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辽宁省信息中心的主要领导
孙立群 主任、党委书记 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刘 滨 副主任 分管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辽宁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网络工程处
姜健力 副主任 分管宏观经济预警预测中心、辽宁省信用中心
王家仁 副主任 分管信息工程评估处、信息资源处、后勤办公室
❷ 辽宁省信息中心的内设机构
经济预警预测中心
宏观经济预警预测中心以原中心预测处的业务框架和研究力量为基础,于2011年11月15日组建完成并正式运行。主要职能包括: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供宏观经济预测、监测、预警、预报信息;重大和热点经济问题的研究;规划、研制经济数学模型体系;负责国家和省经济信息系统的经常性系统化业务;面向省委、省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等党政机关提供高水平、高层次的决策咨询;面向社会提供经济信息咨询。主要产品包括:《信息参阅》、《对策研究》、《信息专报》三大期刊,《辽宁经济展望》文集以及《辽宁发展图鉴》等;依托中心门户网站,提供全国及我省宏观经济运行监测查询、信息产品和研究报告的发布,在线数据分析等服务。中心下设三个部门:
宏观研究部:主要负责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区域、产业发展的宏观经济研究;
信息开发部:主要负责信息产品开发以及宏观监测预警预测工作;
数据部:主要负责信息资源建设以及网站、数据库的维护工作。
辽宁省信用中心
辽宁省信用中心于2010年3月成立,是辽宁省信息中心直属的事业单位,是省政府指定的省级信用数据征集机构。在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省信用中心负责全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信用评价系统及相关网站的建设、完善、运行和维护工作;为社会信用信息的征集提供技术支持和平台服务工作;负责全省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加工、发布及管理工作;编辑发行《信用辽宁》刊物;协助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
辽宁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辽宁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于2010年初经省编办批准正式成立,是依据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与投资服务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执行引导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决议;对被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和拟定投资方案,创业投资项目征集、调查、跟踪、绩效评价、公示、引导基金退出和实施投资方案等日常管理和事务运作;实施投资方案和对投资形成的股权进行管理,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出资额为限对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和跟进投资创业企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责任;负责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设立引导基金专户,对引导基金进行专户管理;负责核算、资金拨付和资金回收等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创业投资企业运作情况、创业项目进展情况和其他重大情况;拟定引导基金的具体管理制度等。中心下设三个部门:
创投管理综合处
负责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引导基金的发展动态,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新兴产业发展动态,为引导基金合理投入、高效使用、择机退出,提出对策建议。
投资管理处
负责引导基金的运作事务。监督投资方案的实施情况,制订和实施退出方案。
资金管理处
负责引导基金的财务管理,督促引导基金托管银行开展资金保管、拨付、结算以及日常监管工作,对使用引导基金的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审计。
网络工程处
负责全省党政内、外网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支持;承担党政机关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服务;承担党政机关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服务;承担重大信息工程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支持。
信息资源处
信息资源处是运用信息资源管理平台高效处理各种信息,促进全国及我省政府、社会和企业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的综合信息服务机构。主要职能包括:配合国家信息中心进行区域信息资源协调;建立全省宏观经济数据库;对产业经济、行业经济、区域经济信息进行收集、加工、整理开发;建立反映我省宏观经济和特色经济信息的门户网站;运用多种媒体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经济信息咨询;提供办公管理系统开发、网络数据库的开发、网络技术支持、网络安全管理服务等。主要信息平台包括:辽宁经济信息网、中国汽车动态网、北方老年网、辽宁-德国合作信息网、辽宁省三大区域信息工作平台(沈阳经济区网、突破辽西北网、沿海经济带网)、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数据信息平台等。主要信息产品包括:《辽宁投资指南》、《辽宁省养老机构》、《汽车动态》及相关信息数据库等。主承办的研讨会议包括:盛京论坛、中国汽车产业发展高峰年会。
信息工程评估处
信息工程评估处是经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辽宁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成立,省内唯一一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具有通信信息(网络工程)专业乙级资格的专业化咨询评估机构。工程评估处依托强大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现已形成以信息工程咨询评估为主要业务,以投资决策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为服务对象的完善的业务体系。主要职能包括:承担政府信息化和信息工程的规划咨询;承担工程设计、工程评估、招投标咨询及管理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
财务处
负责中心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中心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管理;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建设相关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
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办公室)
负责中心文秘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工作;
负责党委宣传、组织、纪检日常工作和工会日常工作;
负责辽宁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辽宁节点计算机房管理、运行、维护工作;
负责中心机动车辆管理工作。
后勤办公室
负责中心办公楼维护工作;
负责中心职工宿舍供暖、维修工作;
负责中心用电、食堂、保洁工作;负责中心房产管理工作。
负责中心安全防范工作,对中心各部门安全用火用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中心办公秩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
辽宁省计算机培训中心
辽宁省计算机培训中心是辽宁省信息中心下属的事业单位,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简称NIT)、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指定考试点。主要业务包括:开展晋升职称计算机考试、NIT考试(顶替自考)、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图形图像、装饰装潢设计、办公应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培训,同时还承担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培训和考试等。2010年,经辽宁省发改委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培训中心成立了辽宁省信达职业培训学校。主要业务包括:开展“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培训等。
《网络与信息》杂志社
《网络与信息》杂志社是辽宁省信息中心下属的事业单位。《网络与信息》是经国家科技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计算机网络应用类专业媒体,国家信息中心核心期刊,CNKI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ASPT来源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主要栏目包括:信息化建设、e生活、学术交流、技术应用、无线互联、信息安全、软件学院等。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技术、网络与通信技术、信息化建设、信息管理、工程评估、项目咨询与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辅助教学及管理、网站开发及管理、无线网络技术及应用、信息安全技术等方面的论文及文章 。
❸ 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是具体是干什么的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提高保险基金征缴率。
