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职能
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工作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生育保险法规政策,拟订和修改完善全市医疗、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及工作计划。二、确定市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与其订立服务协议并监督实施。三、编制全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基金的预决处报告。四、进行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生育保险登记、缴费基数核定。五、按照规定征缴和使用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六、负责我市离休人员以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险业务的实施。七、贯彻执行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稽核规则,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医疗、生育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工作制度。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下,参与医疗保险宣传活动;指导乡镇、办事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相关业务工作。九、完成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②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职责
1.负责参保资源数据的整合、管理和完善,依据资源数据进行扩面;
2.负责办理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3.负责工伤浮动费率的调整工作;
4.负责参保单位基本信息的管理与维护;
5.负责社会保险登记有关业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1.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等相关政策、法规、细则的组织实施工作;
2.拟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理用人单位欠缴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的业务统计、分析和预测,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社会保险征缴有关业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1.负责参加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工作。
2.负责区域内城乡居民老年人补助的汇总发放工作;
3.负责区域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工作;
4.负责参加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养老金待遇的调整发放工作;
5.负责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他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
6.负责参加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领取资格的核查工作;
7.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
8.负责执行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总额计划,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养老保险待遇有关业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1.负责办理参保人员住院、门诊特殊病、家庭病床、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异地安置、生育妊娠、生育住院、计划生育妊娠等登记工作;
2.负责辖区内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额垫付医疗费及相关待遇的审核;
3.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门(急)诊、门诊特殊病联网医疗费的审核;
4.负责对辖区内参保人员就医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对数据异常的就医人员进行调查、问询,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
5.依据《医疗保险点定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
6.负责医疗、生育保险费支付数据的统计与分析工作;
7.负责医疗、生育保险支付管理和有关业务档案的管理及移交工作。 1.负责辖区参保单位工伤事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和支付工伤保险各项待遇;
3.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工伤职工工伤就医情况调查核实工作;
4.进行工伤保险的统计、分析;
5.负责工伤保险业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③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是什么单位
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是事业单位。
主要业务如下:
1、负责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2、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3)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职能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④ 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行政职能的法律依据
郑州市惠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六条 “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4、《失业保险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失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5、《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三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6、《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7、《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承办失业保险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
8、《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四条 “市、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具体承办基本养老保险事务。”
9、《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三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生育保险工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生育保险业务。”
⑤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医保结算中心职责
1.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联网住院医疗费的审核、结算工作;
2.负责全市城镇职工联网住院大额医疗救助医疗费的初步审核工作,进入大额救助人员名册和医疗费用统计、数据资料传递工作;
3.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联网住院医疗费的调整支付核实工作。 1.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网住院医疗费的审核、结算工作;
2.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网住院医疗费的调整支付工作;
3.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联网住院医疗费的审核结算工作。 1.负责全市市级公务员全额垫付的住院医疗费、门诊、门特费用的审核和结算工作;
2.负责全市参保人员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的审核、结算工作;
3.负责全市医疗机构违反医保规定所致病因的监督核实工作;
4.负责全市参保人员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的调整支付工作;
5.负责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的审核工作。 1.负责全市工伤保险联网住院医疗费的审核、结算工作;
2.负责全市工伤保险联网住院医疗费的调整支付工作。
⑥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具体是需要做什么工作,单位职能是什么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本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管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缴费信息。
职能 :
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以及监督基金的储存、增值工作。
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会基础性工作建设,搞好财务电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财务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会计核算工作,搞好各项基金的收支平衡与调度,确保基金支付需要;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汇总各种财务报表,并按时向省劳动保障厅和其他有关部门报送。
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指导性意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操作规程、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以及全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的工作。
负责全省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
负责全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工伤、生育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6)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职能扩展阅读:
统筹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基金结算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结算;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业务经办及发放;对困难人群实施医疗救助;参保人员缴费记录、个人账户管理以及各项社保待遇的审核结付、社会化发放等。
⑦ 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是具体是干什么的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提高保险基金征缴率。
严格按政策规定支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保费用,具体实施本级统筹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运营和拨付。4.依法开展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业务,对困难人群实施医疗救助,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查参保单位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检查、监督、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的情况。
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
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市区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流程、规范和标准,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县级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建立、维护市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保证参保单位及人员数据完整准确,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管理,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的预测算。
认真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⑧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个人账户管理职位是什么呢
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专门从事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基金筹集、支付和管理工作的经办机构。在全市分别设有21个分中心、1个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和1个档案馆。主要经办业务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制定各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增减变动,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3、负责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4、负责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协议》情况的监管管理工作;
5、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进行审计监督及稽核检查;
6、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运营管理;
7、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综合统计分析,开展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制定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8、负责向参保对象提供有关社会保险经办咨询服务;
9、负责社会保险经办的宣传工作,受理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和信访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