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利息及债卷溢价摊销表中的未摊销溢价额计入哪个科目应摊销溢价额呢
公司发行债券,按照面值计入应付债券-面值科目,收到的银行存款计入银行存款科目,差额倒挤进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在后期摊销中,面值乘以票面利率计入应付利息,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利率财务费用或者资产成本中,差额倒挤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应摊销的金额就是计入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的金额,没有摊销的金额是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的剩余金额。
⑵ 应付债券溢价摊销怎么做分录呢
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它是企业筹集长期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
会计分录如下:
1、溢价的减回去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相关成本和费用科目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贷:应付利息
2、折价的,加回去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相关成本和用科目
贷:应付利息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2)摊销的债券溢价计入管理费用吗扩展阅读
债券溢价摊销的方法
1、直线摊销法是将债券购入时的溢价在债券的偿还期内平均分摊的方法,按照直线摊销法,企业每期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都是固定不变的,在每期收到利息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2、实际利息摊销法就是按各期期初债券的置存价值和债券发行时的实际利率(即市场利率)计算各期利息,并据以进行溢价摊销的方法。
3、债券投资每期的利息收入等于不变的实际利率乘以期初的债券置存价值;每期溢价的摊销数,则等于该期实得的利息收入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的差额。
⑶ 求问,在摊销债券溢价时应增加财务费用这句话对吗为什么麻烦给出理由,谢谢!
对的溢价发行债券高于实际面值的部分应当在债券期内实际摊销。说的简单点就是资金的时间价值。
⑷ 利息及债卷溢价摊销表中的未摊销溢价额计入哪个科目
债券折溢价在初始确认债券时已确定,后期利息及债券溢折价在后期摊销,未摊销的金额是初始确认摊销的金额扣除已经摊销的金额。
⑸ 债券摊销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如果按照你说的数据,那么银行的银行的利率应该是3.133%与发行价误差0.73元
会计分录:
投资时:借:长期投资-A公司债券 108120
应收利息 1667
贷:现金 109787
三月一日会计分录
借: 现金 5000
贷:应收利息 1667
利息收入 2493
长期投资--A公司债券 840
9月31日会计分录
借: 现金 5000
贷:利息收入 4160
长期投资-A公司债券 840
。。。。。。
最后一笔
借 现金:100000
贷:长期投资-A公司债券 100000
这个是直线摊销法,不需要利率的参与来计算利息费用,但是实际利率法下,利率费用是当前债券面值乘以利率===利息费用
溢价摊销=10000-利息费用,所以,随着债券溢价的摊销,利息费用不断减少,直到债券账面价值==面值,溢价摊销余额为0
直线摊销法下,是先计算溢价摊销,用10000减去溢价摊销==利息费用,两者计算式相反的,
总而言之,实际利率发更贴近实际
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⑹ 应付债券溢价摊销怎么做分录
溢价的,减回去:借:相关成本和费用科目、应付债券-利息调整、贷:应付利息。
折价的,加回去:借:相关成本和费用科目、贷:应付利息、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⑺ 债券溢价的摊销是什么意思应计入的分录是
就是指发行价高于面值了,高于部份应该摊销,分录一般为:借:财务费用借:应付债券--利息调整贷:应付利息(如果是一次还本付息的则为: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⑻ 债券溢价摊销的分录如何做
债券溢价的摊销方法主要有:直线摊销法和实际利息摊销法两种。
⑼ 请教发行债券溢价的会计处理
例1、某企业于20×0年1月1日发行为期5年,票面年利率为1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债券一批,债券面值总额为100万元。若发行时的市场利率为12%,债券按面值100万元发行(债券发行费用略),款项全部存入银行。会计分录如下:
债券按溢价发行
借:银行存款 350
贷:应付债券-债券面值 300
应付债券-债券溢价 50
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35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35
溢价摊销额
按应计利息与溢价摊销额的差额
借:财务费用 105
借:应付债券-债券溢价 70
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 35
⑽ 债券溢价摊销的分录
购入债券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长期债权投资——(溢价)
贷:银行存款
收取利息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价)
投资收益
(10)摊销的债券溢价计入管理费用吗扩展阅读
长期债权投资是企业购买的各种一年期以上的债券,包括其他企业的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债等。债权投资不是为了获取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债权投资只能获取投资单位的债权,债权投资自投资之日起即成为债务单位的债权人,并按约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长期债权投资的主要特点:
1、投资只能按约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2、债权投资可以转让,但在债权债务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一般不能要求债务单位提前偿还本金。
3、债权投资与其他债权一样,存在一定的债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