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申报省级自然项目基金流程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流程
主要工作
注意事项
补充信息
申请人关注项目申报通知
l 因各学院及科技处需对项目材料进行专家审核和形式审查,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一般要比省自然基金委受理截止日期提早很多. 请申请人务必关注科技处和各学院申报截止时间,早做准备.
l 申报前须认真学习当年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和"申报培训PPT"(见相关材料及下载)
l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主页http://www.zjnsf.net/
l 校科技处http://kjc.wzu.e.cn/
l 校内截止日期后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须出具情况说明报告,本人及学院负责人签字,由学院连同更新的项目汇总表(盖章)交科技处.
申请人申请系统账号
l 已有账号而忘记密码的,与科技处联系
l 第一次使用申报系统,须先申请账号. 注册信息必须真实.
l 集中受理期,科技处会分批集中审核账号;其它时期申请账号,请与科技处联系.
l 请不要重复注册账号
l "高级会员"账号审核权限在省基金办.
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和正文
l 登陆系统后,选择左侧菜单栏"3.1操作指南",下载指南并认真研读.
l 完成"3.2申请书简表填写"和完成"3.3申请书正文上传".
l 申请书简表和申请书全文word由系统隔天生成.
l 完成"3.4申请书上报依托单位".
l 申请书填写需注意:
1. 管理费5%,人员劳务费不超过15%,一般项目设备费不超过30%,重点项目设备费不超过20%;
2. 正文双盲;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使用模板格式,删除正文斜体字部分,不超过6MB
3. 确认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主持和参加的项目数不超项;确认成员的身份证号码填写无误.
l 正文提纲在主页右下方"申报专栏"中"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网页里.
l 依托单位将申请书上报省基金办之前,申请人可随时直接对申请书简表和正文进行修改,不需科技处管理人员进行"退回"之类的操作.
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送形式审查
l 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及形式审查表交学院初审,汇总.
l 学院将申请书一式二份,形式审查表和汇总表交科技处
l 申请书纸质材料必须与最终上传的电子版本一致,全体成员签字
l 杰出青年项目还须提交学术委员会推荐信,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起草并打印二份,其中一份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签字或盖章.
科技处上报申请材料
l 科技处将所有申报材料在线提交至基金办
后续工作
(另行通知)
1. 复议(未获立项)
2. 编制计划任务书(获立项)
⑵ 怎样申请慈善基金
每个地方申请慈善基金的手续都不同,以上海为例:
1、需申请资助者可把困难情况写成书面材料,送(或寄)到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秘书处或下设各区办事处,也可通过市慈善基金会网站发出求助信息。
2、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助困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意见。
3、已建立办事处的,经办事处负责同志审批认可;未建立办事处的,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同志审核签名盖章后,报上海慈善会秘书处审批。
(2)基金会项目立项流程扩展阅读:
申报慈善基金的条件:
1、经政府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并有较高社会公信度的本市社会组织。
2、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基金会“安老、扶幼、助学、济困”宗旨以及慈善公益项目的有关要求。
申请个别省市慈善会基金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基金慈善会会救助的血友病患者,每年度分二次受理,提出申请时间:上半年需在本年度6月15日前,下半年需在本年度12月15日前,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二)患者或家属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于各项医保及其他报销手续完成后方可到本会办理救助申请。
(三)申报材料应确保真实,对伪造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救助资金的,取消救助资格,追回救助资金。
(四)基金慈善会会可根据每年政府救助资金和救助人数等情况适时调整救助标准。
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从申报以后的所有流程是怎么样的大概什么时间地方和国家立项,拨款,验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属于国家级的项目
如果是省级的,注意是资金项目,而不是基金项目
这个一般是下半年组织申报,第二年的上半年3、4月份出立项结果
如果立项了,这个国家一般是70-80万的资助,然后省里配套40-50万不等
立项出来之后,是要签订一个合同的,然后合同签订完了,会组织资金下拨
注意国家和省里的资金下拨是分批的,一般第一次拨付80%,然后剩下的资金要验收后拨付
创新基金,每年要做一次半年度监理,年末做年度监理,填写相关执行数据
验收肯定是在你项目执行期完了之后,组织统一申请验收
⑷ 申请慈善基金需要什么手续
申报条件
1、经政府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并有较高社会公信度的本市社会组织。
2、申报的项目要符合我会“安老、扶幼、助学、济困”宗旨以及慈善公益项目的有关要求。
3、资助的公益项目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利于增强慈善意识和动员慈善捐赠。
二、项目类型与资助形式
1、短期项目: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施小,资金量少,短期内完成的。
2、长期项目: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已连续开展多年或项目必须连续开展三年以上的。
3、特殊项目:具有突发性,时效性或受有关政府部门委托实施。
对批准资助的社会慈善公益项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资金救助、实物救助、劳务救助、智力救助等多种形式实施资助。
三、申报评审程序
1、需要本会资助的慈善公益项目,由负责实施的社会组织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资助社会慈善公益项目申请表》,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在接到申请表后,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本会年度的预决算立项,并报项目评审小组提出评审意见。
