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外旅游农业的发展对我国发展农业旅游有什么借鉴
一、引言
旅游农业是一种新型旅游产业,是借助农业优势和农业资源开发的旅游项目,它是旅游业和农业的交集,也是我国旅游业和农业发展的新途径、新领域。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使建筑设施越来越多,而人们的活动空间在逐渐减少,有限的公园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在这种形式下,人们更希望返璞归真,回归自然,于是旅游农业萌芽并发展期来。相对而言,我国的旅游农业发展速度较慢,在旅游农业的政策保障、项目开发、产业带动、推广宣传、管理经营都呈现落后状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尽快提高我国的旅游农业发展速度,这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分析国外旅游农业特点
在国外,美洲和欧洲旅游农业的发展史又上百年历史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旅游,也更多钟情于纯绿色的环境旅游。意大利专门成立了“绿色农业旅游”企业,吸引了万名以上的本国和外国休闲度假者。在西班牙国家中海滨度假旅游效益要低于农业旅游的效益,西班牙的农业旅游已经成为西班牙旅游业的中流砥柱。开发农村旅游有着自然环境的优势,使人们能够走近大自然、亲近大自然,可见农业旅游是个有发展潜力的旅游项目。
(一)国外农业旅游有政策优势
国外旅游农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支持或者行业协会的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能够根据农业资源的优势,以农业旅游内部为立足点,使农业发展能够在旅游业的协同下得到全面发展和良性发展。行业协会还有对旅游业约束行为,使旅游业和农业能够完美结合在一起,形成特色旅游。
追溯历史,欧洲在十九世纪就开始了有组织的开发农业旅游,意大利在1865年就有了全国旅游协会组织机构,这个机构专门为旅游业服务。20世纪70年代的时候法国是盛行农业旅游,并成立了全国性质的旅游组织,并打造了农业旅游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四分之一的记录。美国是在1962年开始快速发展农业旅游的,由于美国政府的政策支持,农业旅游业才逐步发展起来,政策中规定了农业旅游要确保农业的良性发展细则。而在日本,很久以前就已经开始了农业旅游,成了了行业协会,打造田园风光旅游和配套的服务设施。西班牙国家还制定了农业旅游的立法,使农业旅游在西班牙国际占据一定的地位,而且,西班牙国家还制定了许多旅游标准,这些带有强制性的标准使西班牙的农业旅游蒸蒸日上。
在科技政策中,国外的农牧业主人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科技培训和旅游知识辅导,让当地农牧业主人在旅游中发挥自己优势的同时也要有意识保护自己的资源。通过旅游知识的培训,当地农民有了保持环境卫生的良好行为习惯,为游客提供了无污染、纯天然、环境优雅的旅游服务;在整体宣传方面法国式各个国家的典范,在法国,通过各种媒体、网络大力传送农业旅游信息,吸引国内外游客前来休闲度假,体验返璞归真的田园生活。法国的这个网络宣传包括了教学农场、探索农场、骑马农场、农产品农场、点心农场、露营农场、暂住农场、狩猎农场,此外还有农场客栈对外服务。法国政府为了达到宣传的目的,还影印了指导手册和宣传手册,极力塑造法国农业旅游形象;在农地管制方面大力提倡政府财政支持,同时放松管制,促进农业旅游发展。日本的四贺村的村民就是在乡土上建造住宿小屋,形成特色,来吸引观光旅游之人。新西兰的彩虹农场是个面积很小的农场,然而牧场主确匠心独具的打造了欣赏珍惜种羊、赶羊入圈,剪羊毛、挤羊奶、喂羊羔系列旅游项目,每年都要大批量接待国内外旅游者,创收了客观的经济效益;在经济政策方面,政府给予农业旅游低息贷款、投资、补贴、减免税收等。在阿根廷国家中,无论个人还是团体都可以享受旅游弄业贷款,而且政府还给予一定的补贴;在随意休闲方面瑞士做出了示范,瑞士的稻草之旅可以参观农场,可以夜宿农场,也可以享受农场美味,参与旅游的还可以有游客的宠物。总之,国外的旅游模式各有千秋,并且都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二)国外旅游内容分析
在国外,农业旅游内容繁多、模式独特。在欧洲国家,农业旅游最为常见的就是农业旅馆,他们的农业旅游旅馆按照需求分为两类。其一是农牧业主人出租自己的平房,游客自己料理炊事,在租来的小平房中宾至如归,进行请享受田园风光主人的乐趣;其二,同农家人生活在一起,享受最简单的农家服务。在欧洲的各个国家中,多元化的农业旅游越发兴盛起来。以休闲娱乐为主的骑马农场、教学农场、露营农场、探索农场等,还有以美食为主要特色的农场饭店。在奥地利、芬兰、英国农村、法国等国家,农场既提供住宿业,又提供旅游休闲活动。而且,农场内部设有足球场、钓鱼场、园林、赛马场供游者娱乐。在美国,还开通了乡村文化遗产旅游,在传统艺术和传统文化的感染下吸引来很多游客。马来西亚整合本国花的优势开辟了花卉旅游,花展、花赛、花车,项目齐全,打造各种花的主题,吸引国际游客。
三、国外农业旅游经验
国外农业旅游形式多样,凭借科技水平、民俗文化、资源禀赋,收获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这些效益的取得与国外的行业协会、政府、乡村旅游机构分不开的。
1、行业协会的支撑作用。政府和农户之间的业务关系是行业协会来联系的,他是二者之间的业务纽带,是经营者和农业旅游主管横向交流的组织者。行业协会的建立为农业旅游提供项目交流服务和技术服务,可见行业协会对农业旅游发展起到一定作用。在美国,国家旅游基金协会在推广项目、执行计划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提高了美国休闲广场和联邦旅游的在农业旅游界的知名度。
2、开发农业旅游产品,整合旅游优势。国外农业旅游有一定的主动性,主动协调上下游之间、旅行社和旅游景点之间的关系,还有酒店、科研单位等企业单位,组成一个联盟,互惠互利,大力开发旅游产品和旅游项目,同时利用电台、电视、网络、报刊等渠道进行整合营销。
3、发动居民创造和谐的社区环境。农业旅游的主要资源来自农村的生活环境,这些资源的经营者是农民本人,所以国外发动居民,共同提高农业旅游意识,打造和谐的社区环境。在国外,政府鼓励居民组建旅游社或者旅游团体,以旅游业作为副业来发展经营,攫取农业旅游带来的经济效益。同时,居民、社区农民在旅游中让游客尽情享受具有浓郁风情的乡野风光,避免与游客发生冲突,构建和谐的农业旅游区。
4、协调旅游功能,收取农业旅游效益
国外农业旅游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很关注农村旅游环境的保护,也十分注意旅游给农村带来的负面影响。可见国外农业旅游收取效益的同时用品牌塑造形象,而且十分关注农业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5、政府给予农业旅游以政策鼓励和资金扶持。在国外的农业旅游发展中,政府具有一定的管理和调控机能。政府出买呢制定一些和旅游相关的政策法规,这些法规里包括了安全、环保、建筑、经营等。在这方面日本国做的很到位,它的农业旅游法律体系很健全。此外,1999年美国加州也制定实施了农场家庭住宿法,再者,法国在信贷上给予农业旅游以一定支持。而英国以专项拨款方式促进农业旅游发展。
四、吸纳外国农业旅游的成功经验
和国外比较,我国的农业旅游发展速度缓慢,然而,我国却是个农业大国,有很多可以开发的农业旅游资源,无论是农林牧渔还是生态环境空间都具备很大的潜质。我国首次尝试农业旅游的是上海市举办的南汇桃花节,这项活动为我国的农业旅游拉开了帷幕,迎来了序曲。继而北京、广州、程度等地相继开发了农业旅游。1998年我国国家旅游局举行了一次住农家院、吃农家饭、看农家景、做农家活的华夏旅游,2001年我国把农业旅游纳入发展的重点。可见几年间,我国的农业旅游发展势头好,资源底蕴丰厚。然而,无序的空间布局、不明的市场定位、不足的文化保护、严重的环境破坏、过低的中和效益,没有做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统一筹划,均衡发展。所以,结合我国当前发展现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为己用。
1、重视环境保护。我国的农业旅游过于人工化、城市化,而且为了追求利益,无顾于环境的破坏,这种舍本求末,夸张农业旅游功能的做法既约束了农业旅游本身的发展,使其失去原本应该有的特色,也破坏了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农业旅游应该带动农村发展,而且要合理开发和利用,使有效的土地创出更大的利益。在开发的同时要首先考虑到环境保护问题,使之良性发展。
2、培育旅游旅游特色。我国的农业旅游大多项目雷同,缺乏个性,加之单一的营销方式和薄弱的宣传都制约了农业旅游发展。应该凭借资源优势打造品牌特色,塑造形象旅游,扩大宣传力度,使之产生良性效应。
3、注重农村旅游的协同效应。在发展农业旅游的同时要关注绿色产品的生产和农特产品的推广,既满足人们的旅游观光的需求,也激活人们对农产品的购买欲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以农为本、以旅促农的发展目标。打造出农产品的品牌特色,做到农业旅游和农产品促销的双重效益共赢,进而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速度,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能力,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同时,还要依托政府的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大力发展农业旅游。
五、结论
通过对国外农业旅游的探析,并结合我国农业旅游的发展现状,发现国外农业旅游的许多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只有向发达国家看齐,凭借我国农业资源的优势,建立适合我国的农业旅游模式,大力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为拉近我国城乡距离奠定基础。
『贰』 中国农业发展方向能借鉴国外哪些经验
一、选择符合国情或区情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国外现代农业发展有三种主要模式,即以美国为代表的规模化、机械化、高技术化模式,以日本、以色列等国为代表的资源节约和资本技术密集型模式,以及以法国、荷兰为代表的生产集约加机械技术的复合型模式。研究表明,一个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模式,主要由该国的土地、劳动力和工业水平决定。美国经济学家弗农拉坦用实证资料证明了这条规律,世界上劳均土地在30hm2以上的国家,基本上走的是机械技术型道路;劳均土地在3~30hm2之间的国家,走的是生物技术―机械技术交错型道路;而劳均土地不足3hm2的国家,多数走的是生物技术型道路。
由于国家之间资源禀赋、社会经济条件等存在差异,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和特点各不相同,不能照搬套用。针对中国农业区域广阔、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差异巨大、农业技术应用不充分、农村劳动力数量庞大而素质低下和农业投入不足等客观现实,中国现代农业发展路径的选择,既不能走美国大规模土地经营的道路,也不具备日本高额补贴的条件,但我们可充分利用当前世界农业科技革命的成果改造传统农业,避免发达国家早期忽略可持续发展和环境问题所走的弯路,通过推广先进技术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发展现代农业。也可借鉴荷兰和以色列等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但农业效益很高的国家的经验,把技术和劳动力的优势很好地结合起来。
因此,在能实行规模经营的地方,可以通过有效地转移农村劳动力来集中土地,推行机械化生产,实现规模经营;经济发展较落后、地形较复杂的地方,可以采取集约经营的方式,通过拓宽农业发展的深度、广度,实行产业化生产来发展农业。就地形复杂、经济发展落后的贵州等西部欠发达地区而言,应当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采取集约经营的方式,走劳动技术密集型的集约农业道路,在引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和加快农民技能培训上下工夫。总之,发展现代农业,必须顺应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和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高度重视政府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作用
