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金融管理 > 银行理财内部管理体系

银行理财内部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2021-07-24 23:26:24

『壹』 如何加强银行内部控制的管理

(一)提高对内部控制机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一是领导层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的重要性,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当作大事来抓,要积极吸收国外银行先进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内控管理理念,要坚持业务开拓、内控监督齐头并进,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坚持内控优先,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发展业务。二是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强化员工的制度观念和内控观念,让他们熟知各自岗位的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规程来处理每一笔业务,提高他们认真执行内控制度的自觉性,使每位员工成为业务运营过程中实施内部控制的一个节点。
(二)建立健全有效的、系统的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机制作为一种在业务运营中时时监控和每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动态监督机制,它是以健全的规章制度为基础,以部门内部和岗位自身的自我约束、部门之间和岗位之间的相互牵制和制约、上级对下级的授权控制为内容,以科学监控方法和独立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以防范各种风险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总和。
因此,要建立健全有效的、系统的内部控制机制,一是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使之全面、系统并具有前瞻性,对内部控制制度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使银行的各项业务自始至终处于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控制下。二是完善岗位的设置和业务操作规程的设计,要明确每一个岗位的职责、权限,同时还要有一定的制约和控制措施,使每个员工、每项业务的办理都处在内控制度的监督和控制之中,尤其是每项业务都必须经过具有相互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环节才能办理,防止出现控制真空,产生风险。三是建立权利制约机制。要建立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授权授信和审批机制,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别、职责、权限,设立不同的授权、授信和审批权限,相互制约和控制,强化整体控制能力。
(三)完善内控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建立具有独立性、权威性的监督检查机构。借鉴国外银行业的经验,在银行总部设立稽核局或内部审计局,在下级机构设置派驻的、垂直管理的独立单位,专司机构内部的监督检查职责,该部门只对银行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银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风险隐患,督促经营管理者制定整改措施,提高监督检查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建立风险预警监测机制。随着银行也电子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监测机制,提高内部控制水平成为可能。要根据银行不同业务的性质、特点和要求,设置不同的科学的风险预警监测指标,通过收集业务部门真实、完整、准确、全面的数据资料,采取非现场监督监测和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形式,对业务经营中金融风险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向董事会反映银行在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内部控制以及经营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和和风险隐患,为预防和处置资金风险提供参考依据。
(四)建立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内控监督评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内部控制机制评价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内控环境的评价,是指内控执行人员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是否完整可靠;内控激励约束机制的建设及作用程度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内控人员的内控能力是否与其责任相匹配;内控用人机制是否健全有效;监督层对内控是否给予了充分的关注等。二是内控风险识别的评价,是指内控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分项目标是否明确,二者的关联程度如何,管理层为确保整体目标实现的参与情况和承担责任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建立了对内部和外部内控风险预测和识别机制,即内控风险预测是否透彻和恰当,内控风险评价概率和频率依据是否准确可靠,是否建立了内控风险的预测和识别的反应机制。
三是内控活动的有效性的评价,是指执行部门是否都设有恰当的风险监控活动;内部风险控制活动是否保证内控指令得到全面的执行;通过内控活动的实施是否及时有效地化解相关风险。四是内控信息及时反馈的评价,是指是否建立了各种有效的内控信息交流反馈系统,即岗位员工通过内控责任的履行,发现可疑和不轨行为是否及时将信息传递给管理层,管理层是否将内控信息以一定方式及时转达给有关人员有效履行其内控职责,达到内控的预期效果;内控信息的上传下达和横向交流手段与方式是否切实可行、及时有效等。

『贰』 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包括哪些

一、决策系统

商业银行的决策系统主要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组成。股东大会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股本招募中购买银行发行的优先股票的投资者成为银行的优先股东,购买银行发行的普通股票的投资者成为银行的普通股东。

花旗银行是典型的集团制银行股东大会的主要内容和权限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并决定有关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银行各项经营管理方针和对各种重大议案进行表决;修改公司章程等。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决策机构。

董事会代表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对股东大会负责。商业银行董事会主要具有以下一些重要权力:确定银行的经营决策,董事会一般不直接参与银行的日常工作,但银行经营的重大问题要与董事商议,由董事会作出决策;董事会有权任免银行管理人员,选择熟悉银行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来具体管理银行;设立各种委员会或附属机构,如执行委员会、贷款委员会、考评委员会等,通过其对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组织、指挥和监督。