严格按政策规定支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保费用,具体实施本级统筹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运营和拨付。4.依法开展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业务,对困难人群实施医疗救助,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查参保单位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检查、监督、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的情况。
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
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市区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和标准,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县级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建立、维护市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保证参保单位及人员数据完整准确,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管理,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预测算。
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❹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车辆、接待、保密、保卫、信息报送等机关日常工作。
(二)政策研究处。
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的调研工作;拟订本系统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厅网站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
(三)法规处。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承担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和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机关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四)规划财务处。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及省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汇总编制本厅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负责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承担厅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厅属国有资产;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五)就业促进处。
拟订全省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就业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省就业管理规定。
(六)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推行市场准入制度,规划和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开展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级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和申报工作;承担全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博士后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留学人员来辽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归国留学人员服务工作;受理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
(七)军官转业安置处(辽宁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指导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承担省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安置、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政策,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全省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
(九)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
负责推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拟订全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负责管理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实施国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审批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并负责省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等工作;协调核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审核和组织实施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
(十一)农民工工作处。
统筹协调落实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拟订我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二)劳动关系处。
拟订全省劳动关系相关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规范国有企业裁员行为;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负责特殊工时审批工作;拟订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拟订并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工作。
(十三)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时间、假期、工龄认定和死亡抚恤政策;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业务工作。
(十四)养老保险处。
拟订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含城镇自由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的城镇企业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生前所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政策;拟订未就业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及待遇标准;负责参加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中、省直企业、省直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拟订和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拟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我省城镇企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工作。
(十五)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组织建立全省失业预警制度;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拟订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我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依法审核省本级失业保险调剂金的使用;指导全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六)医疗保险处。
拟订全省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和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我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全省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省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离退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拟订和实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确认及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省伤残等级再次鉴定;负责参加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中省直企业因病、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事业单位劳动能力鉴定及非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指导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拟订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规则,并组织实施。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我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监督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并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