纵观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发展,政府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对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至关重要的。
美国政府颁布法律、制定政策,全方位地规范和引导农业健康发展。美国政府的农业政策主要是为了减少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影响,以弥补市场调节功能的不足。政府还通过休耕计划、农作物保障计划等来稳定和保护农业;通过建立健全法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指导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法律体系,保护农民的正当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交易,政府每隔5年就出台一个“农业法案”计划,该法案用做今后5年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应财政预算的依据;另外,美国农业科技研究局根据美国农业发展的情况,制定6年农业科技发展计划,与农业法案相衔接;通过国家税收、补贴、价格干预、信贷管理以及产量定额分配等手段,对农产品市场与农业内部资源配置保持有效调节。
日本分散的小农经济能迅速纳入现代化的轨道,主要是依靠日本政府的全面干预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日本在迅速实现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也出现过由于过分剥夺而导致农业萎缩的情况,但均在工业化达到一定水平后,分别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和70年代初期实行了对农业的反哺政策(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初级阶段以硬件哺育为主,重点是提高农业固定资产装备水平、加速农村建设等,政策导向是为扩大再生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打下坚实的基础;高级阶段则采取硬、软件相结合,以软件为主的方针,政策导向放在结构调整、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农村组织水平和农民素质等方面),从而使农业迅速强大起来。
以色列政府以大量投资支持农业发展,通过全国垦荒和兴修水利,提高机械化程度,实现了农业大起步。
法国的土地政策有利于土地集中,促成了法国农场的规模化经营,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率;机械化政策激发农户使用先进农机具的热情,使得农田耕作效率和土地产出率在较短时期内取得巨大提高;专业化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业劳动的分工协作,既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又便于管理和机械化的推广;财政、金融和外贸政策的倾向性,极大地鼓励了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也诱导了社会资金向农业投资;健全的农业科技和推广体系的建立,为法国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也给法国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荷兰政府为使有限的土地得到高效的利用,采取了一系列符合国情和气候特点的农业发展战略及政策,避开需要大量光照和生产销售价位低的禾谷类作物的生产,充分利用地势平坦、牧草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畜牧业、奶业和附加值高的园艺作物,通过信贷政策和补贴政策,鼓励重点发展的领域和产业“快步增长”,出口创汇;积极参加欧盟事务,使整个欧洲成了荷兰的农产品市场;加强水利工程和环境保护的建设,使荷兰农业能够高效持续发展。
发展中国现代农业,政府必须对农业进行必要的保护,地方政府也应积极配合中央政府从以下五方面着手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政府支持农业的制度安排、组织管理和支持政策体系。为了提高农业竞争力,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借鉴农业发达国家建立的合理的制度安排,建立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农业管理体系;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科技教育支持体系、财政金融支持体系、中介服务支持体系的建设;确定适宜的生产和经营方式,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提供便利的金融信贷服务以及信息和技术服务,增强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等。
二是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政策不断得到加强,但农业支持保护水平还很低,支持保护机制还很不完善。目前,中国每年对农业实际补贴率为财政支出的2%~3%,大大低于对世界贸易组织8%的承诺。为此,必须按照“形成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和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继续实行并加大对农民的各种直接补贴,向农民提供更多、更实惠、更直接的现金转移支付,并使之制度化。
三是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资金投入上要根据项目不同的性质,采用政府直接补助和信贷投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投资整合力度,下大力气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中型渠系配套等农田水利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提高耕地质量,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上下畅通、灵敏快捷的信息网络体系,让农民充分利用社会信息资源,解决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农业发展;大力推动城市基础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努力形成城乡衔接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广播电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网络。
四是加快农业立法进程,保障农业发展。把农业国内支持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保持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连续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政策目标、预算额度、操作程序、部门分工、法律责任等,并尽量公开化,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提高政府支农投资的效率,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同时,要从中国农业小规模经营的实际情况出发,尽量采取简便易行的方法,充分利用各种组织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建立可操作性的农业支持体系。
五是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与保险机制。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有助于减少农民突遇自然灾害的损失。为此,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灾害救济制度。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政府应给予农民往年平均收成一定比例的补贴,以维持农民的正常生活及来年对生产的再投入。同时,结合农业保险的特殊性,积极推行多种灾害保险制度,实施有别于一般商业保险的政策性保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民投资风险。
三、努力发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
综观国外发展现代农业的经验,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高度重视民间组织的力量,许多国家都鼓励农民组织起来,提高自我服务水平,以期能够节约交易费用,降低成本和市场竞争的风险,增加获利的机会。
美国农业合作社在其整个农业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内为其社员提供物资与资金、组织经营管理等,对外输出劳务和销售农副产品等。因此,农业合作社不仅直接成为土地和市场联系的纽带,而且成为一种能够避免市场风险、保护农民利益的有效的合作经济组织,同时也大大促进了美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合作社完全由农民自发联办,不依托政府,没有任何官方色彩,主要活跃在流通及农产品初加工、储运和销售环节,把分散的农户与大市场联结起来,增强了农业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日本农业的重要特点之一是采用了全盘合作化的土地节约模式,由农业协同组织联合分散农户形成劳动集约经营,其农协的作用闻名世界。农协在日本政府财力物力支持下,通过其遍及全国的机构和广泛的业务活动,同农户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联系,起到在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上使小农户同大市场对接的作用,在有效阻止商业资本对农民的盘剥、保护农民利益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日本的农协并非是一个纯粹的经济组织,它除了完成经济职能外,还兼有帮助政府贯彻农业政策、代表农民向政府施加压力的双重职责,在日本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农业生产组织方面,以色列至今有并驾齐驱的三种形式:公有制集体农庄、合作社、个体农户,他们分别创造着以色列农业总产值的32%、46%和22%,共同创造了以色列的高效农业,政府对他们一视同仁。农户们根据所签订的产销合同安排种植计划,负责种植。种植之外的加工、采购、储藏、购销等繁琐的农业服务由区域合作组织承担。
法国的合作社产生于19世纪中叶,随后迅速发展起来。到20世纪60年代末,法国建立了3 100个农业信贷合作社,7200个供应和销售合作社,1400个服务合作社。合作社一般按行业划分,农户可根据经营情况,同时加入几个合作社。双方每年签订一次合约,农民只要专心生产,其他的事项全交给合作社去办理。年终结算时,扣除风险基金和发展储备金,其余的按入社资金和按农产品收购量分给社员。如果发生亏损,社员也要按对应的份额承担风险。为了鼓励合作社的发展,国家出台了有关政策,合作社可免交33.3%的公司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法国农户基本上都成了合作社社员,农业合作社占据了农产品市场绝大多数的份额,生产资料和饲料基本上由供销合作社销售,90%以上的农业贷款业务,由信贷合作社提供。