二、执行系统

商业银行的执行系统由总经理(行长)和副总经理(副行长)及其领导的各业务部门组成。总经理(行长)是商业银行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总经理(行长)的主要职权是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领导银行的业务经营活动。在总经理(行长)的领导下,商业银行还要设置若干个业务、职能部门及部门经理。

三、监督系统

商业银行的监督系统由监事会和稽核部门组成。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对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进行监督。商业银行的稽核部门是董事会或管理层领导下的一个部门,其职责是维护银行资产的完整和资金的有效营运,对银行的管理与经营服务质量进行独立的评估。

『叁』 请问谁知道银行内部的管理体系是什么比如说操作系统!详细点

银行的好像是Linux系统,界面不美观,但是不用担心病毒的影响。

『肆』 银行有哪些管理体系

资金方面:存贷款资金综合管理制度(存贷款资金监督制度,存贷款资金定期信誉检查制度)
银行员工方面:员工工作检查制度,员工培训,激励以及奖惩制度。

『伍』 跪求银行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全行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安全、有效、稳健运行,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实现经营目标、防范风险,对内部机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牵制和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的总称。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工商银行所辖各级经营机构、管理部门及全体员工,所称业务包括本、外币业务。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结构和要求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在全行建立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具体如下:

一、保证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保证全行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预防各类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四、保证会计记录、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保证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保障内部授权、授信责任的全面落实及相关责任人员履行其职责。

第五条 全行要按照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完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二、完整性原则。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所有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三、及时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并遵循效率性原则,外简内繁;新设分支机构或新开业务种类时,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建立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四、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五、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全行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六、独立性原则。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第六条 内部控制系统的结构。全行内部控制纵向结构由决策控制、执行控制、监督控制组成。横向结构由组织结构控制、计划财务控制、资金营运控制、会计管理控制、电子化系统控制等组成。纵横结构相互交叉,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共同构成对全行经营活动具有全面控制功能的综合网络体系。

第七条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一、各行要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及业务特点,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要求,建立明确、具体、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内部控制机制。在各项业务经营中,坚持“授权有限,相互制约,事后复核”原则,完善授权审批制度,切实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一般从业人员的约束和监督。各项业务的开展要制定相应的岗位工作手册和业务指导书,明确操作规则、程序和各项具体要求,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岗位和人员都必须严格照章操作业务,不允许违反程序或省略程序操作。

二、各行必须建立三道控制防线:

(一)自控防线。一线岗位要实行双人、双职、双责,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要有相应的前台监控和后续监督机制;各业务部门应根据防范本部门所辖业务范围内各类经营风险的需要,组织开展管辖业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控制,并对控制效果承担控制责任。

(二)互控防线。应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建立业务文件在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传递的工作程序,明确签字责任。

(三)监控防线。应建立以内部监督部门对各机构、部门及岗位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监督反馈的监控防线。内部监督部门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业务监督,并及时将检查、评价结果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三、各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对以下业务及人员应实行恰当的责任分离制度(柜员制机构例外,但必须有恰当的现场及后续监督控制保障机制):

(一)部门责任分离。

1.资金计划业务的管理和其会计的核算;资金调拨、授权和账户调剂;前台交易和后台结算。

2.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管理和贷款业务会计核算。

3.会计核算和现金出纳。

4.电子化系统的软件开发与业务经办及应用软件操作。

5.固定资产及内部财产的登记、保管、领发与账务核算。

6.现金、有价证券的保管与核算。

7.各项资金(含信贷、财务)及财产损失的确认与核销。

8.开证申请人资信状况和偿付能力的审查与开证。

9.其他有必要实行责任分离的部门。

(二)岗位责任分离。

1.各项交易业务的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

2.资信调查、风险评估与贷款审批发放。

3.同城票据交换与清算票据的核算。

4.储蓄、会计前台业务核算与其事后监督。

5.会计印章、密押、凭证及储蓄印章、凭证的保管使用。

6.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的维护管理与业务操作。

7.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融资业务与结算业务。

8.市场开拓与业务处理。

9.负责账务处理的人员与负责资金划转(含审批)人员。

10.国际结算部门内电传(讯)人员与密押(控制文件管理)人员。

11.牡丹卡业务中资信审查与发卡、审批与打卡、打卡与建档、卡片管理与打卡、密码发放与已打未发卡管理、密钥A、B参数管理使用人员。

12.其他有必要实行责任分离的岗位。

四、各行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建立健全信息资料(包括各类存储媒体形式的业务数据和技术文档资料)保全系统:

(一)完整性。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总行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料管理制度,按部门分类积累、整理和管理全面完整的信息资料。

(二)真实性。各类信息资料应真实准确。

(三)保密性。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信息资料实行严格的密级管理,并严格执行收发、打印、交接、归档、修改、保管、使用、调阅、登记、销毁制度。对重要的信息资料必须双重以上备份和异地存放,调阅需取得相应授权。凡属“秘密”级以上、涉及资金财产的文件、计划、报告,通讯密码、密码协议、密码算法及密钥,决算报表、法律文书、人事档案等重要信息资料,必须由专人保管和立卷。切实加强保密控制,防止信息资料被非法修改、泄露或窃取。

(四)安全性。务必保证各类信息资料在采集、录入、加工、处理、网络传输、输出过程中的安全、准确和完整;重要信息资料必须妥善存放在有保密设施和安全措施的库房内,备份资料应异地保存,防毁防盗。对信息资料的存取、复制、更正、调阅、使用,必须实施严格的操作、授权及责任制度,保证信息资料安全。

五、各行要对营业机构及各重要部位和岗位建立实施完备有效的应急应变计划。

(一)对意外灾害及人为原因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或故障,须制订严格的、可操作的、责任落实的、公开的应急预案。加强灾害性事故防范和应对演练,确保资金和人员安全,并建立实体保护的保险制度。

(二)对重要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具备适当的人员备份。

六、各行要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系统,建立各项业务风险评价、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机制和对违规违章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堵塞漏洞,有效防止内部侵吞、挪用和外部盗窃、诈骗。凡违反规章制度的,必须做出严肃处理,包括:批评教育、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级经营机构及部分负责人应牢固树立内控风险意识,对管辖行处及分管业务的内部控制状况负责,对由于内控不严所形成的风险损失承担领导责任。

第三章 组织结构内部控制

第八条 组织决策控制。

一、制衡系统。建立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内部机构及部门。

二、决策程序。制定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全部经营管理决策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保留可核实的记录。切实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防止个人独断专行、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

三、法人授权。完善统一法人体制,坚持授权、转授权制度,认真执行上级行的经营方针和决策,并严格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行使职权。

四、机构设置。按照集约化经营的要求,合理设置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设置机构和网点应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关系协调。

(一)纵向协调。应保证指标指令自上而下地完整执行和经营责任自下而上逐级负责,在系统内部形成有效的命令链和报告链。

(二)横向协调。建立健全标准的协调程序,明确各部门的协调职能、义务及协调方法和措施,并建立健全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制度,及时消除各种不协调因素。

第九条 人事制度控制。

一、岗位职责。按照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明确不同岗位的工作任务,并赋予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相互制约的工作关系;对重点岗位、重点业务、重点凭证及财物要加强监控和管理。任何一项交易业务,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或授权。

二、调配任用。

(一)录用调配。严格执行国家及总行有关录用调配工作的政策及规定,制定明确的人员招聘录用条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竞争”原则。坚持近亲回避制度、干部交流制度、重要管理岗位和重要业务岗位轮换制度。

(二)选拔任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干部队伍建设“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制定明确的用人标准,坚持任职资格审查。建立严格的组织程序。明确干部管理权限,严禁任何越权行为。建立选拔任用工作逐级负责制度及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

三、用工管理。坚持国家及总行制定的用工政策、用工计划和报批制度,不得擅自或越权行事。实施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建立规范的用人单位和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严格执行机构及工资报批制度。

四、培训开发。应制定职工教育与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入行教育、岗前培训、各类专业培训和定期离岗培训制度。坚持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定期限的离岗业务培训和内控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员工熟悉岗位工作要求,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五、考核机制。建立并完善员工考评制度,促进员工积极进取。
第十条 领导职权控制。

一、授权授信。严格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和总行有关授权、授信管理办法及要求,制定并落实授权授信执行、控制、检查及考核办法,坚持逐级有限授权、分类区别授权、适时调整授权。

二、权力监督。加强对行政领导权力的监督制约,增加权力透明度。在不涉及失泄密的条件下,公开办事规则。公开的内容应包括办事职责、纪律、程序、时限及结果等。

三、定期轮岗。对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任职一定年限的分支机构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实行定期轮岗,对因特殊情况不能轮岗的,应实行指定离任稽核或强制休假制度。