2、项目评审小组根据上报的材料召开评审小组工作会议,对项目提出评审意见。评审小组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二次。
3、申报的社会慈善公益项目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评审小组审批,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评审小组委托或组织专家论证后报理事长办公会议审批。
4、本会定期向社会公示资助的社会慈善公益项目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审小组
由慈善基金会理事、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五、项目管理
1、本会资助的公益项目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获资助的项目凭本会的资助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与本会签订《资助项目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按程序实施项目。
2、获资助的公益项目须单独立帐,指定专人负责款项的管理,严格按照《资助项目协议书》中的约定使用资助经费,超出的部份不予追加。
3、获资助的公益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提交《项目实施情况反馈表》并归档,5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交《项目报告书》,并向本会提供项目的图片、录像等业务资料归档。
4、获资助的公益项目在实施过程以及对外宣传时,须说明该项目由本会资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维护慈善基金会的公信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要追究项目责任人责任,并撤消资助,追回资助款。
5、本会工作人员不得代为申请项目资助。
6、对所有资助的公益项目,由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受益对象进行察看、访谈,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办公会议反馈。
7、本会委托或组织专家进行的项目评估,应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项目调整建议。
3、对本会资助的公益项目须进行专项审计。
六、本管理办法自2008年5月起生效并向社会公告,开始接受本市有关社会组织的申请。
⑸ 国家创新基金申请流程是什么
创新基金是一种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的国家优惠扶持政策。但是,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都可以申报创新基金!初创期的科技型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项目和大学生创业项目更应该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申报!
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节省企业大量资金!
(一)登录创新基金网站,登录“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委托机构(或主管部门)填写你们所在地的科技局。注册过程中,选择“申请技术创新项目”,不要选择“申请资金补助项目”。
(二)从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并填写完整真实信息。注册后,委托机构为您审查通过后即开通账号。要问清楚是否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资料进行核对。
(三)回到创新基金网址页面点击登录,申报地区,选择你所在的省(市),然后凭注册用户和密码进入填报。
(四)网上填报提交前,企业可打印申报材料(核对版)进行核对。网上最终提交后,须打印申报材料(正式版)上交。正式版为有创新基金水印版本。
(五)打印正式版本后,和所需附件装订(或根据你所在地区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要求)后上交。所需附件包括近两年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核心资质认证材料(如各种证书),知识产权归属证明文件,等等。
具体材料和需要何种附件,以当年申报的创新基金通知为准。
申报前一定要做好准备,了解相关信息,申报之前要先找申报指南看清你们的企业或者项目,是否属于创新基金的支持范围之内,再进行准备,以免不必要的精力与时间的浪费。
素材来源:宏邦知识产权
素材链接:https://www.hongbung.com/xinwenzhongxin/xiangmuzixun/1146.html
⑹ 股权投资基金项目运营流程有哪些
一、项目收集
股权投资基金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
(1)依托创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收购兼并业务、国际业务衍生出来的直接投资机会,具有贴近一级投资市场、退出渠道畅通、资金回收周期短以及投资回报丰厚等特点;
(2)与国内外股权投资机构结为策略联盟,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投资;
(3)跟踪和研究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趋势以及资本市场的动态,通过资料调研、项目库推荐、访问企业等方式寻找项目信息。
二、项目初审
投资经理在接到项目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后,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交初步调查报告、项目概况表,并对项目企业的投资价值提出初审意见。
项目初审包括书面初审与现场初审两个部分。股权投资基金对企业进行书面初审的主要方式是审阅企业的商业计划书或融资计划书,股权投资基金在审查企业的商业计划书之后,经判断如果符合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范围,将要求到企业现场实地走访,调研企业现实生产经营与运转状况,即现场初审。
三、项目立项
对通过初审的项目,通常由项目投资经理提交立项申请材料,经基金管理人立项委员会或其他程序批准立项,经批准的项目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四、签署投资备忘录
项目完成立项后,通常会与项目企业签署投资备忘录。投资备忘录,也称投资框架协议,或投资条款清单,通常由投资方提出,内容一般包括投资达成的条件、投资方建议的主要投资条款、保密条款以及排他性条款。
投资备忘录中的内容,除保密条款和排他性条款之外,主要作为投融资双方下一步协商的基础,对双方并无事实上的约束力。
五、尽职调查
立项批准并签署投资备忘录之后,项目投资经理、风险控制团队分别到项目企业独立展开尽职调查,并填写完成企业尽职调查报告、财务意见书、审计报告及风险控制报告等材料,尽职调查认为符合投资要求的企业与项目,项目投资经理编写完整的投资建议书。
六、投资决策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行使投资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设立应符合关联交易审查制度的要求,确保不存在利益冲突。通常,投资决策委员会由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风险控制负责人、投资负责人和行业专家等组成。