中国实行的是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双层经营目前只剩下家庭分散经营这一个层次,村集体组织农民进行统一经营的能力和意识严重不足。近年来,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过程中,中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农产品购销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发展中国的现代农业,应积极探索适合农业和农村发展特点的农民合作组织形式,大力支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者在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有效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四、以可持续发展成为重要的政策目标
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配置统筹协调,是以色列一个成功的战略性举措。以色列在发展农业中处处注意维护生态平衡、维护生物链的自然连接;有计划地开发荒地、坡地和沼泽、滩涂,以改善自然环境;通过增加植被种植,绿化沙漠,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等改善土质土层结构;通过“三污”回收与治理,以改善空气、环境和海水的质量;通过北水南调工程,改善全国的水资源配置等。在以色列的农业结构中,基本形成了粮食、经济作物、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协调发展的良性态势,这与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配置是密不可分的。
中国发展现代农业,就是要改变长期以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农业发展模式,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方式,走出一条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农业发展道路。换言之,要在继续抓好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大力推广循环经济模式的同时,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生态保护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培植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形成农林牧副渔良性循环,保持大农业稳定发展等。
五、促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
美国农业专业化程度很高,形成了著名的生产带,如玉米带、小麦带、棉花带等。这种区域分工使美国各个地区能充分地发挥各自的优势,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通畅的水陆运输网的建立,更进一步促进了区域化分工、专业化生产,而区域分工和专业化生产也有力地推动了附近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美国农业生产不仅在地域上专业化,而且农民按照批发商的订购合同,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商根据批发商对农产品的质量和规格要求,对生产者提供的产品进行加工,然后交由批发市场组织销售,从而实现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联系。
法国政府在推行农场经营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引导本国农业走上了专业化和一体化道路。其农业专业化有三种类型:区域专业化、农场专业化和作业专业化。根据各地不同的自然条件、传统习俗和技术水平,对全国农业分布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到20世纪70年代,法国半数以上农场搞起了专业化经营。专业化生产提高了农业效益,使法国农民人均收入达到城市中等工资水平。
荷兰耕地不足,农业企业大多采用集约化、规模化的生产方式。荷兰温室农业无论是蔬菜还是花卉,一般都是专业化生产、多品种经营。这种专业生产有利于设施专业化配置,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并形成规模效益。同时,专业化生产促进了专业领域的研究,使企业有长足的发展后劲,也为企业赢得了良好的市场份额。
在中国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各地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总体上主要农产品生产要由生产环节机械化向全过程机械化发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同时,发挥比较优势,结合各地优势农产品布局,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区域,满足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及机具的多样化和增加收入的需求,促进地区农业机械化与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此外,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种植区域化、生产专业化,形成与支柱产业或龙头企业相适应的、有特色的区域经济格局,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促进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农业和商业的有机衔接与结合,形成多产业环环相扣、互相依存的一体化产业链,从而推进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管农业的地位多么特殊,它总是一个产业,应该按照产业的特性来发展它,即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优势为基础,这是各国农业现代化最基本的经验之一。
六、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美国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的“三位一体”体系有效地提高了农业技术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这个体系有三个特点:一是由州农学院同时承担教育、研究和推广三项任务,使三者结合在一起,互相促进,并切实为农业生产服务;二是每年的研究推广计划由基层向上申请,推广站提供的服务应尽量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三是推广经费由联邦、州和县共同负担。美国农业科学研究的经费充足,它主要采自公共和私人(公司)两大系统,二者互相补充,前者侧重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后者侧重于新产品开发和应用研究。
日本确定了优先水利化、化学化而后机械化的方针,并把生物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施肥方法的改进、土壤的改良置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在推进日本农业的技术改造上,采取了适应小规模经营的小型化、灵巧化的发展方针,先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机械,经过研究、改进,制成适合本国使用的农业机械。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达到了农业全面现代化的水平。
以色列农业的迅速发展,是同科学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分不开的。除节水灌溉技术在世界领先外,以色列农业的良种化、机械化、化学化、电子化水平都比较高。近年来,以色列科研人员以高新技术发展农用机械,使拖拉机、摘棉机、地温测量器、病虫害预警机、挤奶机等主要农用机械都实现了更新与普及。以色列将先进的电子技术应用到农业机械,发明安有计算机和自动装置的拖拉机,能完成从犁地、种植到收割的全套田间作业,并以最经济的办法保证燃料低消耗和作业速度,既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又提高了经济效益。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国积极采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在良种、农机、施肥等农业技术方面都达到了较高水平。法国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农业行业组织和工业企业都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共同参与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在全国形成了农机、农药、化肥、良种和先进农艺的立体推广网络。1949-1968年间,法国农民自发组织了1300多个“农业技术研究中心”,学习新的农业技术。此外,国家还设立了“全国农业进步基金”,成立了“全国农业推广和进步理事会”及各省的委员会,1959年还颁布了《农业推广宪章》。
为适应21世纪农业发展的要求,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国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进农业技术创新步伐,改革目前农业科研与推广相脱节的体制和机制,使农科教紧密结合。加大对农业基础科研的投资,有重点地完善一批农业基础科研设施建设,保证农业有充足的技术储备。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逐步形成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现代农民的素质。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加快培育有较强市场意识、较高生产技能、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进一步改善农民外出务工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叁』 农业巨灾风险与农业保险巨灾风险有何区别
农业保险财产保险种高难度业务特点同其难点直接相联系表现:承保标价值稳定、实行低额承保、危险复杂、赔付率高等特点具体说明:
(1) 承保标价值稳定要确处理标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赔偿关系作保险标农作物或牲畜保险期间般都处于期价值断增再加市场价格变化、受灾间确定性投入本同给保险金额确定造困难
(2) 实行低额承保目农民提供基本保障灾自条件变化工管理面努力于减少农业损失明显作用避免农民参加保险疏于防范治理造良影响农业保险通实行低额承保使保险自承担部损失保险按各类作物标准产值70%承保灾害损失低于产值30%部由农民自负担
(3) 承保危险复杂性农业产面临各种灾害且部巨灾旦发造惨重损失另外些灾害发频率高农业保险形初期承保都某种单风险棉花、西瓜等作物雹灾保险
承保危险复杂性所仅仅承保单风险农业保险能满足需要所农作物混合险或综合险应运比说烤烟保险承保危险包括雹灾、洪水、风暴雨棉花种植保险
承保危险包括冰雹、洪水、雷击、龙卷风、台风暴风、暴雨
(4) 农业保险赔付率高、保费高、赢利性极差离政府补贴能保证赔付农业保险业务散易管理经营本明显高于其保险业务所合作保险组织经营农业保险各种组织形式占非重要位合作保险实质互助共济家起自提供经济保障营利目
『肆』 近年来国家重视农业,农业保险有哪些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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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农业保险业的发展
