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9年保险资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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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公司排名情况
2010-07-0216:58:06关键词:人寿保险保险公司竞争力
【摘要】中国前十大人寿保险公司分别是哪些?以下是前十位寿险公司排名情况,我们先对寿险公司排名情况做综合分析,排行的依据主要是针对各大保险公司的市场规模、资本能力、盈利情况和服务等方面。
寿险公司排名情况综合分析
在进入前25名的中国寿险公司中,前三名——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不仅在中国被列为前三,而且他们也跻身亚洲前150家保险公司的前十名。这显示了中国保险公司在亚洲的强大竞争力。
我们用六项测试对在中国的寿险公司样本进行竞争力分析。
一、市场规模
三家老牌中资公司——国寿、平安和太平洋——稳居规模指标的榜首。在市场规模的各项指标中,中资公司遥遥领先。虽然友邦凭借其领先一步进入国内市场的优势挤入前10名,中意人寿和中英人寿也因大量的银保业务在外资公司中居于领先地位,但与熟悉国内市场规则和中国文化的中资公司相比,外资公司在中国要达到其规模,仍需很长时间。
二、资本能力
据计算的三个指标来看,排名在前的主要外资公司都是小型或中型外资保险公司。原因可能在于,中国保险业在没有得到足够资金的情况下发展迅速。在净保费和所有者权益比率中,AIG排名第一。
净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中,新华人寿排名第一位,经过几年的努力,这家偿付能力曾经不足的公司已摆脱了困境,步入稳步发展轨道。泰康、平安、太平人寿也以雄厚的资本能力入围前10名。
三、赔款准备金
在这一指标中,中国公司在亚洲的排名普遍不高,原因可能在于业务扩张较快。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寿和生命人寿两家公司不仅在市场规模指标中排名前10位,在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的分项指标中也进入前10名,说明他们对保险风险的控制能力超过其他中资公司。
四、盈利能力
国内四家最大的公司——中国人寿、平安人寿、中国太平洋人寿和泰康人寿——都排在资产收益率的前列,其中三家达到最高的资本收益率和盈余。这充分体现了这些公司创造利润的强大能力。但在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总排名中,居于首位的国寿则退居第6,暗示该公司在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上还需要花工夫。费用率计算中,AIG仍然排名第一,只有三家中资保险公司入围前十,说明中资公司目前还存在盲目扩大规模而忽略效益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友邦虽然在国内寿险业的费用率排名中居于首位,但在亚洲总排名中其仅处在第116名。
会计准则的差异固然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国内市场竞争激烈,使各保险公司不得不花费大笔的营销费用来保住市场份额,也是不争的事实。
赔付率指标中,位于前10名的绝大部分是成立时间不长,业务量较小的新公司,这与人寿保险业务的长期性有关,保费收入与赔付时间间隔较长,一些新公司业务尚未进入赔付高发期。
五、资产流动性
流动性指标包括三个计算比率:投资资产比率、当前的流动性以及整体流动性。
中国人寿及生命人寿在投资资产的比率上名列前茅,太平洋人寿处于第4位,平安人寿和泰康人寿在10名之外,说明这些大型公司在资产管理上还需要加强。
在当前的流动性排名中,民生人寿、太平人寿虽然在国内进入前十名,但在亚洲的排名则在第90名以后。此外,在国内寿险整体流动性排名中,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和中国人寿跻身前十名。
六、经营稳定性
经营稳定性测试包括两项指标:净保费收入变化,资本及盈余变化。净保费增长率指标上,四家大型公司和太平人寿进入前10名,说明中资公司在控制业务规模上能同时兼顾安全和发展。但是,在资本盈余变化指标上只有中国人寿和新华人寿排在前十名,这说明大部分中资公司的资本金仍未能跟上业务的快速扩张。
国内寿险公司前10名分析
第一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在国内寿险公司的排名中,中国人寿在市场分额和利润两方面排名第一,赔款准备金充足率上排名第一,流动性和稳定性上分别排名第4和第7。鉴于此,虽然该公司的资本能力方面比其他保险公司略低一筹,但是从综合能力来看仍位居首位。
第二名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人寿总体竞争力排名为第二位,主要因为其在市场规模上排名第2位,盈利能力排在第3位,资产流动性也很靠前,排在第5位。其他指标上,其资本能力比较靠近行业平均水平,排名第10位,赔款准备金充足率和经营稳定性则相对靠后,都在第15位。由于其净资产增长率太低,以至于公司稳定性相对较低。
第三名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
太平洋人寿的市场总体竞争力排名第三。这主要得益于其较强的资产流动性(第1名)、市场规模(第3名)和较高的盈利能力(第5名)。但是该公司在其他指标上的表现则略逊一筹。
其中,资本能力排在第12名,赔款准备金充足率排在第13名,特别是经营稳定性,在我们所统计的25家寿险公司中排到第24名。同时,由于净资产增长率太低,导致其总体稳定性相对较低。
第四名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的综合竞争力在国内排在第四位。其在资本能力和盈利能力中,均排在第二位,资产流动性高(第2名),市场规模相对靠前(第6名),但经营稳定性和赔款准备金充足率表现欠佳,仅排在第19名。
第五名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泰康人寿的综合竞争力排在行业第五位。这主要得益于其排名第一的盈利能力。另外,该公司在市场规模和资本能力上,均排在第4位。但其他指标,如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第18名)、资产流动性(第19名)、经营稳定性(第18名)则相对靠后。
第六名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生命人寿在国内的综合竞争力排名第6,得益于其良好的稳定性和资产流动性,这两项测试中,其在行业内均排名第3位。此外,该公司的市场规模排名第8位。其它指标排名居中,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其中,资本能力排名为10位,赔款准备金排名第12位,盈利能力排名为第12位。
第七名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宏人寿是国内首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其综合竞争力排名在第7位。其中,经营稳定性排在第2位,资产流动性排在第6位,盈利能力排在第7位,赔款准备金排名第8。另外两个指标——市场规模和资本能力——排名比较靠后,分别为第17位和第15位。