(二十一)劳动监察局。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负责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和监督全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二)信访处。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工作;承担厅机关、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省委、省政府接访工作;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相关信访任务。
(二十三)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审查工作。
(二十四)外国专家工作处。
研究拟订全省引进国外智力规划、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全省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权限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介绍外国专家来我省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负责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工作;负责全省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单位的管理(经济、文教、技术管理类等)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年检工作;负责引智宣传工作;负责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拟订国外专家表彰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等。
(二十五)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处。
研究拟订全省国外专家、智力项目引进相关政策和出国(境)培训政策及管理办法;制定全省引进国外专家和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负责归口管理国家和省引进国外专家、出国(境)培训、研修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引进国外专家项目经费的拨付、管理工作;建立与国外专家组织和境外培训机构的合作关系,组织、指导全省企事业单位与国外组织项目对接;组织指导全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承担本系统国外培训的相关工作。
(二十六)国际交流合作处(海外研发团队引进处)。
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及与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宜;承办派往国际组织职员及相关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省政府吸引海外研发团队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计划,并负责相关工作;负责建立海外高层次专家库,协助企业引进海外研发团队。
(二十七)省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
主要负责拟订政府绩效评估内容、方法和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十八)离退休老干部处。
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九)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十)监察室。
设置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三十一)公务员局。
综合处
拟订全省公务员管理相关规章及政策规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省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的协调落实,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完善全省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文字综合、安全、保密和政务公开工作; 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职位管理处
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拟订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全省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承担公务员登记管理工作;完善全省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省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和特殊人员选调、安置工作;代省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考试录用处
完善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组织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省政府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勤人员招聘计划的审批工作;拟订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考核奖惩处
完善并组织实施全省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草案,初步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开展的奖励活动和人员;指导和协调省政府部门开展的系统行政性奖励工作;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承担对我省公务员的投诉接待工作;负责全省公务员惩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培训教育处
指导全省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省公务员培训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公务员对口培训、省直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完善全省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并组织贯彻落实。
❺ 华晨集团债被申请破产重组,该公司有着怎样的背景
近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致科技)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编号为(2020)辽01破申27号。半年报显示,集团总负债1328.44亿元,扣除商誉和无形资产后,资产负债率为71.4%,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26.77亿元。此外,华晨中国半年报显示,2020年上半年华晨中国营收14.5亿元,净利润40.25亿元。但如果剔除华晨宝马贡献的43.83亿元净利润后,意味着华晨中国上半年亏损超过3.4亿元。
❻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常设机构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现设八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厅(外事部)、基金财务部、投资部、股权资产部、法规及监管部、信息研究部、机关党委(人事部)、机关服务中心。
办公厅(外事部)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拟定机关规章制度;承担文秘、档案、机要、安全保密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外事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工作。
基金财务部负责落实基金资金的收入;按照投资方案安排、调度与划拨资金;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编制定期财务会计报告;监督、管理基金委托资产托管业务;安全保管基金资产。
投资部负责提出基金资金投资运营策略建议,拟订投资计划和长期资产配置计划;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承办委托投资的有关工作,对委托资产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股权资产部负责管理和运营基金股权资产,提出股权资产管理运营策略建议;办理国有股权划拨的有关事宜;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授权,对股权资产行使股东权益;组织实施股权资产的处置工作;负责股权资产委托运作的有关工作。
法规及监管部负责对基金资产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拟订风险管理办法并实施风险监控;负责基金整体绩效评估;承办有关的法律事务;开展基金资产的内部稽核,对基金管理业务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信息研究部负责拟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计算机信息系统发展规划,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组织计算机软件开发;开展与基金发展相关的宏观性、综合性研究工作;研究社会保障机制的相关问题;草拟基金中长期发展规划。
机关党委(人事部)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检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培训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为机关办公提供后勤保障;负责为机关职工生活福利提供服务;承办机关委托的其它事项。
❼ 辽宁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招聘
这种招聘都是公开招考的,信息一般在当地人才网等公布,找工作平时要多关注这些招聘信息,祝你好运,记得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