我国农业保险业发展经历了20多年的曲折历程,大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恢复与波动发展阶段(1982年-2003年)。1982年开始由民政部门、农业部门、保险公司等陆续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业务发展呈现快速上升趋势,1992年农业保险费收入达到8.62亿元。同时,赔付率也大幅上升,1991年农业保险的赔付率达到119%。随着政府支持性措施减弱,特别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向商业性保险公司转变后,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2000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下降到3.87亿元,2002年又减到3.0亿元,全国农民人均缴纳保费不足1元。据统计,1982年-2002年期间,农业保险的平均赔付率高达88%,远高于农业保险经营盈亏平衡点79%的赔付率,导致农业保险业务长期亏损,各家保险公司相继取消了农业保险的经营。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新疆建设兵团财产保险公司仍有经营,但品种、规模很小。这一阶段我国农业保险业经历了恢复后快速发展到萎缩低迷的发展时期。
第二阶段:破冰与升温发展阶段(2004年至今)。由于近年来“三农”问题的不断升温,加之入世过渡期终结的日益临近,农业保险对“三农”的保护伞作用日益突出,农业政策性保险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关注。2004年中国保监会在上海、黑龙江、吉林等9个省区市启动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国内已设立了4家农业保险公司。今年,按照中央1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加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的力度,扩大试点范围,通过试点探索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同模式,并制定政策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事业。为此,有人乐观地称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春天即将来临。
2、我国农业保险商业性运营的困境分析
农业和保险业是我国两个典型的弱势产业,风险大、成本高、盈利低的规律特点,使农业保险成为“弱弱结合”产业。10多年农业保险商业性运营的实践表明,我国农业保险商业性运营已经进入了“供给不足,需求乏力”的困境。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概括为“四个矛盾”:
第一,农业保险的外部性与商业运营的趋利性之间的矛盾。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农业保险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单一依靠市场机制的配置会造成市场的失灵,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的职责。农业保险的商业化运作,趋利性的目标追求,偏低的边际收益,会导致农业保险经营者以经济利益的回报程度来选择保险险种,从而降低农业险种的投入和经营强度,因为农业保险经营者不会主动为政府或社会承担外部性造成的经济损失。矛盾的结果,必然是农业保险业发展,特别是外部性突出的农业险种发展的萎缩,乃至消失,农业保险供给不足。
第二,农业保险的低补偿性与农业产业的高风险性之间的矛盾。农业产业是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产业,由于产业的弱质性和农业生产经营设施条件的缺乏,自然灾害对我国农业产业发展造成的损失非常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危害程度会更大,并且有逐步加重的趋势,农业保险的赔付率居高不下。但作为农业产业发展“保护伞”的农业保险业,由于受自身收益和险种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对农业灾害的补偿水平却很低,远远低于实际损失的价值。据测算,1998-2000年需要补偿的农业损失平均每年为1681.59亿元,通过农业保险平均年补偿为4.5亿元,仅占0.27%。
第三,农业保险的高成本与农户家庭的低收入之间的矛盾。农业保险以大数定律为基础,投保多则保费低、保障足。农业产业的高风险、空间的分散性、时间的季节性、定损的复杂性,造成了农业保险的高成本性,农业保险需要比一般城镇保险付出较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就决定了农业保险实现正常运营必须要有高费率作保障,一些地区农作物保险的费率高达10%。然而,与城镇居民相比,由于我国农业基础地位薄弱、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不高、农民收入水平相对低下,对农业保险的支付能力有限,从而导致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严重缺乏。
第四,农业保险的道德风险与法律制度缺失之间的矛盾。受农业经营者自身属性、小农意识和文化素质的影响,特别是由于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农业保险中道德风险比较严重,监督控制成本难以降低。据统计,道德风险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占农作物保险赔偿的20%。而地域和个性的差异导致的逆选择性,更使得农业保险经营者赔付率居高不下。问题的原因除了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外,有关法律制度的缺失是重要矛盾之一。《保险法》是我国一部有关商业性保险的法律,对农业保险不适用。《农业法》也只是泛泛谈及,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有关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几乎仍是一片空白。
二、国外农业保险发展借鉴:政策性与商业性有机结合
农业保险具有管理风险、收入转移等功能,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农业保险业的发展,并作为重要手段实现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目前,世界上有40多个国家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其中,既有美国、加拿大、法国等发达国家,也有菲律宾、毛里求斯、智利等发展中国家。各国根据自身国情不同,采取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和政策。
从各国农业保险的模式来看,大体可以分为政府主导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和市场主导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具体又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政府主办、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发展模式
这一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美国政府依据颁布的《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取消了政府救济计划,通过提供基本保障的巨灾保险、较高保障水平的扩大保障保险、集体保险和非保险作物保障计划等4大险种,将农作物生产者纳入农作物保险计划。还规定,不参加政府保险计划的农户,不能得到政府其他计划的帮助。在运作模式上,联邦政府成立了农作物保险公司,委托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具体经营。政府承担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以及农作物保险推广和教育费用,对经营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提供20%-25%费用补贴,并提供农作物保险免税、比例再保险和超额损失再保险等政策扶持。2000年美国农险补贴平均为纯保费的53%,保费补贴额平均为6.6美元/英亩,农作物巨灾风险实行强制保险制度,巨灾保险补贴全部保费,其他都是自愿选择。投保农民当年农作物收成因灾害减产25%以上时,可以取得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1980-1999年,联邦政府对农作物保险的财政补贴总额累计达到150亿美元,1999年达到22.4亿美元。
『伍』 美国农业保险支持模式对我国的借鉴
其实小平先生最初倡导的改革开放,就是向西方学习。在实践中却慢慢走样为,科学技术向西方看齐,政治制度向朝鲜看齐。
中国共产党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利益的,改革开放后,通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破除了两个凡是的符咒,逐渐走入国际大家庭。不管是美国模式,德国模式还是瑞典模式,对中华民族都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德国模式的社会民主模式,瑞典的高福利的民主社会主义模式,美国的立宪共和国模式虽然有很多糟粕,但可以供我们可以借鉴的东西远比朝鲜多,更比我们的封建社会多,但我们似乎更热衷于继承传统。
"五不搞"让人想到新的两个凡是。其实马克思列宁主义就是西方的东西,共产党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从西方吸收了营养,成长壮大起来。今天更应该敞开胸怀,面向世界,向世界上任何先进的思想和文化学习。
瑞典模式的典型特征就是社会福利项目,从父母带薪长期产假,到医疗保障病假补助,从失业保障和养老金,到义务教育,内容广泛,被称之为“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但这种高福利,助长了平均主义,人口老龄化,年轻人缺乏就业积极性。瑞典的福利制度也因为欧洲经济衰退而面临困境,目前正在进行一系列改革,增强经济活力,完善制度。
德国模式中的社会保障系统和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很值得我们借鉴,人人有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全面义务教育,大学从近年开始也只是象征性收费。
美国联邦政府在医疗、教育、福利、交通、住宅以及城市发展等领域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各州的宪法与联邦宪法基本相符,除了在一些细节上有所不同,其中包括了人权和政府组织。而在商业、金融、公共服务和福利机构等方面,州宪法往往比联邦宪法更为详细。
当然西方国家的议会民主,多党竞争,全民选举是否符合我国国情,还需要时间观察,但无论如何,理论研究不能设立禁区。其实也可以顺应香港居民的要求,将香港全面选举的时间表提前,作为政治试验田,在这里不管成功与否,都不会对大陆政治造成态度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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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国外农业保险发展模式有哪些
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今天我带您了解一下国外农业保险发展模式。
美国模式
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代表。在该模式下,政府采取认捐方式出资组建官方的农作物保险公司,免除一切税赋并对经营管理费用提供一定的补助。农作物保险公司直接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原则上农民投保自愿,但也有促使农民投保的强制条件,如比例保费补贴、农户信贷、生产调整、价格补贴等都与是否参加保险相联系。美国这种发展模式的形成经历了试办,加速发展,政府给政策、政府与私营公司混合经营,到政府出政策、完全由私营公司经营和代理四个阶段。到2000年,政府完全退出了农业保险的直接业务,将直接业务全部交给了私营公司经营或代理。政府向承办农业保险的私营保险公司提供保费补贴、费用(包括定损费)补贴、再保险支持和税赋上的优惠,并承担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以及农作物保险推广和教育费用。保险公司哪家强,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最新榜单!全国十大保险公司排名
