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
你好!
我帮你查了下,以下是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提供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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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提取使用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去港、澳、台定居的;
(6)非本市常住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本市未就业的;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8)调往外省、市工作并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9)死亡的职工具有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帐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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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怎样还款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日扣款时,首先进行内扣还款(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扣款),内扣金额不足当月还款本息的,系统生成批扣文件(转至绑定银行卡还款),由委托银行进行扣款。日期不固定的原因,主要是还款日在月末月初的,正好在中心月结业务办理期间,由此后延的扣款业务不会对您产生不良影响。
如需其他帮助,请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咨询.
③ 鞍山市住房公基金网上怎么查余额
这个是查不到的
建议你去鞍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去质询
联系地址:南路华路75号
■ 邮政编码:114002
■ 联 系 人:袁兴波
■ 联系电话:5563006
④ 住房公积金的多少是如何规定的(鞍山)
1.没权更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管理归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2.住房公积金的所有者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录用员工,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是按照你个人的工资,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等计算的。如果按你刚参加工作来看一个月几十元钱不算少。
4.具体的你可以看一下《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http://www.asgjj.com.cn/Policy2-1.htm或者打04125563006详细的咨询。
⑤ 鞍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带有自己名字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财务章及法人章,单位介绍信,到所缴公积金的银行提取
⑥ 鞍山市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该给开的,除非你不是正式职工,或者是私人企业,这就很难说了!如果正常的国有企业都能给你办的,单位专门有这个部门管这个的!如果你是我说的国有企业的话,不给你办看来你的领导有问题,不如直接找下直接管理他的领导好好问问怎么办!究竟差在哪里,需要什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