四、任期责任。在行政领导的任期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检查,必要时进行任期内责任稽核。对任期中演变为不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必须及时调整。

五、岗位离任。各级行负责人员离任应严格按规定组织离任稽核。离任稽核应坚持先停职、后稽核、有结论、再安排的基本程序。

第四章 计划财务内部控制

第十一条 计划目标控制。

一、目标设计。计划目标应根据全行统一的经营思想及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计划目标应具有预见性、先进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二、运作程序。充分调查研究,预测发展趋势,评价、选定方案,拟定经营计划,编制报告。

三、组织执行。按部门、单位有机分解目标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对目标实行系统监测。

四、目标调整。计划目标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时应及时进行调整,目标调整必须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以国家和总行政策规定为依据,纠正偏差,使计划目标切实可行。

第十二条 资产负债比例控制。

一、组织决策。各行应成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委员会,制定工作规则,并对决议事项建立系统、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执行反馈的内控制度。

二、计划监测。严格执行上级行下达的资产负债比例或限额,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测和分析。

三、利率执行。认真执行国家各项利率政策、制度及规定。合理制定内部资金利率。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 财务核算管理控制。

一、组织决策。各核算行均应成立财务审查委员会,作为财务开支审查机构,负责审议、分析、监督全行重要财务事项,决议事项应保留系统、完整的书面记录。

二、管理及授权。

(一)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财务核算,依法建账,严禁搞“两本账”或弄虚作假。

(二)财务管理尤其是对各项支出的管理必须实行严格的授权控制和管理,根据授权授信制定合理的财务审批权限,对大额支出必须严格实行授权控制。未经批准超限额审批及越权审批的,要追究签批人的责任。

(三)财务指标的分配、所有财务资金的上划与下、筹集与使用等,必须归口财务审查委员会和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开口子、下指标的,财务部门均有权拒绝执行;财务账户必须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

三、各项收入应及时、足额、完整入账。严防跑、冒、滴、漏,任何机构、部门及个人都不得少计、少收、转移甚至截留任何收入。

四、成本费用。

(一)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改善负债结构,降低负债成本。

(二)加强对各项成本支出的管理。严禁乱划、乱挤、乱冲、乱摊、乱支及虚列支出,各项准备金应按规定提取、使用。

(三)制定并严格遵循费用支出控制办法,加强对费用支出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禁止任何部门及个人滥用职权乱用多支。各项费用支出不得以拨代支。

五、损益核算。确保损益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所有应计、应提、应列、应摊、应并的各项财务收支必须按制度规定进行,严防损益失实,严禁隐瞒或编造损益,严禁截留利润。

六、分析预测。建立健全财务分析制度,完善财务考核和激励机制;依据管理会计理论,建立成本、利润责任中心,强化成本控制,推行部门成本核算,建立预决算分析模型,加强对本单位及各项业务的本、量、利分析。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控制。

一、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严格遵守总行核定的固定资产控制标准,加强对基建项目预决算审查及基建过程中的财务监督;严格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折旧等账务核算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领用、改造、维修、报废及实物管理、残值入账等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购建的固定资产必须登记造册、纳入账内核算;租赁性资产要视同本行资产纳入表外科目登记管理;加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确保账卡齐全、账实相符;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二、对储蓄网点装修、基建工程项目建设要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建单位,对工程项目的预决算要组织力量或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严把工程质量关。有条件的地区(城市分行)对办公用品及批量耗用的低值易耗品要推行集团购买制度,通过招投标选择供应厂商。

第五章 资金营运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 计划管理控制。各行要按照总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月编制资金营运计划,做好资金头寸预测工作,加强资金头寸管理;严格执行上级行下达的系统内借款、现金、有价证券发行等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监测。

第十六条 资金调度及系统内借款控制。

一、资金的调出调入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进行审批,并及时划拨资金,登记相应台账。对大额资金调拨,资金汇出行必须做好跟踪监测工作,确保汇出资金及时汇达指定行,以减少在途损失;对当天未入账的在途资金,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补救措施。

二、申请办理系统内借款,不得超越授权范围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系统内借款的投向应符合总行有关规定,对不予安排的系统内借款申请,主管部门应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 市场融资控制。

一、公开市场操作。总行资金营运部参与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应制定并严格遵循统一的操作规程;交易的策略、品种、数额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办理。