欧洲的自愿互助保险模式
欧洲农业互助合作保险组织依附的基础是各种农业生产者合作组织,其中以德法农业互助保险的做法比较典型。德国以小型互助合作保险为主,这种组织没有资本股份,成员间按比例支付损失份额。德国政府对互助合作保险予以扶持,如发放补贴、提供再保险,特大灾害赔偿时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持。法国以经济作物烟叶互助保险的经营最引人注目。法国政府对各种形式的互助保险从法律和财政上给予大力支持。 1984年,法国政府建立农业灾害基金,对互助保险组织不能承担的风险损失,给予补贴性补偿。
日本的区域性农业共济体制
在日本,农业保险由区域性农业共济组合经营,政府通过提供部分经营费用和再保险,构筑全国农业保险体系,主要农畜产品的保险是强制性的。
保哥提示:国外农业保险发展模式有哪些?从保险体制和组织机构来看,农业发展保险模式主要有美国模式,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代表;欧洲的自愿互助保险模式,其中以德法农业互助保险的做法比较典型;日本的区域性农业共济体制。
『柒』 如何借鉴发达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经验
一、选择符合国情或区情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国外现代农业发展有三种主要模式,即以美国为代表的规模化、机械化、高技术化模式,以日本、以色列等国为代表的资源节约和资本技术密集型模式,以及以法国、荷兰为代表的生产集约加机械技术的复合型模式。研究表明,一个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模式,主要由该国的土地、劳动力和工业水平决定。美国经济学家弗农拉坦用实证资料证明了这条规律,世界上劳均土地在30hm2以上的国家,基本上走的是机械技术型道路;劳均土地在3~30hm2之间的国家,走的是生物技术―机械技术交错型道路;而劳均土地不足3hm2的国家,多数走的是生物技术型道路。 由于国家之间资源禀赋、社会经济条件等存在差异,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和特点各不相同,不能照搬套用。针对中国农业区域广阔、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差异巨大、农业技术应用不充分、农村劳动力数量庞大而素质低下和农业投入不足等客观现实,中国现代农业发展路径的选择,既不能走美国大规模土地经营的道路,也不具备日本高额补贴的条件,但我们可充分利用当前世界农业科技革命的成果改造传统农业,避免发达国家早期忽略可持续发展和环境问题所走的弯路,通过推广先进技术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发展现代农业。也可借鉴荷兰和以色列等国人均农业资源很少但农业效益很高的国家的经验,把技术和劳动力的优势很好地结合起来。 因此,在能实行规模经营的地方,可以通过有效地转移农村劳动力来集中土地,推行机械化生产,实现规模经营;经济发展较落后、地形较复杂的地方,可以采取集约经营的方式,通过拓宽农业发展的深度、广度,实行产业化生产来发展农业。就地形复杂、经济发展落后的贵州等西部欠发达地区而言,应当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采取集约经营的方式,走劳动技术密集型的集约农业道路,在引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和加快农民技能培训上下工夫。总之,发展现代农业,必须顺应中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和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高度重视政府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作用 纵观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发展,政府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对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至关重要的。 美国政府颁布法律、制定政策,全方位地规范和引导农业健康发展。美国政府的农业政策主要是为了减少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影响,以弥补市场调节功能的不足。政府还通过休耕计划、农作物保障计划等来稳定和保护农业;通过建立健全法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指导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法律体系,保护农民的正当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交易,政府每隔5年就出台一个“农业法案”计划,该法案用做今后5年农业科研、教育、推广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应财政预算的依据;另外,美国农业科技研究局根据美国农业发展的情况,制定6年农业科技发展计划,与农业法案相衔接;通过国家税收、补贴、价格干预、信贷管理以及产量定额分配等手段,对农产品市场与农业内部资源配置保持有效调节。 日本分散的小农经济能迅速纳入现代化的轨道,主要是依靠日本政府的全面干预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日本在迅速实现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也出现过由于过分剥夺而导致农业萎缩的情况,但均在工业化达到一定水平后,分别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和70年代初期实行了对农业的反哺政策(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阶段,初级阶段以硬件哺育为主,重点是提高农业固定资产装备水平、加速农村建设等,政策导向是为扩大再生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打下坚实的基础;高级阶段则采取硬、软件相结合,以软件为主的方针,政策导向放在结构调整、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农村组织水平和农民素质等方面),从而使农业迅速强大起来。 以色列政府以大量投资支持农业发展,通过全国垦荒和兴修水利,提高机械化程度,实现了农业大起步。 法国的土地政策有利于土地集中,促成了法国农场的规模化经营,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率;机械化政策激发农户使用先进农机具的热情,使得农田耕作效率和土地产出率在较短时期内取得巨大提高;专业化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业劳动的分工协作,既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又便于管理和机械化的推广;财政、金融和外贸政策的倾向性,极大地鼓励了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也诱导了社会资金向农业投资;健全的农业科技和推广体系的建立,为法国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也给法国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荷兰政府为使有限的土地得到高效的利用,采取了一系列符合国情和气候特点的农业发展战略及政策,避开需要大量光照和生产销售价位低的禾谷类作物的生产,充分利用地势平坦、牧草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畜牧业、奶业和附加值高的园艺作物,通过信贷政策和补贴政策,鼓励重点发展的领域和产业“快步增长”,出口创汇;积极参加欧盟事务,使整个欧洲成了荷兰的农产品市场;加强水利工程和环境保护的建设,使荷兰农业能够高效持续发展。 发展中国现代农业,政府必须对农业进行必要的保护,地方政府也应积极配合中央政府从以下五方面着手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政府支持农业的制度安排、组织管理和支持政策体系。为了提高农业竞争力,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借鉴农业发达国家建立的合理的制度安排,建立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农业管理体系;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科技教育支持体系、财政金融支持体系、中介服务支持体系的建设;确定适宜的生产和经营方式,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提供便利的金融信贷服务以及信息和技术服务,增强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等。 二是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政策不断得到加强,但农业支持保护水平还很低,支持保护机制还很不完善。目前,中国每年对农业实际补贴率为财政支出的2%~3%,大大低于对世界贸易组织8%的承诺。为此,必须按照“形成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和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继续实行并加大对农民的各种直接补贴,向农民提供更多、更实惠、更直接的现金转移支付,并使之制度化。 三是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资金投入上要根据项目不同的性质,采用政府直接补助和信贷投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投资整合力度,下大力气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中型渠系配套等农田水利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提高耕地质量,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上下畅通、灵敏快捷的信息中国络体系,让农民充分利用社会信息资源,解决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农业发展;大力推动城市基础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努力形成城乡衔接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广播电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国络。 四是加快农业立法进程,保障农业发展。把农业国内支持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保持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连续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政策目标、预算额度、操作程序、部门分工、法律责任等,并尽量公开化,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提高政府支农投资的效率,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同时,要从中国农业小规模经营的实际情况出发,尽量采取简便易行的方法,充分利用各种组织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建立可操作性的农业支持体系。 五是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与保险机制。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有助于减少农民突遇自然灾害的损失。为此,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灾害救济制度。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政府应给予农民往年平均收成一定比例的补贴,以维持农民的正常生活及来年对生产的再投入。