第八名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作为一家全国性大型保险公司,其综合竞争力排名在第8位。新华人寿的优势在于其市场规模(第5名)、经营稳定性(第8名)和盈利能力(第9名),但其资本能力(第20名)、流动性(第17名)、赔款准备金(第24名)则相对靠后。
第九名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公司
太平洋安泰人寿是由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与美国安泰保险集团合资成立的保险公司,其综合竞争力排名第9。比较突出的表现在于其稳定性(第6名)、赔款准备金充足率(第6名);
表现尚好且超过平均水平的是盈利能力(第11名)和资产流动性(第12名);但在资本能力(第19名)、市场规模(第20名)等方面则表现较弱。
第十名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
作为唯一一家获准在中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独资寿险公司,友邦的竞争力主要来源于其资本能力、盈利能力和市场规模,比较突出的表现在资本能力(第1名)、盈利能力(第5名)、市场规模(第7名)。稳定性(第10名)和资产流动性(第13名)也都表现良好。其不足主要表现在赔款充足率排名较低(第25名)。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❷ 财险 资产管理规模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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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厘清统计口径的问题。
1、以资产规模、总体市场份额统计,国寿集团最大(细化到民营企业的口径,则平安集团最大)。
2、以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统计,貌似平安集团业务范围最大,涵盖了保险、银行、证券、信托、资产管理等等全方位金融业务。
还有以注册资金规模统计、以全国分支机构数量统计等等不同口径,答案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
由于目前国内保险业管理模式,重新回复到了产寿混业经营,所以基本已经不存在“寿险公司”、“财险公司”的区分概念,早几年就已经是集团化经营了,比如国寿下面有国寿财险,人保下面有人保寿险,当然,还有对应的资产管理公司、养老保险公司等等。
截止到2008年,中国人寿(一般简称“国寿”)集团总保费收入达到3218亿元,境内寿险市场份额为42.7%;国寿在《财富》全球500强的排名为第159位(平安集团排名第462位,详见下文)。集团总资产达到1.28万亿元,成为国内唯一一家资产过万亿的保险集团。集团所属寿险公司继2003年在纽约、香港两地同步上市之后,又于2007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市值高居全球上市保险公司首位。集团所属资产公司管理资产达1.14万亿元,是我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
2008年7月,《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公布,中国平安集团以2007年180亿美元的营业收入,首次进入全球500强,位列第462位,并成为入选该榜单的中国【非国有企业第一名】。
❸ 2019年保险资产管理行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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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发〔2016〕76号
各人身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应着力提升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保险金额应满足以下要求:
到达年龄比例下限
18-40周岁160%
41-60周岁140%
61周岁以上120%
保险公司开发销售的个人定期寿险、个人两全保险、个人终身寿险和个人护理保险产品,死亡保险金额或护理责任保险金额与累计已交保费或账户价值的比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其中,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1后所得到的年龄。
死亡保险责任至少应当包括疾病身故保障责任和意外身故保障责任。
二、保险公司应根据精算原理、产品实际销售和管理成本及公司自身经营实际,合理确定人身保险产品预定附加费用、风险保费、初始费用、退保费用等各项费用的收取。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对于利润测试结果显示新业务价值为负的新产品,中国保监会将不接受其审批与备案。如利润测试主要假设与实际经营结果发生重大偏差,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总精算师责任。
三、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实际、市场利率水平、投资市场变化等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产品定价,并根据外部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万能保险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上限调整为年复利3%。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新开发的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不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险产品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将新开发的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高于评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险产品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
四、保险公司提供保单贷款服务的,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保险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支付具有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保费以及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