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由资金营运部门统一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再贷款申请、归还手续;要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办理再贷款申请,努力降低利率风险损失。

三、同业拆借。严格执行总行对资金拆借交易对手、拆借范围、拆借期限和拆借数量的授权及拆借程序的规定,加强风险管理与控制,积极、稳妥地开展同业拆借业务,并及时、真实地报告业务开展情况;建立健全资金拆借考核检查制度。

四、证券交易。总行资金营运部及被授权的一级分行可参与银行间证券买卖与回购交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证券二级市场交易。证券交易应制订并严格遵循统一的操作规程,切实做到指令、交易与账务相分离,认真落实事前控制、事后监督等风险控制手段;交易的策略、品种、总额和单笔交易金额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办理;所有证券交易只限于场内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场外交易的,须报经总行批准;证券交易部门要及时、真实地报告交易情况。

五、票据转贴现与再贴现。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和总行关于票据转贴现与再贴现的政策、制度及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办转贴现与再贴现业务,调剂资金余缺。@18>第十八条 证券及现金管理控制。

一、证券管理。严格执行总行关于发行和代理发行有价证券的有关规定,不得为企业代理发行债券,不得为企业垫款兑付债券;未经总行批准,不得为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分销国债或其他债券。在代理国债发行业务中,要严格执行总行分配计划,分配计划不足或难以完成时,要及时向总行申请调剂,严禁超计划发行国债;各级行要如实上报国债发行情况,并将国债发行款全额划至总行。

二、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和总行关于现金管理的政策、制度及规定,加强现金管理,重点控制大额现金支付;建立健全现金管理考核机制。

第十九条 支付风险控制。各级行要对辖内支付负责,根据本行的支付情况,保持适度的备付金比例,确保对外支付;在辖内平衡的基础上资金头寸仍然不足时,应及时向上级行请调资金,确保对外支付。

第六章 存款业务内部控制

第二十条 政策控制。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不得超范围吸收存款;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开办新的存款业务种类必须事先报经同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批准。

第二十一条 纪律控制。强化账户管理,严禁滥设及编造存款账户;严格各类存款核算管理,严禁滥用科目或通过调整账务及报表等手段转移、虚增、虚减、瞒报存款;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建立健全以计划完成情况为考核内容的存款考核制度,对考核结果加强检查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第二十二条 核算程序控制。制定统一的存款业务核算管理制度及具体的业务操作规程;开办新的业务品种要事先制定核算制度及业务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控制。坚持“制约审核”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原则,加大对业务处理过程的管理控制及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度。

一、对大额转账及现金存取、通存通兑及各项特殊业务,以及对内部往来资金、现金领缴调拨及库款箱的出入库、保管等要建立严格有效的控制制度。

二、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保管、领发、使用、交换及过期作废单(凭)证的上缴、销毁等应制订专门制度,严格传递过程中签字等责任确认手续。

三、公私印章的制发、使用、保管、移交、销毁,终端密钥(操作员代码)的批准、登记、签发、更换、查询、拥有和使用及检查监督等要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

四、柜员制储蓄所必须实行严格有效的电子监控,按规定配备人员。对现金、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必须坚持“自管自用,每日一清,换人清点,双人封存”原则。

五、通存通兑、特殊业务要严格按制度办理,并加强定期、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 监督保障控制。各级存款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辅导、检查、控制体系,配足、配齐检查辅导员和事后监督员,明确储蓄科长、主任、检查辅导员、事后监督员等各级管理人员责任。

一、检查辅导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易发案部位及特殊业务的检查辅导,发现问题立即查询查清,并建立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二、事后监督部门应对业务过程、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实行全面监督检查,对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发现问题应立即查询、反馈并及时纠正。

三、检查辅导员和事后监督员应有完整的工作日志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第七章 贷款业务内部控制

第二十五条 组织控制。各级贷款审批机构必须建立贷款审查委员会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贷款的审查和贷款企业的资信评估。上述两个委员会都要制定工作规则,并对决议事项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第二十六条 政策控制。

一、贷款投向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经济、金融政策和全行总体发展战略及信贷制度规定。