同时,结合农业保险的特殊性,积极推行多种灾害保险制度,实施有别于一般商业保险的政策性保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民投资风险。 三、努力发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 综观国外发展现代农业的经验,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高度重视民间组织的力量,许多国家都鼓励农民组织起来,提高自我服务水平,以期能够节约交易费用,降低成本和市场竞争的风险,增加获利的机会。 美国农业合作社在其整个农业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内为其社员提供物资与资金、组织经营管理等,对外输出劳务和销售农副产品等。因此,农业合作社不仅直接成为土地和市场联系的纽带,而且成为一种能够避免市场风险、保护农民利益的有效的合作经济组织,同时也大大促进了美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合作社完全由农民自发联办,不依托政府,没有任何官方色彩,主要活跃在流通及农产品初加工、储运和销售环节,把分散的农户与大市场联结起来,增强了农业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日本农业的重要特点之一是采用了全盘合作化的土地节约模式,由农业协同组织联合分散农户形成劳动集约经营,其农协的作用闻名世界。农协在日本政府财力物力支持下,通过其遍及全国的机构和广泛的业务活动,同农户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联系,起到在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上使小农户同大市场对接的作用,在有效阻止商业资本对农民的盘剥、保护农民利益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日本的农协并非是一个纯粹的经济组织,它除了完成经济职能外,还兼有帮助政府贯彻农业政策、代表农民向政府施加压力的双重职责,在日本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农业生产组织方面,以色列至今有并驾齐驱的三种形式:公有制集体农庄、合作社、个体农户,他们分别创造着以色列农业总产值的32%、46%和22%,共同创造了以色列的高效农业,政府对他们一视同仁。农户们根据所签订的产销合同安排种植计划,负责种植。种植之外的加工、采购、储藏、购销等繁琐的农业服务由区域合作组织承担。 法国的合作社产生于19世纪中叶,随后迅速发展起来。到20世纪60年代末,法国建立了3 100个农业信贷合作社,7200个供应和销售合作社,1400个服务合作社。合作社一般按行业划分,农户可根据经营情况,同时加入几个合作社。双方每年签订一次合约,农民只要专心生产,其他的事项全交给合作社去办理。年终结算时,扣除风险基金和发展储备金,其余的按入社资金和按农产品收购量分给社员。如果发生亏损,社员也要按对应的份额承担风险。为了鼓励合作社的发展,国家出台了有关政策,合作社可免交33.3%的公司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法国农户基本上都成了合作社社员,农业合作社占据了农产品市场绝大多数的份额,生产资料和饲料基本上由供销合作社销售,90%以上的农业贷款业务,由信贷合作社提供。 中国实行的是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双层经营目前只剩下家庭分散经营这一个层次,村集体组织农民进行统一经营的能力和意识严重不足。近年来,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过程中,中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农产品购销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发展中国的现代农业,应积极探索适合农业和农村发展特点的农民合作组织形式,大力支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者在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有效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四、以可持续发展成为重要的政策目标 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配置统筹协调,是以色列一个成功的战略性举措。以色列在发展农业中处处注意维护生态平衡、维护生物链的自然连接;有计划地开发荒地、坡地和沼泽、滩涂,以改善自然环境;通过增加植被种植,绿化沙漠,科学使用农药、化肥等改善土质土层结构;通过“三污”回收与治理,以改善空气、环境和海水的质量;通过北水南调工程,改善全国的水资源配置等。在以色列的农业结构中,基本形成了粮食、经济作物、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协调发展的良性态势,这与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配置是密不可分的。 中国发展现代农业,就是要改变长期以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农业发展模式,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方式,走出一条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农业发展道路。换言之,要在继续抓好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大力推广循环经济模式的同时,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生态保护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培植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形成农林牧副渔良性循环,保持大农业稳定发展等。 五、促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 美国农业专业化程度很高,形成了著名的生产带,如玉米带、小麦带、棉花带等。这种区域分工使美国各个地区能充分地发挥各自的优势,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通畅的水陆运输中国的建立,更进一步促进了区域化分工、专业化生产,而区域分工和专业化生产也有力地推动了附近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美国农业生产不仅在地域上专业化,而且农民按照批发商的订购合同,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商根据批发商对农产品的质量和规格要求,对生产者提供的产品进行加工,然后交由批发市场组织销售,从而实现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联系。 法国政府在推行农场经营规模化、生产方式机械化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引导本国农业走上了专业化和一体化道路。其农业专业化有三种类型:区域专业化、农场专业化和作业专业化。根据各地不同的自然条件、传统习俗和技术水平,对全国农业分布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到20世纪70年代,法国半数以上农场搞起了专业化经营。专业化生产提高了农业效益,使法国农民人均收入达到城市中等工资水平。 荷兰耕地不足,农业企业大多采用集约化、规模化的生产方式。荷兰温室农业无论是蔬菜还是花卉,一般都是专业化生产、多品种经营。这种专业生产有利于设施专业化配置,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并形成规模效益。同时,专业化生产促进了专业领域的研究,使企业有长足的发展后劲,也为企业赢得了良好的市场份额。 在中国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各地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总体上主要农产品生产要由生产环节机械化向全过程机械化发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同时,发挥比较优势,结合各地优势农产品布局,形成各具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区域,满足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及机具的多样化和增加收入的需求,促进地区农业机械化与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此外,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种植区域化、生产专业化,形成与支柱产业或龙头企业相适应的、有特色的区域经济格局,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促进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农业和商业的有机衔接与结合,形成多产业环环相扣、互相依存的一体化产业链,从而推进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管农业的地位多么特殊,它总是一个产业,应该按照产业的特性来发展它,即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优势为基础,这是各国农业现代化最基本的经验之一。 六、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高农业科技含量 美国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的“三位一体”体系有效地提高了农业技术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这个体系有三个特点:一是由州农学院同时承担教育、研究和推广三项任务,使三者结合在一起,互相促进,并切实为农业生产服务;二是每年的研究推广计划由基层向上申请,推广站提供的服务应尽量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三是推广经费由联邦、州和县共同负担。美国农业科学研究的经费充足,它主要采自公共和私人(公司)两大系统,二者互相补充,前者侧重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后者侧重于新产品开发和应用研究。 日本确定了优先水利化、化学化而后机械化的方针,并把生物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施肥方法的改进、土壤的改良置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在推进日本农业的技术改造上,采取了适应小规模经营的小型化、灵巧化的发展方针,先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机械,经过研究、改进,制成适合本国使用的农业机械。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达到了农业全面现代化的水平。 以色列农业的迅速发展,是同科学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分不开的。除节水灌溉技术在世界领先外,以色列农业的良种化、机械化、化学化、电子化水平都比较高。近年来,以色列科研人员以高新技术发展农用机械,使拖拉机、摘棉机、地温测量器、病虫害预警机、挤奶机等主要农用机械都实现了更新与普及。以色列将先进的电子技术应用到农业机械,发明安有计算机和自动装置的拖拉机,能完成从犁地、种植到收割的全套田间作业,并以最经济的办法保证燃料低消耗和作业速度,既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又提高了经济效益。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国积极采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在良种、农机、施肥等农业技术方面都达到了较高水平。法国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农业行业组织和工业企业都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共同参与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在全国形成了农机、农药、化肥、良种和先进农艺的立体推广中国络。1949-1968年间,法国农民自发组织了1300多个“农业技术研究中心”,学习新的农业技术。此外,国家还设立了“全国农业进步基金”,成立了“全国农业推广和进步理事会”及各省的委员会,1959年还颁布了《农业推广宪章》。 为适应21世纪农业发展的要求,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国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进农业技术创新步伐,改革目前农业科研与推广相脱节的体制和机制,使农科教紧密结合。加大对农业基础科研的投资,有重点地完善一批农业基础科研设施建设,保证农业有充足的技术储备。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逐步形成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现代农民的素质。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加快培育有较强市场意识、较高生产技能、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进一步改善农民外出务工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本回答由科学教育分类达人 顾凤祥推荐
