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您好,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商洛本地宝将会持续关注商洛市公积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大家可持续关注。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商洛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商洛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长期居留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所在单位至贷款之日前,已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
4、能提供本人购买自用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贷款首付比例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的规定执行;
5、能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物,或由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房产、国债、受托银行定期存单、他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作担保、本人工资领取权作担保,也可用贷款委托人认可的其它资金资产作抵押或质押;
6、贷款委托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详情可以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⑵ 商洛市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⑶ 商洛市公积金职工是怎样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
准备资料:
首先要准备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详细原因:
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⑷ 商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