七、签署投资协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投资的企业或项目,经法律顾问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后,由授权代表与被投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等投资协议、“股东协议”或“合资协议”以及相关补充协议。
八、投资后管理
投资协议生效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重要合同等方面,以进行有效监控,更要利用自身的业务特长和社会关系网络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包括帮助企业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供再融资服务、上市辅导及并购整合等,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规范、成长、增值。
九、项目退出
项目退出是指当所投资的企业达到预定条件时,股权投资基金将投资的资本及时收回的过程。股权投资基金在项目立项时,就要为项目设计退出方式,然后随着项目进展及时修订。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上市转让或挂牌转让退出、股权转让退出、清算退出。
⑺ 如何成立慈善基金
设立基金会的程序如下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
(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申请人在网上履行设立登记的填报程序后,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基金会登记后,应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申请刻制印章;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九条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⑻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从立项到在研到最后的结题一般要多久
社科基金项目从立项到研发最后结题一般需要一年左右。
⑼ 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本科生项目立项之后具体有哪些流程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其组织实施与项目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与团队建设,决定设立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为规范基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主创新研究基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设立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校优秀青年教师和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的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为此,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学科发展布局、人才培养和科技发展规划,在高起点上推进青年科技骨干与团队的培育;重点支持科研积累丰厚、发展潜力大、能显著提高学科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研究;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前瞻性、交叉性基础研究。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由校主管领导兼任,成员由科技发展院、研究生院(筹)、计财处、人事处、教务处、团委、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人组成。管理委员会负责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的组织管理,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技发展院。校学术委员会为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的组织实施提供学术指导、监督和支持。
第四条 学校成立以院士、学术委员会委员、知名教授、业务骨干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议组,负责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必要时,聘请校外专家参加评议组。
第五条 各有关二级单位(或专业学科)成立由知名教授和学术骨干组成的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指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或学科的青年教师和学生的项目申报资料、结题资料的初审和项目成果的评估。
第三章 资助对象与项目设置
第六条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自主创新研究基金主要面向本校青年教师、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
青年教师:为本校正式在职、在岗教师,具有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积累与必备的基本科研条件,无不端学术行为记录,支持对象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国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后)来校担任全职教师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政治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特别是对创新研究兴趣浓厚,能潜心钻研并表现出良好科学素养。
第七条 我校自主创新研究基金设置以下六类项目,分别为:
1. 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研究项目;
2. 重大研究计划和交叉学科创新研究项目;
3. 创新团队培育与建设项目;
4. 新教师科研启动基金;
5. 在校学生创新研究项目;
6.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第八条 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创新研究项目由申请者根据学科的发展前沿,凝练出重要的科学问题,提出研究课题。本类项目旨在通过自由选题,激励原始创新,夯实学科基础,强化基础学科对应用类学科的支撑作用。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青年教师参加工作一年(含)后可申报此类项目。
第九条 重大研究计划和交叉学科创新研究项目要求申请者有较为深厚的研究基础,在高起点上提出具有创新性、前瞻性、挑战性的研究课题,鼓励学科交叉。该类项目支持为争取国家重大研究任务而开展的前期孵化性研究工作;支持学科交叉或能够促进新兴学科创建的开创性工作;支持其它具有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参加工作二年(含)以上的青年教师可申请此类项目。