『捌』 农业巨灾保险是必要的吗
为探索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海南将选择2至3个市县研究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对今年全年实施农业保险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财政补贴政策。其中实施险种分为中央险种和省级险种两大类,将实行不同的财政补贴政策。
对于孱弱的农业而言,商业保险的参与可以说是雪中送炭,此举不仅可以减少农民的实质性损失,保护他们的积极性不受影响,也能让政府在惠及三农方面有更大的作为。农业现代化是农业保险的前提,农业保险是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和重要支撑。农业要有大的前途和进步,要真正实现现代化,就不能再有“突如一夜狂风来”之后的欲哭无泪。农业巨灾保险是防范农业风险的关键之举,海南的试点无疑为此开了一个好头,也是避免类似悲剧发生的必然选择。
『玖』 欧美国家农村金融体系的优缺点
我就找到了这个
(二)“4+1”需求功能型的美国模式
美国是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农村金融组织是从需求的角度来构建的。该模式由“4+1”即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系统、政府农贷机构、政策性农村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组成。其主要特点是:
1.按照农业需要的合理分工设计惠农金融服务体系。该体系主要由四大部分组成:(1)商业银行。美国联邦储备银行规定,凡农业贷款占贷款总额的25%以上的商业银行,可以在税收方面享受优惠。(2)农村信用合作系统。它主要包括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银行、联邦土地银行,由农业信用管理局管理。(3)政府农贷机构,包括农民家计局、商业信贷公司、农村电气化管理局三个机构。需要说明的是,农民家计局主要是对不能从商业银行借到低利率的青年农民提供适合农业生产周期的借款,这是一种“无追索权贷款”。(4)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小企业管理局,专门向不能从其他正常渠道获得充足资金的小企业提供融资帮助。
2.政府为信用社提供持续的正向激励措施。美国以法律形式规定对信用社的优惠政策:免征各种税赋;建立信用社存款保险;信用社不缴存款准备金;信用社可以参照市场利率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
3.多层次的保险提供了比较完备的农作物保险业务。美国农业保险运行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国性险种条款的制定,风险的控制,向私营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支持等;第二层次为有经营农险资格的私营保险公司,它们与风险管理局签订协议,并承诺执行风险管理局的各项规定;第三层次为农作物保险的代理人和查勘核损人,美国农作物保险主要通过代理人销售,他们负责具体业务的实施。
(三)“4+1”国家控制型的法国模式
法国是欧洲农业最发达的国家。在农业的发展过程中,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互助信贷联合银行、大众银行和法国土地信贷银行等农业信贷机构及法国的农业保险(即“4+1”模式)都为农业发展做出了贡献,其中贡献最大的是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系统。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
1.农村金融体系属于典型的国家控制型金融模式。目前,法国农村金融形成了由法国农业信贷银行、互助信贷联合银行、大众银行和法国土地信贷银行组成的农村金融体系。该体系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并运行的,同时还要受到政府的管理和控制。因此,它属于典型的国家控制型金融模式。
2.最大的农村金融机构采取“上官下民”的组织体系来构建。法国最大的农村金融机构农业信贷银行系统是一个典型的半官半民性质的金融组织,由地方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地区(省)农业信贷互助银行和中央农业信贷银行三个层次组成。该体系是在民间信用合作组织基础上由上而下逐步建立起来的。这种体制的优点是便于管理,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与国家政策结合得很紧,甚至可以说是为政府政策服务的。其缺点是各级信贷互助银行独立性较小,受政府干预大,经营效益较差,国家财政补贴较大。
3.政府对农业保险进行必要的干预并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法国农民为保障自己的经济安全,发起并设立了地方互助保险公司以应对火灾、冰雹、牲畜死亡等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政府则负责对商业保险所无法承保的巨灾风险(如农业自然灾害)进行必要的干预。1980年以后,法国在大学和有关部门逐渐出现了专门从事农业风险科学研究的机构,政府投入巨资资助研究。
(四)“5+1”分类对口型的墨西哥模式
墨西哥支持农村发展的金融机构比较齐全,包括国家农业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国家外贸银行、全国金融公司及农业保险机构(即“5+1”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
1.将不同情况的农户进行分类并安排相应的机构提供对口的金融服务。墨西哥根据农户的不同情况,分别由不同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如现代化大农场的资金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国家外贸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具有一定的生产潜力的中等农场或农产的资金主要靠国家农业银行提供优惠贷款;那些生产落后、不能获得正常银行贷款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农户主要靠政府通过专门的基金会提供的低息或无息贷款来发展生产、保障生活。
2.农业保险中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共存,国家提供一定的政策优惠。墨西哥农业保险公司的最初资本金由财政部提供。国家财政还提供该公司费用的25%以示支持,并对整个农业保险给予政策性免税。墨西哥还有其他4家商业保险公司经营部分农业保险业务,该农险业务向国有农业保险公司分保,并可经墨西哥农业保险公司从政府获得30%的保费补贴。农业保险的推广实行自愿原则。但是,对一些种植业、养殖业保险采取强制措施。
(五)“6+1”领头银行型的印度模式
印度农村金融体系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鲜明的多层次性,各金融机构之间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合作。这一金融体系构成了“6+1”领头银行型模式,即印度储备银行、印度商业银行、农业信贷协会、地区农村银行、土地发展银行、国家农业农村开发银行、存款保险和信贷保险公司。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
1.用“领头银行”计划的制度安排确保金融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在农村金融发展中,印度推行“领头银行”计划,就是在一个地区,必须有一家领头银行负责该地区的发展开发工作,该银行必须向国家规定的优先发展的行业(如农业)提供金融支持。
2.用法律的形式确保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印度政府在《印度储备银行法案》、《银行国有化法案》、《地区农村银行法案》等有关法律中,都对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机构网点提出了一定要求。如《银行国有化法案》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在农村设立一定数量的分支机构,将其放款的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业发展。印度储备银行规定,商业银行在城市开设1家分支机构,必须同时在边远地区开设2~3家分支机构。在今天的印度,平均每2万个农户就有1家农村金融机构为之服务。
3.用中央银行的特殊职能确保农村地区的信贷投放。印度储备银行确定了“优先发展行业贷款”制度,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将全部贷款的40%投向包括农业、中小企业、出口等国家优先发展行业,其中贷款的18%必须投向农业及农业相关产业。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差额部分的资金以低于市场利率的资金价格存放到国家农业农村发展银行,由该银行对地区农村银行进行再融资,也可购买印度农业农村发展银行的债券。印度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4.印度的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了保险在分散农业经营中风险的重要作用。印度的农业保险实行自愿保险与有条件的强制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即进行生产性贷款的那些农户必须参加相关农业保险,其他的保险如牲畜保险,实行自愿原则,由农户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是否参加。另外,印度最近开始开办经济作物保险,更多种类的农作物被纳入农作物保险计划。
二、国外农业发展金融支持的主要经验及启示
(一)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各国根据各自的国情,因地制宜地设计了不同的金融支农发展模式。农业最发达的美国针对地广人稀资源丰富国力富强的国情,从需求的角度设计“4+1”模式的金融服务体系,满足农村市场的需要;日本根据人多地少资源匮乏经济发达的国情,发挥团队作用,以合作金融为依托设计“2+1”模式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墨西哥农村经济存在二元结构,地区发展不平衡,由于公共信贷资金不足,将农户进行分类并安排相应的机构(“5+1”模式)提供对口金融服务;印度根据人多地少经济落后的国情,采用“6+1”领头银行模式扶持农业发展。
中国大陆具有东亚小农社会的典型特征,工业化开展较迟,劳动力转移速度较慢,农村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商品经济发育不足,农户规模太小以及人多地少等现状。在欧美,“村”的形式已经不存在了,中国绝大部分人口还住在村里。城市化速度再快,在未来几代人的时间里,这种局面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因此,我们不能照搬欧美模式,而应更多地借鉴日、印等东亚模式。