二、贷款投量要遵循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在授权授信范围以内。

三、必须按照《贷款通则》有关规定,坚持贷款基本条件,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

第二十七条 贷款程序控制。

一、责任分离。建立健全审贷分离责任制度,严禁由单人或单个部门单独完成贷款全过程。任何人不得超越职权或违反程序发放贷款。县支行贷款可提交上级行信贷部门审查。

二、操作程序。应针对贷款业务调查、(项目贷款)评估、审查、审批、签约、发放、检查、监测、收回、不良贷款催收、核销等各环节制定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坚持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制度。

三、分级审批。应根据信贷政策、贷款种类、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抵(质)押物、保证人及贷款风险度等情况,在授权审批权限内确定是否贷款,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必须报上级行审批。

第二十八条 安全保障控制。

一、各级行长在授权范围内对贷款的发放和收回负全部责任。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合法有效的担保制度,不良贷款的监管、清收和核销补偿制度,信贷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加强信贷风险考核指标体系以及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建立并完善信贷管理台账电子系统,对信贷风险和借款企业经营风险进行监测,对每笔贷款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清收责任。

四、信贷部门对贷款的分析、考核、检查必须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五、发放贷款应使用总行统一的借款合同文本,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必须经

过法律事务部门审查。

六、住房信贷业务应抓好以下控制部位及环节:住房开发贷款的建设项目评定、项目工程保险、有效抵押和第三者保证;个人住房贷款期房和现房的价值评估、有效抵(质)押、房屋财产保险、履约信用保险或第三者保证。

『陆』 如何建立完善的商业银行内控体系

商业银行该如何构筑符合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的内控体系,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成效机制,笔者认为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第一,要制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总体思路。一个完整的内控包括五项要素: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按照以上基本要素要求,设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具体内容,应按如下路径展开:即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控责任体系、内控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体系、内部控制工具体系、内部控制考评体系。在设计过程中,可以考虑按总行、分支行两个层次展开,并始终保证与巴塞尔协议和银监会的要求一致,力求体现绩效考核、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三者的一致性。
第二,细化业务流程、管理流程和风险点。无论是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平台,还是管理流程的风险控制平台,都必须依赖岗位责任的设置来实施银行内部风险管理的控制。作用在于,提示管理者根据风险预警信号设计和实施风险拦截的对策。
建立并不断优化流程,目的就是在于建立一个有效控制风险的平台。按照这一思路,业务流程的建立应按照产品线来设计,并贯彻以下几个原则:即品种完全覆盖;内控操作完整独立;可计量并有预警功能。目前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运行体系基本上按照这一思路设计并运行,需要强化的是评价与预警功能。管理流程建立在业务流程之上。管理流程设计按照管理部门层面特征,按管理级次设计,并结合业务流程。
在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的设计中,通过文字图表来明示风险点。内部控制的关键就在于管理行为覆盖全部风险点,从而控制风险。
第三,强化内部控制与责任体系。责任体系存在于一定的组织结构下,责任体系的设计必须服从于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体系。它是风险管理信息传递和全面风险管理具体内容的实现途径。
一是责任体系设计原则。主要遵循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与业务管理平行作业原则、矩阵式报告制度原则、精简效率原则、相互牵制原则、协调配合原则、程式定位原则7条原则。
二是责任体系分层设计。根据管理级次,分分行和支行两个级次设置。与常规设置不同的是,分行层面的风险管理岗位设置,除了设置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之外,为了将全面风险管理思想贯彻于全部业务活动中,必须在所有业务职能部门设置风险管理岗位,明确负责对部门所负责业务的风险监测、记录、报告、考核等工作。各分支行的风险管理,主张仅设立风险管理部统一实行风险控制与管理,只有业务规模较大支行在各业务职能部门内设立专职风险经理。
三是风险管理职责必须明确。风险管理职责的明确,主要通过岗位职责描述和授信授权书进行,授权范围内事项分别由风险管理岗和风险管理部负责,风险控制管理委员会则主要是制定规则和处理例外事项。风险管理的关键是,所有业务必须进行风险监控,绝对不能有游离于管理之外的业务;符合重要性要求的业务必须贯彻集体决策的原则,集体决策的规则必须科学有效。赵立成

