可接收,未经同意或未按要求转入的,我中心不予接收。如果资金已转入我中心申报科,由财务科退回原处。
转入单一式两份,外省基金转入,财务科核实到帐后方可受理。签收后,转入对象留一份,征收科留一份。
申报科登录后,由财务科根据基金转入情况登记个人帐户。
G. 社保异动表上参保时间搞错了怎么办
社保参保时间搞错了会直接影响到退休工资的所以一定要及时到社保局窗口进行改正
H. 社保办理详细流程
1、首先保证公司是合法经营企业;
2、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公司编号;
3、新员工入社,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根据员工身份的不同(本地城镇、本地农村、外来城镇、外来农村等)准备好签合同所需要的资料,如就业证、失业证、就业指导手册等,有些此资料有些城市不需要,具体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5、带好以上资料及备案花名册、招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等先到劳动部门备案;
6、社保备案;
此上两程序有些城市是可以直接登录劳动局网站,企业自行办理登记的;
7、一般从次月开始,缴纳前一月份和扣费当月的保险;
8、缴费成功后的下一自然月,到社保处办理社保卡,保险办理完成。
(8)失业保险参保异动表管理教程扩展阅读:
办理条件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I. 湖南省失业保险人员异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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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缴费
(一)新单位参保登记(7个工作日办结)
1、参保单位经办人持《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领取《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情况表》、《湖南省失业保险人员异动情况表》等相关表格,同时带U盘拷贝报盘资料用于填写人员参保信息;
2、参保单位经办人持正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表格(附电子表)、相关资料及财务凭证到市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
相关资料包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地税)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及名册。
财务凭证包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明细帐;近三个月工资发放会计凭证。
3、通过审核的新参保单位,征缴科在7个工作日内做参保登记录入,并对新参保单位做当月应收核定处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参保单位经办人持《缴费通知单》在指定银行(长沙银行)缴纳首次社会保险费(首次缴费只能采用自缴方式),并与银行签定《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和《定期借计业务合同清单》;
(二)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人员异动(5个工作日办结)
1、增加
参保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资料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
相关资料包括: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一式两份(并报送电子表)、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减少
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持相关资料及时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办理,当月5日前可申报当月减少,当月不再缴费,6日以后申报的异动减少时间统一为次月,当月仍需缴费;
相关资料包括:正确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异动情况表》一式两份(并报送电子表)、参保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或员工离职申请报告(需有职工签名和单位意见);
3、参保单位如因欠费原因导致社会保险冻结的,帐户冻结期间不予办理人员异动业务;
4、参保单位在当月交清应缴费用后,于次月到征缴科窗口打印《失业人员申领资格初审表》和《失业金申领登记通知》,并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再通知符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到失业保险中心登记科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三)缴费方式
1、委托银行收款:即征缴科将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数据报盘至收款银行,银行通过小额借记支付系统从参保单位帐户直接划转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应与开户银行签订《定期借记业务付款授权书》、《定期借记业务合同清单》,征缴科每月上旬将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数据报盘至收款银行,从参保单位帐户划转失业保险费,缴款成功的单位,当月25日后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领取基金收据。参保单位应及时查询当月失业保险费的扣划情况,缴款不成功的单位,可于每月20日前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查询原因,办理补缴手续。
2、单位自缴:即参保单位采用现金解款或转帐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提倡采用委托银行付款的方式缴纳,参保单位确有客观原因需要自缴的应书面申请,经审批后方可采用自缴方式缴费。参保单位经办人可在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或电话查询月应缴金额数据,于每月10日前将款项解现或转帐到失业保险费收入户,并于当月25日前到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窗口打印收据。
二、失业登记
(一)申领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个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通常有: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②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无过错而个人主动辞职不属于申领范畴);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或辞退的;④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⑤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申领时效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三)失业金申领流程
1、用人单位在办理人员减少后到征缴科及时领取《申领资格初审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含《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
2、用人单位及时通知失业人员,告知失业金申领享受政策,对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并指导正确填写。
3、失业人员到工商银行开一本户名为本人姓名的存折(或卡),并将本人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存折(或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在空白处填写电话号码和签名确认;
4、失业人员准备5张本人1寸近期免冠相片并在表格指定位置粘贴好;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到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理计划生育转迁手续(即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背面备注栏内签“同意接收”意见并盖章);
6、失业人员带齐本人身份证原件、《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登记表》、存折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等资料到我中心登记科办理申领审批手续(如果属原改制企业下岗职工需要查对档案而档案不在我局档案中心的,需积极配合提供本人档案);
7、等待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电话通知(一般在交资料后次月上旬),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考试;
8、签到:每月5号至15号到我中心登记科签字。失业金每月25号以后发放至享受对象的银行账户上。
9、自开始发放失业金3个月后,请失业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综合科领取医保卡,同时需要办理医保手册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失业金领取证、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浏阳市人社局一楼业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J. 办理社保,需要提供应参保员工花名册,请问在哪里拿,自己做的话需要写上哪些内容
员工名册是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员自己做的,主要写明公司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工资即可。其他项各地社保局要求不同,可以去社保局进行咨询。
自己做的话员工花名册应写入员工的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政治面貌、学历、职称,及员工在公司的工号、供职部门、职务、月薪、入职日期、劳动合同期限等信息,用excel制成表格就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九章 社会保险经办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10)失业保险参保异动表管理教程扩展阅读:
案例:
深圳市社保局发出提示,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市社保局提醒,员工在参加社保时,需警惕下列几种套路:员工入职后,一般都有试用期,但有些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
市社保局称,《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他三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