五、各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22号)有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和相关认定标准做好产品预期存续时间的评估工作。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变额年金保险产品,应按照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定义要求进行评估和报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不得将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附加万能保险和附加投资连结保险等附加险产品,应单独评估该产品的预期存续时间,并判断其是否属于中短存续期产品。
(四)对于预期存续时间的评估与产品实际经营情况有明显偏差且未及时进行修正的,或者中短存续期产品数据瞒报、少报、漏报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公司总精算师的相关责任。
六、保险公司董事长和总精算师应切实加强对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资本管控和业务规划等工作,应根据公司资本实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中短存续期产品的保费规模。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本条所要求的限额以内。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
(二)对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高于当年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倍的保险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给予公司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保险公司的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当控制在基准额以内。
基准额=最近季度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1-0.2t)×(2015年度中短存续期产品保费收入-2015年末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2),t=年度-2015,年度范围为2016年至2020年。
(三)保险公司所销售的预期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不含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2016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90%以内,2017年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70%以内,2018年及以后应控制在总体限额的50%以内。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50%;自2020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40%;自2021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收入占当年总规模保费收入的比重不得超过30%。
(五)对中短存续期产品违反限额要求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将按规定要求,对相关公司采取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七、保险公司总精算师作为公司产品精算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精算原理要求,切实履行责任。保险公司应建立产品定价回溯机制,总精算师应定期对产品定价假设合理性进行评估,对产品定价发生率或退保率与实际经营结果发生重大偏差的,要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并进行说明,对于主观或故意原因导致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总精算师责任。
若保险公司出现利差损、偿付能力、现金流等方面重大风险,或产品精算方面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总精算师应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告。未及时报告的,中国保监会将依法追究总精算师责任。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于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保险产品,应当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中国保监会此前印发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❹ 如何查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数额
这类公司有官网啊,可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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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12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企业年金管理规模排名在线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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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开展。近期从保监会获得消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可以开展业务创新、产品创新和组织创新。
根据近期公布的《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中指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除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外,还可受托管理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的资金和能够识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的资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受托人,可以接受客户委托,以委托人名义,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也可以设立资产管理产品,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按照相关市场规则,以资产管理产品或专户名义,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独立运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