(二)用立法手段保障农村金融对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早在19世纪,法国政府就颁布了《土地银行法》,着手建立农业信贷体系,试图通过建立农村金融制度来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帮助农民提高收入。美国根据《农业信贷法》建立了一个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的农村金融体系。日本也颁布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等,而印度的立法规定得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如在《印度储备银行法案》等立法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城市开设1家分支机构,必须同时在边远地区开设2~3家分支机构;商业银行必须将全部贷款的18%必须投向农业及农业相关产业。无论是美、日、法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还是印度等发展中国家,都用立法手段规定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发展应承担的责任。
(三)政府提供持续的正向激励措施扶持农村金融机构
由于农业生产的弱质性,农业生产吸引资金的能力较弱,农村金融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政府对支持农业发展的金融机构采取持续的正向的激励措施就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如美国对支持农业发展的金融机构实行税收优惠、利率补贴等措施;日本政府向农协组合增拨财政资金;法国政府实行的优先支持、贴息政策;墨西哥实行的低息、无息贷款政策;印度对农村金融机构采取了利率补贴计划,规定了商业银行农村信贷的差别利率。这些措施的实行,既是对农业的支持,也是对支持农业发展的金融机构的激励。
(四)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宽松优惠的贷款条件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金融是国家引导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农村繁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农村摆脱贫困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政府有必要给予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扶持它的发展。而农村金融机构在得到政府的扶持政策之后,又将优惠的信贷支持政策服务于农村领域。如美国商品信贷公司为支持农产品价格提供无追索权的贷款和补贴补偿等;日本的农协系统不以盈利为目的、贷款不要担保等;墨西哥对贫困地区或贫困农户实行低息或无息贷款来发展生产、保障生活;印度的《地区农村银行法案》明文规定,地区农村银行经营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农村地区到目前为止所忽视的那部分人的特殊需要”。
(五)通过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来降低农业经营风险
在农村金融体系中,无论是发达国家的美、法、日的“4+1”或“2+1”模式,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墨、印的“5+1”或“6+1”模式,这个“广就是农业保险,也就是说,各国都无一例外地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这些国家的农业保险为农业发展的自然、经济、社会三大风险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功能,是各国政府扶持农业的重要政策,并且通过法律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保障。
三、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不足和缺陷
(一)不恰当的农村金融功能定位导致农村金融体系存在四大“短板”的金融抑制
“短板”之一: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不为农户发放贷款。长期以来,农业发展银行只局限对粮、棉、油等收购企业发放收购贷款,而无权对农户发放贷款,将本来具有政策性扶持的农户贷款由企业性质的农村信用社承担,政策性的农业发展银行曾变成了纯粹的“收购银行”。现阶段,农业发展银行虽然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贷款,但受其信贷资金来源的限制,支农作用不明显。
“短板”之二:商业性银行——农业银行名不副实。现在的农业银行在转轨过程中过分追求商业性目标,特别是在实行股份制改造以后,效益最大化似乎变得天经地义,也更加有理由偏离“三农”方向。
“短板”之三:支农主力军——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比例缺乏刚性约束。农村信用社虽然承担着为“三农”服务的政策性职能,但这种职能只停留在弹性的倡导上,还没有上升到刚性的约束。作为金融企业,逐利性更是一种内在的商业需要,当弹性的政策性金融职能与刚性的逐利性内在需求发生冲突时,信用社会毫无疑问地舍弹性职能而取刚性需要,最终导致信贷资金流向非农领域。
“短板”之四:“劣币驱逐良币”——非正规金融组织对正规金融机构具有挤出效应。在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劣币)由于具有投向自由、借贷期限灵活、贷款手续简便等特点,更容易为农产所接受。在正规金融组织(良币)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它已经成为农户借款的主体,也已经开始填补由正规金融留下的信贷市场空间。据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对2万多农户的调查,在2003年的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民间借贷占65.9%,其他占1.24%。这是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
(二)不合理的金融支农体系的网点收缩导致部分乡村出现金融服务“盲区”
根据产权安排和收益冲销理论(埃格特森,1990),金融机构将网点大幅减少,收缩了放贷权限,已逐渐淡出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领域。如湖南省永州市农行营业网点在全市188个乡镇中设有机构的只占34.6%;农村信用社也实行撤并,对1300多个农村信用代办站进行撤销,部分乡村出现了金融服务盲区。在撤并的网点中,基本上属于偏远的农村和山区的机构,当地居民因无法得到便捷的存取款和结算服务而极为不满。如安徽省石台县横渡镇兰关村曾是乡政府所在地,由于撤乡并镇,信用社也跟着撤销,当地居民办理存、贷、汇业务要跑到15公里以外的乡镇,用卡业务则要到县城办理,加重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和融资困难,为此先后发生两次村民群体上访事件。此类现象,并非个案,许多欠发达地区均有类似情况。而印度规定:商业银行在城市开设1家分支机构,必须同时在边远地区开设2~3家分支机构的做法对我们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三)失衡的农村信贷资金供需矛盾造成供给总量不足,导致农村信贷资源的严重“贫血”
从欠发达地区的现状看,国有商业银行逐渐演化成为上级行的“吸储器”,加之基层邮政储蓄银行只办理存单质押贷款,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血液)被大量抽走,出现了农村资金的“抽血机”效应——本地资金异地化。据统计,遍布城乡的邮政储蓄机构,所吸收的存款有近60%属农村存款。本来就“贫血”的农村,在邮政储蓄“抽血机”的效应下变得更是犹如雪上加霜。这与印度“贷款的18%必须投向农业及农业相关产业”的规定相去甚远。
(四)缺失的农业保险支农功能难以满足农业分散风险的需要
我国农村保险业目前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国外由政府主导、各种金融机构参与的农业保险体系在我国还未建立,农业生产的风险很难分散。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由于多年来对农业基本建设投入一直不足,农业基础设施陈旧老化,各种突发性的自然灾害往往给农业生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四、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合理界定金融机构功能定位,减少供给型金融抑制
借鉴美国的需求功能型、墨西哥的对口支持型、印度的领头银行计划等经验,我国应合理界定金融机构的支农定位:一是农发行定位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结构调整、扶持重点地区和行业等方面发挥作用,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中重要的基础性力量。二是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农业地区的投入,如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县级以下网点新增存款用于支持“三农”的比例。三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使农村信用社真正发挥地处农村、与农民联系紧密的优势,在防范风险条件下,简化贷款手续,加强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四是完善邮政储蓄制度,建立资金回流机制。五是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积极培育和发展如村镇银行等小额贷款组织。六是推进农业保险进程。
(二)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农村金融的干预
要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就必须将微观、直接的干预上升为宏观、间接的管理,使金融机构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以免损害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
(三)开放农村金融市场,放开对民间金融的过度管制
农村经济主体对资金的需求大多具有规模小、时间短、频率高的特点,正规金融机构很难满足这类资金的需要。而民间金融具有设立方便、资金使用灵活、服务于民间等特点,应该成为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
(四)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采取持续的正向激励支农政策
从国际经验看,各国农村金融的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建议我国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第一,继续向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提供支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为农业发展提供广泛的资金支持。第二,为偏远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适当剥离一部分不良贷款,减轻财务负担。第三,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利息补贴等,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贷款。第四,拓展农贷风险补偿渠道,建立农业投入的补偿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