『柒』 针对银行内部控制监督体系不健全,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

随着商业银行自身不断的壮大,各项业务的不断拓展,加强与完善内控机制的建设势在必行。主要对策有:
1.建立以业务控制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
业务控制就是运用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对业务管理过程中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和控制,是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内部控制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要下大力量建立健全业务管理活动中的诸如责任控制、财产保全控制和业绩评价控制等工作,将商业银行各项经营活动全面置于内部控制之中。结合商业银行日常经营中的业务,加强内部控制的日常化、细节化,将实施落实到小处、细处,防微杜渐,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健全合规管理职能,防范合规风险
应参照巴塞尔委员会关于银行合规部门、合规风险的定义,以稽核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强化合规管理职能,加强合规风险的管理,保持银行良好声誉,保障银行依法合规经营。一是要积极探索识别、评估银行各项业务合规风险的标准和方法,建立合规风险指标评价体系,有效监测、跟踪、防范合规风险。二是确定识别、评估合规风险的措施和程序。要组织各相关业务部门对合规风险进行评估、计量和分析,定期对合规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制度及流程存在的缺陷,并针对操作流程提出修改建议或方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合规风险,应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三是做好合规风险控制的基础管理工作。要建立合规风险资料档案管理系统,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行业标准,合规风险案例,有针对性地指导合规风险的控制工作。
3.积极探索内部审计方法,改进内部审计手段。
应借鉴世界先进审计理念与做法,更新审计观念,学习运用内控测试、审计抽样等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发现内部控制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议,从而更多地参与银行的经营管理,为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有价值的咨询意见和管理建议,充分体现内审的价值。同时,要不断改进审计手段,积极拓宽业务数据的来源,将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相结合,运用非现场审计系统工具对业务数据进行排查和分析,掌握审计线索,为现场审计提供依据,提高内审的效率。
4.建立以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为主的操作风险防范体系
操作风险是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也是控制难度较大的风险,渗透于业务管理的诸多环节,具有分散性、难以预测、受内部控制和外部环境影响大等特点。对操作风险的防范,除采取教育培训、制度建设、流程再造、建立内部控制文化和检查监督等系统性措施外,还应当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管理控制技术和系统网络优势,充分发挥数据集中和业务平台统一的优势,在业务需求分析和软件开发阶段就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融入并固化在系统控制和操作流程中,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干扰。
5.建立风险识别与评价机制,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风险识别与评价机制是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证内部控制合理性和有效性的作用,应建立主动的风险识别与评价机制,不仅要强调结果评价,更要重视内部控制过程评价,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内部控制思路。商业银行应对各项业务操作规程进行统一,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以有利于监督控制工作的深入。
6.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交流渠道。
信息与沟通是内部控制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基于信息,控制也要基于信息,信息集成、传递的滞后会导致事前因实际后果未知而无法控制,事中因无法获得实际信息而无力控制,事后缺少反馈信息而无可控制。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与广泛应用给内部控制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信息技术与业务活动的有效结合,使获取实时信息成为可能,有助于强化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提高组织的快速反映能力。

『捌』 理财投资者管理体系有待建立吗

当前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余额已超20万亿元。7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理财新规”)。与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共同构成银行开展理财业务需要遵守的监管要求。

“原来我们认为投资者教育更多是监管的事,但实际上,资管机构也责无旁贷,因为只有让投资者了解了你的产品、风险,才有可能实现打破刚兑、买者自负。我们一直说得比较多的是‘卖者尽责、买者自负’,以前我们更多的看后面四个字,自己买,自己负责。但由于金融产品天然隐含着风险滞后性和隐蔽性,所以在‘卖者尽责’没有做好的前提下,要求投资者‘买者自负’,这是不合理的,也不公平,所以资管机构有非常强的投资者教育的责任。”杨峻说。

阅读全文

与银行理财内部管理体系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地狱解剖类型电影 浏览:369
文定是什么电影 浏览:981
什么影院可以看VIP 浏览:455
受到刺激后身上会长樱花的图案是哪部电影 浏览:454
免费电影在线观看完整版国产 浏览:122
韩国双胞胎兄弟的爱情电影 浏览:333
法国啄木鸟有哪些好看的 浏览:484
能看片的免费网站 浏览:954
七八十年代大尺度电影或电视剧 浏览:724
欧美荒岛爱情电影 浏览:809
日本有部电影女教师被学生在教室轮奸 浏览:325
畸形丧尸电影 浏览:99
美片排名前十 浏览:591
韩国电影新妈妈女主角叫什么 浏览:229
黑金删减了什么片段 浏览:280
泰国宝儿的电影有哪些 浏览:583
3d左右格式电影网 浏览:562
跟师生情有关的电影 浏览:525
恐怖鬼片大全免费观看 浏览:942
电影里三节是多长时间 浏览: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