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役军人事务局如何给立功军人家送奖励金
退役军人事务局是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退役军人的各种事项,他们接到部队上的立功军人喜报,退役军人事务局会联合各级主管退役军人的部门,会亲自登门送去立功喜报和慰问金?
⑵ 四平退役军人部事务局有关爱基金吗
在我国、吉林省、四平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原民政部门)并没有直属的“关爱基金”的,但是自从改革开放的几十年以来,一直有独立的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网页链接(简称双拥基金)在为我们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和军属、国家重点优抚对象等涉军人员服务和帮助困难的;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在吉林省设有吉林省拥军优属基金会的。
⑶ 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如何开展
第一.前期准备:成立基金之前需要选定法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确定该基金的投资方向、基金的首期募集的资金数量、工作地点,并且基金筹募的发起人或组织,需要准备募集资金总额百分之一的自有资金;
第二.明确分工:等到第一步中的准备工作都做完以后,基金负责人成立私募基金的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明确分工。确定面向群体,拟定投资协议;
第三.寻找目标群体,开始进行基金募集,等到募集的资金达到之前拟定计划的百分之七十的时候,募集发起人就可以去工商局进行注册;
第四.资金募集成功,并且注册成功之后,基金发起人就可以举行基金股东会了,在会上,需要确认基金设立和发展的各种必要法律文件。
5.选定基金资金托管的银行,与银行签署托管协议。
⑷ 退伍军人如何发放补助金
退伍军人发放补助金是需要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和档案中有关参战记载材料和(或)能够证明参战有关证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民政部门逐级上报上级认定,上级认定的予以审批,具体发放补助金的多少由当地情况而定,发放时间由审批后次月开始。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农村籍退役士兵,至2011年8月1日开始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十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是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村户籍的人员,其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根据2017年实施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增加了了多项关系到优抚对象切身利益的优惠条件,例如义务兵役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所以退伍军人的补助金发放需要咨询当地具体管理退伍军人补助金发放的部门,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是不同的。
⑸ 退役军人公益岗能从心选岗吗
退役军人公益岗能重新选岗吗?这个应该是不不能的。
⑹ 针对退伍军人伤残设立的慈善基金会
现在针对退伍、伤、残军人设立的慈善基金会是一项空白,我国整体的慈善事业建设滞后,慈善事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暂时还么有针对退伍、伤、残军人设立的慈善基金会,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我相信,只要我们又足够的爱心,有心去促成针对退伍、伤、残军人设立的慈善基金会,相信在将来不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一定能成立的!
⑺ 60岁退役军人补助相关政策标准,退伍军人一次性补助金补助是多少
首先是退伍军人一次性补助金补助
1。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领取的地方经济补助金和其退役时领取的国家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少支配收入的12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地方经济补助金;在义务兵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多服一年增发5%。
2、国家寻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自愿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
这是只是退伍补助,不包括其他的一些补助(特区由特区补助、中西部困难地区国家会有困难补助)由于服役地区不同,兵种不同(海空军较高)。因此退伍费用差距比较大。 范围在两万到五万不等。武警部队二级士官复员可以拿到五万元。
另:这只是一个地方的标准,不同地区的安置费用差异还是挺大的。
因此只要当地政府给的补助金+部队国家退役金之和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少支配收入的120%就可以,还是那句话不同地区差异真的很大。
其次就是60岁退役军人补助相关政策标准
退伍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兵龄算工龄 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
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自2014年10月起,涨到每人每月发给15元。
自2015年10月起,涨到每人每月发给20元
⑻ 退役军人优待证有哪些优惠政策
持退伍证进行军龄登记(军龄视为缴费年限),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若为参战参核部队等九类人员,需由县民政局优抚股开介绍信到县社保处说明,可优惠5年,即军龄加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0年,到了退休年龄就可每月领取养老金。
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2、其他:
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不要求复学的,按本办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复学的退役士兵,视为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⑼ 中国复退军人救助基金会
福利院是收养机构,指提供食宿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复退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退军人精神病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老年收养性机构(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收养性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总称。这些单位,分事业单位、企业和民办非企业3类分别填报。
救助站是救助机构,是指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收容制度已于[[2003年]]废止,收容所也都已改为救助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