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什么位置
你好,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在中山东路青云门,靠近359医院的,到那里就能看到鎏金门牌的。
❷ 镇江在哪里提取公积金办公地点在哪里
在镇江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当然是到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 。
❸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坐什么车
在中山东路359医院隔壁
❹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镇江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承担着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职能。中心内设综合处、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信息技术处、稽核监督处六个处室,下设住房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以及丹阳分中心、句容分中心、扬中分中心、丹徒管理部。
注册资本:1112万人民币
❺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从我镇江市转移到异地)
一、办理事项
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职工调离单位,由我市调至异地转移个人公积金。
二、设定依据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三、申请条件
单位应当自转移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
四、申请材料
办理转移时应携带的以下材料:《镇江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外市转出联系函》或异地公积金机构提供的接收函;公积金转入地的社保缴纳证明(至少近期6个月);有效身份证明。
五、办理流程
1.根据公积金属地化管理原则,职工在异地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可将缴存在我市的公积金转入异地。
2.持《镇江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由原缴存单位提供)、《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外市转出联系函》(按要求填制)或异地公积金机构提供的接收函,到公积金服务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六、下载表格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外市转出联系函》(点击下载)
七、办理地点
1、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客户服务部市区服务中心(市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号楼)。
2、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客户服务部新区服务中心(镇江新区大港兴港西路26号中国银行大港支行3楼)。
八、办理时间
留置办理
九、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客户服务部市区服务中心:0511-85085122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客户服务部新区服务中心:0511-88053708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市内转移,从原单位转移到新单位)
一、办理事项
职工调离单位,办理个人账户转移
二、设定依据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三、申请条件
单位应当自转移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
四、申请材料
单位为职工办理转移时应携带的以下材料:《镇江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有效身份证明
本人办理转移时提供:《镇江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有效身份证明
五、办理流程
单位为职工办理转移时,按要求填写《镇江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并加盖预留印鉴,然后持《转移通知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转移业务。
六、下载表格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表》(个人信息有误需下载)(点击下载)
七、办理地点
1、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客户服务部市区服务中心(市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号楼)。
2、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客户服务部新区服务中心(镇江新区大港兴港西路26号中国银行大港支行3楼)。
八、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九、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客户服务部市区服务中心:0511-85085122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客户服务部新区服务中心:0511-88053708
❻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部署;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二)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住房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并参与组织实施。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缴交管理,按照《条例》规定,依法检查、监督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核批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与缓交;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审批、发放、回收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确保资金安全;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与核算,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为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
(四)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监督辖市(区)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及相关业务;经商辖市(区)意见后,负责分中心(管理部)行政领导的任免;负责对有关单位参与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相关业务的指导、管理与监督。
(五)负责政府委托的其他住房基金的管理与核算;制定其他住房基金相关规定与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挂“审计监督处”牌子)
负责中心文秘、行政、综合调研等项工作,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内外部关系;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中心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后勤、资产管理工作;督办、检查各项决议和会议精神的落实,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中心内部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内部考核,组织行政督察,定期开展对中心有关处室及分中心(管理部)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和执行财经纪律的内部审计;负责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工作进行指导、管理。
(二)归集管理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的编制和组织落实工作,依法检查监督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工作;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负责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和缓交审批工作;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缴交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监督;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三)贷款管理处(挂“资产保全处”牌子)
负责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拟定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批、发放、回收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参与拟订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确保贷款回收,实现资产保全;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行政诉讼;办理呆账核销手续;负责贷款档案的管理;协助归集管理处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管理、指导与监督;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四)计划财务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计划和业务经费预决算的编制;负责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基金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净收益的分配和廉租房补充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拟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核算;负责国债购买和资金安排;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报表汇总与分析;负责住房公积金及其他住房基金的年度结息;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五)信息技术处
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系统管理、维护与升级;负责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负责计算机网站的建立和自动查询系统的管理;定期做好有关业务数据备份;负责计算机应用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对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关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及时办理与金融业务承办银行间的票据交接和数据录入;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管理。
http://www.zjzfjj.com.cn/index.do
❼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余额
手机发送短信:GJJ+空格+身份证号码(18位)发送至10658318
镇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镇江公积金网也可以查询使用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初始密码6个0!
❽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车怎么走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山路66号
❾ 镇江公积金贷款中心和哪家银行合作
目前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阳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代办点”有建行、农行、中行、工行、交行、江苏银行、农商行7家商业贷款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