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的医疗保险养老金保险如何在地方上可以交吗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地址位于素有“塞外江南”之美誉的阿克苏,阿克苏 健康路3号(邮编:843000)(行政区号:652901),,于1990-08-02 在阿克苏挂牌成立,,我单位迄今已经为客户提供了30年优质的服务,,,我单位主要经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注册资本不详,联系电话为0997-2130846,期待您的来电咨询 详细介绍 黄页介绍
2. 乌鲁木齐兵团社保电话号码是多少
乌鲁木齐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电话:(0991)2622404 也可以拨打统一电话(0991)12333
以上2个电话都可以
乌鲁木齐社保查询的话可以访问这个网址 帮你在网上搜搜到的 http://www.shebao5.com/chaxun/xinjiang/wulumuqi.html
3. 新疆兵团人怎么查社保
新疆兵团人怎么查社保
养老保险缴费查询的四种方法:
1、网上查询。养老保险缴费查询方法之一,就是参保人登陆当地社保中心的官网,点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在进入查询页面后,参保人员需要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近12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缴费情况和历史缴费累计情况。但需要指出的是,要在网站上进行查询,就必须先行开通网站的查询密码。
2、电话查询。12333是国家劳动保障系统统一的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号码。参保人可以拨打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33进行信息查询。
3、自助查询终端查询。各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在业务经办大厅中均设有自助查询终端设备。参保人员可以凭借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通过终端设备的证件感应区,查询到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记账情况。
4、社保服务大厅查询。参保人员仍然想了解得更详细,还可以到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咨询接待室进行当面咨询。当然,如果要查询本人的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应当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 新疆兵团团场社保基金会公务员待遇如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兵团公务员待遇与内地大致相同,多每月400元左右的艰边补贴,年收入在35000至45000左右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5. 各位网友,请问谁可以提供: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农六师 奇台农场(中心团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所 的
网上搜索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首页 中点 在线查询 下的 机构查询 中的 社保关系转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点击,点相应省,点相应的市县区,里面有联系人、地址及联系电话。或直接点以下链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rdzt/sysblxfs/sbgxyanglaobaoxian/
6.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什么地方
是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的机构。
7. 新疆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应该是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法律、法规授予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关政策法规;负责对整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五大险种的征收核定和四个险种(不含医疗保险)的待遇发放及其管理;指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8.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具体是需要做什么工作,单位职能是什么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本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管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职能 :
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以及监督基金的储存、增值工作。
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会基础性工作建设,搞好财务电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财务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会计核算工作,搞好各项基金的收支平衡与调度,确保基金支付需要;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汇总各种财务报表,并按时向省劳动保障厅和其他有关部门报送。
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指导性意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操作规程、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以及全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的工作。
负责全省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
负责全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工伤、生育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8)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所扩展阅读:
统筹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基金结算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结算;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业务经办及发放;对困难人群实施医疗救助;参保人员缴费记录、个人账户管理以及各项社保待遇的审核结付、社会化发放等。
9. 兵团社保怎么转市社保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9)兵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所扩展阅读
申请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