第十条 创新团队培育与建设项目支持基础良好、方向明确,承担国家和地方重要研究计划且以青年教师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培育和推进一批科研团队及早成为省部级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等,使一批优秀青年科技骨干成长为高层次杰出科技人才。
第十一条 新教师科研启动基金用于支持新近引进的首次担任高校教职的博士(后)人员开展自主选题研究活动。来我校任教的国内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毕业的博士(后)可申报该基金项目,从海外著名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引进的博士(后)新教师可优先获得本基金项目的资助。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创新研究项目用于支持国家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培育,支持研究生和本科生开展具有探索性、挑战性的创新研究活动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主要面向有良好基础的硕博连读学生和一部分能力突出的一年级博士生,研究生和本科生创新研究项目主要面向二、三年级本科生和一、二年级研究生。
第十三条 境外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用于培养我校青年教师的国际化意识,支持他们与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和机构开展面向前沿的高水平学术研究与交流。通过本项目的资助,使合作双方建立起实质性合作关系,并能够共同申报和承担重点(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共同举办国际学术活动,使一部分青年教师早日在国际学术界崭露头角。有国际合作基础的青年教师可优先获得本项目资助。
第四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四条 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每年集中受理一次。申请者须认真填写《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申请表》,经所在院(系、所)推荐审查签字后,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项目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申请者应是项目实际主持人,每个申请者不得同时申请或承担2个(含)以上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部门依据“依靠专家、科学评议、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提出资助项目建议,经专家评议组及管理委员会评议审定后,资助方案在校内公示,报校主管领导审批后下达。
第十七条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评审专家应回避与本人有利益关系的项目评审。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应对有关项目评审情况和内容保密,切实保护申请人和评审人的权利。
第十八条 学校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管理部门将建立项目库,并按要求将项目资助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资助与管理
第十九条 自主创新研究基金各部分经费的额度,由科技发展院根据当年财政拨款情况和我校上年度基金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结果提出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报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条 项目实行严格的经费预算管理与课题制管理。获批准的项目的负责人应在收到资助通知之日起15日内,按通知书要求认真填写《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计划任务书》,经所在院(系、所)审核后报管理部门。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第二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对经费使用和项目实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并实行追踪问效制度。
第二十二条 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第二十三条 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的开支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自主创新研究基金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经费,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第二十四条 承担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的青年教师和学生应根据经费使用要求合理安排使用项目经费,各单位(或课题组)不得挪用经费或干涉经费使用,承担项目的学生报销经费时应交由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年度结余经费按财政部财政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过程评估和结题评估。专家小组应按任务书的约定,对项目成果作出客观评价,并给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结题资料和评价结论应一并送相关主管部门审定备案。
第二十六条 对绩效评估为优秀的项目,可酌情予以连续滚动支持;对于绩效评估为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资助并收回经费。
第二十七条 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发表时需要注明“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资助”及项目编号字样。英文统一标注为“Financially supported by self-determined and innovative research funds of WUT”。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自主创新研究基金所设六类项目分别由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实施细则,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其中,第一和第二类项目由科技发展院负责;第三和第四类项目由科技发展院和人事处负责;第五类项目中本科生部分由教务处和团委负责,研究生部分由研究生院(筹)负责;第六类项目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科技发展院负责。
第二十九条 对于本基金项目和经费的其它要求,可参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科技发展院负责解释。
我朋友就是武汉理工大的,我请他发来的网页资料~~呵呵
祝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